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小店美食(我,作者,收藏,票票,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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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逐渐移到头顶,街上的行人不知不觉间少了很多,唐霄和王离的肚子也随之不满地叫唤起来。
唐霄走到路边,一屁股坐在石阶上,揉着肚子道:“我饿了。”
早上被灵儿那小丫头搞得一肚子气,什么都没吃就去官所上任,再加上在西市连续巡视了两个多时辰,唐霄早已是饥肠辘辘。
黑冰台的福利还是不错的,每日中午提供伙食,若是不愿在官所用餐,还有半个时辰的进食时间,无论是回家还是下馆子都足够了。但唐府和官所都在城东,巡视的区域在城西,一来一回早已过了时间。
王离把上午抓牛大时得的赏金掏出来晃了晃,得意洋洋地道:“走,我请你吃饭去。”
唐霄看着王离一本正经地问道:“你确定我俩能吃得下这地方的吃食?”
“不吃就等着饿死吧,瓜怂。”王离丢下这句话,便不管唐霄自顾自地朝前走。
唐霄一见就急了,连忙追了上去。所谓食色性也,食与色都是人类最基本的原始欲望,食还排在色前,可见食才是最重要的。
古人言:民以食为天。这是真理,只有填饱了肚子,才有心思考虑别的东西,没得吃,首先生存就是问题。
找了家还算干净,人也不少的饭馆,两人刚一进门就有店伙计笑呵呵地迎了上来:“二位官爷,吃些什么?”
王离随口答道:“先看看。”
两人找了张光亮好的案几坐下,把刀放在案面上,将墙上挂着写有菜名的木牌大致看了一遍。
唐霄对正在擦桌子的店伙计道:“两斤酱羖肉,两碗羖肉汤,再来六个胡饼。”(羖音同古,羖肉就是羊肉)
店伙计把抹布往肩上一甩,笑着应道:“好嘞,二位官爷请稍等!”旋即扯着嗓子把唐霄点的东西大声复述一遍,接着便听到后厨传来一声应答。
唐霄补充道:“羖肉要肥瘦相间的,切成碎块再送上来。”
店伙计正准备去招待其他客人,听到唐霄的要求却是有些不明所以,肉要肥瘦相间的可以理解,毕竟有人喜欢吃带些肥的,但肉切碎了,吃起来不是很麻烦吗?
不过既然开门做生意,就要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店伙计笑着应下,旋即起身朝着后厨走去。
上菜的速度倒是不慢,很快点的东西就全部上齐。这家的酱羊肉跟唐霄之前见到过的都不太一样,并不是那种令人倒胃口的漆黑色,而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棕红色,散发出的香味也很不错。
羊肉汤也很不错,汤汁发白,里面有着不少片羊肉,问起来没什么膻味,不过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好事,对唐霄这种对羊膻味情有独钟的人来说就是遗憾。
胡饼很实惠,一人三个加起来就快接近一斤。用竹片把胡饼从侧面划开一道口子,把切碎的酱羊肉塞进饼里,咬一口多汁的肉夹馍,喝一口滚烫的羊肉汤,在这大冬天里暖洋洋的,实在是舒坦不过。
唐霄和王离地饭量都不小,两个大肉夹馍外加一碗羊肉汤下肚,才吃了六七分饱。
店家做生意很厚道,羊肉汤可以续碗,店伙计给两人加汤的时候,还顺带着送来了一小碟羊油。
红通通的羊油很好看,唐霄不知道在没有辣椒的情况下,怎么能做出这种颜色羊油。
唐霄取过一块羊油放入冒着热气的羊肉汤中,轻轻搅拌几下,汤色就由原先的奶白色变为鲜红色,看起来相当诱人。
把剩下的胡饼撕成小块,放到汤里,唐霄端起喝了一口,鲜而不膻、香而不腻、烂而不黏,丝毫不亚于前世喝过的任意一碗羊肉汤,只是用茱萸来替代辣椒,在辣味上就稍微差了些。
以王离对唐霄的了解,在吃这方面他是相当讲究,看到对方一脸的享受,便学着也将羊油和撕碎的胡饼放入汤中,喝了一口,瞬间眼前一亮。
喝完一大碗不太正宗的羊肉泡馍,两人先后打了个饱嗝,这才心满意足地揉了揉吃撑的肚皮。
“没想到在这不起眼的小店里,居然还有这样的美味。”付完钱,站在门口,看着这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店,唐霄由衷地赞叹道。
王离打趣道:“霄哥儿,总说你家的饭菜天下第一,这下算遇到对手了吧。”
唐霄这次倒是破天荒地没有反驳,只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依旧沉浸在那碗羊肉汤的美味中。
就在此时,从街边的小巷子里突然传出一阵剧烈的犬吠,打断唐霄的回味。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事有蹊跷,立即朝着发出声音的巷子跑去。
跑到巷口一看,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正蜷缩在墙角,瘦弱的身躯瑟瑟发抖,手上死死地抱着一样东西,四五只毛发肮脏、身上有着癞斑的野狗正围着他一通乱叫。
因为担心小乞丐会被咬伤,两人急忙从腰间抽出百兽刀,朝着那群野狗冲过去,想将它们驱散。
狗的听力异常敏锐,一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顿时齐刷刷地扭过头来,龇牙咧嘴地盯着唐霄和王离,两人的脚步也随之停了下来。
从它们眼中冒出的绿光可以看出,这是群饿了很久的野狗。狗本就是由狼驯化而来,如果在外游荡久了,便会逐渐恢复原始的野性。
唐霄毫不怀疑,如果今天自己和王离没有过来,明天这条巷子里就会多出一具骸骨,而且很有可能过了很久都不会有人发现。
那群野狗和两人对视许久,最终或许是感受到这手持武器的两个人类不好惹,领头的那条灰狗不甘心地发出一声类似于狼嚎的长叫,旋即带着其余的野狗翻过将近两米的墙壁离开。
有趣的是,其中有条小野狗翻了好几次都没翻过去,只能壮着胆子想从唐霄和王离面前从巷口走出去,刚走过两人脚下,便撒丫子跑了起来。
结果距离巷口不过数十步的路程,这只小傻狗居然还跌倒了好几次,看得唐霄和王离都忍俊不禁。
太阳逐渐移到头顶,街上的行人不知不觉间少了很多,唐霄和王离的肚子也随之不满地叫唤起来。
唐霄走到路边,一屁股坐在石阶上,揉着肚子道:“我饿了。”
早上被灵儿那小丫头搞得一肚子气,什么都没吃就去官所上任,再加上在西市连续巡视了两个多时辰,唐霄早已是饥肠辘辘。
黑冰台的福利还是不错的,每日中午提供伙食,若是不愿在官所用餐,还有半个时辰的进食时间,无论是回家还是下馆子都足够了。但唐府和官所都在城东,巡视的区域在城西,一来一回早已过了时间。
王离把上午抓牛大时得的赏金掏出来晃了晃,得意洋洋地道:“走,我请你吃饭去。”
唐霄看着王离一本正经地问道:“你确定我俩能吃得下这地方的吃食?”
“不吃就等着饿死吧,瓜怂。”王离丢下这句话,便不管唐霄自顾自地朝前走。
唐霄一见就急了,连忙追了上去。所谓食色性也,食与色都是人类最基本的原始欲望,食还排在色前,可见食才是最重要的。
古人言:民以食为天。这是真理,只有填饱了肚子,才有心思考虑别的东西,没得吃,首先生存就是问题。
找了家还算干净,人也不少的饭馆,两人刚一进门就有店伙计笑呵呵地迎了上来:“二位官爷,吃些什么?”
王离随口答道:“先看看。”
两人找了张光亮好的案几坐下,把刀放在案面上,将墙上挂着写有菜名的木牌大致看了一遍。
唐霄对正在擦桌子的店伙计道:“两斤酱羖肉,两碗羖肉汤,再来六个胡饼。”(羖音同古,羖肉就是羊肉)
店伙计把抹布往肩上一甩,笑着应道:“好嘞,二位官爷请稍等!”旋即扯着嗓子把唐霄点的东西大声复述一遍,接着便听到后厨传来一声应答。
唐霄补充道:“羖肉要肥瘦相间的,切成碎块再送上来。”
店伙计正准备去招待其他客人,听到唐霄的要求却是有些不明所以,肉要肥瘦相间的可以理解,毕竟有人喜欢吃带些肥的,但肉切碎了,吃起来不是很麻烦吗?
不过既然开门做生意,就要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店伙计笑着应下,旋即起身朝着后厨走去。
上菜的速度倒是不慢,很快点的东西就全部上齐。这家的酱羊肉跟唐霄之前见到过的都不太一样,并不是那种令人倒胃口的漆黑色,而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棕红色,散发出的香味也很不错。
羊肉汤也很不错,汤汁发白,里面有着不少片羊肉,问起来没什么膻味,不过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好事,对唐霄这种对羊膻味情有独钟的人来说就是遗憾。
胡饼很实惠,一人三个加起来就快接近一斤。用竹片把胡饼从侧面划开一道口子,把切碎的酱羊肉塞进饼里,咬一口多汁的肉夹馍,喝一口滚烫的羊肉汤,在这大冬天里暖洋洋的,实在是舒坦不过。
唐霄和王离地饭量都不小,两个大肉夹馍外加一碗羊肉汤下肚,才吃了六七分饱。
店家做生意很厚道,羊肉汤可以续碗,店伙计给两人加汤的时候,还顺带着送来了一小碟羊油。
红通通的羊油很好看,唐霄不知道在没有辣椒的情况下,怎么能做出这种颜色羊油。
唐霄取过一块羊油放入冒着热气的羊肉汤中,轻轻搅拌几下,汤色就由原先的奶白色变为鲜红色,看起来相当诱人。
把剩下的胡饼撕成小块,放到汤里,唐霄端起喝了一口,鲜而不膻、香而不腻、烂而不黏,丝毫不亚于前世喝过的任意一碗羊肉汤,只是用茱萸来替代辣椒,在辣味上就稍微差了些。
以王离对唐霄的了解,在吃这方面他是相当讲究,看到对方一脸的享受,便学着也将羊油和撕碎的胡饼放入汤中,喝了一口,瞬间眼前一亮。
喝完一大碗不太正宗的羊肉泡馍,两人先后打了个饱嗝,这才心满意足地揉了揉吃撑的肚皮。
“没想到在这不起眼的小店里,居然还有这样的美味。”付完钱,站在门口,看着这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店,唐霄由衷地赞叹道。
王离打趣道:“霄哥儿,总说你家的饭菜天下第一,这下算遇到对手了吧。”
唐霄这次倒是破天荒地没有反驳,只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依旧沉浸在那碗羊肉汤的美味中。
就在此时,从街边的小巷子里突然传出一阵剧烈的犬吠,打断唐霄的回味。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事有蹊跷,立即朝着发出声音的巷子跑去。
跑到巷口一看,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正蜷缩在墙角,瘦弱的身躯瑟瑟发抖,手上死死地抱着一样东西,四五只毛发肮脏、身上有着癞斑的野狗正围着他一通乱叫。
因为担心小乞丐会被咬伤,两人急忙从腰间抽出百兽刀,朝着那群野狗冲过去,想将它们驱散。
狗的听力异常敏锐,一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顿时齐刷刷地扭过头来,龇牙咧嘴地盯着唐霄和王离,两人的脚步也随之停了下来。
从它们眼中冒出的绿光可以看出,这是群饿了很久的野狗。狗本就是由狼驯化而来,如果在外游荡久了,便会逐渐恢复原始的野性。
唐霄毫不怀疑,如果今天自己和王离没有过来,明天这条巷子里就会多出一具骸骨,而且很有可能过了很久都不会有人发现。
那群野狗和两人对视许久,最终或许是感受到这手持武器的两个人类不好惹,领头的那条灰狗不甘心地发出一声类似于狼嚎的长叫,旋即带着其余的野狗翻过将近两米的墙壁离开。
有趣的是,其中有条小野狗翻了好几次都没翻过去,只能壮着胆子想从唐霄和王离面前从巷口走出去,刚走过两人脚下,便撒丫子跑了起来。
结果距离巷口不过数十步的路程,这只小傻狗居然还跌倒了好几次,看得唐霄和王离都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