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血族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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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介绍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凤舞姐姐好。”
小萝莉开心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我心中不平衡的说:“喂,之前问你时,不是说不能说名字吗?怎么现在跟她一个照面就讲了?”
“因为大姐姐漂亮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我摸了下鼻子,尴尬不已。
这时,凤舞已经抱起了小萝莉,说道:“走,今晚姐姐带你睡觉,房间还有一个漂亮姐姐呢。”紧接着二者就进了门。
我愣在原地,妹的,分明是我捡到的,怎么就给你抱去了?
我洗了个澡,就躺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快天亮时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练五禽戏。此刻,凤舞、云寻还有小萝莉起床了,客厅就热闹起来。凤舞不知在哪弄了一副扑克牌,我们围在茶几前玩到中午,暗夜公子那厮终于回来了,他脸上还有好几个口红印,走到我身前说:“你真不解风情,我爽翻天了嘿嘿”
我侧头投过去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那是血统不纯的。”暗夜公子骄傲的说:“我可是德古拉公爵的嫡系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我泼凉水的道:“拉倒吧,被逐出了家族还在这得瑟呢。”
“旁边还有两位漂亮的女士以及小美女,怎么能这样戳我痛点呢?”暗夜公子勾手说:“我们去买羊。”
“真是个事儿逼。”我站起身,与他前往了郊区的农场。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价格不贵,我们离开之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部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用再喝血了。”
我望着地上的羊尸,忽然有了个想法,就道:“你吸过妖兽的血吗?”
“妖兽?那是什么?”暗夜公子问。
我解释的道:“拿你们的话来说,就是魔兽,比正常生物要强大许多的那种。”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忆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花费很大的功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现这老鼠的血液,与普通老鼠甚至其它动物的不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后期!”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可是,那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妥了!
我诱惑的说:“跟在我后边当小弟,保你天天能喝到那种血液,信不?”
“什么?”暗夜公子难以置信的说道:“吹的吧?魔兽那么罕见,还天天能喝到?我知道你那条三眼蛇是魔兽,可我并不喜欢喝蛇血,因为它是冷血动物。”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出现了只二重境巅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我把石碗端到白眉妖猴面前,下令道:“放血。”
白眉妖猴虽然疑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哦买噶,这是什么魔术?”暗夜公子揉了揉眼睛,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只猴子从哪出来的?又去哪了?怎么这碗血感觉蕴含着好多能量啊?”
“喝了试试。”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他意识到这血不是一般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撼的说:“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进化为伯爵还差了不少。”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种存在,我手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情况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激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真心求淹死!”
我淡淡的说道:“那怎么能保证你的忠诚呢?不靠谱的手下,我可不敢收呢。”
暗夜公子犹豫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愿意对你行血族之礼,若有背叛,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血解?”我不明所以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仪,通常在血族达成协议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介绍说:“违背约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漫长煎熬,分解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暂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酒店,我还有些私事要办。”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暗夜公子连连讨好的道:“老大,你可得尽早确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甚至,在你身上,我还看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希望!”
“放心。”我点了下头。
没多久,我们返回酒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厅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部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知道,斯姆特朗是怕阳光照射的。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打听个事,血族之礼是什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解一下?”
斯姆特朗思考了片刻,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也算是上帝对你不再吸人血的一个补偿,假以时日,别说什么伯爵、侯爵、公爵,就算把你培养成血族之王,都有可能!”
“血族之王?”
暗夜公子被我诱惑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断重复道:“我真的有希望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法克,赶紧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还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为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十分钟,他十指的指尖分别出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离开指尖在空气中凝聚成了一滴血液。
而这滴血液的颜色,红的晶莹剔透,就像红宝石一样。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追随者,永不背叛!”
之前斯姆特朗确实说过要把心尖血喝下,虽然无法主动掌控行血族之礼的血族生死,但对方敢背叛约定的内容就会开始血解,十分的霸道。而许多异人势力都会以这种方式吸纳血族成员。
我探出手,捏住暗夜公子的那滴心尖血,就将之抛入了嘴中,咽下去时,灵魂多了一道感应,这种感应正是来自于暗夜公子,即刻起,他就是自己的小弟了!
“起来出去吧,然后把门关上先,一个小时之内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吩咐说。
“好的!”
暗夜公子乖乖起身离开,他关上门后,我的就闭上眼睛,灵魂遁入了遗荒境
“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介绍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凤舞姐姐好。”
小萝莉开心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我心中不平衡的说:“喂,之前问你时,不是说不能说名字吗?怎么现在跟她一个照面就讲了?”
“因为大姐姐漂亮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我摸了下鼻子,尴尬不已。
这时,凤舞已经抱起了小萝莉,说道:“走,今晚姐姐带你睡觉,房间还有一个漂亮姐姐呢。”紧接着二者就进了门。
我愣在原地,妹的,分明是我捡到的,怎么就给你抱去了?
我洗了个澡,就躺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快天亮时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练五禽戏。此刻,凤舞、云寻还有小萝莉起床了,客厅就热闹起来。凤舞不知在哪弄了一副扑克牌,我们围在茶几前玩到中午,暗夜公子那厮终于回来了,他脸上还有好几个口红印,走到我身前说:“你真不解风情,我爽翻天了嘿嘿”
我侧头投过去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那是血统不纯的。”暗夜公子骄傲的说:“我可是德古拉公爵的嫡系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我泼凉水的道:“拉倒吧,被逐出了家族还在这得瑟呢。”
“旁边还有两位漂亮的女士以及小美女,怎么能这样戳我痛点呢?”暗夜公子勾手说:“我们去买羊。”
“真是个事儿逼。”我站起身,与他前往了郊区的农场。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价格不贵,我们离开之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部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用再喝血了。”
我望着地上的羊尸,忽然有了个想法,就道:“你吸过妖兽的血吗?”
“妖兽?那是什么?”暗夜公子问。
我解释的道:“拿你们的话来说,就是魔兽,比正常生物要强大许多的那种。”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忆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花费很大的功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现这老鼠的血液,与普通老鼠甚至其它动物的不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后期!”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可是,那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妥了!
我诱惑的说:“跟在我后边当小弟,保你天天能喝到那种血液,信不?”
“什么?”暗夜公子难以置信的说道:“吹的吧?魔兽那么罕见,还天天能喝到?我知道你那条三眼蛇是魔兽,可我并不喜欢喝蛇血,因为它是冷血动物。”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出现了只二重境巅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我把石碗端到白眉妖猴面前,下令道:“放血。”
白眉妖猴虽然疑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哦买噶,这是什么魔术?”暗夜公子揉了揉眼睛,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只猴子从哪出来的?又去哪了?怎么这碗血感觉蕴含着好多能量啊?”
“喝了试试。”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他意识到这血不是一般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撼的说:“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进化为伯爵还差了不少。”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种存在,我手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情况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激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真心求淹死!”
我淡淡的说道:“那怎么能保证你的忠诚呢?不靠谱的手下,我可不敢收呢。”
暗夜公子犹豫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愿意对你行血族之礼,若有背叛,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血解?”我不明所以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仪,通常在血族达成协议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介绍说:“违背约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漫长煎熬,分解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暂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酒店,我还有些私事要办。”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暗夜公子连连讨好的道:“老大,你可得尽早确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甚至,在你身上,我还看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希望!”
“放心。”我点了下头。
没多久,我们返回酒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厅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部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知道,斯姆特朗是怕阳光照射的。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打听个事,血族之礼是什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解一下?”
斯姆特朗思考了片刻,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也算是上帝对你不再吸人血的一个补偿,假以时日,别说什么伯爵、侯爵、公爵,就算把你培养成血族之王,都有可能!”
“血族之王?”
暗夜公子被我诱惑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断重复道:“我真的有希望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法克,赶紧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还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为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十分钟,他十指的指尖分别出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离开指尖在空气中凝聚成了一滴血液。
而这滴血液的颜色,红的晶莹剔透,就像红宝石一样。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追随者,永不背叛!”
之前斯姆特朗确实说过要把心尖血喝下,虽然无法主动掌控行血族之礼的血族生死,但对方敢背叛约定的内容就会开始血解,十分的霸道。而许多异人势力都会以这种方式吸纳血族成员。
我探出手,捏住暗夜公子的那滴心尖血,就将之抛入了嘴中,咽下去时,灵魂多了一道感应,这种感应正是来自于暗夜公子,即刻起,他就是自己的小弟了!
“起来出去吧,然后把门关上先,一个小时之内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吩咐说。
“好的!”
暗夜公子乖乖起身离开,他关上门后,我的就闭上眼睛,灵魂遁入了遗荒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