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Chapter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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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招人了么?”曼文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这样问同样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慕瑾。他们这个样子不睡在同一张床上已经有十年了吧。最初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局面,他都早已忘记了。现在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样,其实也不错。因为他的呼噜,老婆而失眠,现在他的妻子觉得多少好些了。
“你不是一直喊腰酸腿疼的嘛,现在儿子也不用咱们养活了,我们也该轻松一下了。雇个人替你分担一下吧。今天下午有个人打电话说,明天来面试一下,电话里我听这小伙子挺靠谱的,明天我和你一起去看一下他。”
“可我现在不觉得累啊。没必要请人吧。”曼文嘟哝了一句,翻过身去。心想到,明天故意为难一下那个小伙子让他不要通过不就可以了嘛。心里这样想着的曼文很快就被拖入了另一个美丽优雅的梦境。
而慕瑾独自躺在床上的时候,他也侧过身去,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他的手机真是用了十年了。他一直很小心的保护着,并不是说他有多么的过日子换不起一块手机,而是他的通信软件里有一个静悄悄躺了十年的小丫头。她的头像一直是灰的,她的手机号码也打不通了,他唯一的念想就是他那可爱的小丫头和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被他深深的压在了最底下。他也只能在夜深人静或者四下无人的时候,才敢翻看一下他那可爱的小丫头。
这个秘密他埋藏在心底无人知道。
慕瑾又拎回一袋子桃子来,曼文对那桃毛是过敏的,所以她从来不碰。慕瑾从小到大也并不是对桃子情有独钟的,相比于桃子他更喜欢吃香蕉。至于儿子慕然,更是最钟爱草莓,对桃子的喜爱程度也一般。可这个老头却隔三差五的往家拎桃子,放在那里又不吃,任由它们烂掉,还要清理,真是太麻烦了。
所以,当慕瑾再一次拎桃子回来时,曼文满怀怒气指责道:“你个老头怎么回事,你又不吃,整天往家买,是不是傻了。”
慕瑾被她说的有些面色为难,一张老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毕竟店里还坐着几桌客人,都是邻里邻居的。颇为尴尬。
“您好,我是来应聘的。”一个看起来挺沉稳的小伙子推门而入,他环顾了一下店内,在看到曼文时,他显然有些被惊到的模样。
“快进来吧。外面很热吧。你叫什么名字?”慕瑾很热情的接待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虽然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外表也并不十分柔和,让他做服务员可能太勉强了些,但他望着他那倔强又迫切的眼神便决定要留下他了。
“我的名字叫阿木。”
“姓什么呢?”
“抱歉,我不知道。我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在我记事的时候院里的人就一直喊我阿木了。”
“是么?”慕瑾的脸上有些许的尴尬,但同样的他浑浊的眼睛也有些湿润了,一时间对眼前的这个孩子有了叫做同情、怜悯的感情。可能是老了吧,一丁点儿感人的事都能触碰到他敏感又衰弱的神经。
本来曼文是一定要赶走这个人的,可听他说自己是个孤儿的时候,并不是这个人本身感动了她,令她改变了主意。而是在座的人全部都为之动容了,如果她再狠心执意不再留他的话,好像显得她也太铁石心肠,不通人情了。所以,她什么反对的话也没说。不过幸好这个阿木并不是工作全天,他还是一个大学生,也是因为勤工俭学吧,在课余时间过来这边赚点儿外快。只要是不太打扰到她,对她还未构成太大障碍的威胁,就暂且留他一段时间吧。
本来不是健谈的阿木在招呼客人的时候,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在客人面前会很有礼貌也很热情,收拾起东西、干起活来也十分的勤快。他与曼文之间并不怎么说话,应该是无甚话可说,曼文找他要么就是搬东西,要么就是刷东西。在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也没事可做,但他依旧很勤快,将所有玻璃擦的亮亮的,就连穿透进来的太阳光都变成了崭新的了一样。
阿木那看起来可怜的身世也很招小区里的人喜欢。毕竟这个村子再怎么大,秘密是绝对藏不住的。所以,大家都特别十分喜欢这个看起来不起眼说话却很流利的阿木。
慕瑾因为阿木的关系,也经常来店里坐一坐了。慕瑾也还有自己的工作,虽然他已经升级成了一个大爷,但他眼还行、耳不聋、口齿依旧流利,所以还在原先的岗位上任职。他只有在下班之后才去店里坐坐。其实他的本职工作也不甚累,他运营的很好,无需他坐在那个办公室里,一切也都会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
慕瑾很喜欢阿木,有一部分是因为阿木的身世,另一部分就是他觉得阿木分外的亲切,就是老人们经常说的眼缘好吧!他们坐在一起并不局限于某个话题,而是天南地北的聊,政治、人生、社会、经济、文学、小说等等,只要是他们能谈论的问题,无关乎什么。阿木也觉得这个慕瑾真不是一个凡夫之人。
“你看,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买桃子回来,你不听,浪费钱不说,你看,都烂了。也没人吃。”曼文看着他两个坐在一起,就有些生气,最近她很容易就生气。只要看见阿木、看见他俩坐在一起就更气。
慕瑾不说话,权当做没听见的意思。阿木站起来,打圆场说道:“能给我吃么?我挺喜欢吃桃子的。”
曼文懒得看他,将那袋子桃子扔在桌子上,就摔门出去了。
阿木走过去,将那一袋子桃子挑挑拣拣,洗了一大盆端了出来,又坐在了慕瑾的身旁。
“我可以吃吧?”阿木拿起一个桃子,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当然可以,跟当自己家一样,吃吧。”
阿木得了准许,吭哧吭哧的吃起桃子来。一个不解馋又吃一个、再吃一个,一大盆桃子被他消灭了一半。慕瑾看他吃的那么美味,问道:“你真的喜欢吃桃子啊?”
“喜欢啊!桃子很好吃的。我家里就有一位特别喜欢吃桃子的人呢!”阿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角都笑的弯弯的。
“怎么,女朋友?”
“不,不是。”阿木矢口否认,脸袋涨的通红。
慕瑾看着他这副模样只是笑,依旧喝着茶水。
“老板,你的嘴唇和我的好像啊!”当阿木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这句话代表着什么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一脸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不会是桃子吃多了,吃坏了肚子吧?”慕瑾关切的询问道。
“没,不,不是。叶子。”
“你说什么?”慕瑾看他的眼神突然难以置信起来,他同样的一脸震惊,仿佛什么刚才袭击了他一下,他摇晃着身子没有了脊梁柱一样。握在手里的茶杯一时没握住,啪嗒一声掉在了大理石地面上,摔了个稀碎。
“你,你没烫着吧?”紧张的去拿他的手。
慕瑾却反握住他的手,攥的紧紧的,生怕他跑掉似的,又问了一句,“你刚才说什么,叶子?你认识她么?”
“叶子?”阿木表露出一股疑惑的样子,“那是谁啊?还有人叫这个名字么?我刚才想说,你看那叶子落了。”
阿木指着店外远处的一棵无花果树。
“啊,我搞错了。”慕瑾坐回原位,表情木然的望着远处的树上的叶子。却并没有一片叶子飘落。
我对于那里的歌唱很迷恋,直到那时没有的东西和我发生这般微妙的关系。——但丁《神曲》
“有必要招人了么?”曼文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这样问同样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慕瑾。他们这个样子不睡在同一张床上已经有十年了吧。最初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局面,他都早已忘记了。现在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样,其实也不错。因为他的呼噜,老婆而失眠,现在他的妻子觉得多少好些了。
“你不是一直喊腰酸腿疼的嘛,现在儿子也不用咱们养活了,我们也该轻松一下了。雇个人替你分担一下吧。今天下午有个人打电话说,明天来面试一下,电话里我听这小伙子挺靠谱的,明天我和你一起去看一下他。”
“可我现在不觉得累啊。没必要请人吧。”曼文嘟哝了一句,翻过身去。心想到,明天故意为难一下那个小伙子让他不要通过不就可以了嘛。心里这样想着的曼文很快就被拖入了另一个美丽优雅的梦境。
而慕瑾独自躺在床上的时候,他也侧过身去,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他的手机真是用了十年了。他一直很小心的保护着,并不是说他有多么的过日子换不起一块手机,而是他的通信软件里有一个静悄悄躺了十年的小丫头。她的头像一直是灰的,她的手机号码也打不通了,他唯一的念想就是他那可爱的小丫头和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被他深深的压在了最底下。他也只能在夜深人静或者四下无人的时候,才敢翻看一下他那可爱的小丫头。
这个秘密他埋藏在心底无人知道。
慕瑾又拎回一袋子桃子来,曼文对那桃毛是过敏的,所以她从来不碰。慕瑾从小到大也并不是对桃子情有独钟的,相比于桃子他更喜欢吃香蕉。至于儿子慕然,更是最钟爱草莓,对桃子的喜爱程度也一般。可这个老头却隔三差五的往家拎桃子,放在那里又不吃,任由它们烂掉,还要清理,真是太麻烦了。
所以,当慕瑾再一次拎桃子回来时,曼文满怀怒气指责道:“你个老头怎么回事,你又不吃,整天往家买,是不是傻了。”
慕瑾被她说的有些面色为难,一张老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毕竟店里还坐着几桌客人,都是邻里邻居的。颇为尴尬。
“您好,我是来应聘的。”一个看起来挺沉稳的小伙子推门而入,他环顾了一下店内,在看到曼文时,他显然有些被惊到的模样。
“快进来吧。外面很热吧。你叫什么名字?”慕瑾很热情的接待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虽然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外表也并不十分柔和,让他做服务员可能太勉强了些,但他望着他那倔强又迫切的眼神便决定要留下他了。
“我的名字叫阿木。”
“姓什么呢?”
“抱歉,我不知道。我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在我记事的时候院里的人就一直喊我阿木了。”
“是么?”慕瑾的脸上有些许的尴尬,但同样的他浑浊的眼睛也有些湿润了,一时间对眼前的这个孩子有了叫做同情、怜悯的感情。可能是老了吧,一丁点儿感人的事都能触碰到他敏感又衰弱的神经。
本来曼文是一定要赶走这个人的,可听他说自己是个孤儿的时候,并不是这个人本身感动了她,令她改变了主意。而是在座的人全部都为之动容了,如果她再狠心执意不再留他的话,好像显得她也太铁石心肠,不通人情了。所以,她什么反对的话也没说。不过幸好这个阿木并不是工作全天,他还是一个大学生,也是因为勤工俭学吧,在课余时间过来这边赚点儿外快。只要是不太打扰到她,对她还未构成太大障碍的威胁,就暂且留他一段时间吧。
本来不是健谈的阿木在招呼客人的时候,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在客人面前会很有礼貌也很热情,收拾起东西、干起活来也十分的勤快。他与曼文之间并不怎么说话,应该是无甚话可说,曼文找他要么就是搬东西,要么就是刷东西。在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也没事可做,但他依旧很勤快,将所有玻璃擦的亮亮的,就连穿透进来的太阳光都变成了崭新的了一样。
阿木那看起来可怜的身世也很招小区里的人喜欢。毕竟这个村子再怎么大,秘密是绝对藏不住的。所以,大家都特别十分喜欢这个看起来不起眼说话却很流利的阿木。
慕瑾因为阿木的关系,也经常来店里坐一坐了。慕瑾也还有自己的工作,虽然他已经升级成了一个大爷,但他眼还行、耳不聋、口齿依旧流利,所以还在原先的岗位上任职。他只有在下班之后才去店里坐坐。其实他的本职工作也不甚累,他运营的很好,无需他坐在那个办公室里,一切也都会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
慕瑾很喜欢阿木,有一部分是因为阿木的身世,另一部分就是他觉得阿木分外的亲切,就是老人们经常说的眼缘好吧!他们坐在一起并不局限于某个话题,而是天南地北的聊,政治、人生、社会、经济、文学、小说等等,只要是他们能谈论的问题,无关乎什么。阿木也觉得这个慕瑾真不是一个凡夫之人。
“你看,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买桃子回来,你不听,浪费钱不说,你看,都烂了。也没人吃。”曼文看着他两个坐在一起,就有些生气,最近她很容易就生气。只要看见阿木、看见他俩坐在一起就更气。
慕瑾不说话,权当做没听见的意思。阿木站起来,打圆场说道:“能给我吃么?我挺喜欢吃桃子的。”
曼文懒得看他,将那袋子桃子扔在桌子上,就摔门出去了。
阿木走过去,将那一袋子桃子挑挑拣拣,洗了一大盆端了出来,又坐在了慕瑾的身旁。
“我可以吃吧?”阿木拿起一个桃子,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当然可以,跟当自己家一样,吃吧。”
阿木得了准许,吭哧吭哧的吃起桃子来。一个不解馋又吃一个、再吃一个,一大盆桃子被他消灭了一半。慕瑾看他吃的那么美味,问道:“你真的喜欢吃桃子啊?”
“喜欢啊!桃子很好吃的。我家里就有一位特别喜欢吃桃子的人呢!”阿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角都笑的弯弯的。
“怎么,女朋友?”
“不,不是。”阿木矢口否认,脸袋涨的通红。
慕瑾看着他这副模样只是笑,依旧喝着茶水。
“老板,你的嘴唇和我的好像啊!”当阿木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这句话代表着什么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一脸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不会是桃子吃多了,吃坏了肚子吧?”慕瑾关切的询问道。
“没,不,不是。叶子。”
“你说什么?”慕瑾看他的眼神突然难以置信起来,他同样的一脸震惊,仿佛什么刚才袭击了他一下,他摇晃着身子没有了脊梁柱一样。握在手里的茶杯一时没握住,啪嗒一声掉在了大理石地面上,摔了个稀碎。
“你,你没烫着吧?”紧张的去拿他的手。
慕瑾却反握住他的手,攥的紧紧的,生怕他跑掉似的,又问了一句,“你刚才说什么,叶子?你认识她么?”
“叶子?”阿木表露出一股疑惑的样子,“那是谁啊?还有人叫这个名字么?我刚才想说,你看那叶子落了。”
阿木指着店外远处的一棵无花果树。
“啊,我搞错了。”慕瑾坐回原位,表情木然的望着远处的树上的叶子。却并没有一片叶子飘落。
我对于那里的歌唱很迷恋,直到那时没有的东西和我发生这般微妙的关系。——但丁《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