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末世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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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当叶风打开大门时,吓了了一大跳。

    只见街道上,横七竖八,躺了无数人。有些有条件的,就扯了一块布,起一个临时帐篷,有的没有条件的,简单就是抱了几张报纸缩在墙角。抬头远远望去,这样的人遍地都是,这是一幅活生生的末世景象。

    叶风想想,当初不是遇到王心歌,不是她的泪水祝福,自己比这些人更惨,恐怕不是暴尸荒野,就是被虫子啃得只剩下一付森森白骨了吧。

    叹息一声,这不是应该感伤的时候。血祖印记再次被自己轰散,现在不得不顾忌血祖那名吸到仙古族人血的幸运儿,那可是三阶高手。再者,这个临时聚居地附近还有三阶的怪兽,和四阶的怪兽,这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目前至少得晋入三阶,才能感安全!”叶风攥了攥拳头。

    自己还这么弱,敌人都是强者,压力好大。

    ……

    三天后,离聚居地不远的一片空地。

    “小心后背!”叶风大喝。

    这块野外的空地上,有一头身长达四米的禽类,刚刚被秦红丸击毙。

    而她也是兴高采烈上前,正要收拾这头刚刚被她击毙变异后的麻雀。

    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天空中一道黑线,突然极速俯冲而来,站在不远处观望的叶风,今天是指导的角色,没有太靠前,与秦红丸拉开了有十米多的距离,嘴角叼了一根野草,慢慢咀嚼,脸上有着笑意,轻松自然。

    “现在世界上的小动物,已经长得比原来大了数十百倍,不知道原来的庞然大物会不会缩小,或者长得更大呢?”叶风自言自语,据这几天的了解,像末世前的小麻雀长到了展翅就有四米的事情,叶风并不吃惊,他可是看见过,长达三米多的大老鼠呢。

    只是好奇,那些原来就很大的动物,遇到天地元气污染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呢?叶风不知,近来也没有见到过。

    正在轻松惬意的叶风,然而突变徒生,叶风只觉一阵心悸。

    立即抬头望去,大声喝道。

    “开枪!”

    眼看就要来不及,叶风目眦俱裂地对愣在一旁的秦红丸吼道。

    崩崩崩!

    连续的三枪。

    竟然全部被那黑线闪开。

    展现极速的叶风张开双手。

    轰!

    叶风抱着秦红丸在泥地上,滚了数滚,才停下来。原本秦红丸站立的地方,已经被一庞然大物砸出了一口土坑来。

    再回头时叶风眼神凌厉地盯着身后看,只是白晰的脸上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滋!

    未等脸上的血流下来,伤口已经自动愈合。

    “呼,竟然是一头秃鹰!”

    “不对,这家伙身材怎么没有变化?”叶风一阵肃然,这动物要是足够大,他绝对不可能让对方飞到身边才反应过来,和想象中不一样啊。

    砰!

    叶风放下秦红丸,出拳头与展翅宽三米多的秃鹰双爪硬撼了一记。

    “吐,明白了!”看着与自己硬撼一拳,只是后退三步的秃鹰。叶风吐掉嘴里的野草,恍然道:“原来小鸟们产生了量变,从小鸟变成大鸟,但还是肉身;而大鸟却产生了质变,形状变化不大,肉身却变成金刚铁石般!”

    扑扑扑!

    秃鹰见一击,不得利,立即扑腾着又重回天空。

    刷!

    盘旋一圈后,秃鹰再次俯冲而来。

    然而,这一次叶风有了准备。

    快速旋转,一手拿住了秃鹰犹如利剑的翅羽末端,用力一甩!

    轰!

    翅宽三米的秃鹰,被叶风抓住借力抡动,砸向旁边的石头堆。

    竟然生生把一块大青石头砸得粉碎,可见这家伙肉身的强横,钢化后的翅膀比石头还要硬的变态。

    秃鹰只觉一阵的眩晕。

    然而,只需要它这一点儿恍惚就行了。

    叶风极速而来,很没有节操。站在它的身上,就是一通乱踩。

    噗!

    秃鹰一下子被踩三十多脚,已经奄奄一息时,叶风出手拧断了它的脖子。

    “它好强。”秦红丸走来,看到一地的狼藉,叹息道。

    “一阶圆满,实力和你差不了多少,不过这身钢化后的羽毛,防御太惊人了。”叶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道。

    不容易啊,自己已经二阶初期了,连一头一阶秃鹰都杀得这么吃力,若是被它从背后偷袭,恐怕二阶也得吃大苦头。

    ……

    在聚居地的三天,叶风终于深切地明白了血祖,对不吸血的血族无法进阶的预言是多么准确。

    三天时间,叶风仰仗自己二阶初期的实力,几次外出捕猎,猎杀了几头一阶怪兽。

    吸了它们的血,却悲伤地发现,根本无法有丝毫进阶的迹象!

    为了提升实力,他天天翻阅血祖留存在识海中的《血祖大典》和《仙古机要》,急得自己焦头烂额,一样找不到提升实力的方法。

    一个明显的事实摆在眼前,他现在甚至能预感到,若自己再不吸人血,便再也无法进阶了!

    不过这三天不是没有好消息。

    三天前,洛大安为了方便找寻失联的妻女,已经加入了军方,成为一名军方倚重的异能者。

    两天前,官方终于接了上部分电力,聚居地终于能与外界通讯。叶风等人花了数个戒指,打了几通电话,其中叶风得知,自己的家乡,根本没有虫族入侵,一下子放心多了。

    看来世界末日,也是有局限性的,并不全世界一片混乱。

    一天前,他竟然发现自己除了吸血,还能吃其它食物,看来不吸人血,还是有福利的,总算放下心中一场大石。要是被迫一辈子吸血为生,尝不到食物滋味那也太惨了。

    这几天,叶风都快放弃自己修行了。

    这不,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后,带着秦红丸出来历练来了。那知,自己的实力还是差一些,差一点就没有罩住小妞。

    惊出一身大汗来。

    而且这妞还很没有练武的天赋。

    前天教这妞练剑,把叶风头顶的头发削去了几根。生生地停止了这个念头,因为要是让她练下去,说不准那天,就不是削自己几根头发,而是把头给削下来。

    昨天教她学刀,她一刀把叶风手砍得鲜血淋漓。

    因为她笨手笨脚,差点一刀把自己胸前的高峰,削成平顶山,叶风急忙伸手接住那一刀,后来,便没有后来了,不敢教她练习任何冷兵器。

    现在教她用枪,效果还不错,她的枪法虽然差了些,但叶风却吃惊地发现,她竟然能将自己的异能,附着在子弹上,这可是一个极大的发现!

    谁料想,刚刚让她自己狩猎,效果很显著,一枪把一头翅宽四米的变异麻雀打了下来。

    可惜没有想到,一头突如其来的秃鹰禽兽,把这份喜悦轰成了渣。

    这一刻,叶风的脸黑得如焦碳。

    不由想到了血祖临走时,那句未说完的话。

    “难道是幸运女神祝福的后遗症?”叶风疑惑,自从那天轰走血祖后,就没有再幸运过。自己修行停滞不前,带着天赋异禀的小妞习武,一事无成!还差点被怪兽撕碎,太惊心动魄了。

    “咦?”叶风用手掂了掂秃鹰尸体,没有想到这家伙这么重,一只手差点拿不起来。

    “走,把东西带上,我们走!”

    “啊?”秦红丸愕然,叶风这个老师一向很严格的,三天来没有少折磨她,今天才出来没有两小时就打退堂鼓了?这颠覆了秦红丸的认知。

    叶风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话,一手拿起地上的秃鹰尸体,就往回聚居地走去,因为自从幸运推动后,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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