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第89章(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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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娘亲已经越来越不在意这个了,能够面不改色的看着的自己的丈夫离开正房。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 你晚上穿上试试。”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 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 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 不用总给做针线活, 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 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 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 闲着也是闲着。”宋氏解释道, 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 没心情给自己做, 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 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 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
“行,您看着挑,必须得挑个孝顺的,不然我可不愿意。”方之平笑眯眯的道,他这话可不是用来哄娘亲的,而是实打实的真心话,他疼媳妇,孝顺她的长辈,她自然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再过几年,就该给你相看了,现在还不急,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宋氏嘱咐道,之平毕竟不能袭爵,若是现在相看的话,选择太少了,不如等到下次乡试中举以后再说。
俗话说孩子都是自家好,宋氏对自己儿子可是相当有自信,根本就没想过可能会落榜的事儿。
方之平也明白自己现在不上不下的处境,不过他也不急着定亲,跟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培养感情,想想他的鸡皮疙他都要出来了。
他爹跟江南的大儒早年有几分交情,如今还写信让人家看顾一下自己,方之平觉得这惊喜来得有些猝不及防,整个人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不过虽然有这样的好事,方之平也没昏了头,去江南还得等一段时间,毕竟他爹的四十整寿马上就要到了,除此之外,他要准备的东西还多着呢,这一去怕是一两年之内都不会回来,京城这边必须要安顿好,自己要带的人和行李也马虎不得。
瞧着儿子恍恍惚惚的走出门,方道如摸着自己的小胡子严肃道:“这孩子,还是不够成熟。”瞧瞧,还得好好磨练才成。
宋氏不言语,这人对儿子一向是都是这样,面上不留情,心里却软着呢,这会儿在心里指不定怎么得意呢。
方道如以为宋氏是怪他这个事儿说晚了,解释道:“我也是最近才想起来的,你也知道,我平素又不爱读书,哪知道久不联系的古人成了大儒,再说江南离京城又这么远。”
“侯爷说的是。”宋氏语气平缓的回道。
方道如虽然已经习惯了妻子现在这副跟他不亲近的腔调,但还是觉得挫败,早年他们也曾恩爱过,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就离了心,现在哪还有夫妻相处的样子。
“之平去江南,怕是好几年才能回来,你若是觉得没事儿做,不如就把长寿抱过来。”妻子同长子和长媳之间的关系还得再亲近些才好,毕竟将来他百年后,妻子还是得跟着长子过,就她这个性子,若是没人帮衬,老封君的日子都过不快活。
长寿是方之铭的第三个儿子,跟长生两个人士唯二的嫡出,今年才两岁,小家伙是早产儿,生下来的时候刚刚五斤,哭声跟小猫叫一样,又娇又弱,小崔氏照看他可是废了不少的心力,不过现在身体已经养的很好了,虽然不比正常的孩子,但已经不常生病了。
宋氏吃够了孩子被抱走的苦,次子没出生的那几年,她恨不得一天三回的往老祖宗院里跑,可到了孩子还是跟她不亲,再说长生之前已经让老祖宗养着了,她若是再把长寿抢去,小崔氏还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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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娘亲已经越来越不在意这个了,能够面不改色的看着的自己的丈夫离开正房。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 你晚上穿上试试。”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 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 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 不用总给做针线活, 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 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 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 闲着也是闲着。”宋氏解释道, 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 没心情给自己做, 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 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 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
“行,您看着挑,必须得挑个孝顺的,不然我可不愿意。”方之平笑眯眯的道,他这话可不是用来哄娘亲的,而是实打实的真心话,他疼媳妇,孝顺她的长辈,她自然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再过几年,就该给你相看了,现在还不急,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宋氏嘱咐道,之平毕竟不能袭爵,若是现在相看的话,选择太少了,不如等到下次乡试中举以后再说。
俗话说孩子都是自家好,宋氏对自己儿子可是相当有自信,根本就没想过可能会落榜的事儿。
方之平也明白自己现在不上不下的处境,不过他也不急着定亲,跟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培养感情,想想他的鸡皮疙他都要出来了。
他爹跟江南的大儒早年有几分交情,如今还写信让人家看顾一下自己,方之平觉得这惊喜来得有些猝不及防,整个人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不过虽然有这样的好事,方之平也没昏了头,去江南还得等一段时间,毕竟他爹的四十整寿马上就要到了,除此之外,他要准备的东西还多着呢,这一去怕是一两年之内都不会回来,京城这边必须要安顿好,自己要带的人和行李也马虎不得。
瞧着儿子恍恍惚惚的走出门,方道如摸着自己的小胡子严肃道:“这孩子,还是不够成熟。”瞧瞧,还得好好磨练才成。
宋氏不言语,这人对儿子一向是都是这样,面上不留情,心里却软着呢,这会儿在心里指不定怎么得意呢。
方道如以为宋氏是怪他这个事儿说晚了,解释道:“我也是最近才想起来的,你也知道,我平素又不爱读书,哪知道久不联系的古人成了大儒,再说江南离京城又这么远。”
“侯爷说的是。”宋氏语气平缓的回道。
方道如虽然已经习惯了妻子现在这副跟他不亲近的腔调,但还是觉得挫败,早年他们也曾恩爱过,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就离了心,现在哪还有夫妻相处的样子。
“之平去江南,怕是好几年才能回来,你若是觉得没事儿做,不如就把长寿抱过来。”妻子同长子和长媳之间的关系还得再亲近些才好,毕竟将来他百年后,妻子还是得跟着长子过,就她这个性子,若是没人帮衬,老封君的日子都过不快活。
长寿是方之铭的第三个儿子,跟长生两个人士唯二的嫡出,今年才两岁,小家伙是早产儿,生下来的时候刚刚五斤,哭声跟小猫叫一样,又娇又弱,小崔氏照看他可是废了不少的心力,不过现在身体已经养的很好了,虽然不比正常的孩子,但已经不常生病了。
宋氏吃够了孩子被抱走的苦,次子没出生的那几年,她恨不得一天三回的往老祖宗院里跑,可到了孩子还是跟她不亲,再说长生之前已经让老祖宗养着了,她若是再把长寿抢去,小崔氏还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