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兄弟
藏宝阁小说网www.cbge.cc,最快更新《魔王》最新章节!
火车走走停停,不时要给前方经过的军队专列让路,沿途还常有关卡,需要金效坤出面去把它打通。金玉郎静静的躺在车厢里,自觉着像一只小虫,蛰伏在了冰天雪地里,静等春暖花开。
金效坤给他换了一种西式的烫伤药,药效很好,他胸前那一大片溃烂的皮肉开始有了结痂的趋势。烫伤见了好,他却又添了新的毛病——不过也可能是已经存在了许久,只不过是被烫伤的痛苦掩盖了住,使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
他经常会头痛,并且变得畏光,仿佛成了个极度敏感和脆弱的生灵,禁不住外界的任何刺激。他把自己的变化告诉了金效坤,金效坤听了,忧心忡忡,怀疑他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比如严重的脑震荡之类。
忧心之余,他告诉金玉郎:“你也不要记恨段人龙了。你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当初我和你的关系一样,如今一报还一报,你没杀了他,他也没杀了你,这就算是扯平了吧。要不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才二十多岁,将来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没恨他。”金玉郎靠着床头坐了,呼吸着他大哥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气味,和这气味朝夕相处了几天,这气味已经给他留了极深的印象,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温馨。他不得不承认了血缘的力量:终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了还会连着筋。
他也确实是不再恨段人龙——说“不恨”,其实也不甚准确,恨还是恨的,但不至于一想起这个人就恨得黑血翻腾,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想不起这个人来。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自己又有了新的依靠,又得到了新的爱。
所以他也不再为陆健儿的死而悔恨悲痛了,横竖他这个寄生物已经找到了新归宿,陆健儿身为没了用处的旧宿主,纵然依旧活着,也是“虽生犹死”,既是如此,那自然还是真死了更好,免得将来再找他的麻烦。
谈过了段人龙,他和金效坤换了话题,金老爷子会用嫩柳条编蛐蛐笼,因此他幼年时有无数个蛐蛐笼,金效坤听到这里,想起了自己也有一个。由此又说起了抓蛐蛐的事情——金玉郎因为抓蛐蛐被毒虫咬过,金效坤则是从来就没这个爱好,他自小就是那么的“文明”。
由着抓蛐蛐说下去,他们一路说到了他们的学生时代,金效坤在学校里,称得上是人人敬仰,金玉郎则一直只是混日子,混得倒也有水平,没有一门成绩是拿得出手的,但又不至于坏得要被学校开除。
“你那时候怎么不出洋留学去?”金玉郎问他:“那时候留洋的人也不少了。”
金效坤笑了笑:“我也想过,但是母亲不许我走。我要是走了,她身边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爸爸不是偶尔也回家吗?”
金效坤思索了一下,只答:“他们感情不好。”
金玉郎很理解他这句话,因为金老爷子确实是喜新厌旧,若不是小公馆里有了金玉郎这么个小儿子,若不是金老爷子一见这个小儿子就心花怒放,那么他老人家不会一生只纳一个妾。
这时,金效坤忽然问道:“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七岁,新年的时候,爸爸让我和娘回家过节,结果大年初一那天,我的娘和你的娘吵起来了。”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当然清楚,我那时候上学了,和同学打架,打不赢,就想家里要是有个大哥哥,能帮我打架就好了。可是到了北京一看,又很失望。”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大哥哥会是这么的大,我那时候还以为你是叔叔。”
金效坤想了想:“可不是,那时候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你还是小孩子。”
金玉郎继续说道:“你当时还不理我。”
“这我倒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让你带我去放鞭炮,你装没听见。”
“会不会是真的没听见?”
“不可能,我抱着你的腰说的。”
金效坤扭头望向金玉郎:“今年过年,我带你放鞭炮,给你补上。”
金玉郎笑了,金效坤的一言一行都酷似金老爷子,此刻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新的爸爸。他喜欢这样的大哥,有了这个大哥,他又能心满意足的再活好些年。唯有一个女人,原本早被他忘了的,如今又成了他的心头刺,他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大哥,连傲雪是不是还跟着你呢?”
金效坤答道:“你对我和二姑娘,始终是有误会。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我如今怎样对的你,当初就是怎样对的她。”
“你是流水无情,但架不住她落花有意。”
“你啊,就是不肯承认自己看走了眼。”
“不说她了。说说嫂子吧,你和嫂子就这么完了?”
“我上个月回北京,已经和冯家的人见了面,和冯芝芳协议离婚了。冯家怕丢人,离婚声明就没有登报,这样正好,我也不愿报纸上出现我的名字。”
“那你得付她赡养费吧?”
“没有,冯家不敢向我要赡养费,他们还怕我是个穷极无聊的无赖,会借此机会敲他冯家的竹杠呢。”
“其实嫂子那人挺好的,是你总冷着她。”
“我和她谈不来。”
“你就和连傲雪谈得来。”
金效坤抬手指了指他:“又讲歪话。”
对于金效坤来讲,这就算是粗鲁到极限了,金玉郎从没听他正经的骂过人,似乎是也说过“他妈的”,在非常急的时刻,不过到底是不是真说过,金玉郎也不能确定。和陆健儿相比,他让金玉郎感觉更安全,和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一路,金玉郎感觉自己都变得更温柔和文明了些。
甚至,金玉郎隐隐约约的生出了一点希望:如果一直和这位大哥在一起,那么也许自己将来也可以做些正事。自己是没什么学问,但字总是认得的,白话信也能写明白,这就不算太糟,而且自己算得上是聪明伶俐,即便真是什么都不会,那也可以学习啊。
然后,他也许会把生活完全的换一个样。前二十多年,他一直是在浑浑噩噩的凭着小聪明混日子,这回他不混了,他也像他大哥一样,做个社会上的体面人,踏踏实实的干些事情,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与事——例如段氏兄妹——一刀两断。
他是可以重新做人的啊!
这么一想,他忽然有些激动。头晕目眩的晃了晃,他自己摸索着向下躺,金效坤见了,立刻问道:“怎么了?又头疼了?”
“不疼,是晕。”
金效坤站起来,扶着他躺下去,又顺手给他向上牵了牵毯子。金玉郎闭了眼睛,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自己的家。家里有什么呢?有一张大铜床,睡着他和奶妈子,床上铺着些粉红浅蓝的被子褥子,床角有个小笸箩,里头装着他的玩具,有外国来的洋娃娃和木头军舰,有上了发条就能走路的铁皮鸭子,有几本小童书。父亲经常会很早或很晚才回来,那时候他通常是在迷迷糊糊的睡,依稀能听见父亲问奶妈子的话,还能感觉到他走到床前弯了腰看自己,给自己牵牵被角,或者摸摸自己的头发。
回忆到了这里,他忽然涌出了满心的酸楚。他讨厌这个世界,恨外面所有的人,他们骗他,害他,折磨他,甚至要杀他。他吃够苦头了,他怕了,他要逃回家里去,从此做个好孩子。
换过了几次火车之后,在腊月的第一天,金玉郎到达了北京。
这个时候,他看着已经像是换了个人。低眉顺眼的跟着他大哥,他一派恬静安然,像是个吃足了教训的小孩子,再也不敢淘气,只想老老实实的回家等着过年了。
火车走走停停,不时要给前方经过的军队专列让路,沿途还常有关卡,需要金效坤出面去把它打通。金玉郎静静的躺在车厢里,自觉着像一只小虫,蛰伏在了冰天雪地里,静等春暖花开。
金效坤给他换了一种西式的烫伤药,药效很好,他胸前那一大片溃烂的皮肉开始有了结痂的趋势。烫伤见了好,他却又添了新的毛病——不过也可能是已经存在了许久,只不过是被烫伤的痛苦掩盖了住,使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
他经常会头痛,并且变得畏光,仿佛成了个极度敏感和脆弱的生灵,禁不住外界的任何刺激。他把自己的变化告诉了金效坤,金效坤听了,忧心忡忡,怀疑他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比如严重的脑震荡之类。
忧心之余,他告诉金玉郎:“你也不要记恨段人龙了。你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当初我和你的关系一样,如今一报还一报,你没杀了他,他也没杀了你,这就算是扯平了吧。要不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才二十多岁,将来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没恨他。”金玉郎靠着床头坐了,呼吸着他大哥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气味,和这气味朝夕相处了几天,这气味已经给他留了极深的印象,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温馨。他不得不承认了血缘的力量:终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了还会连着筋。
他也确实是不再恨段人龙——说“不恨”,其实也不甚准确,恨还是恨的,但不至于一想起这个人就恨得黑血翻腾,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想不起这个人来。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自己又有了新的依靠,又得到了新的爱。
所以他也不再为陆健儿的死而悔恨悲痛了,横竖他这个寄生物已经找到了新归宿,陆健儿身为没了用处的旧宿主,纵然依旧活着,也是“虽生犹死”,既是如此,那自然还是真死了更好,免得将来再找他的麻烦。
谈过了段人龙,他和金效坤换了话题,金老爷子会用嫩柳条编蛐蛐笼,因此他幼年时有无数个蛐蛐笼,金效坤听到这里,想起了自己也有一个。由此又说起了抓蛐蛐的事情——金玉郎因为抓蛐蛐被毒虫咬过,金效坤则是从来就没这个爱好,他自小就是那么的“文明”。
由着抓蛐蛐说下去,他们一路说到了他们的学生时代,金效坤在学校里,称得上是人人敬仰,金玉郎则一直只是混日子,混得倒也有水平,没有一门成绩是拿得出手的,但又不至于坏得要被学校开除。
“你那时候怎么不出洋留学去?”金玉郎问他:“那时候留洋的人也不少了。”
金效坤笑了笑:“我也想过,但是母亲不许我走。我要是走了,她身边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爸爸不是偶尔也回家吗?”
金效坤思索了一下,只答:“他们感情不好。”
金玉郎很理解他这句话,因为金老爷子确实是喜新厌旧,若不是小公馆里有了金玉郎这么个小儿子,若不是金老爷子一见这个小儿子就心花怒放,那么他老人家不会一生只纳一个妾。
这时,金效坤忽然问道:“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七岁,新年的时候,爸爸让我和娘回家过节,结果大年初一那天,我的娘和你的娘吵起来了。”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当然清楚,我那时候上学了,和同学打架,打不赢,就想家里要是有个大哥哥,能帮我打架就好了。可是到了北京一看,又很失望。”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大哥哥会是这么的大,我那时候还以为你是叔叔。”
金效坤想了想:“可不是,那时候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你还是小孩子。”
金玉郎继续说道:“你当时还不理我。”
“这我倒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让你带我去放鞭炮,你装没听见。”
“会不会是真的没听见?”
“不可能,我抱着你的腰说的。”
金效坤扭头望向金玉郎:“今年过年,我带你放鞭炮,给你补上。”
金玉郎笑了,金效坤的一言一行都酷似金老爷子,此刻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新的爸爸。他喜欢这样的大哥,有了这个大哥,他又能心满意足的再活好些年。唯有一个女人,原本早被他忘了的,如今又成了他的心头刺,他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大哥,连傲雪是不是还跟着你呢?”
金效坤答道:“你对我和二姑娘,始终是有误会。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我如今怎样对的你,当初就是怎样对的她。”
“你是流水无情,但架不住她落花有意。”
“你啊,就是不肯承认自己看走了眼。”
“不说她了。说说嫂子吧,你和嫂子就这么完了?”
“我上个月回北京,已经和冯家的人见了面,和冯芝芳协议离婚了。冯家怕丢人,离婚声明就没有登报,这样正好,我也不愿报纸上出现我的名字。”
“那你得付她赡养费吧?”
“没有,冯家不敢向我要赡养费,他们还怕我是个穷极无聊的无赖,会借此机会敲他冯家的竹杠呢。”
“其实嫂子那人挺好的,是你总冷着她。”
“我和她谈不来。”
“你就和连傲雪谈得来。”
金效坤抬手指了指他:“又讲歪话。”
对于金效坤来讲,这就算是粗鲁到极限了,金玉郎从没听他正经的骂过人,似乎是也说过“他妈的”,在非常急的时刻,不过到底是不是真说过,金玉郎也不能确定。和陆健儿相比,他让金玉郎感觉更安全,和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一路,金玉郎感觉自己都变得更温柔和文明了些。
甚至,金玉郎隐隐约约的生出了一点希望:如果一直和这位大哥在一起,那么也许自己将来也可以做些正事。自己是没什么学问,但字总是认得的,白话信也能写明白,这就不算太糟,而且自己算得上是聪明伶俐,即便真是什么都不会,那也可以学习啊。
然后,他也许会把生活完全的换一个样。前二十多年,他一直是在浑浑噩噩的凭着小聪明混日子,这回他不混了,他也像他大哥一样,做个社会上的体面人,踏踏实实的干些事情,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与事——例如段氏兄妹——一刀两断。
他是可以重新做人的啊!
这么一想,他忽然有些激动。头晕目眩的晃了晃,他自己摸索着向下躺,金效坤见了,立刻问道:“怎么了?又头疼了?”
“不疼,是晕。”
金效坤站起来,扶着他躺下去,又顺手给他向上牵了牵毯子。金玉郎闭了眼睛,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自己的家。家里有什么呢?有一张大铜床,睡着他和奶妈子,床上铺着些粉红浅蓝的被子褥子,床角有个小笸箩,里头装着他的玩具,有外国来的洋娃娃和木头军舰,有上了发条就能走路的铁皮鸭子,有几本小童书。父亲经常会很早或很晚才回来,那时候他通常是在迷迷糊糊的睡,依稀能听见父亲问奶妈子的话,还能感觉到他走到床前弯了腰看自己,给自己牵牵被角,或者摸摸自己的头发。
回忆到了这里,他忽然涌出了满心的酸楚。他讨厌这个世界,恨外面所有的人,他们骗他,害他,折磨他,甚至要杀他。他吃够苦头了,他怕了,他要逃回家里去,从此做个好孩子。
换过了几次火车之后,在腊月的第一天,金玉郎到达了北京。
这个时候,他看着已经像是换了个人。低眉顺眼的跟着他大哥,他一派恬静安然,像是个吃足了教训的小孩子,再也不敢淘气,只想老老实实的回家等着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