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3章 百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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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第一面第一句话就承认自己天生残疾的人一定是个强大的人,否则初次见面一定是极力掩饰的。
因为残疾是人身体的残缺,一个人一旦有身体残缺就会被歧视,被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
右手。
李天第一时间承认自己的残疾,那么天狼就应该看向他的右手,天狼没有。
天狼对此没有丝毫兴趣。
她开口直接是死亡威胁,死神级别的威胁。
“给你三分钟撤走所有人和车,否则全都要死。”
其实本来她一个神级高手根本不准备下车处理这种小事的,没错,在别人眼里天塌下来了在她这里就是小事一桩。
可是架不住车里的唐老板不耐烦了,要快点带着自己倾城倾国的女朋友回咸阳。这雪还在这么大的下着,他带着女友回去能干嘛?
肯定不是一起携手修复神狼刀,而是钻进房间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吧。
哼。
无耻。
脑子里整天都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样的人能成大事?
可是眼前除了这家伙真的没有别人更适合成大事了,所以不管这家伙怎么做怎么玩怎么耍怎么作。
只要这家伙没投敌叛国什么的天狼就都得忍着,忍不住也得忍着。这家伙才是龙族乱世当中的主角,至少是第一个被各方面公认的主角。
天狼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从属角色,关于这一点她一向很清楚。
虽然她是隐藏的神级狼王。
李天当然没有害怕,他对三辆车的情况了若指掌,他这种人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吓大的。他淡淡一笑,不急不慌。
“如果天狼想杀人或者喜欢杀人,没关系这里有100人可以让你随便发泄随便杀,我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可你杀完了这一百我还有一百,你杀完了那一百我还要一百,所以天狼,纵使你的本事再大也是杀不完的。”
“先别着急动手和否定,至少听我把话说完……”
“我这次来主要是想见一下唐家的后人,不是为了我自己,也不是为了刺杀。而是有一个同样唐姓的朋友让我给他传个口信……必须亲自传达给他……任何人都不能从中代劳……否则这大暴风雪天气我也不会跑出来受罪了,在房间里呆着温暖如春的多好?”
李天的话看起来很多,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一个多余字的废话都没有,整个人威严而有理有据有节。
让人不得不信服。
他说他有天狼无论如何都杀不完的一百人。
天狼立刻想到名扬整个西北的跟神狼族起名的百人族,百人族顾名思义就是一次任务,不管做什么,不管是对付一个人还是一千个人都出一百人迎战。
当然百人族当中都是以一百人的战力为一个小队,他们从小同吃同喝共同训练,他们之间有无与伦比的默契配合,十分擅长团队作战。
百人族的百人队战力从高到底分别是金银铜铁,黄金百人,白银百人,青铜百人,黑铁百人。
很显然今天来的是黑铁百人。
那么李天在百人族当中的级别就不会高到哪里去,按照常规推断最多只是一个黑铁百人的百人队长而已,称作黑铁队长。
但是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李天在百人族内部地位绝对不低,甚至很多。
百人族从来不做刺杀的买卖,他们只正面交战,几千年来的传承从未改变,中间倘若出现参与刺杀暗杀背后偷袭这种事情,那么负责人会被全部诛杀,连同他的家族。
十分残忍,却同时也保证了百人族无与伦比的正面战场战力。
江湖规矩就是江湖规矩。
这里所说的江湖其实包含在龙族乱世之内,跟龙族乱世完全不矛盾,是正常世界当中的人正常理解的一个概念和概括。
而“江湖”!随着近代以来开始兴盛的武侠文化,这个词已经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
但究其本义,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江湖一般被定义为与官场、庙堂所不同的民间社会,而跑江湖的人,也都是在社会上混饭吃的。
正所谓“常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
而要想不挨刀,很多江湖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不同,江湖并不仅仅是武人的江湖,武林只是江湖中的一部分而已。而在江湖上混的人,也不仅仅是武人,这里面各门有各门的门道。
比如过去江湖上的骗子,还分“风”,群体骗子、“马”,独行骗子、“燕”,仙人跳、“雀”,关场相关四大门。
至于江湖,则有“金”,风水类、“皮”,药类、“彩”,戏法、“挂”,武术、“平”,说唱“,“团”,相声、“调”,投机、“柳”,戏曲八个门。
武林人士大多只是其中的“挂”门。当然,其他门也可能有练家子,并且土匪小偷黑帮等等,也有各自的暗门。
在皇权不下县的旧社会,指望官府主持公道、维持各行各业的秩序,实在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于是应运而生了江湖规矩。而旧社会的江湖规矩多,也是因为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大家才能更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在旧社会,人在江湖飘,就得想办法不挨刀。而不懂江湖规矩的,坏了规矩则会被群起而攻之。
现在,这些江湖规矩依然有一些留存于各行各业之中,只是换了个名称,现在我们称之为“潜规则”。
在旧社会,比如贼,也都是有严密的分工,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抢劫的不去偷盗,偷盗的也有分工,当扒手的不能入室盗窃,当飞贼的不能当街行窃,偷商店的不能偷住户。甚至于地盘也都有划分,外来越界的,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旧社会官府惩治小偷,很多都是小偷们自己送去的。小偷发现有人越界“下货”,侵入了他们的地盘,然后扭送官府。一般来说贼不往官面上送人,官府基本不会专门去抓贼。因为偷盗是很难禁绝的,这些盗窃团伙自己划分地盘偷盗,反而便于管理。
还有,盗贼有“三天不动赃物”的规矩,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如果有大人物的东西被盗了,官府通知扒手头子,还能把东西找回来。这样官府不会因为找不回来东西而担责任,小偷们也能继续在街上讨生活,不用担心偷了哪个大人物的东西,遭到满街海捕。同时,普通人若是丢了那种不很值钱但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托人找到扒手头子,也能够寻回来。这就是过去贼这一行的规矩。
一个第一面第一句话就承认自己天生残疾的人一定是个强大的人,否则初次见面一定是极力掩饰的。
因为残疾是人身体的残缺,一个人一旦有身体残缺就会被歧视,被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
右手。
李天第一时间承认自己的残疾,那么天狼就应该看向他的右手,天狼没有。
天狼对此没有丝毫兴趣。
她开口直接是死亡威胁,死神级别的威胁。
“给你三分钟撤走所有人和车,否则全都要死。”
其实本来她一个神级高手根本不准备下车处理这种小事的,没错,在别人眼里天塌下来了在她这里就是小事一桩。
可是架不住车里的唐老板不耐烦了,要快点带着自己倾城倾国的女朋友回咸阳。这雪还在这么大的下着,他带着女友回去能干嘛?
肯定不是一起携手修复神狼刀,而是钻进房间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吧。
哼。
无耻。
脑子里整天都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样的人能成大事?
可是眼前除了这家伙真的没有别人更适合成大事了,所以不管这家伙怎么做怎么玩怎么耍怎么作。
只要这家伙没投敌叛国什么的天狼就都得忍着,忍不住也得忍着。这家伙才是龙族乱世当中的主角,至少是第一个被各方面公认的主角。
天狼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从属角色,关于这一点她一向很清楚。
虽然她是隐藏的神级狼王。
李天当然没有害怕,他对三辆车的情况了若指掌,他这种人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吓大的。他淡淡一笑,不急不慌。
“如果天狼想杀人或者喜欢杀人,没关系这里有100人可以让你随便发泄随便杀,我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可你杀完了这一百我还有一百,你杀完了那一百我还要一百,所以天狼,纵使你的本事再大也是杀不完的。”
“先别着急动手和否定,至少听我把话说完……”
“我这次来主要是想见一下唐家的后人,不是为了我自己,也不是为了刺杀。而是有一个同样唐姓的朋友让我给他传个口信……必须亲自传达给他……任何人都不能从中代劳……否则这大暴风雪天气我也不会跑出来受罪了,在房间里呆着温暖如春的多好?”
李天的话看起来很多,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一个多余字的废话都没有,整个人威严而有理有据有节。
让人不得不信服。
他说他有天狼无论如何都杀不完的一百人。
天狼立刻想到名扬整个西北的跟神狼族起名的百人族,百人族顾名思义就是一次任务,不管做什么,不管是对付一个人还是一千个人都出一百人迎战。
当然百人族当中都是以一百人的战力为一个小队,他们从小同吃同喝共同训练,他们之间有无与伦比的默契配合,十分擅长团队作战。
百人族的百人队战力从高到底分别是金银铜铁,黄金百人,白银百人,青铜百人,黑铁百人。
很显然今天来的是黑铁百人。
那么李天在百人族当中的级别就不会高到哪里去,按照常规推断最多只是一个黑铁百人的百人队长而已,称作黑铁队长。
但是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李天在百人族内部地位绝对不低,甚至很多。
百人族从来不做刺杀的买卖,他们只正面交战,几千年来的传承从未改变,中间倘若出现参与刺杀暗杀背后偷袭这种事情,那么负责人会被全部诛杀,连同他的家族。
十分残忍,却同时也保证了百人族无与伦比的正面战场战力。
江湖规矩就是江湖规矩。
这里所说的江湖其实包含在龙族乱世之内,跟龙族乱世完全不矛盾,是正常世界当中的人正常理解的一个概念和概括。
而“江湖”!随着近代以来开始兴盛的武侠文化,这个词已经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
但究其本义,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江湖一般被定义为与官场、庙堂所不同的民间社会,而跑江湖的人,也都是在社会上混饭吃的。
正所谓“常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
而要想不挨刀,很多江湖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不同,江湖并不仅仅是武人的江湖,武林只是江湖中的一部分而已。而在江湖上混的人,也不仅仅是武人,这里面各门有各门的门道。
比如过去江湖上的骗子,还分“风”,群体骗子、“马”,独行骗子、“燕”,仙人跳、“雀”,关场相关四大门。
至于江湖,则有“金”,风水类、“皮”,药类、“彩”,戏法、“挂”,武术、“平”,说唱“,“团”,相声、“调”,投机、“柳”,戏曲八个门。
武林人士大多只是其中的“挂”门。当然,其他门也可能有练家子,并且土匪小偷黑帮等等,也有各自的暗门。
在皇权不下县的旧社会,指望官府主持公道、维持各行各业的秩序,实在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于是应运而生了江湖规矩。而旧社会的江湖规矩多,也是因为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大家才能更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在旧社会,人在江湖飘,就得想办法不挨刀。而不懂江湖规矩的,坏了规矩则会被群起而攻之。
现在,这些江湖规矩依然有一些留存于各行各业之中,只是换了个名称,现在我们称之为“潜规则”。
在旧社会,比如贼,也都是有严密的分工,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抢劫的不去偷盗,偷盗的也有分工,当扒手的不能入室盗窃,当飞贼的不能当街行窃,偷商店的不能偷住户。甚至于地盘也都有划分,外来越界的,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旧社会官府惩治小偷,很多都是小偷们自己送去的。小偷发现有人越界“下货”,侵入了他们的地盘,然后扭送官府。一般来说贼不往官面上送人,官府基本不会专门去抓贼。因为偷盗是很难禁绝的,这些盗窃团伙自己划分地盘偷盗,反而便于管理。
还有,盗贼有“三天不动赃物”的规矩,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如果有大人物的东西被盗了,官府通知扒手头子,还能把东西找回来。这样官府不会因为找不回来东西而担责任,小偷们也能继续在街上讨生活,不用担心偷了哪个大人物的东西,遭到满街海捕。同时,普通人若是丢了那种不很值钱但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托人找到扒手头子,也能够寻回来。这就是过去贼这一行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