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 5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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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垫蒸笼的纱布, 搓洗干净,将收集到的籽籽用凉开水淘过一遍,包起来, 扎紧;
小半碗石灰用水化开搁置一边;
然后是最重要的环节:将包着籽籽的包裹放到冷开水中用力搓揉;
好在她手不大但是力气不小,双手飞快的搓揉着若大的袋子,很快感觉有滑滑的汁水从手指间流出来,沈喜梅笑的眼眯成一天缝,一直到感觉有细密的泡泡产生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才停下来,仔细打量一番,虽然看不出什么名堂,不过沈喜梅一点都不担心, 她以前做过的,不会有差错。
拿起一边静置的石灰水,将面上澄清的部分缓缓倒入大盆里,一边倒一边用擀面杖搅拌着, 就大功告成了!
连盆带水端到自己房里, 搬来更大体积的洗衣盆和一桶深井里压出来的水, 井水倒在洗衣盆里,装神秘吃食的盆就坐在井水上镇着, 面上盖上木质的大锅盖。
一切忙完了,沈喜梅心满意足的绕着洗衣盆走了一圈, 关上房门, 上锅屋做中饭去了。
等吃完中饭, 见家里人陆续出去上工,杨小红也带着沈永康去屋里睡午觉了,沈喜梅快速洗好碗,然后跑进房间里,打开大木盆上的锅盖,紧张的检查成果。
打开锅盖的动作晃动了里面的铝盆,很明显看见盆里水已经成凝胶状了,水汪汪的像是透明的果冻,炎热的夏天见了尤其诱人。
这下沈喜梅彻底放心了,重新盖上锅盖,找出家里留着过年装米糖的大塑料袋,重新打来一桶深井水,将整盆凝胶状的膏体倒进塑料袋里,扎紧,放在水桶里,然后提着桶绑在自行车后面。
由于怕路上太过颠簸,沈喜梅尽量放慢了汽车的速度,等到大国宾饭店的门口时差不多两点钟,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也是饭店开始闲下来的时候。
沈喜梅进店的时候,一众厨师都在大厅堂里坐着休息,忙活了一中午,厨房里烧菜的活,那是又热又累,得缓缓才能吃得下饭。
沈来旺这会正忙里偷闲准备侄女要的东西,但是在家里提起的想在饭店卖小吃的事情并没有和人说起,毕竟他只当侄女闹着玩的。
见沈喜梅提了一个水桶进来,也不等服务员招待,忙过去接了过来,顺手拉着她往后面纳凉。
看着桶里的东西,沈来旺傻眼了:“你顶着大太阳就提了桶水过来?”饭店里还能缺水?这水哪怕送上了天也变不成油啊!这能是什么好吃的?
沈喜梅笑了笑,手伸进水桶,拉出塑料袋:“吃的在这里面呢!你们这有冰箱吧?放进去冻冻,温度不能太低,有没有零度左右的档?”
沈来旺仔细瞧了瞧沈喜梅手上的东西,实在看不出个什么名堂,见有几个同仁往这边看,就带着沈喜梅往后面厨房去了。
国宾饭店的厨房比农村堂屋面积还大,还有单独的食材处理库、餐具摆放间。
沈喜梅找到温度合适的保鲜柜,将她带来的东西隔离放好,然后让沈来旺领着挑了一套合适的餐具出来,在托盘上放好。
两个托盘,一共十二份——她进来时看过了,大厅里坐着的厨师和工作人差不多这个数。
多了也不怕,她准备的量特别充足。
沈来旺准备的各种辅料也一一摆放好,沈喜梅开始煮红糖水。
饭店就是方便,有现成的食用冰块,煮的浓稠的红糖水倒入足量的冰块,很快就凉下来了。
将冰柜里的塑料袋拿出来,剪开口子小心的倒在干净的盆里,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膏体在盆里颤悠悠晃动着,还是整一块的,没有碎掉。
沈喜梅在沈来旺好奇的眼神下将整块琼脂状的膏体用刀子划成小块,然后挨个装进小碗里,膏体装了八分满,浇入红糖水,撒上沈来旺准备的食材,东西挺多的,坚果仁、水果块,果脯什么的都有,沈喜梅还是挑着每碗放了四五样,要不味道太杂了。
沈来旺看着忍不住先用勺子舀了一口,吃到嘴里,眼睛睁得老大:“喜妹,这是啥?滑溜溜、冰凉凉的,味道确实不错,看上去也好漂亮,这大夏天吃这个美的没边了!”
“这叫冰粉,味道冰凉香甜,嫩滑爽口,还能生津解暑,清凉降火呢!”
沈来旺几口就吞掉了一碗,见托盘里摆放得诱人的吃食,好容易忍住再去端一碗的冲动,想起侄女此行的目的,咽下口水说:“我帮你端出去,顺便问问。这东西这么好吃,应该能卖。”
“不是,小叔,我不是要卖这个。我是想弄个窗口买凉菜、卤菜什么的,这个顶多只是算个添头。这里多着呢,你先端出去,我再来装几份,待会出去谈。”
“行,我先给你探探口气,不行的话上纺织厂门口摆个摊也行,那边有些摆摊的,不过这叫冰粉是吧?不便宜吧?”沈来旺没说的是好像也不怎么抵饿。
一道冷清又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传来:“冰粉是什么?你打算在我家饭店卖?”
沈来旺吃惊的转过头,见了来人,有些慌了:“小江先生?这……这是我侄女,她就来看看,带点新颖的吃食来给大伙尝尝。”
这是东家的小少爷,当然这年代不能叫东家,更不能叫小少爷,是国宾饭店江老板的儿子。
虽然国宾饭店是国营企业,但是江老板是唯一的领导,内里他们这些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只知道这个国宾饭店里,江老板是一言堂,但是她只管大事,小事宋主厨可以做主的。
江老板偶尔才会出现在店里,这位来的就更少了,每次都是直接上四楼,今天不知怎的跑到厨房来了?
沈喜梅也打量着来人,看着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比她就高一点点,听声音应该是赶上发育变声期。
不过为什么看着有些面熟的样子。
江泽站在四楼时,正好从窗外看见沈喜梅骑着自行车过来,看着像是进了他们家饭店,原还有些怀疑,哪想下楼还真看见越看越像的身影往厨房去,他就跟过来看看。
哪想才一年没见,对方好像不记得他了。
江泽皱起眉头,有些不满的盯着沈喜梅。
见小少爷的表情,沈来旺头上有些冒汗:“小江先生,是这样的……我们用的这些东西,我有和主厨说过的,会按价……”
“你真不记得我了?”江泽直接打断沈来旺的话,冲着沈喜梅问道。
沈喜梅想了想,摇了摇头,面孔有点模糊的印象,但是真不记得了。
不能怪她,她是重生回来的呀,这个年纪的人,就算认识也隔着上辈子几十年呢。
江泽气恼:“你怎么能不记得呢?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你给我带了红薯干,我说开学给你带炸小黄鱼的!”亏得他一直惦记着这人。
“你是我三哥同学?!”
“我也是你同学!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就坐你前桌!”
江泽绝倒:看样子真像姚丽君说的,这人一门心思想着嫁人去了。也就一年不见,居然连前后桌的同学都不记得了,亏得他还给她讲过不少题目,这丫头,真是气煞我也!
沈喜梅脑里灵光一闪:“江同学?”
“江泽!”江泽没好气的吼了一声。
沈喜梅总算是搭起这根神经,这个江泽,由于个子特别矮,老师将他放在最前排,就坐在她前面,身体好像也不怎么好,经常请假不来上课。
他刚刚说什么来着,这家饭店是他家的?
沈喜梅眼睛滴流转了一圈,她记得他好像是个吃货来着!还专爱些接地气的山货。
“小叔你先端出去好了,我给我同学再弄一份!”
沈喜梅想她现在眼睛肯定是元宝状,这家“日进斗金”的国宾饭店居然是她同学家开的?!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沈喜梅热情的招待江泽坐下,给他装了一份大量的,还听着他的指示,挑了几样水果肉进去。
江泽同学傲娇的坐在那里,沈喜梅小心妥帖的伺候着:“你好像长高了不少,也不能怪我认不出来!”以前至少比她矮半个头,在男同学边上就更打眼了,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带这样的小孩玩。
不过江泽成绩特别好,经常请假,但是总能考第一名,作为脑子不开窍的学渣,沈喜梅因着地利没少请教对方问题。
过去一年,沈喜梅大概长了三五厘米,这家伙至少长了二十厘米,现在比她还高了一拳头的样子。
“你这一年吃了什么,居然长这么多?”揠苗助长也没这么快吧!
“明年我就十八了,自然该长高了,你也长了点,不过最明显的是你变黑了许多!”他记得当初回过头给她讲题的时候,那脸蛋,白里透着红,粉嫩嫰的仿佛能能掐出水,和周围同学差别好大,和他病态的苍白也不同,是一种健康的诱人的肤色。
其实如今也不算黑,最起码比起他在这一片所认得的女孩子都来的白,但是整个人显得不一样了,一年前仿佛还是一团孩子气,天真懵懂不知世事的样子,现在眼里似乎多了些看不懂的东西,有些像他妈妈给人的感觉,文叔说那叫沧桑。
肯定是他想多了,沈喜梅才多大,怎么可能眼里有沧桑,据说她在家挺受宠的,定下的亲事也是她自己想要的。
沈喜梅尴尬的笑笑,指指他面前的碗:“你吃吃看,夏天吃这个最合适了。”
江泽早就想吃了,但是他在和老同学叙旧呢,一边吃东西一边讲话似乎不礼貌,听了沈喜梅这样说,决定还是先吃了这碗很奇怪的东东再说。
不等她说完,沈喜梅笑着扬起头:“康康饿了,吃了这么多,最后这点给兰兰吃吧,小姑你不会和自己闺女抢吧?”抢一岁侄孙的吃食,她小姑能做得出来,自己生的丫头片子也不是多疼惜,何况她肚子里可是有三个男娃,所以沈喜梅说这话纯粹只是为了寒碜她一下,拥着侄子,转过身,面向哭的眼泪鼻涕胡一脸的刘金兰,很淡定的将最后的米饭全塞进她嘴里,成功堵住了刺耳的哭嚎声音。
然后抱起沈永康放在她奶怀里:“奶,抱着康康,我还有好多事要做呢,过两天得空再帮你带。”
杨小红接过重孙,嘴里不忘念叨:“别的事先放放,后头菜园子赶紧清清,回头豆角什么的都长老了,还有家里先打扫下,太脏了,这要是有个人来家里串门,太难看了……”
沈喜梅不动声色的瞄了眼堂屋,的确挺脏的,要是传出好吃懒做的名声,不知道石家会不会上门来退亲?
想了想觉得这不靠谱,自己一贯的性子,村里都是知根知底的,就算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石家不可能听着这点风吹草动就大动干戈来退亲。
再说,上辈子她受了一辈子名声不好的苦,她还真不想传出这好吃懒做的名声,顾长军这次回来就是奔着相亲目的的,要是传了一耳朵进去,顾家嫌弃了怎么办?
“恩,我先将厨房收拾下,然后去园里摘菜,扫了地再去洗衣服……”沈喜梅一边说一边收拾碗筷,拔腿就往后面锅屋走。
果然后面又传来刘金兰的哭嚎声音,要知道那一口饭里可是包了不少她特地留下来的辣椒籽!
听着小孩的哭嚎声以及她小姑咒骂的话语,沈喜梅低着头,露出坏坏的笑意,还当她是当年那个傻愣愣听话的憨丫头啊。
将锅屋收拾干净,沈喜梅提着竹篮愉快地往后面菜园子里去了,若是有人走近的话还能听见她哼着不知名的很好听的童谣。
菜园子很大,差不多占了一亩地,后面还有很宽敞的地方种了几棵果树,桃子见红了,橘子也能看见果子了,夏天的菜园子绿色葱葱,豆角、黄瓜、丝瓜、葫芦等藤蔓植物爬满架子,还有茄子、辣椒、番茄种的满满的。夏季菜长的快,能长好些茬,吃不完的就腌制成咸菜或是晒干,留到冬天除了萝卜白菜也能换换样。
沈喜梅一垄垄地快速的过着,所到之处,成熟的瓜果蔬菜摘的溜溜干净,不到半个小时,两个大大的竹篮装的满满当当,沈喜梅站起来,拿个红红的番茄,走到菜园子后面荷塘里洗干净,边咬边往回头走。
抬起头一眼却望见连绵几十米的红砖青瓦房,盖了没几年,还是簇新的样子,相当惹眼。
沈家在村最东头,隔着一条小河和还算宽敞的土路就是生产队辽阔的集体土地,这一溜排的红砖青瓦房,整齐划一,非常壮观,隔的很远的地方都能一目了然。
沈喜梅记得沈家一大家子是房子盖好才分家的,分家也才五年,房子连在一起,沈家兄弟五个感情又好,住在一起非常和睦。
当初分家还是因为全国农村开展清除“小生产”的运动,这里的“小生产”指的是农村人家里养的鸡鸭鹅。
公社规定每一家最多可以养4只鸡子和4只鸭子。生产队干部挨家挨户的数鸡数鸭,凡有超过规定的鸡鸭,当场打死!
她们沈家可是有三四十口人,可是谁让你没有分家呢,既然是一家那么就只能养4只鸡子和4只鸭子。
当时他们家那叫一个鸡飞狗跳的,鸡毛落了一地。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家里自然是不敢有半句怨言的。
当天晚上爷爷就提出分家,将公中的钱全部拿出来盖房子,然后分家。沈家除了沈喜乐,其余五兄弟一致同意,而不管沈家多么疼爱沈喜乐这个幺女,在分家事情上她是没有发言权的,分家非常平顺。
沈家男女老少都是侍弄庄家的老把式,能干且能吃苦,挣得工分高,一年下来,扣除口粮,能发到两三百块钱,加上沈喜梅五叔在镇上国营饭店工作,也有些收入,并且家里的开销靠着一点自留地和打零工完全能自给自足,这些年倒是积累了一笔为数不少的钱,她爷爷捂得死紧,怕最后暴露金额家里成了富农成分。
沈家抛去老屋基地,看中村最东边这块地,以往给大队上养牲畜的地方,那些年住了些“牛鬼蛇神”在里面,沈家用一年的工分将这块地抵了下来,盖了一溜排三十间房子,三个男孩家的一家六间(两家堂屋四间厢房),两个男孩的一家五间(两间堂屋三间厢房),剩下一间堂屋和一间厢房归沈平杨小红夫妇,因为两老跟着老大过,房子自然紧挨着老大家的分。
沈喜梅家家的房子划分在最中间,左边除掉两老的房子紧挨着四叔家,右边紧挨着五叔家。
哪想盖好房子分了家后,家禽养殖上的管制反而松范了许多,不过家里尽量在数量上不显眼,叔伯兄弟五个,虽然房子在一起,菜园子也在一处,但是养的家禽一定分割开来圈养,不让一大群出现在人们眼前。
据沈喜梅回想,她家菜园子后面荷塘边的小棚子里,正好是鸡鸭鹅各四只,还有一头猪,这还是今年第一年开始养猪,为了这个,兄弟五个还开会讨论了一番:老大、老二家各养一头猪,其余三兄弟家里合养一头牛,那可是耕牛,在这几个生产队,还就他们沈家第一家养耕牛。
本想着耕牛是吃草的,哪怕最后必须归集体所有,也就充了,不浪费自家粮食,哪想养了一年下来,生产队上倒是没有提过这话,看着养的壮硕的耕牛,沈平曾经一度十分纠结,就担心等牛养到可以下地干活了,生产队再提充公的话。真要提了,沈家也只有乖乖上交的份。
不过,沈喜梅知道,这牛还一直是他们沈家的,没充公,后面几年还生了小牛,不过最后为了盖楼房将都全卖了,钱却被她二嫂全部卷走了。
吃完番茄,沈喜梅轻松的提着两篮子蔬菜到了厨房,将屋里地面打扫干净,又提着两桶脏衣服出门了。
莲花河是一条非常长的河,自北边流过来,打生产队集体土地的东边向南一直通到二十公里外的县城。而在生产队的正西边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支流(沈家屋后的小河是支流的支流,正好和莲花河是平行走向),从集体土地东边主流分出通到村子西头荒山下的池塘里。
这条河浇灌着七大生产队上万亩的田地,村里洗菜、洗衣服甚至半数人夏天洗澡都在这条河里,可谓是生命的源泉。半晌午,七生产队东边的河(支流)边除了晚来的沈喜梅,居然还有几个小姑娘在洗衣服。
几十年没见了,沈喜梅记不清她们的面孔和名字,就安静的找到一个有树荫的石板径直洗了起来。
虽然沈喜梅安安静静的,但是耐不住别的小姑娘主动打招呼。
都是一个生产队年龄相差不大的小姑娘,平常肯定很熟悉的,而沈喜梅在一众姑娘里,无论是相貌、身段还是名声和家世(指沈家专生男孩的事迹,不是指家里有钱)都是最拔尖的,最近又定了一门好亲事,小姑娘们很难不嫉妒羡慕,说话难免就有些夹枪带棍。
沈喜梅可是多活了三十几年的人,后面还摆地摊开小饭馆一二十年,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这点不相关人不痛不痒的挑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四两拨千斤将话题拉开,专心的对付手上的衣服,她没有想到的是这群小姑娘里面居然还有她曾经高中的同班同学姚丽君。
她之前没抬头细看,姚丽君在几个小姑娘东边,被挡住了,加上姚丽君一直没开口,所以还真没发现。
姚家家庭条件也差,和沈家不同,姚家重男轻女比较严重,姚丽君之所以能上高中,并且在沈喜梅都辍学在家后,成为七生产队唯一一个在读女高中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姚丽君成绩非常好,考上大学的概率很大。
沈喜梅哭笑不得:“你睡醒了怎么没进来打声招呼,害的你妈到现在还空着肚子。我都忘了时间,早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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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最重要的环节:将包着籽籽的包裹放到冷开水中用力搓揉;
好在她手不大但是力气不小,双手飞快的搓揉着若大的袋子,很快感觉有滑滑的汁水从手指间流出来,沈喜梅笑的眼眯成一天缝,一直到感觉有细密的泡泡产生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才停下来,仔细打量一番,虽然看不出什么名堂,不过沈喜梅一点都不担心, 她以前做过的,不会有差错。
拿起一边静置的石灰水,将面上澄清的部分缓缓倒入大盆里,一边倒一边用擀面杖搅拌着, 就大功告成了!
连盆带水端到自己房里, 搬来更大体积的洗衣盆和一桶深井里压出来的水, 井水倒在洗衣盆里,装神秘吃食的盆就坐在井水上镇着, 面上盖上木质的大锅盖。
一切忙完了,沈喜梅心满意足的绕着洗衣盆走了一圈, 关上房门, 上锅屋做中饭去了。
等吃完中饭, 见家里人陆续出去上工,杨小红也带着沈永康去屋里睡午觉了,沈喜梅快速洗好碗,然后跑进房间里,打开大木盆上的锅盖,紧张的检查成果。
打开锅盖的动作晃动了里面的铝盆,很明显看见盆里水已经成凝胶状了,水汪汪的像是透明的果冻,炎热的夏天见了尤其诱人。
这下沈喜梅彻底放心了,重新盖上锅盖,找出家里留着过年装米糖的大塑料袋,重新打来一桶深井水,将整盆凝胶状的膏体倒进塑料袋里,扎紧,放在水桶里,然后提着桶绑在自行车后面。
由于怕路上太过颠簸,沈喜梅尽量放慢了汽车的速度,等到大国宾饭店的门口时差不多两点钟,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也是饭店开始闲下来的时候。
沈喜梅进店的时候,一众厨师都在大厅堂里坐着休息,忙活了一中午,厨房里烧菜的活,那是又热又累,得缓缓才能吃得下饭。
沈来旺这会正忙里偷闲准备侄女要的东西,但是在家里提起的想在饭店卖小吃的事情并没有和人说起,毕竟他只当侄女闹着玩的。
见沈喜梅提了一个水桶进来,也不等服务员招待,忙过去接了过来,顺手拉着她往后面纳凉。
看着桶里的东西,沈来旺傻眼了:“你顶着大太阳就提了桶水过来?”饭店里还能缺水?这水哪怕送上了天也变不成油啊!这能是什么好吃的?
沈喜梅笑了笑,手伸进水桶,拉出塑料袋:“吃的在这里面呢!你们这有冰箱吧?放进去冻冻,温度不能太低,有没有零度左右的档?”
沈来旺仔细瞧了瞧沈喜梅手上的东西,实在看不出个什么名堂,见有几个同仁往这边看,就带着沈喜梅往后面厨房去了。
国宾饭店的厨房比农村堂屋面积还大,还有单独的食材处理库、餐具摆放间。
沈喜梅找到温度合适的保鲜柜,将她带来的东西隔离放好,然后让沈来旺领着挑了一套合适的餐具出来,在托盘上放好。
两个托盘,一共十二份——她进来时看过了,大厅里坐着的厨师和工作人差不多这个数。
多了也不怕,她准备的量特别充足。
沈来旺准备的各种辅料也一一摆放好,沈喜梅开始煮红糖水。
饭店就是方便,有现成的食用冰块,煮的浓稠的红糖水倒入足量的冰块,很快就凉下来了。
将冰柜里的塑料袋拿出来,剪开口子小心的倒在干净的盆里,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膏体在盆里颤悠悠晃动着,还是整一块的,没有碎掉。
沈喜梅在沈来旺好奇的眼神下将整块琼脂状的膏体用刀子划成小块,然后挨个装进小碗里,膏体装了八分满,浇入红糖水,撒上沈来旺准备的食材,东西挺多的,坚果仁、水果块,果脯什么的都有,沈喜梅还是挑着每碗放了四五样,要不味道太杂了。
沈来旺看着忍不住先用勺子舀了一口,吃到嘴里,眼睛睁得老大:“喜妹,这是啥?滑溜溜、冰凉凉的,味道确实不错,看上去也好漂亮,这大夏天吃这个美的没边了!”
“这叫冰粉,味道冰凉香甜,嫩滑爽口,还能生津解暑,清凉降火呢!”
沈来旺几口就吞掉了一碗,见托盘里摆放得诱人的吃食,好容易忍住再去端一碗的冲动,想起侄女此行的目的,咽下口水说:“我帮你端出去,顺便问问。这东西这么好吃,应该能卖。”
“不是,小叔,我不是要卖这个。我是想弄个窗口买凉菜、卤菜什么的,这个顶多只是算个添头。这里多着呢,你先端出去,我再来装几份,待会出去谈。”
“行,我先给你探探口气,不行的话上纺织厂门口摆个摊也行,那边有些摆摊的,不过这叫冰粉是吧?不便宜吧?”沈来旺没说的是好像也不怎么抵饿。
一道冷清又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传来:“冰粉是什么?你打算在我家饭店卖?”
沈来旺吃惊的转过头,见了来人,有些慌了:“小江先生?这……这是我侄女,她就来看看,带点新颖的吃食来给大伙尝尝。”
这是东家的小少爷,当然这年代不能叫东家,更不能叫小少爷,是国宾饭店江老板的儿子。
虽然国宾饭店是国营企业,但是江老板是唯一的领导,内里他们这些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只知道这个国宾饭店里,江老板是一言堂,但是她只管大事,小事宋主厨可以做主的。
江老板偶尔才会出现在店里,这位来的就更少了,每次都是直接上四楼,今天不知怎的跑到厨房来了?
沈喜梅也打量着来人,看着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比她就高一点点,听声音应该是赶上发育变声期。
不过为什么看着有些面熟的样子。
江泽站在四楼时,正好从窗外看见沈喜梅骑着自行车过来,看着像是进了他们家饭店,原还有些怀疑,哪想下楼还真看见越看越像的身影往厨房去,他就跟过来看看。
哪想才一年没见,对方好像不记得他了。
江泽皱起眉头,有些不满的盯着沈喜梅。
见小少爷的表情,沈来旺头上有些冒汗:“小江先生,是这样的……我们用的这些东西,我有和主厨说过的,会按价……”
“你真不记得我了?”江泽直接打断沈来旺的话,冲着沈喜梅问道。
沈喜梅想了想,摇了摇头,面孔有点模糊的印象,但是真不记得了。
不能怪她,她是重生回来的呀,这个年纪的人,就算认识也隔着上辈子几十年呢。
江泽气恼:“你怎么能不记得呢?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你给我带了红薯干,我说开学给你带炸小黄鱼的!”亏得他一直惦记着这人。
“你是我三哥同学?!”
“我也是你同学!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就坐你前桌!”
江泽绝倒:看样子真像姚丽君说的,这人一门心思想着嫁人去了。也就一年不见,居然连前后桌的同学都不记得了,亏得他还给她讲过不少题目,这丫头,真是气煞我也!
沈喜梅脑里灵光一闪:“江同学?”
“江泽!”江泽没好气的吼了一声。
沈喜梅总算是搭起这根神经,这个江泽,由于个子特别矮,老师将他放在最前排,就坐在她前面,身体好像也不怎么好,经常请假不来上课。
他刚刚说什么来着,这家饭店是他家的?
沈喜梅眼睛滴流转了一圈,她记得他好像是个吃货来着!还专爱些接地气的山货。
“小叔你先端出去好了,我给我同学再弄一份!”
沈喜梅想她现在眼睛肯定是元宝状,这家“日进斗金”的国宾饭店居然是她同学家开的?!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沈喜梅热情的招待江泽坐下,给他装了一份大量的,还听着他的指示,挑了几样水果肉进去。
江泽同学傲娇的坐在那里,沈喜梅小心妥帖的伺候着:“你好像长高了不少,也不能怪我认不出来!”以前至少比她矮半个头,在男同学边上就更打眼了,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带这样的小孩玩。
不过江泽成绩特别好,经常请假,但是总能考第一名,作为脑子不开窍的学渣,沈喜梅因着地利没少请教对方问题。
过去一年,沈喜梅大概长了三五厘米,这家伙至少长了二十厘米,现在比她还高了一拳头的样子。
“你这一年吃了什么,居然长这么多?”揠苗助长也没这么快吧!
“明年我就十八了,自然该长高了,你也长了点,不过最明显的是你变黑了许多!”他记得当初回过头给她讲题的时候,那脸蛋,白里透着红,粉嫩嫰的仿佛能能掐出水,和周围同学差别好大,和他病态的苍白也不同,是一种健康的诱人的肤色。
其实如今也不算黑,最起码比起他在这一片所认得的女孩子都来的白,但是整个人显得不一样了,一年前仿佛还是一团孩子气,天真懵懂不知世事的样子,现在眼里似乎多了些看不懂的东西,有些像他妈妈给人的感觉,文叔说那叫沧桑。
肯定是他想多了,沈喜梅才多大,怎么可能眼里有沧桑,据说她在家挺受宠的,定下的亲事也是她自己想要的。
沈喜梅尴尬的笑笑,指指他面前的碗:“你吃吃看,夏天吃这个最合适了。”
江泽早就想吃了,但是他在和老同学叙旧呢,一边吃东西一边讲话似乎不礼貌,听了沈喜梅这样说,决定还是先吃了这碗很奇怪的东东再说。
不等她说完,沈喜梅笑着扬起头:“康康饿了,吃了这么多,最后这点给兰兰吃吧,小姑你不会和自己闺女抢吧?”抢一岁侄孙的吃食,她小姑能做得出来,自己生的丫头片子也不是多疼惜,何况她肚子里可是有三个男娃,所以沈喜梅说这话纯粹只是为了寒碜她一下,拥着侄子,转过身,面向哭的眼泪鼻涕胡一脸的刘金兰,很淡定的将最后的米饭全塞进她嘴里,成功堵住了刺耳的哭嚎声音。
然后抱起沈永康放在她奶怀里:“奶,抱着康康,我还有好多事要做呢,过两天得空再帮你带。”
杨小红接过重孙,嘴里不忘念叨:“别的事先放放,后头菜园子赶紧清清,回头豆角什么的都长老了,还有家里先打扫下,太脏了,这要是有个人来家里串门,太难看了……”
沈喜梅不动声色的瞄了眼堂屋,的确挺脏的,要是传出好吃懒做的名声,不知道石家会不会上门来退亲?
想了想觉得这不靠谱,自己一贯的性子,村里都是知根知底的,就算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石家不可能听着这点风吹草动就大动干戈来退亲。
再说,上辈子她受了一辈子名声不好的苦,她还真不想传出这好吃懒做的名声,顾长军这次回来就是奔着相亲目的的,要是传了一耳朵进去,顾家嫌弃了怎么办?
“恩,我先将厨房收拾下,然后去园里摘菜,扫了地再去洗衣服……”沈喜梅一边说一边收拾碗筷,拔腿就往后面锅屋走。
果然后面又传来刘金兰的哭嚎声音,要知道那一口饭里可是包了不少她特地留下来的辣椒籽!
听着小孩的哭嚎声以及她小姑咒骂的话语,沈喜梅低着头,露出坏坏的笑意,还当她是当年那个傻愣愣听话的憨丫头啊。
将锅屋收拾干净,沈喜梅提着竹篮愉快地往后面菜园子里去了,若是有人走近的话还能听见她哼着不知名的很好听的童谣。
菜园子很大,差不多占了一亩地,后面还有很宽敞的地方种了几棵果树,桃子见红了,橘子也能看见果子了,夏天的菜园子绿色葱葱,豆角、黄瓜、丝瓜、葫芦等藤蔓植物爬满架子,还有茄子、辣椒、番茄种的满满的。夏季菜长的快,能长好些茬,吃不完的就腌制成咸菜或是晒干,留到冬天除了萝卜白菜也能换换样。
沈喜梅一垄垄地快速的过着,所到之处,成熟的瓜果蔬菜摘的溜溜干净,不到半个小时,两个大大的竹篮装的满满当当,沈喜梅站起来,拿个红红的番茄,走到菜园子后面荷塘里洗干净,边咬边往回头走。
抬起头一眼却望见连绵几十米的红砖青瓦房,盖了没几年,还是簇新的样子,相当惹眼。
沈家在村最东头,隔着一条小河和还算宽敞的土路就是生产队辽阔的集体土地,这一溜排的红砖青瓦房,整齐划一,非常壮观,隔的很远的地方都能一目了然。
沈喜梅记得沈家一大家子是房子盖好才分家的,分家也才五年,房子连在一起,沈家兄弟五个感情又好,住在一起非常和睦。
当初分家还是因为全国农村开展清除“小生产”的运动,这里的“小生产”指的是农村人家里养的鸡鸭鹅。
公社规定每一家最多可以养4只鸡子和4只鸭子。生产队干部挨家挨户的数鸡数鸭,凡有超过规定的鸡鸭,当场打死!
她们沈家可是有三四十口人,可是谁让你没有分家呢,既然是一家那么就只能养4只鸡子和4只鸭子。
当时他们家那叫一个鸡飞狗跳的,鸡毛落了一地。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家里自然是不敢有半句怨言的。
当天晚上爷爷就提出分家,将公中的钱全部拿出来盖房子,然后分家。沈家除了沈喜乐,其余五兄弟一致同意,而不管沈家多么疼爱沈喜乐这个幺女,在分家事情上她是没有发言权的,分家非常平顺。
沈家男女老少都是侍弄庄家的老把式,能干且能吃苦,挣得工分高,一年下来,扣除口粮,能发到两三百块钱,加上沈喜梅五叔在镇上国营饭店工作,也有些收入,并且家里的开销靠着一点自留地和打零工完全能自给自足,这些年倒是积累了一笔为数不少的钱,她爷爷捂得死紧,怕最后暴露金额家里成了富农成分。
沈家抛去老屋基地,看中村最东边这块地,以往给大队上养牲畜的地方,那些年住了些“牛鬼蛇神”在里面,沈家用一年的工分将这块地抵了下来,盖了一溜排三十间房子,三个男孩家的一家六间(两家堂屋四间厢房),两个男孩的一家五间(两间堂屋三间厢房),剩下一间堂屋和一间厢房归沈平杨小红夫妇,因为两老跟着老大过,房子自然紧挨着老大家的分。
沈喜梅家家的房子划分在最中间,左边除掉两老的房子紧挨着四叔家,右边紧挨着五叔家。
哪想盖好房子分了家后,家禽养殖上的管制反而松范了许多,不过家里尽量在数量上不显眼,叔伯兄弟五个,虽然房子在一起,菜园子也在一处,但是养的家禽一定分割开来圈养,不让一大群出现在人们眼前。
据沈喜梅回想,她家菜园子后面荷塘边的小棚子里,正好是鸡鸭鹅各四只,还有一头猪,这还是今年第一年开始养猪,为了这个,兄弟五个还开会讨论了一番:老大、老二家各养一头猪,其余三兄弟家里合养一头牛,那可是耕牛,在这几个生产队,还就他们沈家第一家养耕牛。
本想着耕牛是吃草的,哪怕最后必须归集体所有,也就充了,不浪费自家粮食,哪想养了一年下来,生产队上倒是没有提过这话,看着养的壮硕的耕牛,沈平曾经一度十分纠结,就担心等牛养到可以下地干活了,生产队再提充公的话。真要提了,沈家也只有乖乖上交的份。
不过,沈喜梅知道,这牛还一直是他们沈家的,没充公,后面几年还生了小牛,不过最后为了盖楼房将都全卖了,钱却被她二嫂全部卷走了。
吃完番茄,沈喜梅轻松的提着两篮子蔬菜到了厨房,将屋里地面打扫干净,又提着两桶脏衣服出门了。
莲花河是一条非常长的河,自北边流过来,打生产队集体土地的东边向南一直通到二十公里外的县城。而在生产队的正西边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支流(沈家屋后的小河是支流的支流,正好和莲花河是平行走向),从集体土地东边主流分出通到村子西头荒山下的池塘里。
这条河浇灌着七大生产队上万亩的田地,村里洗菜、洗衣服甚至半数人夏天洗澡都在这条河里,可谓是生命的源泉。半晌午,七生产队东边的河(支流)边除了晚来的沈喜梅,居然还有几个小姑娘在洗衣服。
几十年没见了,沈喜梅记不清她们的面孔和名字,就安静的找到一个有树荫的石板径直洗了起来。
虽然沈喜梅安安静静的,但是耐不住别的小姑娘主动打招呼。
都是一个生产队年龄相差不大的小姑娘,平常肯定很熟悉的,而沈喜梅在一众姑娘里,无论是相貌、身段还是名声和家世(指沈家专生男孩的事迹,不是指家里有钱)都是最拔尖的,最近又定了一门好亲事,小姑娘们很难不嫉妒羡慕,说话难免就有些夹枪带棍。
沈喜梅可是多活了三十几年的人,后面还摆地摊开小饭馆一二十年,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这点不相关人不痛不痒的挑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四两拨千斤将话题拉开,专心的对付手上的衣服,她没有想到的是这群小姑娘里面居然还有她曾经高中的同班同学姚丽君。
她之前没抬头细看,姚丽君在几个小姑娘东边,被挡住了,加上姚丽君一直没开口,所以还真没发现。
姚家家庭条件也差,和沈家不同,姚家重男轻女比较严重,姚丽君之所以能上高中,并且在沈喜梅都辍学在家后,成为七生产队唯一一个在读女高中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姚丽君成绩非常好,考上大学的概率很大。
沈喜梅哭笑不得:“你睡醒了怎么没进来打声招呼,害的你妈到现在还空着肚子。我都忘了时间,早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