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4章 和尚
藏宝阁小说网www.cbge.cc,最快更新《绝世之王》最新章节!
这点倒不奇怪,因为练武之人想要年轻一点是没多大难题的。
杰夫船长继续说道:“那年我还没有这艘尼泊尔,我的船是货船,也干一些帮人偷渡到国外的勾当。那年,船上来了一名和尚。和尚法号觉明,看起来四十来岁。他穿着僧袍,很安静。当时我的货船是要去加拿大的。我就奇怪,这和尚也想去加拿大发财吗?”
“三十年前的加拿大是大圈帮最辉煌的时候。”杰夫船长继续说道:“恩,一般我们货船偷渡人口,都是将那些人关在船舱里,不见天日。环境很恶劣。我虽然是老大,但也只能如此。不过我对觉明和尚还是很优待的,请他住到我的房间。”“由于我一直喜欢佛文化,所以我的中文很好。跟觉明和尚交流起来没有一点的难度。那天晚上,外面的风有些大。在房间里能听到外面海涛的声音。烛火摇曳着,我打算跟觉明和尚彻夜畅谈佛法。我说,大师,一切色相,皆为虚妄。大师方外之人,为何还要前往加拿大?”
觉明和尚双手合十,说道,天下不净,我自洁净,人无慈悲,我自慈悲,大千之中,因果不昧。我也不过是想多走一走,多看一看。
我说,大师有大智慧。
觉明和尚又说道:那么施主且安坐,听我说吧。你可知我俗家原来也是一个名门望族,方圆百里,都是我家产业。只是我家人丁实在不旺,一门中只剩我一人。”
我奇怪问道,那大师为何抛家为僧?
觉明和尚说道,在我十九岁那年,一位世叔为我说了门亲事,也就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她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美女,当时我可说是春风得意,事事趁心。
我忍不住笑了,大师当年,还是个风流年少。
觉明和尚说道,可是婚后不过三个月,一场大病夺去了我妻子的性命。
我收敛起笑容,说道抱歉,大师。
觉明和尚说不用抱歉,凡有相者,皆是虚妄,所谓哀乐,都如过眼云烟,哀便如何,乐又如何,不过心中一念而已。他说完便袖手坐着,真如佛龛里的一尊佛。这时觉明和尚又继续说道那年我十九岁,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觉得她死后,世界于我已毫无意义,因此,我在我家的祖山上挖了一个深洞,叫人把妻子的灵柩抬进去,然后。
他顿了一顿,才道,我把所有的人打发走了,然后点着一盏灯走进去
这洞我叫人挖得很深,走进去足足走了半天。天很冷,山洞里尽管土壁的泥都已冻住了,可由于和外面不通气,所以不算很冷。
她的灵柩已入在里面的一间小室里。朱漆的灵柩,非常大,是我让柳州匠人特制的,柳州出好棺材,这具棺材也是用的万年阴沉木。据说,阴沉木是从水中取出,做成棺材后,每年沉入地底一尺,十年一丈,千年百丈。
我坐在她灵柩边的一张椅子上,点着了搭在灵柩边的一根火线。那点火星在地上跳跳跃跃,好象一朵鬼火,向外飞去。
随着一声巨响,进来的甬道整个崩塌了。现在,只有她和我,在这个深深的墓穴里。
我从怀里摸出一瓶酒。在昏暗的漆灯下,那瓶中的酒也似在流动,幻出异彩。听说,鸩酒洒在地上都会起火,在瓶中,那也如个不安份的妖魔吧?
饮吧。
仿佛有一个人在黑暗中以一种甜蜜的声音对我说。
饮吧,醉于那醇酿中,好忘怀人世。
我伸出手,拔去了瓶塞,默默道:‘等等我吧,如果黄泉路上你觉得孤单的话。’
你不想再看我一眼么?
在漆灯的光里,我仿佛看到了她,好似生前。她的肌肤依然白皙如美玉,她的声音娇脆若银铃,手指纤长柔美如春葱,她的吻如春天最后的细雨。
等等我吧。我喃喃地说。
我用力推开了棺盖。我没让人钉上盖,因为当初我和她立过誓言,生则同床,死则同穴。发亦同青,心亦同热。
尽管阴沉木的棺盖有点重,我还是一把推开了棺盖,露出一条缝。我抓起酒,准备躺到她身边,然后一饮而尽。
这时,我看到了她。
天!
她的脸并没有变形,但她的肤色却已泛青,青得象冻坏了的萝卜,但也坚硬得和石头一样。她的脸依然美丽,但那种美已带有种妖异,只能说那是种虚幻不实的美。我知道,在那白里泛青的肤色下,已没有鲜血在流动,最多是蛰伏的蛆虫等着春天来临,到那时把她食为一个空壳。而她的脸上,死前那种欣慰的微笑凝固在皮肤内层,犹似生前。
仅仅是这些,我却可以忍受,我还是愿意躺在她身边,搂住她已僵硬的躯干,好让我们一同慢慢成为泥土。然而,更让人可怕的是,我看到了她的嘴边。
她的嘴边,伏着一只足有我的手掌大的老鼠!
这老鼠旁若无人地啃啮着她的嘴唇,我甚至可以看到老鼠的腹部开始鼓起来。我尖叫着,一把抓住老鼠,狠狠地向洞壁扔去。老鼠象是一个球,在冻得坚硬如石的洞壁上弹了一下,又掉了回来,摔在地上,皮肤抽搐着。
她的嘴唇几乎被老鼠啃光了,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倒象是在笑。混杂着她脸上的笑容,却变成了一种狡诈的讥讽,仿佛趾高气扬地注视着我,即使她的眼闭着。我几乎可以摸到她锋利如刀的笑,可以看见她的妖异的笑在洞穴中四处穿行,仿佛黑夜来临时出巢的蝙蝠。
我无力地跌坐在椅上,那瓶酒重重在搁在了棺盖上。
如果在此刻以前,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让人感动,会流芳百世,但此时我只觉得自己好象一个疯子,我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最多当孩子们不听话时大人提起我的名字来吓人。
我是为了这具丑陋如鸠槃荼的尸体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么?
这时,我象是被冰水兜头浇下,心底也冷到了极处。
就算她的样子依然美丽动人,但那种美丽又能保留多久?可笑,可笑。
我长长地吁了口气。那点漆灯的光因为我的呼吸而在跳动,使得她的脸明明暗暗,更象是寺院里立在天王身边的罗刹,仿佛随时都要从灵柩中直直坐起,攫人而啮。
我推上了棺盖,一口吹灭了漆灯。
在黑暗中,我吃吃地笑了起来。
饥饿的感觉象是鞭子,不知不觉地就抽打在我身上。我乍醒时,在周围的一片黑暗中,还以为自己睡在罗帐里。
马上,记忆回到我身上。
不,我要出去。
我的手摸索着,手指碰到了冰冷的棺木,那瓶酒还在棺盖上,我抓住了,在灵柩上一敲,敲掉了半截,酒液流了一地,洞中充满了酒香,但并没有火光。
我站起身,摸索着到那来处。进来的洞口已被泥土掩住了,我疯了一样用半段瓶子开始挖掘。
这段洞中的土是从上面塌下来的,因此没有冻住,挖起来十分容易。然而在黑暗中我干得很不顺手。我回到灵柩边,摸到了一头的漆灯。幸好,我的袖子里还带着火镰。
摸出火镰打着了,在洞壁上挖了个洞,放在里面,借着这一点光,我开始挖土。
不用想别人会来救我,我有一个堂叔早就想谋夺我的产业,我失踪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也不用想别人会如此好心,再来挖开这墓,当初开挖这洞穴时我找的都是远来的工匠,他们甚至不知我挖这个洞做什么。抬进来的人也都是我找的过路人,他们都未必还能再找得到这里。而此时,我求生的欲念却和当初我想自绝时的决心一样大。
我必须从这里出去。
我干得挥汗如雨,但越来越难干。泥土越来越紧密,破瓶子也极不顺手,每一个动作似乎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不知干了多久,我感到腹中好象有一只手在抓着,一阵阵酸水都冒出来。这是饥饿么?也许,我在洞中已呆了一天多了。本来就是想丢弃我这具皮囊的,当然不会带食物进来。
对了,在她的枕下,有两个白馒头。那是此间的风俗,出殡时,让死者过奈何桥时打狗用的。
我回到她的灵柩边,鼓足勇气,把棺盖推开了一点,手伸进去,在她头下摸着。
摸出馒头,她的脑袋“咚”一声敲在下面的木板上,倒象是木头互相碰撞。但我根本不顾那些,狼吞虎咽地吃着馒头,甚至不去理睬那是什么滋味。
两个馒头一下子吃完了。尽管还饿,但至少我可以让自己明白我的肚子里有了点食物,多少有了种充实感。我开始挖洞。
挖出来的土越来越潮湿,总是沾在瓶上,甩都甩不下,每挖一下后需要把泥土刮净了才能再挖,这样十分耗费我的体力。
挖着,突然,那半段瓶子“啪”一声,头上碎裂了一块,而我的右手食指突然一热。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把手举到漆灯下。
在灯下,我的手上,有一些黑色的液体在流动,象活物一般,从上爬到下,已经到了肘间。
那是我的血。刚才那块碎玻璃,把我的手指割破了一条口子,从那里,血正汨汨而出。
我把手指伸进嘴里,不顾手指上还满是泥土,用力地吸着。把血吸去,可以止住血流,这是个偏方。
血流入我的喉咙口,温暖而甜蜜,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人的血原来是很香甜的,我几乎忘了吸伤口血的本意,当血早就止住了后还在用力地吸着。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我终于把已被吸得发白的手指从嘴里拿出来,有点茫然地看看四周。
那盏漆灯还亮着。漆灯只需要极少的空气,乡间曾有人盗墓,掘出一座汉墓后,里面居然还有盏漆灯在亮着。
当饥饿告诉我时间时,我已无法再举起那小半截破瓶子了。
此时,我有点后悔把鸩酒倒了。
借着昏暗如鬼火的灯光,我回到灵柩边,想坐下来,但是饥饿已经让我头昏眼花,一下坐了个空,倒在地上。
地上,冰冷而潮湿,除了泥土,什么也没有。没有草根,没有苔藓。
我的手碰到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不软也不硬。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的衣角,但马上知道,那是刚才被我打死的老鼠。
这点倒不奇怪,因为练武之人想要年轻一点是没多大难题的。
杰夫船长继续说道:“那年我还没有这艘尼泊尔,我的船是货船,也干一些帮人偷渡到国外的勾当。那年,船上来了一名和尚。和尚法号觉明,看起来四十来岁。他穿着僧袍,很安静。当时我的货船是要去加拿大的。我就奇怪,这和尚也想去加拿大发财吗?”
“三十年前的加拿大是大圈帮最辉煌的时候。”杰夫船长继续说道:“恩,一般我们货船偷渡人口,都是将那些人关在船舱里,不见天日。环境很恶劣。我虽然是老大,但也只能如此。不过我对觉明和尚还是很优待的,请他住到我的房间。”“由于我一直喜欢佛文化,所以我的中文很好。跟觉明和尚交流起来没有一点的难度。那天晚上,外面的风有些大。在房间里能听到外面海涛的声音。烛火摇曳着,我打算跟觉明和尚彻夜畅谈佛法。我说,大师,一切色相,皆为虚妄。大师方外之人,为何还要前往加拿大?”
觉明和尚双手合十,说道,天下不净,我自洁净,人无慈悲,我自慈悲,大千之中,因果不昧。我也不过是想多走一走,多看一看。
我说,大师有大智慧。
觉明和尚又说道:那么施主且安坐,听我说吧。你可知我俗家原来也是一个名门望族,方圆百里,都是我家产业。只是我家人丁实在不旺,一门中只剩我一人。”
我奇怪问道,那大师为何抛家为僧?
觉明和尚说道,在我十九岁那年,一位世叔为我说了门亲事,也就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她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美女,当时我可说是春风得意,事事趁心。
我忍不住笑了,大师当年,还是个风流年少。
觉明和尚说道,可是婚后不过三个月,一场大病夺去了我妻子的性命。
我收敛起笑容,说道抱歉,大师。
觉明和尚说不用抱歉,凡有相者,皆是虚妄,所谓哀乐,都如过眼云烟,哀便如何,乐又如何,不过心中一念而已。他说完便袖手坐着,真如佛龛里的一尊佛。这时觉明和尚又继续说道那年我十九岁,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觉得她死后,世界于我已毫无意义,因此,我在我家的祖山上挖了一个深洞,叫人把妻子的灵柩抬进去,然后。
他顿了一顿,才道,我把所有的人打发走了,然后点着一盏灯走进去
这洞我叫人挖得很深,走进去足足走了半天。天很冷,山洞里尽管土壁的泥都已冻住了,可由于和外面不通气,所以不算很冷。
她的灵柩已入在里面的一间小室里。朱漆的灵柩,非常大,是我让柳州匠人特制的,柳州出好棺材,这具棺材也是用的万年阴沉木。据说,阴沉木是从水中取出,做成棺材后,每年沉入地底一尺,十年一丈,千年百丈。
我坐在她灵柩边的一张椅子上,点着了搭在灵柩边的一根火线。那点火星在地上跳跳跃跃,好象一朵鬼火,向外飞去。
随着一声巨响,进来的甬道整个崩塌了。现在,只有她和我,在这个深深的墓穴里。
我从怀里摸出一瓶酒。在昏暗的漆灯下,那瓶中的酒也似在流动,幻出异彩。听说,鸩酒洒在地上都会起火,在瓶中,那也如个不安份的妖魔吧?
饮吧。
仿佛有一个人在黑暗中以一种甜蜜的声音对我说。
饮吧,醉于那醇酿中,好忘怀人世。
我伸出手,拔去了瓶塞,默默道:‘等等我吧,如果黄泉路上你觉得孤单的话。’
你不想再看我一眼么?
在漆灯的光里,我仿佛看到了她,好似生前。她的肌肤依然白皙如美玉,她的声音娇脆若银铃,手指纤长柔美如春葱,她的吻如春天最后的细雨。
等等我吧。我喃喃地说。
我用力推开了棺盖。我没让人钉上盖,因为当初我和她立过誓言,生则同床,死则同穴。发亦同青,心亦同热。
尽管阴沉木的棺盖有点重,我还是一把推开了棺盖,露出一条缝。我抓起酒,准备躺到她身边,然后一饮而尽。
这时,我看到了她。
天!
她的脸并没有变形,但她的肤色却已泛青,青得象冻坏了的萝卜,但也坚硬得和石头一样。她的脸依然美丽,但那种美已带有种妖异,只能说那是种虚幻不实的美。我知道,在那白里泛青的肤色下,已没有鲜血在流动,最多是蛰伏的蛆虫等着春天来临,到那时把她食为一个空壳。而她的脸上,死前那种欣慰的微笑凝固在皮肤内层,犹似生前。
仅仅是这些,我却可以忍受,我还是愿意躺在她身边,搂住她已僵硬的躯干,好让我们一同慢慢成为泥土。然而,更让人可怕的是,我看到了她的嘴边。
她的嘴边,伏着一只足有我的手掌大的老鼠!
这老鼠旁若无人地啃啮着她的嘴唇,我甚至可以看到老鼠的腹部开始鼓起来。我尖叫着,一把抓住老鼠,狠狠地向洞壁扔去。老鼠象是一个球,在冻得坚硬如石的洞壁上弹了一下,又掉了回来,摔在地上,皮肤抽搐着。
她的嘴唇几乎被老鼠啃光了,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倒象是在笑。混杂着她脸上的笑容,却变成了一种狡诈的讥讽,仿佛趾高气扬地注视着我,即使她的眼闭着。我几乎可以摸到她锋利如刀的笑,可以看见她的妖异的笑在洞穴中四处穿行,仿佛黑夜来临时出巢的蝙蝠。
我无力地跌坐在椅上,那瓶酒重重在搁在了棺盖上。
如果在此刻以前,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让人感动,会流芳百世,但此时我只觉得自己好象一个疯子,我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最多当孩子们不听话时大人提起我的名字来吓人。
我是为了这具丑陋如鸠槃荼的尸体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么?
这时,我象是被冰水兜头浇下,心底也冷到了极处。
就算她的样子依然美丽动人,但那种美丽又能保留多久?可笑,可笑。
我长长地吁了口气。那点漆灯的光因为我的呼吸而在跳动,使得她的脸明明暗暗,更象是寺院里立在天王身边的罗刹,仿佛随时都要从灵柩中直直坐起,攫人而啮。
我推上了棺盖,一口吹灭了漆灯。
在黑暗中,我吃吃地笑了起来。
饥饿的感觉象是鞭子,不知不觉地就抽打在我身上。我乍醒时,在周围的一片黑暗中,还以为自己睡在罗帐里。
马上,记忆回到我身上。
不,我要出去。
我的手摸索着,手指碰到了冰冷的棺木,那瓶酒还在棺盖上,我抓住了,在灵柩上一敲,敲掉了半截,酒液流了一地,洞中充满了酒香,但并没有火光。
我站起身,摸索着到那来处。进来的洞口已被泥土掩住了,我疯了一样用半段瓶子开始挖掘。
这段洞中的土是从上面塌下来的,因此没有冻住,挖起来十分容易。然而在黑暗中我干得很不顺手。我回到灵柩边,摸到了一头的漆灯。幸好,我的袖子里还带着火镰。
摸出火镰打着了,在洞壁上挖了个洞,放在里面,借着这一点光,我开始挖土。
不用想别人会来救我,我有一个堂叔早就想谋夺我的产业,我失踪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也不用想别人会如此好心,再来挖开这墓,当初开挖这洞穴时我找的都是远来的工匠,他们甚至不知我挖这个洞做什么。抬进来的人也都是我找的过路人,他们都未必还能再找得到这里。而此时,我求生的欲念却和当初我想自绝时的决心一样大。
我必须从这里出去。
我干得挥汗如雨,但越来越难干。泥土越来越紧密,破瓶子也极不顺手,每一个动作似乎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不知干了多久,我感到腹中好象有一只手在抓着,一阵阵酸水都冒出来。这是饥饿么?也许,我在洞中已呆了一天多了。本来就是想丢弃我这具皮囊的,当然不会带食物进来。
对了,在她的枕下,有两个白馒头。那是此间的风俗,出殡时,让死者过奈何桥时打狗用的。
我回到她的灵柩边,鼓足勇气,把棺盖推开了一点,手伸进去,在她头下摸着。
摸出馒头,她的脑袋“咚”一声敲在下面的木板上,倒象是木头互相碰撞。但我根本不顾那些,狼吞虎咽地吃着馒头,甚至不去理睬那是什么滋味。
两个馒头一下子吃完了。尽管还饿,但至少我可以让自己明白我的肚子里有了点食物,多少有了种充实感。我开始挖洞。
挖出来的土越来越潮湿,总是沾在瓶上,甩都甩不下,每挖一下后需要把泥土刮净了才能再挖,这样十分耗费我的体力。
挖着,突然,那半段瓶子“啪”一声,头上碎裂了一块,而我的右手食指突然一热。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把手举到漆灯下。
在灯下,我的手上,有一些黑色的液体在流动,象活物一般,从上爬到下,已经到了肘间。
那是我的血。刚才那块碎玻璃,把我的手指割破了一条口子,从那里,血正汨汨而出。
我把手指伸进嘴里,不顾手指上还满是泥土,用力地吸着。把血吸去,可以止住血流,这是个偏方。
血流入我的喉咙口,温暖而甜蜜,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人的血原来是很香甜的,我几乎忘了吸伤口血的本意,当血早就止住了后还在用力地吸着。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我终于把已被吸得发白的手指从嘴里拿出来,有点茫然地看看四周。
那盏漆灯还亮着。漆灯只需要极少的空气,乡间曾有人盗墓,掘出一座汉墓后,里面居然还有盏漆灯在亮着。
当饥饿告诉我时间时,我已无法再举起那小半截破瓶子了。
此时,我有点后悔把鸩酒倒了。
借着昏暗如鬼火的灯光,我回到灵柩边,想坐下来,但是饥饿已经让我头昏眼花,一下坐了个空,倒在地上。
地上,冰冷而潮湿,除了泥土,什么也没有。没有草根,没有苔藓。
我的手碰到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不软也不硬。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的衣角,但马上知道,那是刚才被我打死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