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一章 一点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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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冯曼伦的这个意思,是不打算让这个孩子在国内发展了。
这样也好。
程天吉不在意继承不继承这种事情,所以并不打算给自己留个后代。
反正他手里的钱足够养老了,不管将来怎么样,都能活的好好的。
谁说人一定要有后代的?
活好这辈子,哪管死后的事儿?
尤其是程天吉这样的人。
本身就是杀手出身,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哪里会计较这种事情?
传宗接代,可是华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传统。
但是并不是全球人的传统。
所以,程天吉看的很开。并没有像冯曼伦那样给自己好歹留了个后代。
大不了,死之前立个遗嘱,把钱给喜欢的孩子就好了。
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贺逸宁对这个老情敌,还是有点介意的。
所以沈柒见过了冯曼伦之后,贺逸宁就粘着沈柒不撒手了,沈柒走哪里都跟哪里,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沈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儿子女儿都要结婚的人了,居然还这么粘自己……
唉,以前是谁说的,夫妻只要结婚时间久了,就谁也不搭理谁的来着?
为什么贺大董事长,都五十的人了,还这么粘自己的老婆?
在大人们为了这些事情吃小飞醋的时候,沈睿约着于小宛打算清净清净。
最近今天,身边的人们不是询问他们什么时候打算要宝宝,就是询问将来定居在什么地方。
问的多了,谁都会烦的。
于是,贺沈睿把手头的工作一安排,就带着于小宛找个清净的地方,躲躲清闲。
话说,两个人直接开车跑出去了将近一千多里地,找了个位置坐落在山腰的一个小城镇停下了。
这个小城镇是汇集了山里好多村庄之后形成的新城镇,也就是说,以前是没有这个城镇的。
因为大山里的住户都迁徙了出来,多汇集在山腰这个平坦又风水俱佳的地方,然后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就成立了一个崭新的城镇,名字叫别山镇。
别山镇有一条公路可以通往外界,因此来往游玩的人也有,但是不多。
交通并不是闭塞,所以这里的房屋建筑大都是以两层建筑为主。
而且大部分都是砖瓦结构。
可见城镇上居民的腰包还是相对丰盈的,不是那种穷嗖嗖的地方。
因为总是有三三两两的外地人来这里度假休闲,也就逐渐形成了一些民舍民居用来对外出租。
后来有人察觉到了商机,就租赁了村民的房屋,建成了比较简易的民宿。
有了民宿文化之后,来的客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沈睿跟于小宛在这里会停下,也是看到了这里的民宿文化,所以来这里住两天的。
沈睿跟于小宛挑了个外表很新颖别具创意的民宿,开车走了进去。
一进去便有人给了个号牌停车。
沈睿跟于小宛将车停在了车库里,下车拎着行礼箱和行礼袋,就往外走。
两个人刚刚走出没几步远,就听见身后有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叫住了两个人:“抱歉,你们的号牌能不能跟我换一下?”
沈睿与小宛回头一看,就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大叔,一脸不好意思的跟两个人打招呼:“不好意思,我老婆比较喜欢你们的号牌,我们能不能换一下?”
每个人的号牌是跟自己的房间号对应的。
也就是说拿到几号的号牌,就是对应的几号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挑选的,自然是最好的房间和最好的停车位。
而这个人手里拿着的号牌和停车位,是经济型的,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
沈睿顿时摇摇头:“抱歉,我的未婚妻也很喜欢这个号牌。”
说完这句话,沈睿就拉着于小宛转身走来了。
大肚子的中年大叔这才悻悻然的回去了。
沈睿跟于小宛分明听到了身后那两个人的对话声。
大叔对他媳妇说道:“你也听见了,人家根本不换的!你就别折腾了,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能不能消停消停?”
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响了起来:“真是个废物!这么点小事儿都办不好!还说什么让我过上好日子?现在好日子没见着,连个好点的停车位都要不到!”
说完,就听到车门一甩,高跟鞋哒哒哒的响了起来。
沈睿跟于小宛对视一眼,两个人相顾一笑,一起来到了地面上,径直走向了居住区,按照手里号牌的指示方位,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选择的房间,是一桩独栋小楼。
高级灰的砖瓦琉璃,陪着高贵蓝色的家具点缀,瞬间有种宁静的气息铺面而来。
这一片一共有三个独栋小楼,旁边都是相对平价的住宿区,一个小楼是有四个房间,四个屋子的人公用一个厨房的。
沈睿跟于小宛将东西都丢进房间,两个人便换了家居服,来到外面挑选蔬菜和水果,准备做晚餐。
这里的食材都是免费供应的,屋子里油盐酱醋等都很齐备,因此只需要在前面挑选合适的食材就好了。
于小宛笑着对沈睿说道:“今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沈睿一下子揽住了于小宛的腰身,在于小宛的颈间轻轻一吹气,顿时逗的于小宛咯咯轻笑了起来:“别闹。”
两个人手拉手的过来,又是如此的亲昵,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小两口。
关键是两个人的颜值都是那么的高,俊男靓女的组合,最是吸引目光。
很多年纪很大的男男女女,都被吸引的忘记了挑选食材。
沈睿跟于小宛早就习惯了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因此只是礼貌的对别人点点头,便继续低头挑选自己的食材了。
于小宛是E国人,所以会做一点E国菜,不过更擅长的还是本地的菜肴。
于小宛决定多挑选一点,多尝试一下,省得做坏了今晚的晚餐。
于小宛看到有胡萝卜,就伸手准备挑一根。
就在于小宛伸手的时候,一只手飞快的将于小宛面前的胡萝卜给抢走了。
于小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对方,这个女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一副刻薄长相,眼神里慢慢的挑衅。于小宛懒得理她,转身就去挑其他的萝卜了。
看冯曼伦的这个意思,是不打算让这个孩子在国内发展了。
这样也好。
程天吉不在意继承不继承这种事情,所以并不打算给自己留个后代。
反正他手里的钱足够养老了,不管将来怎么样,都能活的好好的。
谁说人一定要有后代的?
活好这辈子,哪管死后的事儿?
尤其是程天吉这样的人。
本身就是杀手出身,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哪里会计较这种事情?
传宗接代,可是华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传统。
但是并不是全球人的传统。
所以,程天吉看的很开。并没有像冯曼伦那样给自己好歹留了个后代。
大不了,死之前立个遗嘱,把钱给喜欢的孩子就好了。
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贺逸宁对这个老情敌,还是有点介意的。
所以沈柒见过了冯曼伦之后,贺逸宁就粘着沈柒不撒手了,沈柒走哪里都跟哪里,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沈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儿子女儿都要结婚的人了,居然还这么粘自己……
唉,以前是谁说的,夫妻只要结婚时间久了,就谁也不搭理谁的来着?
为什么贺大董事长,都五十的人了,还这么粘自己的老婆?
在大人们为了这些事情吃小飞醋的时候,沈睿约着于小宛打算清净清净。
最近今天,身边的人们不是询问他们什么时候打算要宝宝,就是询问将来定居在什么地方。
问的多了,谁都会烦的。
于是,贺沈睿把手头的工作一安排,就带着于小宛找个清净的地方,躲躲清闲。
话说,两个人直接开车跑出去了将近一千多里地,找了个位置坐落在山腰的一个小城镇停下了。
这个小城镇是汇集了山里好多村庄之后形成的新城镇,也就是说,以前是没有这个城镇的。
因为大山里的住户都迁徙了出来,多汇集在山腰这个平坦又风水俱佳的地方,然后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就成立了一个崭新的城镇,名字叫别山镇。
别山镇有一条公路可以通往外界,因此来往游玩的人也有,但是不多。
交通并不是闭塞,所以这里的房屋建筑大都是以两层建筑为主。
而且大部分都是砖瓦结构。
可见城镇上居民的腰包还是相对丰盈的,不是那种穷嗖嗖的地方。
因为总是有三三两两的外地人来这里度假休闲,也就逐渐形成了一些民舍民居用来对外出租。
后来有人察觉到了商机,就租赁了村民的房屋,建成了比较简易的民宿。
有了民宿文化之后,来的客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沈睿跟于小宛在这里会停下,也是看到了这里的民宿文化,所以来这里住两天的。
沈睿跟于小宛挑了个外表很新颖别具创意的民宿,开车走了进去。
一进去便有人给了个号牌停车。
沈睿跟于小宛将车停在了车库里,下车拎着行礼箱和行礼袋,就往外走。
两个人刚刚走出没几步远,就听见身后有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叫住了两个人:“抱歉,你们的号牌能不能跟我换一下?”
沈睿与小宛回头一看,就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大叔,一脸不好意思的跟两个人打招呼:“不好意思,我老婆比较喜欢你们的号牌,我们能不能换一下?”
每个人的号牌是跟自己的房间号对应的。
也就是说拿到几号的号牌,就是对应的几号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挑选的,自然是最好的房间和最好的停车位。
而这个人手里拿着的号牌和停车位,是经济型的,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
沈睿顿时摇摇头:“抱歉,我的未婚妻也很喜欢这个号牌。”
说完这句话,沈睿就拉着于小宛转身走来了。
大肚子的中年大叔这才悻悻然的回去了。
沈睿跟于小宛分明听到了身后那两个人的对话声。
大叔对他媳妇说道:“你也听见了,人家根本不换的!你就别折腾了,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能不能消停消停?”
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响了起来:“真是个废物!这么点小事儿都办不好!还说什么让我过上好日子?现在好日子没见着,连个好点的停车位都要不到!”
说完,就听到车门一甩,高跟鞋哒哒哒的响了起来。
沈睿跟于小宛对视一眼,两个人相顾一笑,一起来到了地面上,径直走向了居住区,按照手里号牌的指示方位,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选择的房间,是一桩独栋小楼。
高级灰的砖瓦琉璃,陪着高贵蓝色的家具点缀,瞬间有种宁静的气息铺面而来。
这一片一共有三个独栋小楼,旁边都是相对平价的住宿区,一个小楼是有四个房间,四个屋子的人公用一个厨房的。
沈睿跟于小宛将东西都丢进房间,两个人便换了家居服,来到外面挑选蔬菜和水果,准备做晚餐。
这里的食材都是免费供应的,屋子里油盐酱醋等都很齐备,因此只需要在前面挑选合适的食材就好了。
于小宛笑着对沈睿说道:“今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沈睿一下子揽住了于小宛的腰身,在于小宛的颈间轻轻一吹气,顿时逗的于小宛咯咯轻笑了起来:“别闹。”
两个人手拉手的过来,又是如此的亲昵,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小两口。
关键是两个人的颜值都是那么的高,俊男靓女的组合,最是吸引目光。
很多年纪很大的男男女女,都被吸引的忘记了挑选食材。
沈睿跟于小宛早就习惯了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因此只是礼貌的对别人点点头,便继续低头挑选自己的食材了。
于小宛是E国人,所以会做一点E国菜,不过更擅长的还是本地的菜肴。
于小宛决定多挑选一点,多尝试一下,省得做坏了今晚的晚餐。
于小宛看到有胡萝卜,就伸手准备挑一根。
就在于小宛伸手的时候,一只手飞快的将于小宛面前的胡萝卜给抢走了。
于小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对方,这个女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一副刻薄长相,眼神里慢慢的挑衅。于小宛懒得理她,转身就去挑其他的萝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