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番外】式微,式微,胡不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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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4章 【番外】式微,式微,胡不归(1)
天边泛起了一片鱼肚白,浅色的晨曦已经渐渐晕染了天际线,一点点太阳的轮廓已经出现。
霍拆睁开眼睛,眼里一片清明,没有一点熟睡之人醒来时应有的迷茫。
近来她总是会做梦,但是那些光怪陆离的梦总是会在她醒来后被淡忘,只模模糊糊的记得似乎是一些旧事。
旧事。
仿佛只是提起这两个字,就是锥心之毒,要让人肠穿肚烂,不得好死。
霍拆小的时候像一个公主那般长大,对这个人世有自己的认识,她总以为自己看见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了,直到有一天,有人亲手将一切都推翻了。
霍拆不知道该怨恨谁,也不知道该感激谁了,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像是一笔烂账。
但是再烂,都是要活下去的。
无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上的伤疤,霍拆从床上爬起来,准备热一瓶牛奶给自己当早餐,提着保温桶出门的时候,她看见了停在自家楼下的车。
这里是她租的房子,华珠帮忙找的地方,不算多贵,但是居民素质都很高,楼下这辆车已经挺着许久了,霍拆每次出门都会看见,她知道那里面的人是谁,也知道他找自己做什么,但是她不想理会。
但是这一次,那个人的所有耐心都几乎告罄了,见她出来,拉开了车门。
那么长身玉立,一身轻松休闲的打扮,但是眉眼生的娇娆,有几分邪魅的意思,眼睛总是微微眯着,给人以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
霍拆停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
裴信仪上前了几步,又仿佛近乡情怯似的停住了,那双温柔的黑色眼珠看着霍拆的眼睛。
最后他的视线落在了霍拆手上的保温桶,艰难的扯了扯唇角:“又要去医院?”
霍拆随意的嗯了一声,“下午有个试镜,就上午去了。”
裴信仪似乎是十分努力的扯出了一个笑容:“霍拆,你这个人是不是贱啊?“
霍拆没有生气,而是就那么沉静的看着他,明明是个刚到二十岁的女孩子,此时此刻看上去却像是受尽了岁月的磋磨,像是一颗被时间打磨的珠圆玉润的石头,一点棱角都都没有了。
她穿着一条柔软的藕色长裙,外面套了一件米色长袖衫,脸上的神情和过去一样,都是恹恹的,厌世又冷漠,茶色的眼珠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那其中的情绪。
裴信仪自己却有些受不了了,自嘲的道:“那看来还是我比较贱,现在还巴巴的来找你……”
“裴少。”霍拆忽然开口打断,声音很冷,像是夏日里溶洞里的水,刺骨。
“当初我是有想过跟你过一辈子的。”
裴信仪一怔,有些不可置信。
霍拆垂下细密的眼睫,声音很淡:“但是后来你放弃我了。”
“不是,我……”裴信仪似乎是急切的想要解释什么,霍拆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声音轻飘飘的,对于裴信仪来说却重于千斤:“其实我也一直在想,我到底喜欢陆溏深什么,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她立在风里,头发被风吹乱了,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变。“他养了我很多年,一直都没有放弃过我,后来虽然因为一些事情他想离开我,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我。”
“可是他曾经那么对你!”裴信仪咬着牙道:”霍拆!你忘了吗!你忘了宁乐双是怎么对你的了?!他帮你了吗?!他疼你了吗?!“
说到这里,裴信仪突然顿住了,因为他发现霍拆的表情没有一点点的松动。
霍拆随手摘下一片嫩绿的叶子,声音是柔软的:“你知道吧,他已经昏迷很久了,醒来的时间很少很少,我问过医生,陆家的血液病遗传给下一代的几率是百分是九十多。“
裴信仪瞳孔一缩,“那你……”
霍拆说:“我没有。”
“我不是陆家人。”
裴信仪一怔。
“深哥发病后我去医院找他,医生知道我是亲属后就让我也做了一个检查,别说我没有得病了,我甚至不是陆家的人。”霍拆声音很平静,“我就一直在想,我既然不是陆家的人,那为什么深哥会一直认为我是他妹妹?”
裴信仪怔怔的,似乎还没有完全消化这个消息。
霍拆又道:“这一点我还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是知道了。”
“当初宁乐双给我注射的不是海洛因。”
“哦,也许她的确是想让我染上毒,但是东西被换了,那不是海洛因,我还一直奇怪,为什么我后来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应激反应,还很快就被放了出去。”
好一会儿,裴信仪才说:“你……原谅他了?”
霍拆说:“没有。”
“人活在世,身不由己,各有苦衷,但是一件瓷器碎了就是碎了,就算补得再好,但是也会有裂纹,更何况是一颗心呢。”霍拆抬头看了头顶的太阳,她觉得自己的心有种从未有过的平静,好像过往的一切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一般,她也只是活在当下罢了。
“那我……”裴信仪急切都:“阿拆,你相信我,我再也不会放弃你了,就算我妈再怎么样,我都不会……”
霍拆静静地的摇了摇头,“裴少,我说了,修不好的。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便自顾自转身离开了,留下裴信仪一人站在原地,沉默的看着她的背影。
好一会儿,男人的眼睛里掉下一滴晶莹的泪水,安安静静,好像是跨过了多年时空的壁垒,替多年前的自己留下了一滴眼泪。
这一瞬间,就埋葬了所有的痴望眷念,所有的求不得,所有的放不下。
裴信仪幡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听说过的一个故事。
有个小王子,他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见到了很多很多的风景,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最后,最最喜欢的,仍然是那朵带刺又脾气不好的玫瑰。
无关真心,只是先遇见了,先爱上了,那于是不管后来多少的花朵,也迷不住那双眼睛了。
第1124章 【番外】式微,式微,胡不归(1)
天边泛起了一片鱼肚白,浅色的晨曦已经渐渐晕染了天际线,一点点太阳的轮廓已经出现。
霍拆睁开眼睛,眼里一片清明,没有一点熟睡之人醒来时应有的迷茫。
近来她总是会做梦,但是那些光怪陆离的梦总是会在她醒来后被淡忘,只模模糊糊的记得似乎是一些旧事。
旧事。
仿佛只是提起这两个字,就是锥心之毒,要让人肠穿肚烂,不得好死。
霍拆小的时候像一个公主那般长大,对这个人世有自己的认识,她总以为自己看见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了,直到有一天,有人亲手将一切都推翻了。
霍拆不知道该怨恨谁,也不知道该感激谁了,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像是一笔烂账。
但是再烂,都是要活下去的。
无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上的伤疤,霍拆从床上爬起来,准备热一瓶牛奶给自己当早餐,提着保温桶出门的时候,她看见了停在自家楼下的车。
这里是她租的房子,华珠帮忙找的地方,不算多贵,但是居民素质都很高,楼下这辆车已经挺着许久了,霍拆每次出门都会看见,她知道那里面的人是谁,也知道他找自己做什么,但是她不想理会。
但是这一次,那个人的所有耐心都几乎告罄了,见她出来,拉开了车门。
那么长身玉立,一身轻松休闲的打扮,但是眉眼生的娇娆,有几分邪魅的意思,眼睛总是微微眯着,给人以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
霍拆停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
裴信仪上前了几步,又仿佛近乡情怯似的停住了,那双温柔的黑色眼珠看着霍拆的眼睛。
最后他的视线落在了霍拆手上的保温桶,艰难的扯了扯唇角:“又要去医院?”
霍拆随意的嗯了一声,“下午有个试镜,就上午去了。”
裴信仪似乎是十分努力的扯出了一个笑容:“霍拆,你这个人是不是贱啊?“
霍拆没有生气,而是就那么沉静的看着他,明明是个刚到二十岁的女孩子,此时此刻看上去却像是受尽了岁月的磋磨,像是一颗被时间打磨的珠圆玉润的石头,一点棱角都都没有了。
她穿着一条柔软的藕色长裙,外面套了一件米色长袖衫,脸上的神情和过去一样,都是恹恹的,厌世又冷漠,茶色的眼珠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那其中的情绪。
裴信仪自己却有些受不了了,自嘲的道:“那看来还是我比较贱,现在还巴巴的来找你……”
“裴少。”霍拆忽然开口打断,声音很冷,像是夏日里溶洞里的水,刺骨。
“当初我是有想过跟你过一辈子的。”
裴信仪一怔,有些不可置信。
霍拆垂下细密的眼睫,声音很淡:“但是后来你放弃我了。”
“不是,我……”裴信仪似乎是急切的想要解释什么,霍拆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声音轻飘飘的,对于裴信仪来说却重于千斤:“其实我也一直在想,我到底喜欢陆溏深什么,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她立在风里,头发被风吹乱了,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变。“他养了我很多年,一直都没有放弃过我,后来虽然因为一些事情他想离开我,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我。”
“可是他曾经那么对你!”裴信仪咬着牙道:”霍拆!你忘了吗!你忘了宁乐双是怎么对你的了?!他帮你了吗?!他疼你了吗?!“
说到这里,裴信仪突然顿住了,因为他发现霍拆的表情没有一点点的松动。
霍拆随手摘下一片嫩绿的叶子,声音是柔软的:“你知道吧,他已经昏迷很久了,醒来的时间很少很少,我问过医生,陆家的血液病遗传给下一代的几率是百分是九十多。“
裴信仪瞳孔一缩,“那你……”
霍拆说:“我没有。”
“我不是陆家人。”
裴信仪一怔。
“深哥发病后我去医院找他,医生知道我是亲属后就让我也做了一个检查,别说我没有得病了,我甚至不是陆家的人。”霍拆声音很平静,“我就一直在想,我既然不是陆家的人,那为什么深哥会一直认为我是他妹妹?”
裴信仪怔怔的,似乎还没有完全消化这个消息。
霍拆又道:“这一点我还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是知道了。”
“当初宁乐双给我注射的不是海洛因。”
“哦,也许她的确是想让我染上毒,但是东西被换了,那不是海洛因,我还一直奇怪,为什么我后来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应激反应,还很快就被放了出去。”
好一会儿,裴信仪才说:“你……原谅他了?”
霍拆说:“没有。”
“人活在世,身不由己,各有苦衷,但是一件瓷器碎了就是碎了,就算补得再好,但是也会有裂纹,更何况是一颗心呢。”霍拆抬头看了头顶的太阳,她觉得自己的心有种从未有过的平静,好像过往的一切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一般,她也只是活在当下罢了。
“那我……”裴信仪急切都:“阿拆,你相信我,我再也不会放弃你了,就算我妈再怎么样,我都不会……”
霍拆静静地的摇了摇头,“裴少,我说了,修不好的。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便自顾自转身离开了,留下裴信仪一人站在原地,沉默的看着她的背影。
好一会儿,男人的眼睛里掉下一滴晶莹的泪水,安安静静,好像是跨过了多年时空的壁垒,替多年前的自己留下了一滴眼泪。
这一瞬间,就埋葬了所有的痴望眷念,所有的求不得,所有的放不下。
裴信仪幡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听说过的一个故事。
有个小王子,他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见到了很多很多的风景,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最后,最最喜欢的,仍然是那朵带刺又脾气不好的玫瑰。
无关真心,只是先遇见了,先爱上了,那于是不管后来多少的花朵,也迷不住那双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