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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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退一步海阔天空啊!”白马打着响鼻,语气中有着长者对孩子的疼宠。
退?还退到哪里?岳绮云撇嘴,刚才那么烈焰族人挤兑自己的时候,他们怎么就不想着退一步呢?
白马走到了苏沐驹的面前,岳绮云端坐在马儿上,高高地俯视着被元烈打成猪头的莽汉。
“你,三番五次地挑衅我大妃的尊严;你,在我龙虎卫大营前寻衅滋事!现在,当着朗朗晴天,我只问你一句,你是对我岳绮云不服还是对长生天不敬?”
岳绮云平伸着手臂,手指纤弱透明,然而却仿佛带着万钧之力,压得黑铁塔一般的苏沐驹抬不起头来。
“大汗,现在你是不是该给我岳绮云一个交代,是不是该给梁国岳家军一个交代!”
烈日当头,周围的空气中甚至还残留着焚烧死尸发出的刺鼻味道。可是在场的烈焰族人,却感觉到来自大妃的彻骨冰寒。
“苏沐驹,你藐视长生天,侮辱龙虎卫的将士!”岳绮云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她高高地抬着下巴,声音清冷却又掷地有声:“你既不承认我这长生天选中的大妃,那就滚出呼伦草原,滚出我烈焰部族!”
说完这几句话,岳绮云看向神色莫名的元烈,亮如宝石般的眸子中满是挑衅。
“元烈,你敢有心思发落我龙虎卫,我就有理由打杀你的爪牙!”岳绮云没有说出这句话,可是元烈却从她亮如星子的凤眸中读懂了她的意思。“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元烈在气恼之余还有些担忧。“如此不肯吃亏的性格,又怎能服众?”
“大汗!”大扎撒将那玉牌举到元烈的面前,苍老的脸上带着愠怒道:“若不是有这玉牌作证,我们烈焰部岂不是同岳家军结下仇怨?冤枉了大妃事小,可是被乌赤狗利用却是咱们的耻辱了!而这苏沐驹更是可恨,不但冲撞大妃,还差点挑起了争端。幸好龙虎卫克制,否则这后果……”
“内讧。”众人的心中一凛,大扎撒的话如醍醐灌顶,他们看向苏沐驹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
“苏千户,你可知道罪?”沉默了许久,元烈不疾不徐地问道。
“大汗?”苏沐驹的目光露出怯懦,睁着青紫的眼睑,求助地看向苏茉儿。
“辱没大妃就是辱没本汗,看在苏妃的面子上,暂时不将你驱逐出部族。”元烈声音依旧低沉,但却传出很远。“来人,把苏千户叉下去,杖责四十军棍!”
“大汗不要啊!”苏茉儿一下子冲到了苏沐驹的前面,对着元烈哭喊道:“我哥哥一心为了咱们呼伦草原,他并不是真的想冲撞大妃!”
在苏茉儿的哭喊求饶声中,苏沐驹被元烈的侍卫远远地架开。没过多久,他杀猪般的惨叫就传了过来。
岳绮云挑眉,黑亮的眼眸直视着元烈的,瞳孔中爆出了一团小火苗。
元烈也挑眉,晴空一般湛蓝的眼眸中,却汹涌着暗色的波涛。
这次交锋,岳绮云完胜。
接下来的日子,因为长生天显灵的事件,岳绮云着实地清净了几天,脖子上伤也一点点好了起来。
然而,毕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每到吃饭的时候,她不得不忍受同元烈和那双姊妹花同桌用餐的苦恼。
岳绮云当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首先遭殃的,就是被草原人民推崇为雪莲花的莫筝姑娘。
其实细说起来这事还真怪不得岳绮云,谁让一只狡猾肥硕的草原田鼠非常喜欢跟这朵小雪莲花玩耍呢?在连续三天被一只大老鼠跳到自己的腿上非常嗨皮地转圈儿,莫筝姑娘说死也不敢再踏进王帐一步了。
没有莫筝的挑唆,苏茉儿就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再怎么折腾也不能影响岳绮云的胃口。
自此以后,那只草原田鼠一家就在王帐附近安家落户了。不过难得的是,大田鼠倒是有些眼色,深知自己的形象比较不讨喜,只要岳绮云记得给它们留些食物,它从来不到王帐里捣乱。
而龙虎卫在经历了那场危机后,对于岳绮云多少有了些敬畏,所以她用起来得心应手了不少。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没几天就到了盛夏的季节,元烈的队伍也召集得差不多,不日就要发兵梁国和乌赤国交战的燕门关。
草原夏日的午后,炽热的阳光无遮无拦地落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生灵的头上,暑热难当。
“小姐,这么热的天儿,您怎么还跑到大日头下面溜达?”剑兰一边给岳绮云打伞,一边擦着脸上的汗珠抱怨道。
“不知道为什么,今儿一早醒来,我这心里就惴惴的。”岳绮云也不想在这炎热的午后出来,她把整个身子藏在凉伞的阴影下,跟剑兰一个频率地擦汗。
忽然,她的耳朵动了动,闷热的空气中传来轻微而低频的声响,岳绮云不顾烈日当空,从凉伞底下跑了出来,冲上了附近的一座小土坡。
“水,喝水!”炎热的风,吹送过来轻微的嘶吼声,那是……
岳绮云极目远眺,寻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一望无际的草原,被漫天漫地的绿色覆盖。就在距离呼伦河不远的草地上,一幅黢黑的骨架分外地显眼。
“不对,那不是骨架!”岳绮云忽然捂着了嘴巴,吃惊地瞪视着那黑黢黢一团的,瘦得皮包骨的动物。
“它还活着!”目力极佳的她看出了那物体肚腹微弱的起伏,赶忙提起裙摆,脚尖轻轻点地的冲天而起,轻盈的几个纵跃就掠到了那动物的身边。
“小姐,等等奴婢!”剑兰忙不迭地把凉伞收了起来,也向燕子一样,尾随着岳绮云追了过去。
“啊呀!”当剑兰飞落到岳绮云的身边,立刻被躺在地上的动物吓了一跳。
这是只骨骼巨大,却又瘦如干柴的獒犬。
长满了丑陋体癣的皮已经没有一丝毛发,脏污得看不出颜色。全身上下瘦得几乎没有肌肉,根根骨头好像能刺穿那皮毛一般。而同它瘦弱的身体相反的,是它那笨重的,鼓鼓的肚皮!
——岳绮云心头抽痛,这是一条怀着小崽的母獒。
“小姑娘,退一步海阔天空啊!”白马打着响鼻,语气中有着长者对孩子的疼宠。
退?还退到哪里?岳绮云撇嘴,刚才那么烈焰族人挤兑自己的时候,他们怎么就不想着退一步呢?
白马走到了苏沐驹的面前,岳绮云端坐在马儿上,高高地俯视着被元烈打成猪头的莽汉。
“你,三番五次地挑衅我大妃的尊严;你,在我龙虎卫大营前寻衅滋事!现在,当着朗朗晴天,我只问你一句,你是对我岳绮云不服还是对长生天不敬?”
岳绮云平伸着手臂,手指纤弱透明,然而却仿佛带着万钧之力,压得黑铁塔一般的苏沐驹抬不起头来。
“大汗,现在你是不是该给我岳绮云一个交代,是不是该给梁国岳家军一个交代!”
烈日当头,周围的空气中甚至还残留着焚烧死尸发出的刺鼻味道。可是在场的烈焰族人,却感觉到来自大妃的彻骨冰寒。
“苏沐驹,你藐视长生天,侮辱龙虎卫的将士!”岳绮云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她高高地抬着下巴,声音清冷却又掷地有声:“你既不承认我这长生天选中的大妃,那就滚出呼伦草原,滚出我烈焰部族!”
说完这几句话,岳绮云看向神色莫名的元烈,亮如宝石般的眸子中满是挑衅。
“元烈,你敢有心思发落我龙虎卫,我就有理由打杀你的爪牙!”岳绮云没有说出这句话,可是元烈却从她亮如星子的凤眸中读懂了她的意思。“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元烈在气恼之余还有些担忧。“如此不肯吃亏的性格,又怎能服众?”
“大汗!”大扎撒将那玉牌举到元烈的面前,苍老的脸上带着愠怒道:“若不是有这玉牌作证,我们烈焰部岂不是同岳家军结下仇怨?冤枉了大妃事小,可是被乌赤狗利用却是咱们的耻辱了!而这苏沐驹更是可恨,不但冲撞大妃,还差点挑起了争端。幸好龙虎卫克制,否则这后果……”
“内讧。”众人的心中一凛,大扎撒的话如醍醐灌顶,他们看向苏沐驹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
“苏千户,你可知道罪?”沉默了许久,元烈不疾不徐地问道。
“大汗?”苏沐驹的目光露出怯懦,睁着青紫的眼睑,求助地看向苏茉儿。
“辱没大妃就是辱没本汗,看在苏妃的面子上,暂时不将你驱逐出部族。”元烈声音依旧低沉,但却传出很远。“来人,把苏千户叉下去,杖责四十军棍!”
“大汗不要啊!”苏茉儿一下子冲到了苏沐驹的前面,对着元烈哭喊道:“我哥哥一心为了咱们呼伦草原,他并不是真的想冲撞大妃!”
在苏茉儿的哭喊求饶声中,苏沐驹被元烈的侍卫远远地架开。没过多久,他杀猪般的惨叫就传了过来。
岳绮云挑眉,黑亮的眼眸直视着元烈的,瞳孔中爆出了一团小火苗。
元烈也挑眉,晴空一般湛蓝的眼眸中,却汹涌着暗色的波涛。
这次交锋,岳绮云完胜。
接下来的日子,因为长生天显灵的事件,岳绮云着实地清净了几天,脖子上伤也一点点好了起来。
然而,毕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每到吃饭的时候,她不得不忍受同元烈和那双姊妹花同桌用餐的苦恼。
岳绮云当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首先遭殃的,就是被草原人民推崇为雪莲花的莫筝姑娘。
其实细说起来这事还真怪不得岳绮云,谁让一只狡猾肥硕的草原田鼠非常喜欢跟这朵小雪莲花玩耍呢?在连续三天被一只大老鼠跳到自己的腿上非常嗨皮地转圈儿,莫筝姑娘说死也不敢再踏进王帐一步了。
没有莫筝的挑唆,苏茉儿就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再怎么折腾也不能影响岳绮云的胃口。
自此以后,那只草原田鼠一家就在王帐附近安家落户了。不过难得的是,大田鼠倒是有些眼色,深知自己的形象比较不讨喜,只要岳绮云记得给它们留些食物,它从来不到王帐里捣乱。
而龙虎卫在经历了那场危机后,对于岳绮云多少有了些敬畏,所以她用起来得心应手了不少。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没几天就到了盛夏的季节,元烈的队伍也召集得差不多,不日就要发兵梁国和乌赤国交战的燕门关。
草原夏日的午后,炽热的阳光无遮无拦地落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生灵的头上,暑热难当。
“小姐,这么热的天儿,您怎么还跑到大日头下面溜达?”剑兰一边给岳绮云打伞,一边擦着脸上的汗珠抱怨道。
“不知道为什么,今儿一早醒来,我这心里就惴惴的。”岳绮云也不想在这炎热的午后出来,她把整个身子藏在凉伞的阴影下,跟剑兰一个频率地擦汗。
忽然,她的耳朵动了动,闷热的空气中传来轻微而低频的声响,岳绮云不顾烈日当空,从凉伞底下跑了出来,冲上了附近的一座小土坡。
“水,喝水!”炎热的风,吹送过来轻微的嘶吼声,那是……
岳绮云极目远眺,寻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一望无际的草原,被漫天漫地的绿色覆盖。就在距离呼伦河不远的草地上,一幅黢黑的骨架分外地显眼。
“不对,那不是骨架!”岳绮云忽然捂着了嘴巴,吃惊地瞪视着那黑黢黢一团的,瘦得皮包骨的动物。
“它还活着!”目力极佳的她看出了那物体肚腹微弱的起伏,赶忙提起裙摆,脚尖轻轻点地的冲天而起,轻盈的几个纵跃就掠到了那动物的身边。
“小姐,等等奴婢!”剑兰忙不迭地把凉伞收了起来,也向燕子一样,尾随着岳绮云追了过去。
“啊呀!”当剑兰飞落到岳绮云的身边,立刻被躺在地上的动物吓了一跳。
这是只骨骼巨大,却又瘦如干柴的獒犬。
长满了丑陋体癣的皮已经没有一丝毛发,脏污得看不出颜色。全身上下瘦得几乎没有肌肉,根根骨头好像能刺穿那皮毛一般。而同它瘦弱的身体相反的,是它那笨重的,鼓鼓的肚皮!
——岳绮云心头抽痛,这是一条怀着小崽的母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