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 磨练剑术
藏宝阁小说网www.cbge.cc,最快更新《我有一个异世界》最新章节!
河边,陈逸正在清洗剑上的血迹,他洗得很慢,手有些颤抖。
十三条人命。
刚才在树林里,他总共杀了十三个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枪爆头的刺客哈维,至今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有十五个。
当初决定进入异世界发展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亲手杀人的准备。当初杀那个刺客,是为了自保。杀老威利,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杀这两个人,他并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而这一次,他跟这些人,并没有什么仇恨,也没有非杀他们不可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打算磨练自己的剑术。
他拥有骑士的实力,实战经验却少得可怜。所以,当他意识到会有很多人追踪过来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利用这些人,来磨练自己的剑术。
唯有实战,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实力。
当他面对二十几个人的包围的时候,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要么全力出手,找机会将这些人都干掉。
要么,灰溜溜地逃回中转空间,一辈子也别过来了,守着那一万多枚金币换回来的财富,过完下半生。
要是他当众使用穿梭的能力,说不定就会惹来强大的巫师,在原地守株待兔。天知道这些神秘的巫师,有没有禁锢空间的能力。
所以,他别无选择。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颤抖,重新变得坚定而有力。
这时,一头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左侧,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鼻子抽动着,一滴滴口涎从嘴角滴落。
它在这个人的身上,闻到了血腥味。
他转过头,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仿佛受到了惊吓,夹着尾巴,逃走了。不知是发现了他的实力,还是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
他拿起一块干的布,将剑身的水滴擦干,抚/摸着上面几个缺口。
刚才那一战,其实很凶险。
他虽然有骑士的实力,又拥有高深的剑术。但是实战经验太少。噬魂妖留给他的,只不过是记忆而已,并没有连经验一起继承。真要公平一战的话,他多半打不过对方那个骑士。
这一仗能打赢,一靠的是防弹衣。正是有防弹衣在,他才敢故意用胸口挨一剑,趁机干掉一个见习骑士,从而奠定了胜机。
二靠的就是这把剑,要不是这把用特种钢打造的剑足够锋利,将那个骑士的剑削断,想杀他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决定将这把剑保存起来,作为第一场真正战斗的纪念。
…………
第二天,陈逸手里换了一把剑,当初他一共订了五把剑,每一把的造型都不一样。花了他不少钱。
“新月城在这时代也算是个大城,拥有骑士实力的人应该有不少。想要得到这一笔钱的势力肯定不止一个。追踪的队伍,肯定也不止昨天那一伙。”
他一边走,一边思考,突然,他侧过耳朵听了一下,有人正在接近,而且,不止一个。他将所有杂念抛之脑后,慢慢把剑抽出来。
“找到啦。”
一声亢奋的大叫从后面响起,他转过身,看见十几个人涌过来。
“把金币交出来,不然的话……”
一个领头的人喝道,话没说完,就看见对方冲了过来,狞笑一声,拨出剑来,“杀了他。”
登时就是一场混战。
陈逸如同猛虎入羊群,横冲直撞,血肉横飞,时不是就有一人惨叫着倒下,再也爬不起来。
“我砍中他了。”
“不对,他怎么没受伤?”
“见鬼,他居然穿了铠甲!”
“我的剑被砍断了。”
“小心他的剑,不要跟他硬碰硬。”
…………
场上呼喊声越来越少,十几分钟后,还站着的,就只剩下两个人。
“你……把他们都杀了?”领头的骑士眼前被血水染红了,声音干涩嘶哑,握着剑的手,微微地颤抖着,“你这个恶魔!”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陈逸开口了,“你们想杀了我,抢我的金币,就该死。对你们来说,我确实是个恶魔。我不但会把你们都杀了,你们背后的人,我也会找上门去,一个一个杀光。”
“你——你休想!”
那名骑士怒吼一声,爆发了,一剑劈过去,力量之大,震得陈逸手腕有点发麻。
当当当……
七八剑之后,那名骑士的力量衰弱了下来,被陈逸打掉长剑,一剑刺穿了胸膛。
“你……”
那名骑士双手握住胸前的剑,想要说什么,喉咙涌上来的血,让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哧——
陈逸抽出剑,最后看了他一眼,离开了这片修罗场一般的地方。
这一队人马,比之前那一队实力更强,是真正训练有素的精锐,配合默契,意志顽强。杀到最后,没有一个人逃走。
可惜,领头的骑士是个没经验的雏。要是对方第一时间拼命缠住他,让其他人在旁边配合,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当然,也仅仅是麻烦而已。
他的剑见过血之后,终于理解了一些剑术的精髓。就像是开了窍一样,实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他的剑术,都是传承自噬魂妖留给他的三段记忆中的一个,那个仆役。
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仆役的来历并不简单,传承的剑术很厉害。他一个刚刚成为骑士,还没什么实战经验的菜鸟,凭借刚入门的剑术,居然能接连干掉两个骑士。
“尼伯顿。”
在仆役的记忆中,只有一个姓氏。他想,在西岸大陆,这肯定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家族。
…………
傍晚,陈逸碰到了第三队追踪者。这一次,他们没有说什么废话,用近乎偷袭的方式,开始了攻击。
这一次,他面对的,是两名骑士的围攻。另外几个人,则在一边放冷箭。用的不再是手弩,而是长弓。
“哼!”
第三次被射中头盔的时候,巨大的力量撞得他一个后仰,他不由怒了,“你们这些人,真是找死。”
他以硬挨了一剑为代价,拔出了腰间的沙漠之鹰。
PS:周一早上,求推荐票。瞄了一眼,大概差三十票吧。还有票的,投几张过来吧。
河边,陈逸正在清洗剑上的血迹,他洗得很慢,手有些颤抖。
十三条人命。
刚才在树林里,他总共杀了十三个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枪爆头的刺客哈维,至今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有十五个。
当初决定进入异世界发展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亲手杀人的准备。当初杀那个刺客,是为了自保。杀老威利,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杀这两个人,他并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而这一次,他跟这些人,并没有什么仇恨,也没有非杀他们不可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打算磨练自己的剑术。
他拥有骑士的实力,实战经验却少得可怜。所以,当他意识到会有很多人追踪过来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利用这些人,来磨练自己的剑术。
唯有实战,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实力。
当他面对二十几个人的包围的时候,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要么全力出手,找机会将这些人都干掉。
要么,灰溜溜地逃回中转空间,一辈子也别过来了,守着那一万多枚金币换回来的财富,过完下半生。
要是他当众使用穿梭的能力,说不定就会惹来强大的巫师,在原地守株待兔。天知道这些神秘的巫师,有没有禁锢空间的能力。
所以,他别无选择。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颤抖,重新变得坚定而有力。
这时,一头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左侧,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鼻子抽动着,一滴滴口涎从嘴角滴落。
它在这个人的身上,闻到了血腥味。
他转过头,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仿佛受到了惊吓,夹着尾巴,逃走了。不知是发现了他的实力,还是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
他拿起一块干的布,将剑身的水滴擦干,抚/摸着上面几个缺口。
刚才那一战,其实很凶险。
他虽然有骑士的实力,又拥有高深的剑术。但是实战经验太少。噬魂妖留给他的,只不过是记忆而已,并没有连经验一起继承。真要公平一战的话,他多半打不过对方那个骑士。
这一仗能打赢,一靠的是防弹衣。正是有防弹衣在,他才敢故意用胸口挨一剑,趁机干掉一个见习骑士,从而奠定了胜机。
二靠的就是这把剑,要不是这把用特种钢打造的剑足够锋利,将那个骑士的剑削断,想杀他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决定将这把剑保存起来,作为第一场真正战斗的纪念。
…………
第二天,陈逸手里换了一把剑,当初他一共订了五把剑,每一把的造型都不一样。花了他不少钱。
“新月城在这时代也算是个大城,拥有骑士实力的人应该有不少。想要得到这一笔钱的势力肯定不止一个。追踪的队伍,肯定也不止昨天那一伙。”
他一边走,一边思考,突然,他侧过耳朵听了一下,有人正在接近,而且,不止一个。他将所有杂念抛之脑后,慢慢把剑抽出来。
“找到啦。”
一声亢奋的大叫从后面响起,他转过身,看见十几个人涌过来。
“把金币交出来,不然的话……”
一个领头的人喝道,话没说完,就看见对方冲了过来,狞笑一声,拨出剑来,“杀了他。”
登时就是一场混战。
陈逸如同猛虎入羊群,横冲直撞,血肉横飞,时不是就有一人惨叫着倒下,再也爬不起来。
“我砍中他了。”
“不对,他怎么没受伤?”
“见鬼,他居然穿了铠甲!”
“我的剑被砍断了。”
“小心他的剑,不要跟他硬碰硬。”
…………
场上呼喊声越来越少,十几分钟后,还站着的,就只剩下两个人。
“你……把他们都杀了?”领头的骑士眼前被血水染红了,声音干涩嘶哑,握着剑的手,微微地颤抖着,“你这个恶魔!”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陈逸开口了,“你们想杀了我,抢我的金币,就该死。对你们来说,我确实是个恶魔。我不但会把你们都杀了,你们背后的人,我也会找上门去,一个一个杀光。”
“你——你休想!”
那名骑士怒吼一声,爆发了,一剑劈过去,力量之大,震得陈逸手腕有点发麻。
当当当……
七八剑之后,那名骑士的力量衰弱了下来,被陈逸打掉长剑,一剑刺穿了胸膛。
“你……”
那名骑士双手握住胸前的剑,想要说什么,喉咙涌上来的血,让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哧——
陈逸抽出剑,最后看了他一眼,离开了这片修罗场一般的地方。
这一队人马,比之前那一队实力更强,是真正训练有素的精锐,配合默契,意志顽强。杀到最后,没有一个人逃走。
可惜,领头的骑士是个没经验的雏。要是对方第一时间拼命缠住他,让其他人在旁边配合,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当然,也仅仅是麻烦而已。
他的剑见过血之后,终于理解了一些剑术的精髓。就像是开了窍一样,实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他的剑术,都是传承自噬魂妖留给他的三段记忆中的一个,那个仆役。
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仆役的来历并不简单,传承的剑术很厉害。他一个刚刚成为骑士,还没什么实战经验的菜鸟,凭借刚入门的剑术,居然能接连干掉两个骑士。
“尼伯顿。”
在仆役的记忆中,只有一个姓氏。他想,在西岸大陆,这肯定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家族。
…………
傍晚,陈逸碰到了第三队追踪者。这一次,他们没有说什么废话,用近乎偷袭的方式,开始了攻击。
这一次,他面对的,是两名骑士的围攻。另外几个人,则在一边放冷箭。用的不再是手弩,而是长弓。
“哼!”
第三次被射中头盔的时候,巨大的力量撞得他一个后仰,他不由怒了,“你们这些人,真是找死。”
他以硬挨了一剑为代价,拔出了腰间的沙漠之鹰。
PS:周一早上,求推荐票。瞄了一眼,大概差三十票吧。还有票的,投几张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