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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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墨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沉醉在仿佛无有边际的麦海之中,听着风与麦穗的诉说。
遥遥有嘈杂之声入耳,将周墨从神游中唤回,麦海到了边际,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城市。
三米长短,通体灰白色的石块垒就了城墙,通体石头垒就的城墙有五十米高下,周墨仰望着城头,一个个走动的士卒就如同蚂蚁。
“想必他们居高临下,看我还不如一只蚂蚁大吧!”
自嘲一笑,周墨看向足有五米高的城门,面临荒野的边境,城门没有往来不息的商旅,冷冷清清,只有十名士卒,腰间跨着长刀守卫。
似乎没人以为周墨能够走过着百里荒野,城门处既没有军方的人刀枪相向,也没有军情局的人热情相迎。
走过城门,守门的士卒只是懒洋洋的看了周墨一眼,连周墨身上的血迹都未理会,任由周墨走入了城中。
人类聚居地特有的繁杂吵闹声入耳,周墨重入人世,颇有些回到家乡的感觉。
城门连着一条足有十米宽的街道,黄土铺成的街道两侧,各类酒馆、酒店、饭铺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
一家叫做边荒酒馆的招牌最惹眼,3x2米的巨大招牌上一名金发碧眼,身材火爆性感,穿着低胸女仆装的妙龄少女很是诱人,就连周墨看了也是喉头滚动。
越往城中走,店铺越大,招牌越精致,街道两旁的摊贩越多,当然,街上的人也就越多。
边城的居民似乎对全身染着血腥的人已经习惯了,周墨裹着染血的斗篷走在人群中,并没有谁多看他一眼。
“嘿,兄弟,第一次入城吧,你们荒野猎人都在鸽子酒店落脚,别走过头!”一名红着老脸,满嘴酒气,还穿着军装的军汉在与周墨擦肩而过时,自来熟的拍了拍周墨的肩膀,指着前方不远处,门口站着数名衣着暴露,浓妆艳抹女人的酒店,笑的很猥琐,话却说的很大声。
周墨有些微囧,但是周围的人无论男女却都是认同的大笑,显然荒野猎人们跑进城里,在这家鸽子酒店风流一夜,已经是这座城市的常态了。
周墨当然不想去什么鸽子酒店,醉酒的军汉大笑着想走,周墨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容他抗拒的将整个人勾了回来。
“老兄,知道军情局怎么走吗?”
尽管周墨已经压低了声音,但是边城的居民一个个都好像长了顺风耳一般,提到“军情局”三个字后,瞬间,原本颇有些拥挤的大街上,以周墨为中心,瞬间出现了方圆五米的清净地带。
周墨有些赫然,他突然发现,隆巴顿·诺亚给他安排的军情局身份,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
被周墨勾住的醉酒军汉,听到“军情局”三个字后,猛地一个机灵,身体表面黑铁色泽一闪而逝,顿时全身大汗淋漓,酒气冲天,却是用力将体内的酒精排了出去。
“兄弟,老哥我刚从城防上下来,今天休息,喝酒也是付过钱的,没犯什么事吧!”
周墨看着军汉对自己讨好的笑着,试探的语气中还有些心虚,顿时感觉军情局的身份还是有点好处的。
拍了拍军汉的肩膀,周墨一副你放心的样子,然后才笑着说道:
“老哥,我刚到这里,到军情局报道,见你这身军服,向你问个路而已。”
军汉长松了一口气,然后用最直接简练的语言说道:
“沿着街一直走,走出城门右拐,看到驻军军营后,向看门的家伙出示你的证件,就会有人来接你了。”
话音还带着尾巴,军汉就已经转身想走,却又被周墨勾住,问道:
“老哥,军情局的驻地在驻军军营里?”
军汉被问的莫名其妙,反问道:
“军情局,军情局,驻地不在军营里还能在哪?兄弟你不会是哪个大贵族领过来的吧,只有那些权势滔天的大人物,军情局才会给些面子,不直接驻扎在军营里。”
周墨呵呵笑了一句,也不承认,也不否认,然后一推军汉,身子一闪,重新走入了人群之中。
随意找了个裁缝店,将身上染血的披风扔到一旁,花了两枚银币,重新买了一挂纯黑的棉布披风,裹住身形,向驻军营地走去。
小小的一个边城,却出乎周墨意料的繁华,十数米宽的街道虽然只有一条,但是往来的人群、牲畜车辆却将一条主街占得满满当当。
“城门处也不见有人进出,怎么城内这么多人?”
周墨的疑问在来到城市另一侧的城门时,消失无踪,同样是五米高十米宽的城门,往来的人群几乎将城门堵住,牛叫马嘶声与人群嘈杂声混在一起,让习惯了夕阳镇冷清的周墨十分不习惯。
皱了皱眉头,看着无论是进城还是出城都慢的如同龟爬一般的速度,周墨随手拦住了一个行人,问道:
“这城门这么堵,怎么能快点出去?”
边城的人到底沾了一丝荒野的粗犷,也不在意,大着嗓门说道:
“想要快点出去?简单,拿出驻军的边防令牌,或者亮出你的高阶身份,人群就会乖乖散开,任你出入喽!”
说完,这人还以为自己调笑了周墨,哈哈大笑起来。
旁边的汉子们一个个也都指着周墨大笑起来,小小边城之中,稍微沾着黑铁边的人都在军队中,黑铁生命在平民中更是根本见不到,这些人将周墨当做了第一次来边城的荒野猎人!
周墨也微微笑了起来,身体瞬间化作黑铁色泽,高阶生命对于低阶生命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威压,笑声戛然而止,被周墨问话的汉子更是瞬间就汗流浃背。
“黑铁,黑铁生命,大、大、大人直接过去就是,没人,没人敢拦您的!”
周墨点了点头,大步向城门走去。
果然,如同海中移动的礁石一般,周墨所过之处,人群如海浪般分开,嘈杂的声音如同被按了静音键,热闹的城门一时间竟然安静下来。
直到周墨走出城门,身形消失在平民们的视线之中,嘈杂声才再次响起,却比方才还要热闹,所有人都在讨论着这个出现在城中,却又没有穿着军服的黑铁生命。
“黑铁生命啊,今天算是长了见识了。”
“可不是嘛,没有走军队的特殊通道,应该不是军方的人,看样子是从荒野中出来的。”
“荒野里出来的?荒野里不都是被帝国通缉的要犯吗?五百个放逐小镇管着这些人,这个是逃出来的?”
“傻啊你,你见过哪个逃犯这么大摇大摆的,听说是军情局的人,不过从荒野来应该是真的。”
“这就没什么大惊小怪了,军情局嘛!哪没有他们的眼线,说不定你和你婆娘干那事儿的时候,就有军情局的人在看活景儿呢!”
“嘿嘿嘿,那可好,老子那物雄伟,嫉妒死那群狗腿子!”
“呵呵,那你可要小心了,听说有那好男风的,就好那口,说不定啊,咱们这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啊!要跟着军情局的大人去享福喽!”
“嘘!嘘!都不要命了,说不定那个军情局的人就是故意暴露身份的,想要看看咱们之中有没有对他们不满的,再说,再说你们下次见面就是在那能将皇宫里的内侍审出偷情的黑牢里!”
……
…
不得不说,民众传播信息的速度是最快的,同时,民众们的想象力也是无穷的。
周墨自然不会知道,自己的行为,狠狠得给军情局抹了一脸锅灰,此时,边境驻军的营门,已经在周墨眼前。
周墨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沉醉在仿佛无有边际的麦海之中,听着风与麦穗的诉说。
遥遥有嘈杂之声入耳,将周墨从神游中唤回,麦海到了边际,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城市。
三米长短,通体灰白色的石块垒就了城墙,通体石头垒就的城墙有五十米高下,周墨仰望着城头,一个个走动的士卒就如同蚂蚁。
“想必他们居高临下,看我还不如一只蚂蚁大吧!”
自嘲一笑,周墨看向足有五米高的城门,面临荒野的边境,城门没有往来不息的商旅,冷冷清清,只有十名士卒,腰间跨着长刀守卫。
似乎没人以为周墨能够走过着百里荒野,城门处既没有军方的人刀枪相向,也没有军情局的人热情相迎。
走过城门,守门的士卒只是懒洋洋的看了周墨一眼,连周墨身上的血迹都未理会,任由周墨走入了城中。
人类聚居地特有的繁杂吵闹声入耳,周墨重入人世,颇有些回到家乡的感觉。
城门连着一条足有十米宽的街道,黄土铺成的街道两侧,各类酒馆、酒店、饭铺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
一家叫做边荒酒馆的招牌最惹眼,3x2米的巨大招牌上一名金发碧眼,身材火爆性感,穿着低胸女仆装的妙龄少女很是诱人,就连周墨看了也是喉头滚动。
越往城中走,店铺越大,招牌越精致,街道两旁的摊贩越多,当然,街上的人也就越多。
边城的居民似乎对全身染着血腥的人已经习惯了,周墨裹着染血的斗篷走在人群中,并没有谁多看他一眼。
“嘿,兄弟,第一次入城吧,你们荒野猎人都在鸽子酒店落脚,别走过头!”一名红着老脸,满嘴酒气,还穿着军装的军汉在与周墨擦肩而过时,自来熟的拍了拍周墨的肩膀,指着前方不远处,门口站着数名衣着暴露,浓妆艳抹女人的酒店,笑的很猥琐,话却说的很大声。
周墨有些微囧,但是周围的人无论男女却都是认同的大笑,显然荒野猎人们跑进城里,在这家鸽子酒店风流一夜,已经是这座城市的常态了。
周墨当然不想去什么鸽子酒店,醉酒的军汉大笑着想走,周墨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容他抗拒的将整个人勾了回来。
“老兄,知道军情局怎么走吗?”
尽管周墨已经压低了声音,但是边城的居民一个个都好像长了顺风耳一般,提到“军情局”三个字后,瞬间,原本颇有些拥挤的大街上,以周墨为中心,瞬间出现了方圆五米的清净地带。
周墨有些赫然,他突然发现,隆巴顿·诺亚给他安排的军情局身份,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
被周墨勾住的醉酒军汉,听到“军情局”三个字后,猛地一个机灵,身体表面黑铁色泽一闪而逝,顿时全身大汗淋漓,酒气冲天,却是用力将体内的酒精排了出去。
“兄弟,老哥我刚从城防上下来,今天休息,喝酒也是付过钱的,没犯什么事吧!”
周墨看着军汉对自己讨好的笑着,试探的语气中还有些心虚,顿时感觉军情局的身份还是有点好处的。
拍了拍军汉的肩膀,周墨一副你放心的样子,然后才笑着说道:
“老哥,我刚到这里,到军情局报道,见你这身军服,向你问个路而已。”
军汉长松了一口气,然后用最直接简练的语言说道:
“沿着街一直走,走出城门右拐,看到驻军军营后,向看门的家伙出示你的证件,就会有人来接你了。”
话音还带着尾巴,军汉就已经转身想走,却又被周墨勾住,问道:
“老哥,军情局的驻地在驻军军营里?”
军汉被问的莫名其妙,反问道:
“军情局,军情局,驻地不在军营里还能在哪?兄弟你不会是哪个大贵族领过来的吧,只有那些权势滔天的大人物,军情局才会给些面子,不直接驻扎在军营里。”
周墨呵呵笑了一句,也不承认,也不否认,然后一推军汉,身子一闪,重新走入了人群之中。
随意找了个裁缝店,将身上染血的披风扔到一旁,花了两枚银币,重新买了一挂纯黑的棉布披风,裹住身形,向驻军营地走去。
小小的一个边城,却出乎周墨意料的繁华,十数米宽的街道虽然只有一条,但是往来的人群、牲畜车辆却将一条主街占得满满当当。
“城门处也不见有人进出,怎么城内这么多人?”
周墨的疑问在来到城市另一侧的城门时,消失无踪,同样是五米高十米宽的城门,往来的人群几乎将城门堵住,牛叫马嘶声与人群嘈杂声混在一起,让习惯了夕阳镇冷清的周墨十分不习惯。
皱了皱眉头,看着无论是进城还是出城都慢的如同龟爬一般的速度,周墨随手拦住了一个行人,问道:
“这城门这么堵,怎么能快点出去?”
边城的人到底沾了一丝荒野的粗犷,也不在意,大着嗓门说道:
“想要快点出去?简单,拿出驻军的边防令牌,或者亮出你的高阶身份,人群就会乖乖散开,任你出入喽!”
说完,这人还以为自己调笑了周墨,哈哈大笑起来。
旁边的汉子们一个个也都指着周墨大笑起来,小小边城之中,稍微沾着黑铁边的人都在军队中,黑铁生命在平民中更是根本见不到,这些人将周墨当做了第一次来边城的荒野猎人!
周墨也微微笑了起来,身体瞬间化作黑铁色泽,高阶生命对于低阶生命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威压,笑声戛然而止,被周墨问话的汉子更是瞬间就汗流浃背。
“黑铁,黑铁生命,大、大、大人直接过去就是,没人,没人敢拦您的!”
周墨点了点头,大步向城门走去。
果然,如同海中移动的礁石一般,周墨所过之处,人群如海浪般分开,嘈杂的声音如同被按了静音键,热闹的城门一时间竟然安静下来。
直到周墨走出城门,身形消失在平民们的视线之中,嘈杂声才再次响起,却比方才还要热闹,所有人都在讨论着这个出现在城中,却又没有穿着军服的黑铁生命。
“黑铁生命啊,今天算是长了见识了。”
“可不是嘛,没有走军队的特殊通道,应该不是军方的人,看样子是从荒野中出来的。”
“荒野里出来的?荒野里不都是被帝国通缉的要犯吗?五百个放逐小镇管着这些人,这个是逃出来的?”
“傻啊你,你见过哪个逃犯这么大摇大摆的,听说是军情局的人,不过从荒野来应该是真的。”
“这就没什么大惊小怪了,军情局嘛!哪没有他们的眼线,说不定你和你婆娘干那事儿的时候,就有军情局的人在看活景儿呢!”
“嘿嘿嘿,那可好,老子那物雄伟,嫉妒死那群狗腿子!”
“呵呵,那你可要小心了,听说有那好男风的,就好那口,说不定啊,咱们这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啊!要跟着军情局的大人去享福喽!”
“嘘!嘘!都不要命了,说不定那个军情局的人就是故意暴露身份的,想要看看咱们之中有没有对他们不满的,再说,再说你们下次见面就是在那能将皇宫里的内侍审出偷情的黑牢里!”
……
…
不得不说,民众传播信息的速度是最快的,同时,民众们的想象力也是无穷的。
周墨自然不会知道,自己的行为,狠狠得给军情局抹了一脸锅灰,此时,边境驻军的营门,已经在周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