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长枪箭雨,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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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出来的人不逃走,反而冲往骑兵阵,让莫轩意略感意外,但很快明白过来:对方的勇猛,恰恰证实了山寨之主夏侯尊在酒楼内的真实性,是以手下悍不畏死,要替老大杀出条血路!
曾几何时,莫轩意对于山寨颇为向往,认为那是武林圣地,还想投奔来着。只是山寨太过于神秘,飘忽无踪,寻不着门径,这才作罢。当他受邀出山,替元哥舒卖命后,这份江湖热血便渐渐冷淡下来。到了如今,更不存半点。
江湖上讨生活,等于在刀口上讨生活,看似逍遥洒脱,什么健马驰骋、快意恩仇;什么刀光剑影、侠骨丹心……
可实地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江湖早就变了,很多时候,比市井还势利、比官场还阴暗,一声“大侠”,两个字里蕴含着道不尽的沧桑,说不明的悲伤。
特别是如今莫轩意知道山寨的背景来历后,更是暗暗庆幸当初没有找着路加入山寨去。
江湖变了,世道也变了,一个披着江湖组织外衣的势力冷不丁冒出来,就想摄取天下?
想法何其简单幼稚!
要知道这个山寨只在江湖范畴内享有盛名,大部分时间内都是神神秘秘,躲躲藏藏的,连劫富济贫这般的行为都欠奉,民心根基几等于零。如此之下,还想一朝得势,简直做梦。
陈三郎出身低微,但起码有个钦命状元的名分加成,在文坛上多少积累了名望,还在县令的位置上干了一段日子,然后鱼入大海,进入雍州,身先士卒,披坚执锐,不知经历了多少血战,这才终于闯荡出这点基业。
山寨数骑而来,便想凭着个体的高超武艺取而代之,若真得如此简单可行,陈三郎就不是陈三郎了。
莫轩意冷眼观看,洞若观火,他胸有韬略,素有志向,论起来,其实在整个陈三郎的班子里,他都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论文化知识底子,周分曹与宋志远确实厉害,但他们身上的儒风太重,稍显拘泥;至于江草齐等,十足的草根出身,勇于拼命,但谋略方面欠缺,存在性格上的短板。
故而综合起来,不是莫轩意自夸,他都称得上是陈三郎麾下第一人。但用人的学问讲究,能力从来不是首位,品性资历,更能让上位者看重。谁都不愿意养出个白眼狼来,所以说“任人唯亲”绝非个例,而是通用的原则。
陈三郎不计前嫌接纳并任用莫轩意,其实已经算难得的了。莫轩意心中明白,自家想获得信任和重用,就必须拼出成绩来。不仅是要证明给陈三郎看,更是要证明给别人看。
今天,围杀山寨武者,便是莫轩意一次非常不错的机会。
见到抵挡住第一波箭雨攻击的山寨武者主动扑来,莫轩意只觉得有热血沸腾,换在以前,他早就枪花一耍,上前迎战,不过现在却不行了,开口喝声:“枪骑杀敌!”
骑兵阵顿时变阵,唰唰唰,前排数十骑让开,第二排冒出数十杆锋芒毕露的长枪来。
这些枪,每一把都足有一丈三尺长,虽然比重骑所用的丈八长枪短了一截,但同时也减少了重量,运用起来较为轻捷。长枪杆子,都是铜铁所铸,没有什么柔韧性可讲,就是坚挺硬朗,在战场上的作用,不讲任何花哨,不是捅便是刺,要不直接劈头盖脸打砸下来。
数十杆枪,整整齐齐,直接朝着扑来的山寨武者刺去。
来势甚急,难以腾挪躲闪,那数名武者只得挥舞兵器来格挡劈开。
只是长枪比起弩箭来,力道劲头不知重了多少。其实完全挡住第一波箭雨,就让这些武者损耗不小,扑到阵前时,已经有些强弩之末了。
“啊啊啊!”
稍有迟滞,便有武者中枪,血淋淋地被捅出大窟窿来,眼看不能活了。
莫轩意看着,眼角都有些眺。
这几名武者放在江湖上,不敢说一流高手,但也是入了流的人物,手脚功夫,起码练习了二三十年,才有这份火候,可现在面对兵甲武装,也就是一会儿的事,便被杀戮。
莫轩意很清楚这一批骑兵的基础,不过刚操练数月而已,就是在平复雍州的大小战役中,获得些实战经验,可绝不称得上是那些身经百战出生入死的“老兵”,在战力上,其实是欠缺的。
然而就是这么一批兵,转眼就杀掉了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高超武者。靠的,便是精良的武装,和严格的整体纪律。
江湖中人所用武器大都短小精巧,或剑或刀,长枪重锤这些颇为少见。儿在战场上,大开大合,武器上的短板总能被无限放大,从而形成致命的缺陷。
长枪冲刺,锋芒无匹,接连刺杀了三名武者,剩得一个见势不妙,当即转身要逃。
嗖嗖嗖嗖!
这武者身材矮小,最擅于轻功,身形非常灵巧,故而在江湖上闯荡出个名堂,名曰:“窜天鼠”。惯于飞檐走壁,穿墙入室。此刻他转身逃,察觉到背后劲风凛冽,似有暗器袭来,当即施展开手脚,要完全躲避开来。然而他才一个俯身,双脚传来剧痛,已然中了两箭。一愣之下,噗噗噗,矮小的身子不知中了多少箭,窜天鼠变成了一只箭猪,死得不能再死了。
“兵甲武装,厉害至斯!”
在不远处的一间楼上,许念娘站在窗前观望着,见到这一幕,不禁眸子一缩,脸色有些黯然。
他听闻了围杀讯息,便坚持要过来观战,许珺无法,只得陪他一起过来。
许珺道:“爹,那是这些武者武功还没有练到家,换了你就不同了。”
比窜天鼠这些武者,许念娘的确要高出许多倍,面对上百骑兵,下场当然不会如此凄惨,自能从容脱身。不过此刻他所想与女儿大不相同,面露苦笑:世间有几个与自己同级别的武者?只怕,两个巴掌便能数完吧。可兵甲武装呢,动辄上万,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当暴露在战场上,面对数量众多武装精良的军伍,其实他自己都没有什么底气。上一次,在南阳府,为了营救宋志远,许念娘确实大显威能,以一己之力,斩杀了不少兵甲。但那是在城里借助了地形以及天时的帮忙,绝非硬碰硬的厮杀。
轰轰轰!
杀伐之音,四面八方响起,这是调动起来的兵甲在不断赶来,其中有步兵,更有可怖的重骑。
听着这些整齐而汹涌的声音,许念娘心头莫名掠过一抹悲哀之意,若狐死而兔悲:人道兴盛,庙堂森然,江湖,从来都只是一种陪衬而已,如旁门左道,不入主流。
冲出来的人不逃走,反而冲往骑兵阵,让莫轩意略感意外,但很快明白过来:对方的勇猛,恰恰证实了山寨之主夏侯尊在酒楼内的真实性,是以手下悍不畏死,要替老大杀出条血路!
曾几何时,莫轩意对于山寨颇为向往,认为那是武林圣地,还想投奔来着。只是山寨太过于神秘,飘忽无踪,寻不着门径,这才作罢。当他受邀出山,替元哥舒卖命后,这份江湖热血便渐渐冷淡下来。到了如今,更不存半点。
江湖上讨生活,等于在刀口上讨生活,看似逍遥洒脱,什么健马驰骋、快意恩仇;什么刀光剑影、侠骨丹心……
可实地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江湖早就变了,很多时候,比市井还势利、比官场还阴暗,一声“大侠”,两个字里蕴含着道不尽的沧桑,说不明的悲伤。
特别是如今莫轩意知道山寨的背景来历后,更是暗暗庆幸当初没有找着路加入山寨去。
江湖变了,世道也变了,一个披着江湖组织外衣的势力冷不丁冒出来,就想摄取天下?
想法何其简单幼稚!
要知道这个山寨只在江湖范畴内享有盛名,大部分时间内都是神神秘秘,躲躲藏藏的,连劫富济贫这般的行为都欠奉,民心根基几等于零。如此之下,还想一朝得势,简直做梦。
陈三郎出身低微,但起码有个钦命状元的名分加成,在文坛上多少积累了名望,还在县令的位置上干了一段日子,然后鱼入大海,进入雍州,身先士卒,披坚执锐,不知经历了多少血战,这才终于闯荡出这点基业。
山寨数骑而来,便想凭着个体的高超武艺取而代之,若真得如此简单可行,陈三郎就不是陈三郎了。
莫轩意冷眼观看,洞若观火,他胸有韬略,素有志向,论起来,其实在整个陈三郎的班子里,他都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论文化知识底子,周分曹与宋志远确实厉害,但他们身上的儒风太重,稍显拘泥;至于江草齐等,十足的草根出身,勇于拼命,但谋略方面欠缺,存在性格上的短板。
故而综合起来,不是莫轩意自夸,他都称得上是陈三郎麾下第一人。但用人的学问讲究,能力从来不是首位,品性资历,更能让上位者看重。谁都不愿意养出个白眼狼来,所以说“任人唯亲”绝非个例,而是通用的原则。
陈三郎不计前嫌接纳并任用莫轩意,其实已经算难得的了。莫轩意心中明白,自家想获得信任和重用,就必须拼出成绩来。不仅是要证明给陈三郎看,更是要证明给别人看。
今天,围杀山寨武者,便是莫轩意一次非常不错的机会。
见到抵挡住第一波箭雨攻击的山寨武者主动扑来,莫轩意只觉得有热血沸腾,换在以前,他早就枪花一耍,上前迎战,不过现在却不行了,开口喝声:“枪骑杀敌!”
骑兵阵顿时变阵,唰唰唰,前排数十骑让开,第二排冒出数十杆锋芒毕露的长枪来。
这些枪,每一把都足有一丈三尺长,虽然比重骑所用的丈八长枪短了一截,但同时也减少了重量,运用起来较为轻捷。长枪杆子,都是铜铁所铸,没有什么柔韧性可讲,就是坚挺硬朗,在战场上的作用,不讲任何花哨,不是捅便是刺,要不直接劈头盖脸打砸下来。
数十杆枪,整整齐齐,直接朝着扑来的山寨武者刺去。
来势甚急,难以腾挪躲闪,那数名武者只得挥舞兵器来格挡劈开。
只是长枪比起弩箭来,力道劲头不知重了多少。其实完全挡住第一波箭雨,就让这些武者损耗不小,扑到阵前时,已经有些强弩之末了。
“啊啊啊!”
稍有迟滞,便有武者中枪,血淋淋地被捅出大窟窿来,眼看不能活了。
莫轩意看着,眼角都有些眺。
这几名武者放在江湖上,不敢说一流高手,但也是入了流的人物,手脚功夫,起码练习了二三十年,才有这份火候,可现在面对兵甲武装,也就是一会儿的事,便被杀戮。
莫轩意很清楚这一批骑兵的基础,不过刚操练数月而已,就是在平复雍州的大小战役中,获得些实战经验,可绝不称得上是那些身经百战出生入死的“老兵”,在战力上,其实是欠缺的。
然而就是这么一批兵,转眼就杀掉了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高超武者。靠的,便是精良的武装,和严格的整体纪律。
江湖中人所用武器大都短小精巧,或剑或刀,长枪重锤这些颇为少见。儿在战场上,大开大合,武器上的短板总能被无限放大,从而形成致命的缺陷。
长枪冲刺,锋芒无匹,接连刺杀了三名武者,剩得一个见势不妙,当即转身要逃。
嗖嗖嗖嗖!
这武者身材矮小,最擅于轻功,身形非常灵巧,故而在江湖上闯荡出个名堂,名曰:“窜天鼠”。惯于飞檐走壁,穿墙入室。此刻他转身逃,察觉到背后劲风凛冽,似有暗器袭来,当即施展开手脚,要完全躲避开来。然而他才一个俯身,双脚传来剧痛,已然中了两箭。一愣之下,噗噗噗,矮小的身子不知中了多少箭,窜天鼠变成了一只箭猪,死得不能再死了。
“兵甲武装,厉害至斯!”
在不远处的一间楼上,许念娘站在窗前观望着,见到这一幕,不禁眸子一缩,脸色有些黯然。
他听闻了围杀讯息,便坚持要过来观战,许珺无法,只得陪他一起过来。
许珺道:“爹,那是这些武者武功还没有练到家,换了你就不同了。”
比窜天鼠这些武者,许念娘的确要高出许多倍,面对上百骑兵,下场当然不会如此凄惨,自能从容脱身。不过此刻他所想与女儿大不相同,面露苦笑:世间有几个与自己同级别的武者?只怕,两个巴掌便能数完吧。可兵甲武装呢,动辄上万,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当暴露在战场上,面对数量众多武装精良的军伍,其实他自己都没有什么底气。上一次,在南阳府,为了营救宋志远,许念娘确实大显威能,以一己之力,斩杀了不少兵甲。但那是在城里借助了地形以及天时的帮忙,绝非硬碰硬的厮杀。
轰轰轰!
杀伐之音,四面八方响起,这是调动起来的兵甲在不断赶来,其中有步兵,更有可怖的重骑。
听着这些整齐而汹涌的声音,许念娘心头莫名掠过一抹悲哀之意,若狐死而兔悲:人道兴盛,庙堂森然,江湖,从来都只是一种陪衬而已,如旁门左道,不入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