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chapter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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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言和厉铮找到厉钧的时候,他已经就着环抱墓碑的姿势睡着了。
“哎哟!什么东西?”走在前头的看门大爷不小心踢到酒瓶,被咕咚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电照了过去,顿时满地酒瓶无所遁形。
“这是怎么了哟,喝了这么多酒。”老大爷摇摇头,把酒瓶子一个个捡起来夹在胳肢窝下。将掉在草丛里的手机递给苏言,老大爷朝抱着墓碑不撒手的厉钧努了努嘴:“他胆子倒大,在这种地方睡觉都不害怕。”
苏言接过手机,翻遍了全身上下,翻出几张红钞递给了老大爷,客客气气地说:“心里有事伤心呢,麻烦您大晚上地跟着我们跑一趟,这点钱您拿着买几个新灯泡。”
说着,苏言指了指远处毫无反应的路灯。
老大爷原本要推拒的动作一顿,察觉到他的犹豫,苏言笑了笑,把钱塞他手里了。
老大爷捏着几张票子,叹了口气:“你说也是造孽,这个墓园一小块地方卖几十万,上头那些人却个顶个的吝啬,灯泡坏了都不肯修。”
有些高级墓园,白天看门的嫌晚上晦气,又觉得晚上不会有人来,就私底下花点钱,偷偷雇人代了,老大爷显然是属于此类的二手工。
路灯坏了,老大爷发现后跟白天看门的人说,白天看门的报上去,墓园管理者核实了再拨钱下来。白天看门的边把钱装进口袋,边跟老大爷说上头不肯修,转头每隔两个月又就借口路灯坏了跟上面要钱。
这里头的门门道道,老大爷未必不清楚,只是他个二手工,没地方反应,为了饭碗也不能反应,只好守着苟延残喘的路灯,等到它寿终就寝,再匀点儿自己的工资出来,把坏掉的路灯换了。
现在苏言给了钱,不必花自己的钱了,老大爷郑重地给苏言道谢:“谢谢你啊小后生,好人会有好报的。”
和厉铮两人一左一右地架着醉鬼厉钧,苏言伸出手朝老大爷挥了挥,是个不用谢的意思。
老大爷夹着满胳膊的酒瓶,站在墓园门口,目送他们上了车,走远了,才低声呢喃了句:“好人一生平安。”
苏言他们回到家快十二点了,被响声惊动的王妈从屋里出来,看见厉钧不省人事的模样,赶紧喊醒老伴去煮醒酒汤。
帮扶着将厉钧抬进了客房,王妈接了热水忙前忙后地给厉钧擦脸,回头看见苏言和厉铮还杵在门口,立马摆手赶人:“铮少言少,你们明天不上班不拍戏啦?这里有我呢,快去睡吧。”
说完,见两个人不动,王妈又道:“别担心,等会儿喂钧少喝了醒酒汤就没事了。上楼去吧,刚刚狗剩见你们出门不带它,正发脾气呢,再不去看看,言少养的兰花可就要遭殃了。”
提到倒霉催的狗剩,厉铮把苏言的手指牵进掌心,“先上去吧,有事明天再说。”
苏言嗯了声,被厉铮牵着上了楼。结果推开影音室的门一看,苏言精心伺候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打苞的兰花,果然已经遭了猫瘟,被抓了个七零八落,满地残骸。
等收拾了狗剩,洗完澡,吹干头发躺进被窝,时间接近凌晨一点了。苏言枕着厉铮的胳膊,两个人都没有穿衣服,坦诚地赤|裸相对。
空调源源不断地吹出冷气,平常嫌不够低的温度今晚不知怎么的,让苏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苏言觉得有些冷,于是往厉铮的怀里钻了钻。
“和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说说你的家人,说说大哥。”苏言道。
厉铮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将苏言露在外头的肩膀盖住了,才慢慢说起了往事。
“……绑匪没有来得及对我做什么,”提起十二岁那年的绑架,厉铮声音很平淡,仿佛曾经折磨他长达数年之久的噩梦和创伤后应激障碍都已经彻底消弭在时间的冲刷之中了,“他们当时起了内讧,一方想要拿我要挟老头子,一方想杀我泄恨。两方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干脆就打起来了。”
“后来老头子带人过来,把我救了出去。”厉铮轻描淡写地带过了过程。
事实上,真正的过程,比厉铮这几句语焉不详的描述凶险多了。
九几年的a市鱼龙混杂,社会风气很乱,再加上受到香港古惑仔电影的影响,混黑|社会的青年人数直线上升。人一多,好像命就不值钱了,各个地头的大混混经常带着人在夜市发生大规模械斗。当时绑架厉铮的,就是a市最大的地头蛇。
那个地头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条野狼,关在铁笼子里养着,一日三餐都喂生肉。绑了厉铮后,地头蛇命人把他吊在仓库的横梁上,一边准备好了摄像机,一边打开了笼子上头的小门。
那道门很小,刚好能让被养得格外凶狠戾气的狼,探出尖利的嘴部。
地头蛇的意思,无异于是想让狼活生生把厉铮撕裂吃了。
绳子被慢慢放了下来,厉铮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就是对着自己留涎水的野狼。也不知道他是害怕过头了,还是心理素质实在太硬,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旁边掌控绳子的小混混见他面无表情,于是恶劣地露出满嘴黄牙。
小混混手一松,失去平衡的绳子呼啸着往下坠。在厉铮双脚距离狼嘴不到三十厘米的时候,地头蛇手下很得用的二号人物终于受不了,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那个人,厉铮这么多年一直记得,他个子不高,穿一件灰扑扑的老式工装外套,背因为老是躬着的缘故已经直不起来了,眉毛耷拉着,嘴角却努力地往上扬,看起来总像是在小心翼翼地讨好谁。
就这么个把自己活成讽刺囧字的人,却是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地头蛇举动的人。
老大的威严永远不容挑战,地头蛇把那个人抓起来,丢进了关狼的笼子里。来不及呼救,野狼反身一扑,狰狞的狼牙就咬断了那个人的喉咙。迸射出来的滚烫鲜血,溅湿了厉铮的袜子。
那个人的亲信和儿子也在场,等他们从刚才的那幕回过神,厮杀开始了。
砍刀和斧头的冷光掺杂在一起,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厉铮身上不知道溅了多少人的血,他好像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幽黑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笼子里撕扯人肉的狼。
直到一声枪声响起。
在枪|械管制严格的华夏,有枪意味着一边倒。混战几乎转瞬之间就结束了,地头蛇拿着枪,正准备把反抗者一刀全砍了,仓库门却猛地被人从外面撞破了。
被枪声惊动的厉老爷子带着人到了。
尽管厉铮略去了凶险的过程没说,但苏言依然从他一笔带过的“患上了ptsd”里,拼凑出了险象环生的现场。
紧了紧环着厉铮腰部的手,苏言把耳朵贴在他火热的胸口。听着胸腔里头规律的心跳声,苏言轻声问:“后来呢?”
厉铮低头亲了亲苏言的发漩涡,洗发水的浅淡香气便趁机不由分说地钻入他鼻腔,一路飘到了心底,凝聚出妥帖踏实的满足。
“为了治疗ptsd,老头子把我送到了英国,在那里,我遇到了大学导师赖安·菲茨杰拉德。”提起导师,厉铮牵出抹怀念的笑容,“当时,我是他妻子的病人。他们夫妻俩带我走出了绑架的阴影,也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赖安知道后,替我给他任教的格拉斯哥大学写了举荐信,考试通过后,我成了赖安的学生。”
“那个时候你多大?”苏言问。
“十七。”厉铮道。
苏言点点头,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厉铮揉摸苏言脑袋的动作微不可察地滞了一下,这个问题回答稍有不慎,就很可能在苏言心里留下恋童癖等诸如此类的坏印象。
厉铮悄悄把时间往后推延了一年,确保苏言听了不会觉得自己有不可告人的喜好后,才回答道:“在你十六岁的时候。”
说是十六,其实是苏言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收到女生情书的画面被相机忠实地拍了下来,送到了远在苏格兰的厉铮书桌上。厉铮这才发现,在翻看少年照片成为习惯的同时,爱意也随之渗进了骨髓。
苏言蹭了蹭厉铮胸膛,“刚好你硕士毕业。”
顿了顿,苏言又问:“为什么没有回来找我?”
“如果你早点出现,我们都有两辈子了。”这句话苏言没说,厉铮却感受到了。
“大四我回国找过你,”厉铮解释道,“那天我站在你教室外面,看着你和你同桌讲话,听你说将来要做个大明星。”
苏言记忆里,的确是有座位靠门的同学说外面有人找他。他还出去看了,结果没看见人,就又回来了。那时候他完全忽略了走廊上年轻英俊的男人,下意识觉得那种一看就很有钱的人,肯定不是来找自己的。所以,尽管当时英俊的男人看着自己,苏言还是转身回了教室。
“团团,是你没认出我来。”厉铮声线低沉地控告。
苏言仰头安抚地吻了吻厉铮的嘴唇,厉铮松开牙关,两人交换了一个吻。
“那之后你又回英国了?”亲吻结束,苏言装作不经意地转移话题。
“嗯,回去念硕士。拿到硕士毕业证书不久,赖安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当时他手里有项研究没完成,那是他毕生的心血。作为他的关门弟子,我参与了大部分研究,所以他说希望我能在他死后替他完成研究时,我答应了,顺便念个了博士。”
“博士毕业后赶上领导人换届,那时国内形势严峻,厉家局面不明。厉钧已经被牵扯进去脱不了身了,老爷子不想再把我牵进来。万一出现意外,我远在国外,起码不会受到牵连。”
“08年老爷子登顶,09年研究的所有后续工作结束,去墓地看过赖安后我回了国,从老太太手里接过了惊鸿。”
“团团,我以前一直没去找你,是因为我不确定你是不是gay。如果你是直的,我不想带弯你,华夏对同性恋接受程度很低,同性这条路很难走。”停顿了会儿,厉铮终于把多年以来的隐忧说了出来:“而且你年纪,太小了。”
年纪太小,不确定因素太大。厉铮不想历经风雨,到头来却被一句“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抹杀掉所有。与其那样,不如什么都不做,不去打扰,不去触碰,仅仅看着就好。
苏言有想过厉铮不来找自己的原因,却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苏言把头埋在厉铮怀里,伸手紧紧抱住了他,好一会儿没说话。过了许久,才嗓音发哑地问:“那大哥呢?”
厉铮略带薄茧的手掌轻轻抚过苏言光滑的背脊,“我出国时厉钧也被送去了军营,隔着时差,加上他在军队不方便,联系就少了很多。后来某天,他大半夜地给我打电话,说他有女朋友了,还把照片发了过来。”
“厉钧是在一次任务结束的返途中,遇到了自驾游结果车爆胎的封小喜。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把小喜往封灵渠身上想,以为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等到两人后来决定订婚,我们才知道小喜是封灵渠的外甥女,封厌的亲妹妹。”
封灵渠这个名字苏言很耳熟,不仅他耳熟,整个华夏看过新闻联播的人都很耳熟。封灵渠是华夏中央□□常委,□□主席,华夏国家副主席,是仅次于一把手的人物。
“等等,”苏言忽然出声打断了厉铮,他想到厉铮屡次提起又被他屡次忽略的“登顶”,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仿佛为了证实猜测是否属实般,苏言很是郑重其事地开了口:“一把手是你父亲?”
“嗯。”厉铮道。
“要完,未来的公公婆婆真的是国父国母。”苏言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登时被这个堪称惊天动地的消息砸得七荤八素,一时之间连厉钧的往事都不想听了。他摆了摆手,表示自己需要点时间来消化这个爆炸式的消息。
“总归是要过这关的。”抱着这样的念头,厉铮体贴地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关了床头灯。
感受到厉铮落在眼睑上的温柔亲吻,苏言心里掀起的惊涛骇浪,奇异般降了下去。他寻到厉铮的嘴唇,印了个柔软的晚安吻。
黑暗中,厉铮回了个同样柔软的吻。
“晚安。”
第二天醒来,厉钧已经走了,王妈转告说他去了军区。
苏言有些不放心,给厉钧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他现在有些心结,过段时间想通了就好了。”厉铮安慰道。
说是这么说,等吃过早饭送了苏言去拍广告,厉铮吩咐司机转道去军区逮人。结果到了才发现,厉钧申请了去非洲维和,已经乘今早六点的飞机走了。
厉铮站在空无一人的少将办公室,摸出手机拔了个电话。
“他去非洲了。”厉铮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你满意了?”
挂掉电话的封厌,砸完了整个总裁办公室。可惜不管他再怎样气急败坏,义无反顾走掉的那个人,都一去不回头了。
苏言和厉铮找到厉钧的时候,他已经就着环抱墓碑的姿势睡着了。
“哎哟!什么东西?”走在前头的看门大爷不小心踢到酒瓶,被咕咚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电照了过去,顿时满地酒瓶无所遁形。
“这是怎么了哟,喝了这么多酒。”老大爷摇摇头,把酒瓶子一个个捡起来夹在胳肢窝下。将掉在草丛里的手机递给苏言,老大爷朝抱着墓碑不撒手的厉钧努了努嘴:“他胆子倒大,在这种地方睡觉都不害怕。”
苏言接过手机,翻遍了全身上下,翻出几张红钞递给了老大爷,客客气气地说:“心里有事伤心呢,麻烦您大晚上地跟着我们跑一趟,这点钱您拿着买几个新灯泡。”
说着,苏言指了指远处毫无反应的路灯。
老大爷原本要推拒的动作一顿,察觉到他的犹豫,苏言笑了笑,把钱塞他手里了。
老大爷捏着几张票子,叹了口气:“你说也是造孽,这个墓园一小块地方卖几十万,上头那些人却个顶个的吝啬,灯泡坏了都不肯修。”
有些高级墓园,白天看门的嫌晚上晦气,又觉得晚上不会有人来,就私底下花点钱,偷偷雇人代了,老大爷显然是属于此类的二手工。
路灯坏了,老大爷发现后跟白天看门的人说,白天看门的报上去,墓园管理者核实了再拨钱下来。白天看门的边把钱装进口袋,边跟老大爷说上头不肯修,转头每隔两个月又就借口路灯坏了跟上面要钱。
这里头的门门道道,老大爷未必不清楚,只是他个二手工,没地方反应,为了饭碗也不能反应,只好守着苟延残喘的路灯,等到它寿终就寝,再匀点儿自己的工资出来,把坏掉的路灯换了。
现在苏言给了钱,不必花自己的钱了,老大爷郑重地给苏言道谢:“谢谢你啊小后生,好人会有好报的。”
和厉铮两人一左一右地架着醉鬼厉钧,苏言伸出手朝老大爷挥了挥,是个不用谢的意思。
老大爷夹着满胳膊的酒瓶,站在墓园门口,目送他们上了车,走远了,才低声呢喃了句:“好人一生平安。”
苏言他们回到家快十二点了,被响声惊动的王妈从屋里出来,看见厉钧不省人事的模样,赶紧喊醒老伴去煮醒酒汤。
帮扶着将厉钧抬进了客房,王妈接了热水忙前忙后地给厉钧擦脸,回头看见苏言和厉铮还杵在门口,立马摆手赶人:“铮少言少,你们明天不上班不拍戏啦?这里有我呢,快去睡吧。”
说完,见两个人不动,王妈又道:“别担心,等会儿喂钧少喝了醒酒汤就没事了。上楼去吧,刚刚狗剩见你们出门不带它,正发脾气呢,再不去看看,言少养的兰花可就要遭殃了。”
提到倒霉催的狗剩,厉铮把苏言的手指牵进掌心,“先上去吧,有事明天再说。”
苏言嗯了声,被厉铮牵着上了楼。结果推开影音室的门一看,苏言精心伺候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打苞的兰花,果然已经遭了猫瘟,被抓了个七零八落,满地残骸。
等收拾了狗剩,洗完澡,吹干头发躺进被窝,时间接近凌晨一点了。苏言枕着厉铮的胳膊,两个人都没有穿衣服,坦诚地赤|裸相对。
空调源源不断地吹出冷气,平常嫌不够低的温度今晚不知怎么的,让苏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苏言觉得有些冷,于是往厉铮的怀里钻了钻。
“和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说说你的家人,说说大哥。”苏言道。
厉铮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将苏言露在外头的肩膀盖住了,才慢慢说起了往事。
“……绑匪没有来得及对我做什么,”提起十二岁那年的绑架,厉铮声音很平淡,仿佛曾经折磨他长达数年之久的噩梦和创伤后应激障碍都已经彻底消弭在时间的冲刷之中了,“他们当时起了内讧,一方想要拿我要挟老头子,一方想杀我泄恨。两方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干脆就打起来了。”
“后来老头子带人过来,把我救了出去。”厉铮轻描淡写地带过了过程。
事实上,真正的过程,比厉铮这几句语焉不详的描述凶险多了。
九几年的a市鱼龙混杂,社会风气很乱,再加上受到香港古惑仔电影的影响,混黑|社会的青年人数直线上升。人一多,好像命就不值钱了,各个地头的大混混经常带着人在夜市发生大规模械斗。当时绑架厉铮的,就是a市最大的地头蛇。
那个地头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条野狼,关在铁笼子里养着,一日三餐都喂生肉。绑了厉铮后,地头蛇命人把他吊在仓库的横梁上,一边准备好了摄像机,一边打开了笼子上头的小门。
那道门很小,刚好能让被养得格外凶狠戾气的狼,探出尖利的嘴部。
地头蛇的意思,无异于是想让狼活生生把厉铮撕裂吃了。
绳子被慢慢放了下来,厉铮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就是对着自己留涎水的野狼。也不知道他是害怕过头了,还是心理素质实在太硬,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旁边掌控绳子的小混混见他面无表情,于是恶劣地露出满嘴黄牙。
小混混手一松,失去平衡的绳子呼啸着往下坠。在厉铮双脚距离狼嘴不到三十厘米的时候,地头蛇手下很得用的二号人物终于受不了,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那个人,厉铮这么多年一直记得,他个子不高,穿一件灰扑扑的老式工装外套,背因为老是躬着的缘故已经直不起来了,眉毛耷拉着,嘴角却努力地往上扬,看起来总像是在小心翼翼地讨好谁。
就这么个把自己活成讽刺囧字的人,却是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地头蛇举动的人。
老大的威严永远不容挑战,地头蛇把那个人抓起来,丢进了关狼的笼子里。来不及呼救,野狼反身一扑,狰狞的狼牙就咬断了那个人的喉咙。迸射出来的滚烫鲜血,溅湿了厉铮的袜子。
那个人的亲信和儿子也在场,等他们从刚才的那幕回过神,厮杀开始了。
砍刀和斧头的冷光掺杂在一起,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厉铮身上不知道溅了多少人的血,他好像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幽黑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笼子里撕扯人肉的狼。
直到一声枪声响起。
在枪|械管制严格的华夏,有枪意味着一边倒。混战几乎转瞬之间就结束了,地头蛇拿着枪,正准备把反抗者一刀全砍了,仓库门却猛地被人从外面撞破了。
被枪声惊动的厉老爷子带着人到了。
尽管厉铮略去了凶险的过程没说,但苏言依然从他一笔带过的“患上了ptsd”里,拼凑出了险象环生的现场。
紧了紧环着厉铮腰部的手,苏言把耳朵贴在他火热的胸口。听着胸腔里头规律的心跳声,苏言轻声问:“后来呢?”
厉铮低头亲了亲苏言的发漩涡,洗发水的浅淡香气便趁机不由分说地钻入他鼻腔,一路飘到了心底,凝聚出妥帖踏实的满足。
“为了治疗ptsd,老头子把我送到了英国,在那里,我遇到了大学导师赖安·菲茨杰拉德。”提起导师,厉铮牵出抹怀念的笑容,“当时,我是他妻子的病人。他们夫妻俩带我走出了绑架的阴影,也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赖安知道后,替我给他任教的格拉斯哥大学写了举荐信,考试通过后,我成了赖安的学生。”
“那个时候你多大?”苏言问。
“十七。”厉铮道。
苏言点点头,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厉铮揉摸苏言脑袋的动作微不可察地滞了一下,这个问题回答稍有不慎,就很可能在苏言心里留下恋童癖等诸如此类的坏印象。
厉铮悄悄把时间往后推延了一年,确保苏言听了不会觉得自己有不可告人的喜好后,才回答道:“在你十六岁的时候。”
说是十六,其实是苏言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收到女生情书的画面被相机忠实地拍了下来,送到了远在苏格兰的厉铮书桌上。厉铮这才发现,在翻看少年照片成为习惯的同时,爱意也随之渗进了骨髓。
苏言蹭了蹭厉铮胸膛,“刚好你硕士毕业。”
顿了顿,苏言又问:“为什么没有回来找我?”
“如果你早点出现,我们都有两辈子了。”这句话苏言没说,厉铮却感受到了。
“大四我回国找过你,”厉铮解释道,“那天我站在你教室外面,看着你和你同桌讲话,听你说将来要做个大明星。”
苏言记忆里,的确是有座位靠门的同学说外面有人找他。他还出去看了,结果没看见人,就又回来了。那时候他完全忽略了走廊上年轻英俊的男人,下意识觉得那种一看就很有钱的人,肯定不是来找自己的。所以,尽管当时英俊的男人看着自己,苏言还是转身回了教室。
“团团,是你没认出我来。”厉铮声线低沉地控告。
苏言仰头安抚地吻了吻厉铮的嘴唇,厉铮松开牙关,两人交换了一个吻。
“那之后你又回英国了?”亲吻结束,苏言装作不经意地转移话题。
“嗯,回去念硕士。拿到硕士毕业证书不久,赖安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当时他手里有项研究没完成,那是他毕生的心血。作为他的关门弟子,我参与了大部分研究,所以他说希望我能在他死后替他完成研究时,我答应了,顺便念个了博士。”
“博士毕业后赶上领导人换届,那时国内形势严峻,厉家局面不明。厉钧已经被牵扯进去脱不了身了,老爷子不想再把我牵进来。万一出现意外,我远在国外,起码不会受到牵连。”
“08年老爷子登顶,09年研究的所有后续工作结束,去墓地看过赖安后我回了国,从老太太手里接过了惊鸿。”
“团团,我以前一直没去找你,是因为我不确定你是不是gay。如果你是直的,我不想带弯你,华夏对同性恋接受程度很低,同性这条路很难走。”停顿了会儿,厉铮终于把多年以来的隐忧说了出来:“而且你年纪,太小了。”
年纪太小,不确定因素太大。厉铮不想历经风雨,到头来却被一句“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抹杀掉所有。与其那样,不如什么都不做,不去打扰,不去触碰,仅仅看着就好。
苏言有想过厉铮不来找自己的原因,却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苏言把头埋在厉铮怀里,伸手紧紧抱住了他,好一会儿没说话。过了许久,才嗓音发哑地问:“那大哥呢?”
厉铮略带薄茧的手掌轻轻抚过苏言光滑的背脊,“我出国时厉钧也被送去了军营,隔着时差,加上他在军队不方便,联系就少了很多。后来某天,他大半夜地给我打电话,说他有女朋友了,还把照片发了过来。”
“厉钧是在一次任务结束的返途中,遇到了自驾游结果车爆胎的封小喜。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把小喜往封灵渠身上想,以为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等到两人后来决定订婚,我们才知道小喜是封灵渠的外甥女,封厌的亲妹妹。”
封灵渠这个名字苏言很耳熟,不仅他耳熟,整个华夏看过新闻联播的人都很耳熟。封灵渠是华夏中央□□常委,□□主席,华夏国家副主席,是仅次于一把手的人物。
“等等,”苏言忽然出声打断了厉铮,他想到厉铮屡次提起又被他屡次忽略的“登顶”,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仿佛为了证实猜测是否属实般,苏言很是郑重其事地开了口:“一把手是你父亲?”
“嗯。”厉铮道。
“要完,未来的公公婆婆真的是国父国母。”苏言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登时被这个堪称惊天动地的消息砸得七荤八素,一时之间连厉钧的往事都不想听了。他摆了摆手,表示自己需要点时间来消化这个爆炸式的消息。
“总归是要过这关的。”抱着这样的念头,厉铮体贴地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关了床头灯。
感受到厉铮落在眼睑上的温柔亲吻,苏言心里掀起的惊涛骇浪,奇异般降了下去。他寻到厉铮的嘴唇,印了个柔软的晚安吻。
黑暗中,厉铮回了个同样柔软的吻。
“晚安。”
第二天醒来,厉钧已经走了,王妈转告说他去了军区。
苏言有些不放心,给厉钧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他现在有些心结,过段时间想通了就好了。”厉铮安慰道。
说是这么说,等吃过早饭送了苏言去拍广告,厉铮吩咐司机转道去军区逮人。结果到了才发现,厉钧申请了去非洲维和,已经乘今早六点的飞机走了。
厉铮站在空无一人的少将办公室,摸出手机拔了个电话。
“他去非洲了。”厉铮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你满意了?”
挂掉电话的封厌,砸完了整个总裁办公室。可惜不管他再怎样气急败坏,义无反顾走掉的那个人,都一去不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