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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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庆看了看张盘,又看了看陈忠,陈忠的眼睛里,也满是渴求般的期待。
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几百条人命都搭上了,想要让他们就此放弃金州,又谈何容易?
但大势已经摆在这里,已经明知道前方是死路,还要拿头去撞,那可就是不智了。
沉吟良久,李元庆看着两人,“张大哥,陈大哥,先不说金州之事,我在辽西一线,得到了消息。孙得功已经控制了广宁城,向老奴乞降。老奴现在怕是已经进了广宁城,辽西的战事……”
李元庆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保持着足够的平缓,但即便是这样,张盘、陈忠两人闻言后,脸色都是大变。
他们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广宁军十三万余大军,竟然连20天也坚持不到。
“元庆,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忠一把抓住了李元庆的手腕。
张盘也急急看向李元庆。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将沙岭、西平堡的战事,简单对两人叙述一遍,又将驿站俘获雅尔海、以及东海堡设伏的事情,告知了两人。
张盘、陈忠闻言,都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李元庆也不多话。
到了这个程度,能不能走出这片阴影,别人是带不出来的,只能是靠自己,否则,这个统帅,就不合格。
张盘、陈忠性子虽然执拗,但毕竟都是毛文龙的亲兵出身,有战事经验,也有军事素养,他们两人不可能不明白广宁局势崩盘后对己方的影响。
良久,张盘有些嘶哑的道:“元庆,依你看,这金州城还打不打得?”
陈忠也看向了李元庆。
李元庆静静看着两人,最后将目光聚集到张盘的脸上,“张大哥,打是打得,只是,要看你能不能承受这损失了。”
张盘也知晓,在此次辽南攻势中,他已经完全落入了下乘,即便有南关之战的胜利,但与李元庆生俘雅尔海这后金王族相比,还是差的太远了。
“元庆,金州不破,便如鲠在喉,严重威胁旅顺安全。即便付出的代价再大,我也要打下来。”张盘几乎是咬着牙道。
李元庆点了点头,“张大哥,你的心思我能理解。可你有没有想过,你打下了金州,镶红旗主力回师,你又该如何防守?”
“男儿大丈夫,自当精忠报国,马革裹尸。只要莽古尔泰敢来,我必然让他付出鲜血的代价。”
看着张盘斩钉截铁的模样,李元庆点了点头,“张大哥高义,小弟佩服。不过,你我都是同支兄弟。金州城,我还是不建议你和陈大哥再去打。”
“元庆,为何?”张盘已经有些忍不住暴躁的火气了,他已经对李元庆足够谦忍了。
李元庆自然看的出张盘的变化,思虑片刻,这才道:“张大哥,陈大哥,我在之前得到了一个消息。”
李元庆说着,看向两人。
两人都被提起了兴致,便是张盘,火气也小了一点。
李元庆继续道:“老奴在打下广宁之后,将会把广宁区域所有男丁,赶到辽河以东,尽数屠戮。”
“什么?”两人面色都是大变。
陈忠道:“元庆,老奴疯了么?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张盘也道:“应该不会吧?老奴去打广宁,也是想抢夺壮丁补充兵力吧?把男丁全杀干净,底下汉军旗恐怕也不会答应吧?”
李元庆解释道:“老奴打广宁,一方面,是要控制全辽,另一方面,广宁是大明与蒙古各部的前沿核心,现在蒙古各部并不安分。与他们相比,咱们反倒是小患了。至于汉军旗,我推测,这些广宁父老的妻女,很可能是老奴给他们的补偿。”
“我日他个姥姥。”陈忠不由狠狠啐了一口。
李元庆说的合情合理,若真是这样,那~~,大明已经完全丧失在了在辽地陆地的主动权。
即便旅顺这边,打下了金州,那还有个卵子用?
更何况,经过了这十几天的消耗,金州城里的物资恐怕也所剩无几了,即便打下来,各人也都讨不到好处,反而会引起镶红旗主力的疯狂报复。
张盘当然也明白其中详细,久久沉思不语。
李元庆知道两人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节,沉吟片刻道:“张大哥,陈大哥,前方情报,我这边也不是太过准确,很大一部分,都是我的推测。说实话,打不打金州,对咱们来说,意义都不大。我们是要打仗,而且要打胜仗,但最关键的,你我弟兄,人手都不是很足。将军那边,现在也给不了咱们这么多的支持。我们想要发展,在辽海这里扎下根,还是要靠自己啊。”
历史上,张盘就是死于盲目扩张,被其收拢的汉军旗叛徒反噬。
此时,虽与张盘见解不同,但李元庆却也很佩服张盘这样的人格,没有太多花花肠子,就是想为朝廷复土,解救百姓。
只不过,时代的局限性和个人性格,使得他目光太过狭窄,而且会越走越窄。
而此时,话说开了,李元庆当然也想拉他一把,或者说,拉自己一把。
毕竟,李元庆此时麾下壮女虽然不少,但男丁还是太少太少了,打仗,终究还是要靠男人啊。
辽地大明已经失去了主动权,尤其是辽南区域,如果张盘能壮大,能稳住,对李元庆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陈忠非常了解李元庆的性子,听李元庆这么说,他心里已经明了,忙道:“元庆,你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好办法?快说出来。”
张盘虽还有些抹不开面子,但却是看向了李元庆的眼睛。
李元庆沉吟片刻,理了理思绪,“张大哥,陈大哥,老奴占了广宁,必然要在广宁停留一段时间,安抚人心,维护其统治,这也就意味着,老奴主力,应该还会在广宁区域停留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我已经在辽西区域做过两票。这一次,咱们哥仨聚在一起,当然要做一票大的……”
…………
当夜,李元庆便离开了旅顺,返回了长生岛。
已经到了这一步,张盘和陈忠也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再去跟金州死磕。
打金州是为了什么?
从大层面上说,是为了朝廷,是为了功绩。
从个人角度而言,还不是为了人口,为了粮食,为了银子?
大势已经这般,何苦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更何况,两人在之前的攻城中,损失都很大,急切需要新鲜血液的补充。
这种时候,面对李元庆这有些疯狂,但却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提议,两人不动心,又怎么可能?
回到长生岛,顺子已经赶回来,带回了15杆鸟铳,加之之前的2杆,李元庆这边,已经有了17杆新式鸟铳。
铅弹、火药,顺子也带回来不少,足够应对正常开销了。
当夜,李元庆便亲自从士兵中,挑选15个面相机灵、眼睛明亮的士兵,充作新成立的鸟铳兵。
其余两杆鸟铳,一杆李元庆给了顺子,另一杆,则给了杨小船。
顺子在沈阳城时,虽然年幼,却是鸟铳兵序列,对这方面的知识,也了解一些。
杨小船在当年刘家的盐场,也有过鸟铳的使用经验。
李元庆便直接将这15人,交由两人,连夜开始展开训练。
在今夜的酒宴上,李元庆和张盘、陈忠,已经商议好,明日早晨,三方面各带500精兵,前往辽河一线,寻找机会,争取做一票大的。
时间很紧迫,这些新入列的鸟铳兵,已经没有太多时间,李元庆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鸟铳的威力已经得到证实,此时这般状态,虽然不能当做主力,却是可以充作奇兵。
尤其是小规模的正面碰撞,这些鸟铳兵,即便生疏,但只要能完成鸟铳开铳的步骤,将铅弹发射出去,必将会有巨大的效果。
当日驿站之战,倘若李元庆麾下有这些鸟铳兵,何至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但他们练习的时间注定不多,除了今夜,也只有在船上的时间了,一旦进入了辽地本土,李元庆三部,必然要隐藏起自己的气息。
顺子和杨小船也明白事关重大,尤其是杨小船,更是受宠若惊,毕竟,顺子可是李元庆的小舅子啊。
李元庆能把这差事,交给他们两个,足可见对他们的重视。
两人当夜便开始展开了操练。
鸟铳的使用看似繁琐,却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固定的模式。
如果是弓箭手,那要从小就开始培养,培养准心,培养臂力,培养感觉,虽是冷兵器,但成本却是极高。
八旗铁骑引以为傲的骑射,不是没有道理,但也就是他们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多优秀的战士。
而鸟铳兵,成本则要低廉许多。
只要不是傻子,经过强化模式的培训,都可以开铳,一样可以杀敌。
在战场上,因为都有精甲庇护,就算是优秀的弓箭手,也很难对敌一击致命。
但鸟铳却不一样,只要准心差不多,火药的威力,足可以射穿普通的铠甲。
回到自己驻地,刚刚睡下没多久,商老六便来到了李元庆身边,“元庆,张盘和陈忠都带人赶过来了。”
李元庆看了一眼天色,此时还不到拂晓,想不到,两人居然这么性急。
不过,这也正应了李元庆的心意。
“走,商大哥,咱们去迎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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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小船正在努力调整。
自己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努力拼命码字了。
跪求一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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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庆看了看张盘,又看了看陈忠,陈忠的眼睛里,也满是渴求般的期待。
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几百条人命都搭上了,想要让他们就此放弃金州,又谈何容易?
但大势已经摆在这里,已经明知道前方是死路,还要拿头去撞,那可就是不智了。
沉吟良久,李元庆看着两人,“张大哥,陈大哥,先不说金州之事,我在辽西一线,得到了消息。孙得功已经控制了广宁城,向老奴乞降。老奴现在怕是已经进了广宁城,辽西的战事……”
李元庆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保持着足够的平缓,但即便是这样,张盘、陈忠两人闻言后,脸色都是大变。
他们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广宁军十三万余大军,竟然连20天也坚持不到。
“元庆,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忠一把抓住了李元庆的手腕。
张盘也急急看向李元庆。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将沙岭、西平堡的战事,简单对两人叙述一遍,又将驿站俘获雅尔海、以及东海堡设伏的事情,告知了两人。
张盘、陈忠闻言,都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李元庆也不多话。
到了这个程度,能不能走出这片阴影,别人是带不出来的,只能是靠自己,否则,这个统帅,就不合格。
张盘、陈忠性子虽然执拗,但毕竟都是毛文龙的亲兵出身,有战事经验,也有军事素养,他们两人不可能不明白广宁局势崩盘后对己方的影响。
良久,张盘有些嘶哑的道:“元庆,依你看,这金州城还打不打得?”
陈忠也看向了李元庆。
李元庆静静看着两人,最后将目光聚集到张盘的脸上,“张大哥,打是打得,只是,要看你能不能承受这损失了。”
张盘也知晓,在此次辽南攻势中,他已经完全落入了下乘,即便有南关之战的胜利,但与李元庆生俘雅尔海这后金王族相比,还是差的太远了。
“元庆,金州不破,便如鲠在喉,严重威胁旅顺安全。即便付出的代价再大,我也要打下来。”张盘几乎是咬着牙道。
李元庆点了点头,“张大哥,你的心思我能理解。可你有没有想过,你打下了金州,镶红旗主力回师,你又该如何防守?”
“男儿大丈夫,自当精忠报国,马革裹尸。只要莽古尔泰敢来,我必然让他付出鲜血的代价。”
看着张盘斩钉截铁的模样,李元庆点了点头,“张大哥高义,小弟佩服。不过,你我都是同支兄弟。金州城,我还是不建议你和陈大哥再去打。”
“元庆,为何?”张盘已经有些忍不住暴躁的火气了,他已经对李元庆足够谦忍了。
李元庆自然看的出张盘的变化,思虑片刻,这才道:“张大哥,陈大哥,我在之前得到了一个消息。”
李元庆说着,看向两人。
两人都被提起了兴致,便是张盘,火气也小了一点。
李元庆继续道:“老奴在打下广宁之后,将会把广宁区域所有男丁,赶到辽河以东,尽数屠戮。”
“什么?”两人面色都是大变。
陈忠道:“元庆,老奴疯了么?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张盘也道:“应该不会吧?老奴去打广宁,也是想抢夺壮丁补充兵力吧?把男丁全杀干净,底下汉军旗恐怕也不会答应吧?”
李元庆解释道:“老奴打广宁,一方面,是要控制全辽,另一方面,广宁是大明与蒙古各部的前沿核心,现在蒙古各部并不安分。与他们相比,咱们反倒是小患了。至于汉军旗,我推测,这些广宁父老的妻女,很可能是老奴给他们的补偿。”
“我日他个姥姥。”陈忠不由狠狠啐了一口。
李元庆说的合情合理,若真是这样,那~~,大明已经完全丧失在了在辽地陆地的主动权。
即便旅顺这边,打下了金州,那还有个卵子用?
更何况,经过了这十几天的消耗,金州城里的物资恐怕也所剩无几了,即便打下来,各人也都讨不到好处,反而会引起镶红旗主力的疯狂报复。
张盘当然也明白其中详细,久久沉思不语。
李元庆知道两人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节,沉吟片刻道:“张大哥,陈大哥,前方情报,我这边也不是太过准确,很大一部分,都是我的推测。说实话,打不打金州,对咱们来说,意义都不大。我们是要打仗,而且要打胜仗,但最关键的,你我弟兄,人手都不是很足。将军那边,现在也给不了咱们这么多的支持。我们想要发展,在辽海这里扎下根,还是要靠自己啊。”
历史上,张盘就是死于盲目扩张,被其收拢的汉军旗叛徒反噬。
此时,虽与张盘见解不同,但李元庆却也很佩服张盘这样的人格,没有太多花花肠子,就是想为朝廷复土,解救百姓。
只不过,时代的局限性和个人性格,使得他目光太过狭窄,而且会越走越窄。
而此时,话说开了,李元庆当然也想拉他一把,或者说,拉自己一把。
毕竟,李元庆此时麾下壮女虽然不少,但男丁还是太少太少了,打仗,终究还是要靠男人啊。
辽地大明已经失去了主动权,尤其是辽南区域,如果张盘能壮大,能稳住,对李元庆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陈忠非常了解李元庆的性子,听李元庆这么说,他心里已经明了,忙道:“元庆,你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好办法?快说出来。”
张盘虽还有些抹不开面子,但却是看向了李元庆的眼睛。
李元庆沉吟片刻,理了理思绪,“张大哥,陈大哥,老奴占了广宁,必然要在广宁停留一段时间,安抚人心,维护其统治,这也就意味着,老奴主力,应该还会在广宁区域停留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我已经在辽西区域做过两票。这一次,咱们哥仨聚在一起,当然要做一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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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李元庆便离开了旅顺,返回了长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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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金州是为了什么?
从大层面上说,是为了朝廷,是为了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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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已经这般,何苦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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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时候,面对李元庆这有些疯狂,但却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提议,两人不动心,又怎么可能?
回到长生岛,顺子已经赶回来,带回了15杆鸟铳,加之之前的2杆,李元庆这边,已经有了17杆新式鸟铳。
铅弹、火药,顺子也带回来不少,足够应对正常开销了。
当夜,李元庆便亲自从士兵中,挑选15个面相机灵、眼睛明亮的士兵,充作新成立的鸟铳兵。
其余两杆鸟铳,一杆李元庆给了顺子,另一杆,则给了杨小船。
顺子在沈阳城时,虽然年幼,却是鸟铳兵序列,对这方面的知识,也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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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驿站之战,倘若李元庆麾下有这些鸟铳兵,何至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但他们练习的时间注定不多,除了今夜,也只有在船上的时间了,一旦进入了辽地本土,李元庆三部,必然要隐藏起自己的气息。
顺子和杨小船也明白事关重大,尤其是杨小船,更是受宠若惊,毕竟,顺子可是李元庆的小舅子啊。
李元庆能把这差事,交给他们两个,足可见对他们的重视。
两人当夜便开始展开了操练。
鸟铳的使用看似繁琐,却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固定的模式。
如果是弓箭手,那要从小就开始培养,培养准心,培养臂力,培养感觉,虽是冷兵器,但成本却是极高。
八旗铁骑引以为傲的骑射,不是没有道理,但也就是他们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多优秀的战士。
而鸟铳兵,成本则要低廉许多。
只要不是傻子,经过强化模式的培训,都可以开铳,一样可以杀敌。
在战场上,因为都有精甲庇护,就算是优秀的弓箭手,也很难对敌一击致命。
但鸟铳却不一样,只要准心差不多,火药的威力,足可以射穿普通的铠甲。
回到自己驻地,刚刚睡下没多久,商老六便来到了李元庆身边,“元庆,张盘和陈忠都带人赶过来了。”
李元庆看了一眼天色,此时还不到拂晓,想不到,两人居然这么性急。
不过,这也正应了李元庆的心意。
“走,商大哥,咱们去迎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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