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敛骨[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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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月之前。关中。

    棺材铺的伙计面面相觑,似乎不知道要不要开口劝阻那位一意孤行的年轻人。他们是城中最好的一家棺材铺的伙计,见多了客人的种种怪癖,通常都只默声听从。毕竟付得起工钱的客人,非富即贵,万一惹恼了他们可担待不起。再说正月都没过,他们原本害怕沾了晦气,不愿接这趟活儿。可这位客人付了双倍的价钱,还许了他们一人一个敬香寺的平安符。这么阔气的客人,他们可不希望得罪了。

    然而对方的举动又实在是自讨苦吃……

    这趟活儿是迁坟。寻坟的事客人已经另聘了风水先生,金丝楠木棺也准备妥当,他们要做的就是将原来的棺材取出,抬到选好的新坟,替死者敛骨。

    从城北乱葬岗到这风水宝地,一路上他们对年轻人和死者的关系有了诸多猜测。待到看到玄武石碑上书的称谓,更是确定这该是个混出头面的私生子替自己早逝的母亲迁坟。

    诸如此般的事并不少见,他们就遇上过好几次。那些公子哥有的是为了扬眉吐气,在族人面前将欠了他们娘俩的风光大葬都讨回来,有的是为了后世福荫,指望迁了处好坟后子子孙孙都能过得顺遂,有的是真心孝顺,功成名就后为生母料理后事……其中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要亲自为生母敛骨,但最后还是让伙计代了劳。

    生前再和蔼可亲的慈母,死后也只是一具枯骨。若是年头久一些的,腐肉都烂了个干干净净,孤零零一具白骨倒也不如何可怖。但若是下葬没多少日子,那般模样……真的能把个孝子活生生吓跑。

    即便是他们,在最初入了这一行时,对着那些腐肉和蛆虫,也极勉强才能下得去手。

    “这位公子……”看到年轻客人双手覆在了棺材盖上,一名模样憨厚些的伙计粗声道,“还是我们来吧。”

    金丝楠木馆棺盖打开,内里布好了女子的殉葬品,首饰的成色都是上佳的,伙计们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一旁的薄木馆刚刚放下,棺盖上的湿土被风吹了一路,正是半干不干。

    他们干惯了这活计,做起来自然会很快,从开馆、敛骨到再下葬,用不了一个时辰。但若是客人执意要亲自来,恐怕光是开馆就要费上不少工夫。就算这棺材下葬的时候匆匆忙忙,只用了几根粗钉敲死,没有练过的巧劲儿一时间也起不出来。

    年轻客人摇头拒绝,双手压在棺盖边缘,轻轻一推。

    棺盖被推出数寸。

    客人看似没怎么用力,整块棺盖被掀落在地,边缘比他们用了工具起的还要齐整。

    伙计们暗道古怪,那粗钉好似都不见了。

    推开棺盖后,年轻客人将一坛备好的净水持在左手,右手探入棺中。

    一根白骨。

    提心吊胆,时刻准备着顶上客人去干本分活儿的伙计,好歹放下了些心。看那白骨上没什么沾带,想来死者去世多年,该化为尘土的早就化为尘土了。

    年轻客人将净水瓶倾侧,洗净白骨,用黄色绢布细细擦干净了,放入金丝楠木棺中。

    他的动作很轻,很快,比起棺材铺的伙计也不遑多让。但他的神情无比严肃,让人一望便知,他与死者绝不是钱货两清的关系。

    金丝楠木棺中的人骨渐渐成型,有了全身的轮廓。

    最后还剩下头骨,年轻客人用双手捧出。伙计机灵地上前,将净水洒在头骨之上。

    年轻客人将头骨捧在胸前,黑洞洞的两个眼洞正对着自己。常人都该感到恐惧的场景,对方却纹丝未动,等到头骨上的尘土都被洗净,复又擦干,放入棺中。

    棺中大大小小百余块骨头被摆的极为端正,伙计悄悄看了一眼,就算是铺子掌柜亲自动手,也不能做得更好。这客人是做什么营生的,怎能记得那么清楚?

    伙计想到了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心中一颤,不由离那客人远了几步。没想到时还不觉得,要是想到了再仔细去看,便觉得颇有道理。看那客人腰间直愣愣硬邦邦的物什,莫不是把饮过无数人血的利剑?

    敛骨之后,封棺下葬。

    伙计在封土之前壮起胆子问了一句:“您……不再看一眼?”要知道他们行当里可没有第二次敛骨的说法,这回下葬,便是彻彻底底地归入黄土了。

    “不必。”

    活儿都做完后,伙计们收工走人。先前将客人认作汪洋大盗的那位,不小心撞上了对方沉静如谜的眼神,讪笑道:“您也别太伤心了。有您这样孝顺的儿子,老人家在九泉之下该笑了呢。”

    伙计说笑着走远了。这话一方面是讨好,但也不无真情实意。世上说是孝子的人不少,能面不改色亲自为生母敛骨的,他在棺材铺做了那么多年,也就遇上过这一个。再丰厚的陪葬品,再贵重的楠木棺,也比不上亲人亲手敛骨。

    若是没经过这一层,那下了葬又迁坟折腾的魂儿,在地下可就要被人欺了去咯。

    “少主?”剑池在关中的另一颗暗子,在众人散开后提醒了他的少主一句。坟迁完了,棺也葬好了,按照他们的计划,少主也该动身离开关中了。其实在数日前他就得了消息,归一宗纠集了一大批人马,恐怕是要对他们下手。但是少主执意要先做完此事再离开,他也只能尽快安排。

    萧道鸾看着新立墓碑上“子林子由立”一行字,弯腰取了壶酒,洒在坟前。

    他曾经用一碗酒送过林子由上山。

    如今再用一碗酒送他的生母……上路。

    “少主,车马都备好了。”那暗子道,“就从这坟地向东边的林子走,不过城门,免得遇上归一宗门人。”

    萧道鸾将空了的酒碗摆在坟头,回头望向东南一隅,沉声道:“过城门走。”

    “可这……”城门处想必有归一宗的门人盯着,他们的行迹难免暴露。

    “他们想看,便让他们看。”萧道鸾说了句暗子没有听懂的话,向城门走去。

    一炷香后,暗子明白了少主这句话是何用意,但已经来不及后悔了。

    萧道鸾携墨剑出城,一剑破门。

    重逾千斤的城门被一剑破开。

    剑气划过城门直入城墙。

    好事者在数日后爬上城头,伸手欲探那城墙上的剑痕有几许深,还被没有消散的剑气割破了手。

    满城皆惊。

    人人都道,那响声匿迹许久了的剑池少主重现江湖,境界较之以往,又上了一层楼。

    ……

    “唉,那个消息你们听说了吗?”

    “哪个消息?”

    “归一宗这么大的门派,宗主说倒也就倒了……可真是应了一句话,世事难料。”

    “怎么不说应了一句诗,雏凤清于老凤声呢。”

    客栈一向是各类小道消息的集散地,尽管地处距关中月余马程的西南,这家不起眼的客栈大堂之中,也有些提剑挎刀的江湖人士在谈论那个关中大门的巨变。

    虽说明面上归一宗的宗主之位还是由莫恒坐着,但是据不知哪个内门弟子或长老透露的消息,宗门真正的掌权人却换成了大弟子莫列。

    至于这其间的原因,就莫衷一是了。

    有人说莫恒为高手重伤,急需闭关静养,是以不得不让得意弟子代掌宗门事务。有人说莫列狼子野心,谋划许久终于成功篡权,将莫恒囚禁并以身代之。也有那听着最荒诞不经,却最为喜闻乐见的传闻,师徒二人属意于同一名绝色美姬,终于落得拔刀相向。

    “要说那随着家中女眷上归一宗祈愿的王小姐,可真是生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否则怎的能引了莫恒莫列师徒两人动心?”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煞有介事道,“前些时候我在关中,有幸远远望了一眼。都说关中王家擅养闺女,亲眼见过后真是不得不信。要说那身段,比寻常婆娘要细上一截,怎么说来着,盈盈不堪一握。要说那样貌,啧啧……”

    汉子说得起劲,旁人也听得尽兴。不管是归一宗,还是关中王家,都是他们这些混迹底层的修士所不能接触到的,只能在一些似真似假的故事中自行想象。

    大多数人心知肚明这汉子说的未必是真,别的不说,就看汉子这歪瓜裂枣的穷酸样,和他们一样住的是最下等的客栈,哪里有机会亲眼见到那王家的闺女?不过是闲来无事,听他那么一说,取乐罢了。

    没想到有人不识趣地“嗤”了一声。

    那贼眉鼠眼的汉子敏感得很,一被嗤笑,就停了下来,细眼一转,挑衅道:“怎么,兄台有何高见?”

    他看向的正是连嘴角的讥讽都懒得掩藏的一名大汉。那大汉满嘴络腮胡,眉毛有旁人两倍粗细,幸好面庞生得黑,不留意看也不觉得满脸的毛发非常突兀。

    总像黑乎乎一片就是了。

    黑汉子道:“唇红齿白,丰臀细腰,和怡乐院的女子有什么区别?夸他家会养闺女,是说他家是世传毛诗,开首便是后妃之德,有一段小家碧玉学不来的风度,哪里是说那些。”

    黑面汉子说出的话倒和他的外貌不太相像,没有那么多草莽气,更像是个多读了经书连乐子也不会寻的迂腐书生。

    贼眉鼠眼的汉子半是没听懂,半是瞧他不起,道:“你怎知道得那么清楚?那《寻芳谱》是你作的不成?”

    《寻芳谱》是一江湖散客走遍大江南北呕心沥血之作,各地貌美女子都有收录,附有颇为精到的评点。原稿并无甚多香艳内容,只是一众书商见有利可得,便增刊了不少不可言说的内容。如今市面上流传的《寻芳谱》已有原稿数倍之厚,翻印量也是一增再增。在座的诸多浪客或许不知道庚戌习剑录,却少有不知道这本被奉为浪荡子必读经书的。

    黑面汉子朗声笑道:“那兰陵欣欣子算什么东西,值得人拿他一本破书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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