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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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克斯尸体上搜刮过来的空间戒指,被他塞满了各种东西。罗德里村的记录指针,野餐用具,帐篷,睡袋,水壶和各种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折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头,甚至连厌魔石都在戒指里放上两块。
睡袋用毛皮制成,人睡在里面很温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制雷管,原始版散弹枪,还有各种化学药剂,都被他塞进空间戒指里。除了仪器设备之外,几乎都将他的实验室搬空。
他将毛球塞进挂包里,背在身上。当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陈晓跳上了地行龙旺财的背上,驱使旺财前往拉克丝的住处。
拉克丝已经穿上了她的战铠战裙,银白色的女式战铠战裙,非但没有臃肿之感,反而将拉克丝的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飒爽。
金色长发用黑丝带盘起,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平添几分风情。红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视着前方,仿佛前方有什么看不见的存在,有种道不明的认真严肃。
“时间不早了。”拉克丝见约定的时间已过,陈晓也没有见踪影,就背上行囊,告辞了梅姨他们,踏上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当陈晓抵达拉克丝住宅的时候,拉克丝已经收拾好行装,腰挂黑熊双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两人几乎是错身而过。
陈晓还不知道拉克丝已经离开,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龙,向梅姨询问拉克丝在哪里。
梅姨一脸愕然:“大人,拉克丝刚刚离开了,你没遇上她么?”
“走了?”陈晓一脸懵逼。那小妞怎么不等自己就离开了?他只不过是迟到了几十分钟而已。
他临时想起要制取一些花露水,用于驱蚊驱虫,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想不到拉克丝那妞竟然说走就走,都不等他。
陈晓连忙告辞,跳上旺财背上,驱使旺财奔跑起来。
旺财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个弯,走出村口,前往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他刚出村口,拉克丝才从村子街道的拐角出现。她此时抱着一堆干粮,打算在路上慢慢吃……
陈晓驱使旺财一路狂奔,却依然找不到拉克丝的身影。不知不觉,他已经抵达了冒险者约定的聚集之地。
这是一个小酒馆,由一户人家经营,名为哈比特酒馆。
因为十分靠近魔兽森林,小酒馆的位置显得很偏僻,在两道岩壁的峡缝之间,依势而建。
这里是提供给冒险者的休息之地。
许多冒险者会从这里休整,然后再进入魔兽森林。
陈晓抵达了哈比特酒馆之后,让伙计将地行龙安置好,就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来,点了份小吃和麦酒。
他小心查看周围的情况,发现酒馆已经来了不少人。身穿各种奇形怪状的装备的冒险者,或是聚在一起夸夸其谈,或是独自一人在小酌休息。
从这些人的只言片语中,陈晓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寻找龙骨藤而来的。
也就是说,这些冒险者就是陈晓他们要加入的冒险者团队。
“拉克丝怎么还没到?”陈晓不由皱眉,拉克丝身上有冒险团的邀请函。没有邀请函,冒险团是不会接受其他人加入的。
他叫来伙计,付了几枚银币,让伙计给那些冒险者送上一杯麦酒。伙计欢天喜地的收了银币,就去给冒险者准备麦酒。
不同于果酒的清甜香醇,麦酒酒色浑浊淡黄,闻起来有股酸馊味,喝起来有点辣喉咙,比他那个世界的啤酒都不如。
但对于冒险者来说,廉价的麦酒是他们平时畅谈人生、吹牛吹水的必备之品,他们可以点上一杯麦酒,然后喝个半天。
雷斯特身材高大,面貌英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白银级战士,身手非常好,同辈都鲜有对手。再加上他喜好交朋友,为人光明正大,在冒险者圈子里,有着很好的名声。
他这次受冒险者工会所托,担任冒险者小队的队长,也是众望所归。
雷斯特与他的朋友抵达哈比特酒馆之后,就筹划等人齐之后,如何进入魔兽森林捕获龙骨藤。
龙骨藤的位置信息,在前两天就已经收集好。位于魔兽森林靠近东边的一个湖泊附近。
因为搜索范围比较大,所以他们这次从多个地方召集了许多好手。
而雷斯特就是其中出类拔萃的精英。
冒险者工会向那些被召集的精英发出邀请函。只要以邀请函为凭,就可以加入他们的冒险小队。
陆续有冒险者进入酒馆,向他们展示邀请函。
这一次,冒险者工会发出的邀请函有十个。
这些都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
所以没有人会拒绝加入这一次的龙骨藤搜捕行动。
因为龙王祭在多拉格帝国的民众眼里,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性。他们为龙王祭献上龙骨藤,完成重要的“祭龙仪式”,必定会被民众所认知。
这是他们扬名立万,获得丰厚报酬的机会!
在雷斯特他们谈得甚欢的时候,伙计给他们端上了一盘麦酒。雷斯特奇怪,不由说道:“我们并没有叫酒。”
伙计指向陈晓那边,客气的说道:“是那个客人请的。”
陈晓一直留意着雷斯特他们,见他们望过来,就举起了手中的麦酒,露出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微微皱眉,他看了眼聚在身边的五个冒险者,然后拿起酒杯站起来,走向陈晓。他在陈晓面前坐了下来,上下打量着陈晓。
这个略显瘦弱的男子,看起来很普通,没有斗者的斗气气场,也没有魔法师的魔力气场,应该是个普通人无疑。
但敏感的雷斯特还是对陈晓留了留心,因为不会有人无缘无故请他们喝酒。
“我是雷斯特,怎么称呼?”雷斯特露出了阳光的笑容,“多谢你的酒。”
他喜欢笑,一方面可以感染周边的人,不知不觉间以他为中心。一方面可以掩盖自己多余的表情,很好的隐藏自己的心思。
陈晓同样笑着,很“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大兄弟,你应该比我年长几岁,你可以叫我小陈。”陈晓笑道:“我喜欢结交朋友,我见你们气势非凡,都不是普通人,所以起了结交之心。今天大家的吃喝都算我的。”
陈晓现在也算是个土豪,出手大方,也不怕没底气付钱。
更重要的是,他想打入这个冒险者小队,就需要给自己做下铺垫,免得到时候拉克丝为难。
雷斯特稍微将心中的警戒放下,呵呵笑道:“小陈兄弟,多谢了。”他大喝一声:“兄弟们,今天尽情吃喝,一切有小陈兄弟买单!”
陈晓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这个雷斯特倒是人精,不但得了便宜还卖乖。
从明克斯尸体上搜刮过来的空间戒指,被他塞满了各种东西。罗德里村的记录指针,野餐用具,帐篷,睡袋,水壶和各种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折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头,甚至连厌魔石都在戒指里放上两块。
睡袋用毛皮制成,人睡在里面很温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制雷管,原始版散弹枪,还有各种化学药剂,都被他塞进空间戒指里。除了仪器设备之外,几乎都将他的实验室搬空。
他将毛球塞进挂包里,背在身上。当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陈晓跳上了地行龙旺财的背上,驱使旺财前往拉克丝的住处。
拉克丝已经穿上了她的战铠战裙,银白色的女式战铠战裙,非但没有臃肿之感,反而将拉克丝的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飒爽。
金色长发用黑丝带盘起,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平添几分风情。红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视着前方,仿佛前方有什么看不见的存在,有种道不明的认真严肃。
“时间不早了。”拉克丝见约定的时间已过,陈晓也没有见踪影,就背上行囊,告辞了梅姨他们,踏上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当陈晓抵达拉克丝住宅的时候,拉克丝已经收拾好行装,腰挂黑熊双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两人几乎是错身而过。
陈晓还不知道拉克丝已经离开,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龙,向梅姨询问拉克丝在哪里。
梅姨一脸愕然:“大人,拉克丝刚刚离开了,你没遇上她么?”
“走了?”陈晓一脸懵逼。那小妞怎么不等自己就离开了?他只不过是迟到了几十分钟而已。
他临时想起要制取一些花露水,用于驱蚊驱虫,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想不到拉克丝那妞竟然说走就走,都不等他。
陈晓连忙告辞,跳上旺财背上,驱使旺财奔跑起来。
旺财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个弯,走出村口,前往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他刚出村口,拉克丝才从村子街道的拐角出现。她此时抱着一堆干粮,打算在路上慢慢吃……
陈晓驱使旺财一路狂奔,却依然找不到拉克丝的身影。不知不觉,他已经抵达了冒险者约定的聚集之地。
这是一个小酒馆,由一户人家经营,名为哈比特酒馆。
因为十分靠近魔兽森林,小酒馆的位置显得很偏僻,在两道岩壁的峡缝之间,依势而建。
这里是提供给冒险者的休息之地。
许多冒险者会从这里休整,然后再进入魔兽森林。
陈晓抵达了哈比特酒馆之后,让伙计将地行龙安置好,就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来,点了份小吃和麦酒。
他小心查看周围的情况,发现酒馆已经来了不少人。身穿各种奇形怪状的装备的冒险者,或是聚在一起夸夸其谈,或是独自一人在小酌休息。
从这些人的只言片语中,陈晓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寻找龙骨藤而来的。
也就是说,这些冒险者就是陈晓他们要加入的冒险者团队。
“拉克丝怎么还没到?”陈晓不由皱眉,拉克丝身上有冒险团的邀请函。没有邀请函,冒险团是不会接受其他人加入的。
他叫来伙计,付了几枚银币,让伙计给那些冒险者送上一杯麦酒。伙计欢天喜地的收了银币,就去给冒险者准备麦酒。
不同于果酒的清甜香醇,麦酒酒色浑浊淡黄,闻起来有股酸馊味,喝起来有点辣喉咙,比他那个世界的啤酒都不如。
但对于冒险者来说,廉价的麦酒是他们平时畅谈人生、吹牛吹水的必备之品,他们可以点上一杯麦酒,然后喝个半天。
雷斯特身材高大,面貌英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白银级战士,身手非常好,同辈都鲜有对手。再加上他喜好交朋友,为人光明正大,在冒险者圈子里,有着很好的名声。
他这次受冒险者工会所托,担任冒险者小队的队长,也是众望所归。
雷斯特与他的朋友抵达哈比特酒馆之后,就筹划等人齐之后,如何进入魔兽森林捕获龙骨藤。
龙骨藤的位置信息,在前两天就已经收集好。位于魔兽森林靠近东边的一个湖泊附近。
因为搜索范围比较大,所以他们这次从多个地方召集了许多好手。
而雷斯特就是其中出类拔萃的精英。
冒险者工会向那些被召集的精英发出邀请函。只要以邀请函为凭,就可以加入他们的冒险小队。
陆续有冒险者进入酒馆,向他们展示邀请函。
这一次,冒险者工会发出的邀请函有十个。
这些都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
所以没有人会拒绝加入这一次的龙骨藤搜捕行动。
因为龙王祭在多拉格帝国的民众眼里,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性。他们为龙王祭献上龙骨藤,完成重要的“祭龙仪式”,必定会被民众所认知。
这是他们扬名立万,获得丰厚报酬的机会!
在雷斯特他们谈得甚欢的时候,伙计给他们端上了一盘麦酒。雷斯特奇怪,不由说道:“我们并没有叫酒。”
伙计指向陈晓那边,客气的说道:“是那个客人请的。”
陈晓一直留意着雷斯特他们,见他们望过来,就举起了手中的麦酒,露出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微微皱眉,他看了眼聚在身边的五个冒险者,然后拿起酒杯站起来,走向陈晓。他在陈晓面前坐了下来,上下打量着陈晓。
这个略显瘦弱的男子,看起来很普通,没有斗者的斗气气场,也没有魔法师的魔力气场,应该是个普通人无疑。
但敏感的雷斯特还是对陈晓留了留心,因为不会有人无缘无故请他们喝酒。
“我是雷斯特,怎么称呼?”雷斯特露出了阳光的笑容,“多谢你的酒。”
他喜欢笑,一方面可以感染周边的人,不知不觉间以他为中心。一方面可以掩盖自己多余的表情,很好的隐藏自己的心思。
陈晓同样笑着,很“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大兄弟,你应该比我年长几岁,你可以叫我小陈。”陈晓笑道:“我喜欢结交朋友,我见你们气势非凡,都不是普通人,所以起了结交之心。今天大家的吃喝都算我的。”
陈晓现在也算是个土豪,出手大方,也不怕没底气付钱。
更重要的是,他想打入这个冒险者小队,就需要给自己做下铺垫,免得到时候拉克丝为难。
雷斯特稍微将心中的警戒放下,呵呵笑道:“小陈兄弟,多谢了。”他大喝一声:“兄弟们,今天尽情吃喝,一切有小陈兄弟买单!”
陈晓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这个雷斯特倒是人精,不但得了便宜还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