第二百三十一章 被人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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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等了一年零三个月,李探花他们也没回来,他们是不是不回来了?”
兴云鬼庄的大门口,巴音正在洗刷一头驴子,微热的天气里,冰凉的井水从驴子背上哗倒下去,青花大毛驴快活的喔喔喔叫起来。
从大开的庄门看进去,兴云庄已是衰草遍地,断壁残垣。
苏阳坐在兴云庄门口的台阶上,随手从拽了一根从砖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小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着,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晒太阳,无所谓的说:“随他去吧,几十年的毛病想要改过来,总是要花时间的。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年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当中,真正的高手并不算很多,尤其是少林寺的和尚,好像并不敢对我们下死手。”
“难道是李探花截杀了他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截杀这个词用的不好,李寻欢杀人,堂堂正正出手平推即可,不用暗中截杀。或许说劝退更好。”
巴英按住了驴子头,提起一把刷子用力的在驴背上擦起来,边擦边说:“可为啥李探花,老铁,还有哪位你提起过的阿飞少爷,明明在江湖里,却从不来找咱们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作为朋友,我话挑明了,说到了,至于怎么去做,那是他的事。”苏阳笑笑道:“重要的是,我们还都活着。”
“那是因为少爷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了。”
巴英这句话不是拍马屁,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厮杀,无论是无想八步的前两步,还是梦十三剑、流年掌。还有怜花宝鉴里的种种,都已经在海量的实战中融会贯通。
巴英在驴背上放了个厚实的垫子,用皮带扎结实了,拍了几下,道:“少爷好了,咱们去哪?”他回头往往兴云庄,嘿嘿一笑:“说起来这里虽然败落了。却清静的很,住的久了,还有点舍不得呢。”
苏阳笑道:“再住下去。庄子里只怕要爬满了蜈蚣蝎子毒蛇什么的,少爷我可不想你哪天喝水背毒死。”
“蝎子,毒蛇?”巴英瞪大了眼睛:“从哪来的,我怎么没发现。”
他当然发现不了。苏阳却清楚的很。一个月之前,兴云庄里开始出现各种毒物,甚至好几次在饮食清水里发现了有毒,若不是怜花宝鉴里记载的用毒解毒之术高明,只怕连自己都糟了暗算。
这个世界里谈到用毒,极乐童子是第一人了,看起来自己在兴云庄半年不杀人,大欢喜女菩萨对于自己的悬赏又开始活跃了。
非但有毒物。最近兴云庄附近似乎也常常出现形迹可疑的人,功夫大多不弱。要知道女菩萨的悬赏里的万两黄金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只怕兵器谱前十的人当中,有好几个都会动心。
没想到这位胖大姐,还真挺惦记自己。
“走,既然有人惦记你家少爷我,我就去好好的满足她一下。”苏阳翻身上驴。
…………….
孙驼子的小酒馆就开在兴云庄后墙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兴云庄败落的这一年多来,酒馆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少有客人。
苏阳是常客,严格说起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苏阳来喝酒的次数,已经超过了酒馆生意的八成。
这样的一个酒馆还没有关门倒闭简直是个奇迹,好像就是专门为苏阳一个人开的。
“怜花宝鉴已经在我的手里,你还在这里守护什么呢?”
这孙驼子其实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弟弟,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救过一命。王怜花把怜花宝鉴送到李府时,李寻欢飞刀神技尚未大成,王怜花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孙驼子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孙驼子这人最是恩怨分明,一诺千金重,这一守护就是十四年。
苏阳在兴云庄大开杀戒半年之后,就已经和这位孙驼子摊牌,留着这样一个态度不明的高手在附近,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孙驼子的态度倒是出乎苏阳的意料,在他看来,苏阳就是最合适的怜花宝鉴的传人。
孙驼子就坐在苏阳对面,不像个酒馆老板,倒是像个客人,在和苏阳对饮。他淡淡道:“习惯了,什么事做了十四年,都会习惯的。再说了,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消停。”
“你准备一直当个赔本的酒馆小老板?”
“为什么不呢?我的棺材本已经足够赔到我死的那一天。”孙驼子道。
“那你至少该认认真真的学一学做菜的手艺,免得连我这最后一个客人都被你吓跑了。”苏阳捻了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孙驼子的手艺是越来越差了。
孙驼子嗤笑道:“如果你每次来少喝点酒,多点几个菜,也许我做菜的手艺不会这么差。”他给苏阳倒满了一杯,问道:“再说了,以后我这里只怕就没有客人了,你今天来,是不是跟我道别的?”
“你看出来了?”
“我虽然老了,可是不是瞎子,也不是聋子。”孙驼子缓缓道:“大欢喜女菩萨并不好对付,连李寻欢都认为这是一个很棘手的女人。”
这时候巴英从后面厨房走出来,他腰上系了条油腻腻的花围裙,手里端着盘热乎乎的小炒肉,插嘴道:“老爷子,我家少爷出道以来,未曾一败,对付的不是大侠就是高手,一般人还真不配与我家少爷为敌。”
孙驼子嘬干酒,站起来一把撤掉了巴英的围裙,淡淡道:“有人说大欢喜女菩萨若是在兵器榜上,只怕稳进前五,但是我告诉你,我家大哥曾经说过,若是大欢喜女菩萨要和他争这第一,他一定拱手相送。”
他家大哥,就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那位。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一人冷冷道:那我该排第几呢?
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
有些女人一看到,就会让男人想到床,而这个女人仅仅凭着声音就能做到这一点,这无疑是个很有魅力的声音。
孙驼子脸色一沉,反手将围裙当成一块抹布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甩了出去,实际上条围裙在大多数时候充当的也正是抹布的角色,所以上面才会有这么多油腻,比一般的布要沉重些。
而且他抹了十四年桌子,每天若是抹二十次,一年就是七千三百次,十四年就是十万零两千两百次。无论谁抹了十万多次桌子,用劲总要比平常人大些。
更何况孙驼子的大鹰爪力本已驰名江湖,此刻将这块抹布甩出去,挟着劲风,力道绝不在天下任何一种暗器之下。
只听砰的一声,尘土飞扬,砖墙竟被这堆抹布打出了个大洞!
苏阳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坐原地,笑嘻嘻的摇头道:“若是每来一批客人,你就这样砸一个大洞,只怕你的棺材本要不够了。”
酒馆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出来一个人,女人。她身子好像并没有移动过,也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倒是看她现在站的地方,和刚才声音的位置,这块抹布本该将她的胸口打出个大洞来才是。
哪怕她的胸口异常的饱满,但也不可能挡得住那块抹布。
但不知怎的,这堆抹布偏没有打着她而是打在了墙上。
难道是因为抹布也知道怜香惜玉,不想破坏那个美丽而充满诱惑的胸脯?
还是说是因为她的腰很细,所以扭起来特别方便。
这女人动人的地方并不止她的细腰。她的腿很长、很直,该瘦的地方她绝不胖,该胖的地方,她也绝不瘦。
她的眼睛长而媚,嘴却很大,嘴唇很厚。她的皮肤虽白,但却很粗糙,而且毛发很浓。
这并不能算是个美丽的女人,但却有可以诱人犯罪的媚力。
孙驼子回头,盯着她。
苏阳笑眯眯的望着她,或者说是色迷迷的眼神在她身体的曲线上扫过。自从进入武侠世界之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有着西方女人味道的大洋马。
她也在盯着苏阳,那眼色看来就好像她已将孙驼子当做世上最英俊、最可爱的人,已将孙驼子当着她的情人似的。
孙驼子忽然道:“我出手了,没能拿下她,所以…..”
“所以老爷子,咱爷两就甭管这事了,到后面去喝两杯吧。”巴英一脸的贼笑,拉着孙驼子就朝后面厨房走,临走的时候,还朝苏阳很贱的挤了挤眼睛。
苏阳干咳了两声,道:“蓝蝎子?”
蓝蝎子当然不是蓝色的蝎子,而是这个女人的外号。
在江湖里,一个人的外号往往比名字更容易让人记住,也更贴切。
或者说,她就是一只蓝色的毒蝎子。
蓝蝎子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得更细,更长,就像是一条线。
她媚笑道:“你真是好眼力,有眼光的男人,我总是喜欢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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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按时赶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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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等了一年零三个月,李探花他们也没回来,他们是不是不回来了?”
兴云鬼庄的大门口,巴音正在洗刷一头驴子,微热的天气里,冰凉的井水从驴子背上哗倒下去,青花大毛驴快活的喔喔喔叫起来。
从大开的庄门看进去,兴云庄已是衰草遍地,断壁残垣。
苏阳坐在兴云庄门口的台阶上,随手从拽了一根从砖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小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着,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晒太阳,无所谓的说:“随他去吧,几十年的毛病想要改过来,总是要花时间的。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年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当中,真正的高手并不算很多,尤其是少林寺的和尚,好像并不敢对我们下死手。”
“难道是李探花截杀了他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截杀这个词用的不好,李寻欢杀人,堂堂正正出手平推即可,不用暗中截杀。或许说劝退更好。”
巴英按住了驴子头,提起一把刷子用力的在驴背上擦起来,边擦边说:“可为啥李探花,老铁,还有哪位你提起过的阿飞少爷,明明在江湖里,却从不来找咱们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作为朋友,我话挑明了,说到了,至于怎么去做,那是他的事。”苏阳笑笑道:“重要的是,我们还都活着。”
“那是因为少爷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了。”
巴英这句话不是拍马屁,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厮杀,无论是无想八步的前两步,还是梦十三剑、流年掌。还有怜花宝鉴里的种种,都已经在海量的实战中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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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笑道:“再住下去。庄子里只怕要爬满了蜈蚣蝎子毒蛇什么的,少爷我可不想你哪天喝水背毒死。”
“蝎子,毒蛇?”巴英瞪大了眼睛:“从哪来的,我怎么没发现。”
他当然发现不了。苏阳却清楚的很。一个月之前,兴云庄里开始出现各种毒物,甚至好几次在饮食清水里发现了有毒,若不是怜花宝鉴里记载的用毒解毒之术高明,只怕连自己都糟了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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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既然有人惦记你家少爷我,我就去好好的满足她一下。”苏阳翻身上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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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驼子的小酒馆就开在兴云庄后墙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兴云庄败落的这一年多来,酒馆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少有客人。
苏阳是常客,严格说起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苏阳来喝酒的次数,已经超过了酒馆生意的八成。
这样的一个酒馆还没有关门倒闭简直是个奇迹,好像就是专门为苏阳一个人开的。
“怜花宝鉴已经在我的手里,你还在这里守护什么呢?”
这孙驼子其实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弟弟,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救过一命。王怜花把怜花宝鉴送到李府时,李寻欢飞刀神技尚未大成,王怜花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孙驼子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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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驼子就坐在苏阳对面,不像个酒馆老板,倒是像个客人,在和苏阳对饮。他淡淡道:“习惯了,什么事做了十四年,都会习惯的。再说了,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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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呢?我的棺材本已经足够赔到我死的那一天。”孙驼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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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睛长而媚,嘴却很大,嘴唇很厚。她的皮肤虽白,但却很粗糙,而且毛发很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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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驼子回头,盯着她。
苏阳笑眯眯的望着她,或者说是色迷迷的眼神在她身体的曲线上扫过。自从进入武侠世界之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有着西方女人味道的大洋马。
她也在盯着苏阳,那眼色看来就好像她已将孙驼子当做世上最英俊、最可爱的人,已将孙驼子当着她的情人似的。
孙驼子忽然道:“我出手了,没能拿下她,所以…..”
“所以老爷子,咱爷两就甭管这事了,到后面去喝两杯吧。”巴英一脸的贼笑,拉着孙驼子就朝后面厨房走,临走的时候,还朝苏阳很贱的挤了挤眼睛。
苏阳干咳了两声,道:“蓝蝎子?”
蓝蝎子当然不是蓝色的蝎子,而是这个女人的外号。
在江湖里,一个人的外号往往比名字更容易让人记住,也更贴切。
或者说,她就是一只蓝色的毒蝎子。
蓝蝎子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得更细,更长,就像是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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