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3 二选其一
藏宝阁小说网www.cbge.cc,最快更新《一觉醒来我穿到了女尊》最新章节!
今天羡娘和川哥又fangdao了~
她皱了皱眉, “羡娘?羡娘?”
“嗯?”殷羡抬头。
“你在想什么呢?连手里的小箱子松了都没注意到?”郝仁问。
殷羡低头,这才发现他装银子的箱子掉在了车上, 不过因为上了锁, 所以别人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捡起来重新抱在怀里, 怔怔地看着。
从那杂货店出来的时候, 抱着这箱子, 总觉得两百两似乎不少了, 沉沉的,可又想着茶馆里听到的那些话,殷羡又不免觉得有些可笑……
等等。
不能继续想下去了。
这什么都还不确定呢,那人不一定就是郡王, 没影的事他在这儿乱想什么?
可是……
真的没影吗?
那些人说的有鼻有眼,时间地点什么的都对的上, 想起之前那人的穿戴,腰间那枚玉佩, 殷羡已经知道, 这事八九不离十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觉得庆幸还是该觉得倒霉。
庆幸那人不是不讲理的人, 不然也不会在他们完事后没有追究他, 反而放了他走,倒霉则是凭对方的身份,殷羡要是暴露了, 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那人能放过他, 可其他人却绝对不会, 即便为了皇室脸面,他也绝对不会被轻易饶恕。
心里在紧张的同时,又难免有些失落,若那人真是郡王,那他之前的想法都要泡汤了,因为他怎么看,都不是需要自己的人。
根据在茶馆听到的那些话,殷羡想着那位郡王应该是颇为受宠的,自己就算到了他面前,也只是半个仇人。
等等。
不对,若是真的很受宠,又怎么会沦落到之前那种地步?
半晌后,殷羡使劲摇了摇头,如今郡王究竟是不是他都不确定,自己在这儿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
犹豫了许久,殷羡最终还是没忍住,低声问了身边的郝仁,“村长,你听说过元王府吗?”
郝仁一愣,“元王府?怎么会不知道?那可是当今女皇的亲妹妹的府邸,据说女皇甚是疼爱这个妹妹,所以连王府都建在皇城外不远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殷羡笑笑,“没什么,就是在茶馆听到了一些传言罢了。”
“什么传言?”
“关于元王府那位郡王的。”殷羡并未多说,可若是郝仁也听到些什么,不可能不说下去。
果不其然,郝仁犹豫了一下便低声道,“我知你听说了什么,提醒你一句,别说是皇室,就是芝麻大点儿的官想要碾死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那也是轻而易举,有些话听听就算了,可别到处说。”
“我省得。”殷羡道,继续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为什么有的哥儿眉心有红痣,而有的却没有?”
他话音刚落,就见不只是郝仁,整辆车上的人全都齐刷刷看向他,就连赶车的玉春婶都没忍住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殷羡浑身汗毛一竖!
只见所有人面面相觑了一眼,随后齐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郝仁也是笑个不停,说话气都不顺了。
“羡……羡娘,你究竟……究竟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我爹他去的早,没说过这些。”反正他是孤儿,说起这些一点儿也不亏心。
“这世间啊,男儿刚出生一月就会被喂下锁阳丹,那东西入口即化,吃了之后,眉心就会生出丹印,也就是你说的红痣,遇水不退,刀削不去,也代表男儿的贞洁,有锁阳锁欲的作用,待到成亲之时再吃化春丹,便会动情,与妻主行房之后泄了元阳,那丹印也就消失了。新婚之夜,会有专门的喜公验证男子的丹印在否和真假,也是验身,若是被查出他失了丹印,那可是会被退回娘家的。”
殷羡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不是什么天生的类似处/女/膜这种东西,不过是用药物做的守宫砂一类的玩意儿。
点了点头,动作却在半途僵住了,皱起了眉。
动情的前提必须吃化春丹?
想想那日破庙中两人神志不清的模样,这都不是暗中对付了,而是明目张胆的下药啊!
原主是怎么死的?难道是因为受不住情动,热死的?这说出来当笑话都没人信。
殷羡眸色沉了沉,看来追查原主身份的事必须提上日程了,他既然占用这具身体,不为原主报仇也说不过去,如果原主还有什么亲人,他也得接手照拂。
郝仁和殷羡在村口下了车,但却并未一起走,郝仁要去另一户人家办事。
前两天聊天的时候听她说过,有一户人家绝了户,父母双亡,只留下一个刚十岁的儿子。
这个世界的男子地位是很低微的,并且人数还多,都说物以稀为贵,男子越多,地位越发低下,通常一小户人家都能娶上三四个夫郎,当然,正夫只有一个,其他都是侧夫或者小侍。
就郝家庄里他就看见过几户人家都不只娶一个,郝仁则是因为与他夫郎青梅竹马,感情极深,这才例外。
殷羡作为一个现代男人,不难理解这里女人的想法和作为,谁不想坐享齐人之福?就是现代,养小三包二奶找情妇的人数不胜数。
殷羡年轻的时候也有一点大男子主义,可是后来在见到他一个朋友一边爱他的妻子,一边喜欢着外边养的小情儿的时候,他被膈应到了。
后来那人的妻子得了抑郁症住进了精神病院,对方跑来找他喝酒,喝醉了就诉苦,说着自己妻子不理解自己的心和感情,说自己心里有苦说不出,说自己是真心爱妻子,也真心喜欢小情儿,怎么就不能和睦相处呢?
殷羡被恶心到了,当时就想呸他一口,放你娘的狗屁!
他怎么就没见他苦?
钱照样赚,酒照样喝,小情儿照样睡,私生子照样生,在外面照样和人谈笑风生,吃的山珍海味,酒不贵的不点,苦?苦在哪儿?
倒是那妻子孤零零住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连个慰藉都没有。
此后,殷羡心里的婚姻观爱情观就在潜移默化中被摆正了。
他现在还庆幸自己当初决定男扮女装,然而却不知道,官府有规定,女子二十岁之前必须娶三夫,否则就会被官配,当日后知道这一变态规定的时候,他下巴都要惊掉了。
当然,这是后话。
女尊世界的男子就相当于那个世界古代的女人,最大的用处就是生育,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社会上,地位都是非常低的,而这里的男子名下可以有财产,但田产却是只能在出嫁之时作为嫁妆记在名下,没出嫁的时候是不能有田产的。
那户绝了户的小男孩儿的双亲原本是有田地的,但是他没办法留下,只能上交官府,可那户人家本就穷困,若是再没了这田地,生活便无以为继。
郝仁心善,便想了个办法,让那男孩儿同意先将那田地转到她名下,平日里还是他自己使用,等到日后成亲再转过去。
她这次进城就是办这件事的。
殷羡在这里并没有买地,虽然从外面买米买菜花销多了点,但他也不是支付不起。
可种地这种事,他是怎么也不会的,与其事倍功半功败垂成,还不如不干,有那精力和时间,他干什么不行?
可粮食不会种,柴禾却是会砍的,并且他也想用这件事来锻炼身体,除此之外,他每天还会锻炼两个小时,这里的男人身体都比较弱,他虽然看起来高大,实际上却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健康,他可不想没输给这个可怕的世界,却输给了自己的身体。
拿着柴刀上了山,寻到了一棵粗细正好的树正要砍,却见一只灰色的东西飞快地跑来,一头撞在了他面前这棵树上倒了。
殷羡无语地蹲下身,原来还真有自己撞树的兔子啊?他一直以为这是假的呢!
“那……那个兔子是……是我发现的……”怯怯的声音出现在头顶。
殷羡找到一块石头坐下,抬起袖子擦了擦汗,心里却是烦躁。
这要走多久才能看见人烟啊!
自小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的殷羡,忽然有种自己上辈子都没走过这么长的感觉。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错觉,他只知道要是再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他这腿就要废了。
本来身体就虚弱,之前又中了药泄了不少精,这气色一下子就黯淡了。
因为不知道要找原主的人势力怎样,所以他想来想去,最安全的地方还是远离集市和人群的农村。
养精蓄锐,积累实力,暗中查探,步步为营,再一次感叹自己为什么没有原主的记忆,要是有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歇息了一会儿,殷羡又上路了。
就在他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后,总算看到了寥寥炊烟,终于松了口气,隐约能看到不远处有几户人家,殷羡迈着有些沉重的脚步走向一户看起来要好一些的人家。
今天羡娘和川哥又fangdao了~
她皱了皱眉, “羡娘?羡娘?”
“嗯?”殷羡抬头。
“你在想什么呢?连手里的小箱子松了都没注意到?”郝仁问。
殷羡低头,这才发现他装银子的箱子掉在了车上, 不过因为上了锁, 所以别人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捡起来重新抱在怀里, 怔怔地看着。
从那杂货店出来的时候, 抱着这箱子, 总觉得两百两似乎不少了, 沉沉的,可又想着茶馆里听到的那些话,殷羡又不免觉得有些可笑……
等等。
不能继续想下去了。
这什么都还不确定呢,那人不一定就是郡王, 没影的事他在这儿乱想什么?
可是……
真的没影吗?
那些人说的有鼻有眼,时间地点什么的都对的上, 想起之前那人的穿戴,腰间那枚玉佩, 殷羡已经知道, 这事八九不离十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觉得庆幸还是该觉得倒霉。
庆幸那人不是不讲理的人, 不然也不会在他们完事后没有追究他, 反而放了他走,倒霉则是凭对方的身份,殷羡要是暴露了, 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那人能放过他, 可其他人却绝对不会, 即便为了皇室脸面,他也绝对不会被轻易饶恕。
心里在紧张的同时,又难免有些失落,若那人真是郡王,那他之前的想法都要泡汤了,因为他怎么看,都不是需要自己的人。
根据在茶馆听到的那些话,殷羡想着那位郡王应该是颇为受宠的,自己就算到了他面前,也只是半个仇人。
等等。
不对,若是真的很受宠,又怎么会沦落到之前那种地步?
半晌后,殷羡使劲摇了摇头,如今郡王究竟是不是他都不确定,自己在这儿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
犹豫了许久,殷羡最终还是没忍住,低声问了身边的郝仁,“村长,你听说过元王府吗?”
郝仁一愣,“元王府?怎么会不知道?那可是当今女皇的亲妹妹的府邸,据说女皇甚是疼爱这个妹妹,所以连王府都建在皇城外不远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殷羡笑笑,“没什么,就是在茶馆听到了一些传言罢了。”
“什么传言?”
“关于元王府那位郡王的。”殷羡并未多说,可若是郝仁也听到些什么,不可能不说下去。
果不其然,郝仁犹豫了一下便低声道,“我知你听说了什么,提醒你一句,别说是皇室,就是芝麻大点儿的官想要碾死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那也是轻而易举,有些话听听就算了,可别到处说。”
“我省得。”殷羡道,继续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为什么有的哥儿眉心有红痣,而有的却没有?”
他话音刚落,就见不只是郝仁,整辆车上的人全都齐刷刷看向他,就连赶车的玉春婶都没忍住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殷羡浑身汗毛一竖!
只见所有人面面相觑了一眼,随后齐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郝仁也是笑个不停,说话气都不顺了。
“羡……羡娘,你究竟……究竟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我爹他去的早,没说过这些。”反正他是孤儿,说起这些一点儿也不亏心。
“这世间啊,男儿刚出生一月就会被喂下锁阳丹,那东西入口即化,吃了之后,眉心就会生出丹印,也就是你说的红痣,遇水不退,刀削不去,也代表男儿的贞洁,有锁阳锁欲的作用,待到成亲之时再吃化春丹,便会动情,与妻主行房之后泄了元阳,那丹印也就消失了。新婚之夜,会有专门的喜公验证男子的丹印在否和真假,也是验身,若是被查出他失了丹印,那可是会被退回娘家的。”
殷羡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不是什么天生的类似处/女/膜这种东西,不过是用药物做的守宫砂一类的玩意儿。
点了点头,动作却在半途僵住了,皱起了眉。
动情的前提必须吃化春丹?
想想那日破庙中两人神志不清的模样,这都不是暗中对付了,而是明目张胆的下药啊!
原主是怎么死的?难道是因为受不住情动,热死的?这说出来当笑话都没人信。
殷羡眸色沉了沉,看来追查原主身份的事必须提上日程了,他既然占用这具身体,不为原主报仇也说不过去,如果原主还有什么亲人,他也得接手照拂。
郝仁和殷羡在村口下了车,但却并未一起走,郝仁要去另一户人家办事。
前两天聊天的时候听她说过,有一户人家绝了户,父母双亡,只留下一个刚十岁的儿子。
这个世界的男子地位是很低微的,并且人数还多,都说物以稀为贵,男子越多,地位越发低下,通常一小户人家都能娶上三四个夫郎,当然,正夫只有一个,其他都是侧夫或者小侍。
就郝家庄里他就看见过几户人家都不只娶一个,郝仁则是因为与他夫郎青梅竹马,感情极深,这才例外。
殷羡作为一个现代男人,不难理解这里女人的想法和作为,谁不想坐享齐人之福?就是现代,养小三包二奶找情妇的人数不胜数。
殷羡年轻的时候也有一点大男子主义,可是后来在见到他一个朋友一边爱他的妻子,一边喜欢着外边养的小情儿的时候,他被膈应到了。
后来那人的妻子得了抑郁症住进了精神病院,对方跑来找他喝酒,喝醉了就诉苦,说着自己妻子不理解自己的心和感情,说自己心里有苦说不出,说自己是真心爱妻子,也真心喜欢小情儿,怎么就不能和睦相处呢?
殷羡被恶心到了,当时就想呸他一口,放你娘的狗屁!
他怎么就没见他苦?
钱照样赚,酒照样喝,小情儿照样睡,私生子照样生,在外面照样和人谈笑风生,吃的山珍海味,酒不贵的不点,苦?苦在哪儿?
倒是那妻子孤零零住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连个慰藉都没有。
此后,殷羡心里的婚姻观爱情观就在潜移默化中被摆正了。
他现在还庆幸自己当初决定男扮女装,然而却不知道,官府有规定,女子二十岁之前必须娶三夫,否则就会被官配,当日后知道这一变态规定的时候,他下巴都要惊掉了。
当然,这是后话。
女尊世界的男子就相当于那个世界古代的女人,最大的用处就是生育,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社会上,地位都是非常低的,而这里的男子名下可以有财产,但田产却是只能在出嫁之时作为嫁妆记在名下,没出嫁的时候是不能有田产的。
那户绝了户的小男孩儿的双亲原本是有田地的,但是他没办法留下,只能上交官府,可那户人家本就穷困,若是再没了这田地,生活便无以为继。
郝仁心善,便想了个办法,让那男孩儿同意先将那田地转到她名下,平日里还是他自己使用,等到日后成亲再转过去。
她这次进城就是办这件事的。
殷羡在这里并没有买地,虽然从外面买米买菜花销多了点,但他也不是支付不起。
可种地这种事,他是怎么也不会的,与其事倍功半功败垂成,还不如不干,有那精力和时间,他干什么不行?
可粮食不会种,柴禾却是会砍的,并且他也想用这件事来锻炼身体,除此之外,他每天还会锻炼两个小时,这里的男人身体都比较弱,他虽然看起来高大,实际上却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健康,他可不想没输给这个可怕的世界,却输给了自己的身体。
拿着柴刀上了山,寻到了一棵粗细正好的树正要砍,却见一只灰色的东西飞快地跑来,一头撞在了他面前这棵树上倒了。
殷羡无语地蹲下身,原来还真有自己撞树的兔子啊?他一直以为这是假的呢!
“那……那个兔子是……是我发现的……”怯怯的声音出现在头顶。
殷羡找到一块石头坐下,抬起袖子擦了擦汗,心里却是烦躁。
这要走多久才能看见人烟啊!
自小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的殷羡,忽然有种自己上辈子都没走过这么长的感觉。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错觉,他只知道要是再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他这腿就要废了。
本来身体就虚弱,之前又中了药泄了不少精,这气色一下子就黯淡了。
因为不知道要找原主的人势力怎样,所以他想来想去,最安全的地方还是远离集市和人群的农村。
养精蓄锐,积累实力,暗中查探,步步为营,再一次感叹自己为什么没有原主的记忆,要是有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歇息了一会儿,殷羡又上路了。
就在他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后,总算看到了寥寥炊烟,终于松了口气,隐约能看到不远处有几户人家,殷羡迈着有些沉重的脚步走向一户看起来要好一些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