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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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花乡的清晨很静,或许是人少的缘故,便是鸡鸣都小了很多。
秋雨过,空气显得比以往更润了些,粘粘的,仿佛能穿进人的骨子里去。
卢云疲倦的躺在地上,不愿动,也不想动,脑中更是余下大片的空白,双目无神,铮铮的盯着墙角的灰尘。
上面,有只蜘蛛正托着自己的猎物,好像在纠结先吃那个。
“啪啪啪·····小云,快出来吃饭了,都要中午了,小心伤了身子!”
门外,传来翟叔那粗犷而又细腻的声音,卢云用胸腔“嗯”了一声,手指缓缓抬起,最后汇聚成拳,支撑着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每次动,都觉得骨头碎了些。
扶着椅子,好不容易让身体站定,拍了拍青衫上的泥土,弯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簪子,刚想拢头发的胳膊还未抬起来,就见林秋嫚施施走到了身后。
步伐漂浮,脸色也没有了昨日的红润,而且桃花眸中,还有些失神的混乱,不再清明。
“我帮你。”糯糯的,林秋嫚张了张嘴唇,把卢云摁在了椅子上,纤细手指穿过发丝,轻轻揽起,掂起簪子在卢云头皮上划过,那地方,正在头顶正上。“昨夜,有人暗算我们,你知不知道?”
卢云搓搓双颊,好让自己振奋些。
昨夜,不知为何,两人体内的真元宛如被人引爆的火山,躁动难安,若不是卢云心智坚定,差点就要着道了。
起码,卢云是这样想的。
“唔,昨夜除了大叔,好像就没人过来。”
“嗯,但翟叔为什么要这么做?”林秋嫚捏着玉簪,剑尖正对着卢云的眉心。
卢云紧锁双眉,摇摇了头,缓缓吐口气,唏嘘道:“可能是大叔看我卢家一脉单传,想快点抱上孙子吧。”闻言,林秋嫚笑颜如花,凑到卢云耳畔,手指滑过头发,阴笑道:“那手段为何如此下作?昨夜若是得逞,此刻咱俩早已爆体身亡了吧。”
卢云紧绷了身子,挠挠头发,借助思考的间隙,挣脱了林秋嫚的双手,踱到窗边,伸手推开,深吸口清气,喃喃道:“大叔不可能害我。”
院子里,翟叔正打扫着落叶。
现在已经在院子里堆了两座小山,昨夜秋雨,带下了树梢上残存的叶子,一夜过后,卢云目光所到之处,全是光秃秃的树干。
虽说这里是江南,气候还算湿润,可这树就是不耐寒,被秋风稍微轻吹,洒洒的就会落下一大半。
或许品种太差。
卢云朝老黄招招手,正在叶子堆里打滚的老黄见状,摇着尾巴跑了过来。揉着大黄的脑袋,感受着轻微暖意,让自全身都松了下来,转过头,说道:“你先披上衣服,我想想,这中间,肯定有什么不对。”
林秋嫚狠狠瞪了卢云一眼,但转念又想起昨夜的事情,羞红了脸。
昨夜,好像是自己迷失了心智,便是身上的衣物都是自己撕下的,若没有卢云拦着,就连最后一层内衬都逃不了自己饥渴的双爪。
“小云,已经过午时了,狗子听说你回来,已经找了三趟了,去看看吧,还有雀儿,也快出嫁了,听说还是乡长的公子。”
大叔放下手里的扫帚,擦擦手,朝卢云说了一声就进了堂屋。
卢云敷衍的应了几声,带着林秋嫚就出了院子。
他怕林秋嫚一个忍不住,直接拔剑相向,到时候不就是撕破脸皮那么简单了。大叔是浑体大能,自己不过承剑,想必在即踏入院门的那一刻,大叔就已经知道自己踏上了修仙路。
既然大叔不想点破,卢云自然也不会舔着脸凑过去,毕竟两人之间,还有浓厚的亲情,万不得已,卢云不想打破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关系。
时间好早,不急。
秋后雨,泥地吭哧吭哧响,大大的杨树好似剔去血肉的白骨,白头翁,三三两坐在檐下梳着毛发。
狗子家距离卢云只有一街之隔。
但半柱香就能到的距离,硬生生被街坊邻居撑到了日头渐斜。
各种寒暄,无尽家常,备于礼仪,卢云也不敢告辞,幸好,狗子听到响声,也扯着自家婆娘于卢云汇合,这到节省了不少时间。
当四人走到乡里唯一一个能称得上酒楼的仙女醉时,飞鸟早就归了山林。
酒楼生意不错,虽不能和烟水阁这种相比,可在乡下,也算有些酒水味。
“云哥,今天全包在我身上。”狗子把胸膛砸的轰轰作响,原本就黑矮壮的汉子,说起话来自然豪迈无双。只是有些不配的是,被烈日与庄稼摩擦的极为粗糙的双颊,此时竟然有些不一样的潮红。
“这是俺婆娘,虽比不得嫂子,但也是好生好养的主,大哥你唤她翠宝就成!”
卢云笑着点点头。
翠宝明显有些不安,双手在花衫上胡乱搓着,目光有些闪躲,于卢云相望时,也是腼腆一笑便转过身,翘首望向走到柜台处的丈夫。
林秋嫚站在卢云身后,低眉垂目。
“大哥大哥,楼上走。”
“哎。”卢云应了一声,微微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弟妹请。”
翠花期期艾艾的干笑着,很不自然的踏上了木楼。庄稼人,从未受过这种礼节。
仙女醉共三层,可如时,下两层早就满了。
无他,现在是农闲季节,乡下也没有太多玩乐处,所以饮酒成了唯一的乐趣。
入座,卢云望着窗外,正巧能看到自家大门。
“大哥,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我还以为这一辈子就见不着你了。”狗子很开心,揉揉眼睛,又低声咒骂了声:“狗日的沙子,眯眼。”
“哈哈,怎么会,去哪,也不能忘了根不是,这两年,可好?”
“好好好,好的很,嘿嘿,大哥,我家小宝也快一岁了,乡下人没文化,还没起名字,今日你给赐个吧。”
说时,狗子搓搓手,很高兴,就是身旁的翠宝也望了过来,眼中全是期盼。
生孩子的时候,她可知道自己丈夫拦住了所有人,说是三年后再起,现在起了也叫不到,可她知道,他在等那个进京赶考得到兄弟。
三年,有个时间,也有了盼头。
“客官,你的酒。”
小二扛了两坛烈酒直接撂在桌上。
卢云望着楼下那条干涸的小河,轻轻颔首,狗子三人都看着他。
“男女?”
“哎呦,你看,女孩,是个女孩。”狗子狠狠掐了下大腿,连忙添上了笑脸。翠宝则微微低了低头。
卢云瞥了他一眼,挑挑眉,笑中带厉,平缓道:“咋的?女孩还不乐意?告诉你,能生个女娃娃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你敢怪翠宝,信不信我现在揍你一顿?嗯?”
“嘿嘿,不敢不敢。”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不如就叫舒窈吧。”卢云捻着林秋嫚披在肩膀上的青丝,略微沉吟便道出了名字。
“舒窈,舒窈好,牛舒窈,真好听,大哥不愧是大哥,比那什么桂花,桃花什么顺耳多了。”
卢云挥挥手,这实在没有什么好吹嘘的,上一世,诗经里的那些词都被用烂了,可放在这里,倒成了稀罕的玩意。
谈话间,酒菜齐备,推杯换盏间,不足几炷香的时间,就已经酒桌狼藉。
栀花乡的清晨很静,或许是人少的缘故,便是鸡鸣都小了很多。
秋雨过,空气显得比以往更润了些,粘粘的,仿佛能穿进人的骨子里去。
卢云疲倦的躺在地上,不愿动,也不想动,脑中更是余下大片的空白,双目无神,铮铮的盯着墙角的灰尘。
上面,有只蜘蛛正托着自己的猎物,好像在纠结先吃那个。
“啪啪啪·····小云,快出来吃饭了,都要中午了,小心伤了身子!”
门外,传来翟叔那粗犷而又细腻的声音,卢云用胸腔“嗯”了一声,手指缓缓抬起,最后汇聚成拳,支撑着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每次动,都觉得骨头碎了些。
扶着椅子,好不容易让身体站定,拍了拍青衫上的泥土,弯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簪子,刚想拢头发的胳膊还未抬起来,就见林秋嫚施施走到了身后。
步伐漂浮,脸色也没有了昨日的红润,而且桃花眸中,还有些失神的混乱,不再清明。
“我帮你。”糯糯的,林秋嫚张了张嘴唇,把卢云摁在了椅子上,纤细手指穿过发丝,轻轻揽起,掂起簪子在卢云头皮上划过,那地方,正在头顶正上。“昨夜,有人暗算我们,你知不知道?”
卢云搓搓双颊,好让自己振奋些。
昨夜,不知为何,两人体内的真元宛如被人引爆的火山,躁动难安,若不是卢云心智坚定,差点就要着道了。
起码,卢云是这样想的。
“唔,昨夜除了大叔,好像就没人过来。”
“嗯,但翟叔为什么要这么做?”林秋嫚捏着玉簪,剑尖正对着卢云的眉心。
卢云紧锁双眉,摇摇了头,缓缓吐口气,唏嘘道:“可能是大叔看我卢家一脉单传,想快点抱上孙子吧。”闻言,林秋嫚笑颜如花,凑到卢云耳畔,手指滑过头发,阴笑道:“那手段为何如此下作?昨夜若是得逞,此刻咱俩早已爆体身亡了吧。”
卢云紧绷了身子,挠挠头发,借助思考的间隙,挣脱了林秋嫚的双手,踱到窗边,伸手推开,深吸口清气,喃喃道:“大叔不可能害我。”
院子里,翟叔正打扫着落叶。
现在已经在院子里堆了两座小山,昨夜秋雨,带下了树梢上残存的叶子,一夜过后,卢云目光所到之处,全是光秃秃的树干。
虽说这里是江南,气候还算湿润,可这树就是不耐寒,被秋风稍微轻吹,洒洒的就会落下一大半。
或许品种太差。
卢云朝老黄招招手,正在叶子堆里打滚的老黄见状,摇着尾巴跑了过来。揉着大黄的脑袋,感受着轻微暖意,让自全身都松了下来,转过头,说道:“你先披上衣服,我想想,这中间,肯定有什么不对。”
林秋嫚狠狠瞪了卢云一眼,但转念又想起昨夜的事情,羞红了脸。
昨夜,好像是自己迷失了心智,便是身上的衣物都是自己撕下的,若没有卢云拦着,就连最后一层内衬都逃不了自己饥渴的双爪。
“小云,已经过午时了,狗子听说你回来,已经找了三趟了,去看看吧,还有雀儿,也快出嫁了,听说还是乡长的公子。”
大叔放下手里的扫帚,擦擦手,朝卢云说了一声就进了堂屋。
卢云敷衍的应了几声,带着林秋嫚就出了院子。
他怕林秋嫚一个忍不住,直接拔剑相向,到时候不就是撕破脸皮那么简单了。大叔是浑体大能,自己不过承剑,想必在即踏入院门的那一刻,大叔就已经知道自己踏上了修仙路。
既然大叔不想点破,卢云自然也不会舔着脸凑过去,毕竟两人之间,还有浓厚的亲情,万不得已,卢云不想打破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关系。
时间好早,不急。
秋后雨,泥地吭哧吭哧响,大大的杨树好似剔去血肉的白骨,白头翁,三三两坐在檐下梳着毛发。
狗子家距离卢云只有一街之隔。
但半柱香就能到的距离,硬生生被街坊邻居撑到了日头渐斜。
各种寒暄,无尽家常,备于礼仪,卢云也不敢告辞,幸好,狗子听到响声,也扯着自家婆娘于卢云汇合,这到节省了不少时间。
当四人走到乡里唯一一个能称得上酒楼的仙女醉时,飞鸟早就归了山林。
酒楼生意不错,虽不能和烟水阁这种相比,可在乡下,也算有些酒水味。
“云哥,今天全包在我身上。”狗子把胸膛砸的轰轰作响,原本就黑矮壮的汉子,说起话来自然豪迈无双。只是有些不配的是,被烈日与庄稼摩擦的极为粗糙的双颊,此时竟然有些不一样的潮红。
“这是俺婆娘,虽比不得嫂子,但也是好生好养的主,大哥你唤她翠宝就成!”
卢云笑着点点头。
翠宝明显有些不安,双手在花衫上胡乱搓着,目光有些闪躲,于卢云相望时,也是腼腆一笑便转过身,翘首望向走到柜台处的丈夫。
林秋嫚站在卢云身后,低眉垂目。
“大哥大哥,楼上走。”
“哎。”卢云应了一声,微微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弟妹请。”
翠花期期艾艾的干笑着,很不自然的踏上了木楼。庄稼人,从未受过这种礼节。
仙女醉共三层,可如时,下两层早就满了。
无他,现在是农闲季节,乡下也没有太多玩乐处,所以饮酒成了唯一的乐趣。
入座,卢云望着窗外,正巧能看到自家大门。
“大哥,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我还以为这一辈子就见不着你了。”狗子很开心,揉揉眼睛,又低声咒骂了声:“狗日的沙子,眯眼。”
“哈哈,怎么会,去哪,也不能忘了根不是,这两年,可好?”
“好好好,好的很,嘿嘿,大哥,我家小宝也快一岁了,乡下人没文化,还没起名字,今日你给赐个吧。”
说时,狗子搓搓手,很高兴,就是身旁的翠宝也望了过来,眼中全是期盼。
生孩子的时候,她可知道自己丈夫拦住了所有人,说是三年后再起,现在起了也叫不到,可她知道,他在等那个进京赶考得到兄弟。
三年,有个时间,也有了盼头。
“客官,你的酒。”
小二扛了两坛烈酒直接撂在桌上。
卢云望着楼下那条干涸的小河,轻轻颔首,狗子三人都看着他。
“男女?”
“哎呦,你看,女孩,是个女孩。”狗子狠狠掐了下大腿,连忙添上了笑脸。翠宝则微微低了低头。
卢云瞥了他一眼,挑挑眉,笑中带厉,平缓道:“咋的?女孩还不乐意?告诉你,能生个女娃娃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你敢怪翠宝,信不信我现在揍你一顿?嗯?”
“嘿嘿,不敢不敢。”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不如就叫舒窈吧。”卢云捻着林秋嫚披在肩膀上的青丝,略微沉吟便道出了名字。
“舒窈,舒窈好,牛舒窈,真好听,大哥不愧是大哥,比那什么桂花,桃花什么顺耳多了。”
卢云挥挥手,这实在没有什么好吹嘘的,上一世,诗经里的那些词都被用烂了,可放在这里,倒成了稀罕的玩意。
谈话间,酒菜齐备,推杯换盏间,不足几炷香的时间,就已经酒桌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