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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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随风感觉有点奇怪,他的手明明伸在她可以看到的地方,但她却无动于衷,想起她刚才看他的时候,眼睛的视角位置好像也有点不对,之前没多想,现在回想起来,一个唐突的念头冒了起来,难道…
伸在黎雨诗面前的手不由摆了摆,验证他心里的想法。
房里的光线不算太明亮,钟随风摆动的手并没有造成影响光线变化的效果。
不过女孩感觉敏锐,感觉到钟随风在搞不知什么动作,不禁把坐在床沿旁的身子站了起来,黄莺般好听的声音脱口而出。
“你想干嘛?”
“没什么…想跟你握个手而已。”从友好的伸手动作变成试探的挥手摆动,想不到让她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但这也肯定了钟随风心里的判断。
黎雨诗就像一朵摇曳的百合站在床沿旁,个子一米六多一点,身材是窈窕S形,虽然穿着有点土气,但看起来比任何一个身材惹火的现代都市女生还要漂亮。
好美的女孩!钟随风不禁看呆了,他在南流市工作的那几年,上下班都是走路的,自然看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美女,但她们都没有眼前女孩给他的感觉独特。
不是美得过人,也不是惊艳不凡,而是一种美得让人不由自主怦然心动的感觉,真是一个绝美的尤物。
山高皇帝远,美女荒岛来!
当钟随风开始打量女孩的那一刻起,他越来越觉得眼前女孩的美,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过的.
如果眼前的女孩再经一翻打扮走在都市街头的话,他敢打包票,不知让多少少女自行惭愧,也不知让多少少男魂牵梦绕,如果她跟他走在一起,他愿意用他单薄得风一吹就要倒的身子,去抵挡那比广渺大海更具有杀伤力的漫天口水。
他到底怎么了?失恋到现在才多久,他破碎的心怎么起了这种感觉.
难道是跟女友分开半年没有发泄造成现在的精虫上脑,对这么一位陌生而又美丽动人的女孩,起了这种丑陋而又龌龊的想法。
“握手?”黎雨诗的俏脸变得绯红,犹豫了片刻,才伸出晶莹剔透,白嫩无暇的柔荑。
钟随风把手向她柔嫩纤小的手掌握去,松开的时候,手指有意无意的划过她平滑光洁的掌心。
黎雨诗自然感觉到了钟随风的小动作,手像被220V交流电压触到一样,闪电一般缩了回去,凝脂似的脸蛋更加绯红,胸口因为有点呼吸加速而一起一伏.
她没有反感,反而用一种稀罕古怪的眼神瞟了一眼钟随风,然后走到离床不远处一个方桌上,平静了一下好像在擂鼓的心跳后,才摸索到属于她的那一晚碗还有余温的鱼汤。
“你肚子还饿不饿?这里有碗鱼汤。”
钟随风也不知自己的手刚才为什么会那样去做,好像是不由自主的那种,难道真的是精虫上脑了还是这身体以前残留的思想干预他的行为举动,让他去做这个小动作.
不会移魂到一个色鬼的身体上面去了吧,钟随风悲哀的想着,不过刚才跟黎雨诗握手的感觉真的很舒服,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要是刚才他能握久一点就好了,只怪他装作正经的早早放开,然后又不正经的划过她的手掌,搞得现在有点茫然若失,悻悻的在这后悔。
听到她提起吃的,肚子不由一阵打鼓,殊不知他刚才已吃了三碗,现在还是觉得有点饿。
“你这么说,我真的觉得有点饿了。”
“那我帮你拿过来吧。”黎雨诗也只是随便找个话题转移一下注意力,想不到他还真的不客气,这可是留给她吃的,算了,便宜这只猪吧。
“不用了,我自己起来去吃就可以了。”
钟随风想要挣扎起来,可他不管怎么使劲,身子就像水一般柔软,什么时候这么软弱无力了,只不过是跳到海里洗了个澡罢了,怎么像撸了千万遍那般疲软.
这把钟随风倔强的脾气引了出来,撑起,倒下,撑起,再倒下,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身子靠到床头板上,但这也像个老人干了点重活般气喘吁吁。
“呃,黎雨诗,还是麻烦你帮我拿过来好了,不过你走路小心点。”
第一次听到异性叫她的名字,黎雨诗的芳心像吃了蜜一般甜,还叫她走路小心点,难道他看出来了?她可没露什么破绽啊。
“你怎么知道我眼睛看不到东西。”黎雨诗自认表现得很自然,这是她家,她也没有磕碰到什么东西,对他的发觉有点好奇。
她这么说分明是不打自招,钟随风的心不由感觉到有点沉重,她的眼睛看起来明亮有神,怎么会是个瞎子呢?这么清丽脱俗的可人儿,怎么会是个瞎子呢?
钟随风感觉到命运的不公道,他付出的真心结果被当成狼心肺,他始变不渝的忠贞结果被当成过客,女孩的缺点并没有引起他的看不起,反而让他觉得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满心是对女孩的怜悯。
“看不到没关系,我家乡那里有很多医院,有机会带你去,以现在发达的医学技术,我想你重见光明的希望非常大。”
“喔,那你家在哪里?离这里远不远?”听到有希望可以看到东西,女孩的心不禁一阵欣喜,这个病可是连她们村里的黄大夫都束手无策,毫无一丝办法的。
“我的家乡嘛,在GX南流市,那里的生活水平不算低,已经很接近一线城市了,那里有一家医院在本国来说还小有名气,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你真的会带我去?可是我家没什么钱,不知是否能付得起那医药费。”
这话把钟随风击得哑口无言,是啊,钱确实是个大问题,越需要高技术治的病往往所要付出的医疗费也越昂贵,不过他卡里还有几万块钱,这个应该不成问题,只不过卡放在他裤子的钱包里面。
“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衣服。”提起了钱,钟随风才想起去问这个,如果他的衣服还在的话,就能确定他没有被移魂。
“衣服,隔壁那个方大牛帮你换了,应该在床附近,你找一下。”
听到黎雨诗的话,钟随风开始在眼睛能看得到的地方扫描,没有发现他的衣服,正当他收回目光的时候,地下一个裤脚引起他的注意。
好像是他的,他往床沿边低头看去,那里正躺着湿哒哒的衣服,不是他的是谁的,他终于松了口气。
钟随风感觉有点奇怪,他的手明明伸在她可以看到的地方,但她却无动于衷,想起她刚才看他的时候,眼睛的视角位置好像也有点不对,之前没多想,现在回想起来,一个唐突的念头冒了起来,难道…
伸在黎雨诗面前的手不由摆了摆,验证他心里的想法。
房里的光线不算太明亮,钟随风摆动的手并没有造成影响光线变化的效果。
不过女孩感觉敏锐,感觉到钟随风在搞不知什么动作,不禁把坐在床沿旁的身子站了起来,黄莺般好听的声音脱口而出。
“你想干嘛?”
“没什么…想跟你握个手而已。”从友好的伸手动作变成试探的挥手摆动,想不到让她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但这也肯定了钟随风心里的判断。
黎雨诗就像一朵摇曳的百合站在床沿旁,个子一米六多一点,身材是窈窕S形,虽然穿着有点土气,但看起来比任何一个身材惹火的现代都市女生还要漂亮。
好美的女孩!钟随风不禁看呆了,他在南流市工作的那几年,上下班都是走路的,自然看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美女,但她们都没有眼前女孩给他的感觉独特。
不是美得过人,也不是惊艳不凡,而是一种美得让人不由自主怦然心动的感觉,真是一个绝美的尤物。
山高皇帝远,美女荒岛来!
当钟随风开始打量女孩的那一刻起,他越来越觉得眼前女孩的美,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过的.
如果眼前的女孩再经一翻打扮走在都市街头的话,他敢打包票,不知让多少少女自行惭愧,也不知让多少少男魂牵梦绕,如果她跟他走在一起,他愿意用他单薄得风一吹就要倒的身子,去抵挡那比广渺大海更具有杀伤力的漫天口水。
他到底怎么了?失恋到现在才多久,他破碎的心怎么起了这种感觉.
难道是跟女友分开半年没有发泄造成现在的精虫上脑,对这么一位陌生而又美丽动人的女孩,起了这种丑陋而又龌龊的想法。
“握手?”黎雨诗的俏脸变得绯红,犹豫了片刻,才伸出晶莹剔透,白嫩无暇的柔荑。
钟随风把手向她柔嫩纤小的手掌握去,松开的时候,手指有意无意的划过她平滑光洁的掌心。
黎雨诗自然感觉到了钟随风的小动作,手像被220V交流电压触到一样,闪电一般缩了回去,凝脂似的脸蛋更加绯红,胸口因为有点呼吸加速而一起一伏.
她没有反感,反而用一种稀罕古怪的眼神瞟了一眼钟随风,然后走到离床不远处一个方桌上,平静了一下好像在擂鼓的心跳后,才摸索到属于她的那一晚碗还有余温的鱼汤。
“你肚子还饿不饿?这里有碗鱼汤。”
钟随风也不知自己的手刚才为什么会那样去做,好像是不由自主的那种,难道真的是精虫上脑了还是这身体以前残留的思想干预他的行为举动,让他去做这个小动作.
不会移魂到一个色鬼的身体上面去了吧,钟随风悲哀的想着,不过刚才跟黎雨诗握手的感觉真的很舒服,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要是刚才他能握久一点就好了,只怪他装作正经的早早放开,然后又不正经的划过她的手掌,搞得现在有点茫然若失,悻悻的在这后悔。
听到她提起吃的,肚子不由一阵打鼓,殊不知他刚才已吃了三碗,现在还是觉得有点饿。
“你这么说,我真的觉得有点饿了。”
“那我帮你拿过来吧。”黎雨诗也只是随便找个话题转移一下注意力,想不到他还真的不客气,这可是留给她吃的,算了,便宜这只猪吧。
“不用了,我自己起来去吃就可以了。”
钟随风想要挣扎起来,可他不管怎么使劲,身子就像水一般柔软,什么时候这么软弱无力了,只不过是跳到海里洗了个澡罢了,怎么像撸了千万遍那般疲软.
这把钟随风倔强的脾气引了出来,撑起,倒下,撑起,再倒下,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身子靠到床头板上,但这也像个老人干了点重活般气喘吁吁。
“呃,黎雨诗,还是麻烦你帮我拿过来好了,不过你走路小心点。”
第一次听到异性叫她的名字,黎雨诗的芳心像吃了蜜一般甜,还叫她走路小心点,难道他看出来了?她可没露什么破绽啊。
“你怎么知道我眼睛看不到东西。”黎雨诗自认表现得很自然,这是她家,她也没有磕碰到什么东西,对他的发觉有点好奇。
她这么说分明是不打自招,钟随风的心不由感觉到有点沉重,她的眼睛看起来明亮有神,怎么会是个瞎子呢?这么清丽脱俗的可人儿,怎么会是个瞎子呢?
钟随风感觉到命运的不公道,他付出的真心结果被当成狼心肺,他始变不渝的忠贞结果被当成过客,女孩的缺点并没有引起他的看不起,反而让他觉得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满心是对女孩的怜悯。
“看不到没关系,我家乡那里有很多医院,有机会带你去,以现在发达的医学技术,我想你重见光明的希望非常大。”
“喔,那你家在哪里?离这里远不远?”听到有希望可以看到东西,女孩的心不禁一阵欣喜,这个病可是连她们村里的黄大夫都束手无策,毫无一丝办法的。
“我的家乡嘛,在GX南流市,那里的生活水平不算低,已经很接近一线城市了,那里有一家医院在本国来说还小有名气,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你真的会带我去?可是我家没什么钱,不知是否能付得起那医药费。”
这话把钟随风击得哑口无言,是啊,钱确实是个大问题,越需要高技术治的病往往所要付出的医疗费也越昂贵,不过他卡里还有几万块钱,这个应该不成问题,只不过卡放在他裤子的钱包里面。
“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衣服。”提起了钱,钟随风才想起去问这个,如果他的衣服还在的话,就能确定他没有被移魂。
“衣服,隔壁那个方大牛帮你换了,应该在床附近,你找一下。”
听到黎雨诗的话,钟随风开始在眼睛能看得到的地方扫描,没有发现他的衣服,正当他收回目光的时候,地下一个裤脚引起他的注意。
好像是他的,他往床沿边低头看去,那里正躺着湿哒哒的衣服,不是他的是谁的,他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