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你是戏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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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凌是不是野营达人在,这个真的很难说。运动员嘛,总会经历那么几回,或者不止几回的野外拉练,所以说陆凌对野营一点都不懂,那是委屈他。
但要说他什么都懂,不提野外训练跟游山玩水之间的差别,就说K国跟C国之间野营地的差别,野营的季节,还有野营需要的食物这些因为国情而有所不同之处,就足够陆凌喝一壶了。
可男人嘛,什么时候都不能说不行,尤其是在阮清柠这种双方之间存在着些许难言气氛的女人面前。打肿脸,也要把胖子给充好了。所以挂断电话后,陆凌就开始疯狂查看攻略,力争过两天,能给参与野营的众人,一个完美的野营体验。
因为有阮清柠在,再加上现在是冬天,靠近水边湿气很重还有人多的露营地点,统统都被陆凌pass掉了。上了半天网找了一圈,陆凌终于找到了还算满意的露营地点。
江源市宁岳县松林露营地,有水,却离水不算近,山高,林多,景色也还算不错。一些笨重不便携带的野营设备,那里也有提供。总的来看,可玩性还有隐蔽性都还算可以。
将找到的露营地图片发给阮清柠,陆凌将阮青橙列的清单放大,仔细查看着。要去四个人,两个在陆凌心中还是小孩,另一个,每天过着标准的艺人生活,阮清柠估计还不如阮青橙和沙钰有常识,指望她,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所以陆凌很自觉的将准备工作自动揽了过来,那三只都是只能玩,充其量还能打打下手的存在,他得把一切都准备的很妥当,才能让大家玩的都很开心啊!
陆凌这儿正忙着准备呢,郑陌突然出现了,这是他自从他的官配来临后,第一次在陆凌面前露脸。
“你事情处理完了?”瞄了眼郑陌,陆凌的注意力再度被电脑上的内容吸引走。
“你怎么这么薄情?”郑陌很不满陆凌看到自己的反应,“这么久没见,你不甚是想念也就算了,还顶着这么一张冷脸。帅了不起啊?帅哥就可以不理人了吗?”
“那你走啊!”陆凌头都没抬的冷冷蹦出了一句,“你放心,你要走的话,我肯定不拦你。”
“你变了!”仿佛没听见陆凌赶人意味浓烈的话一样,郑陌拉了个凳子坐到陆凌身边,眼睛十分自然的看向了陆凌的电脑。
“你要去露营?”看清显示器上显示的内容,郑陌瞬间来了劲头。“我也要去!”
“我拒绝。”陆凌依然目不斜视,“你个国家脸面不好好工作,跟着我瞎晃荡什么,不怕被人参你一本吗?”
“那感情好!”拿起陆凌放在一旁整理架上的cd看了看,郑陌很是无所谓的晃着脚,“要是有人因为这个参我,那我真是对他感激不尽。这个国家颜面做起来真是太费劲儿了,宝宝心里苦。把我参到了,我正好挂冠而去。。。”
“然后被你爹逐出家门,只能依附未婚妻为生吗?”陆凌凉凉的接了一句。
“哇,你真是有毒!”捂着胸口痛苦的皱紧眉头,郑陌不知道第多少次为自己交了陆凌这种损友心痛不已。
长得比他帅,身材比他好,脑子也比他聪明,一直抢他的风头,让他只能混在陆凌的阴影下,他统统都忍了。
但扎起心来也这么干脆利落,不留一点余地就未免太过分了吧!他舍己为人的抛弃自尊来衬托陆凌伟光正的一面了,陆凌竟然就还他以毒舌。他这些年的付出,在陆凌眼中到底算什么?
“别演了!”陆凌不耐烦的撇了自娱自乐演的很开心的好友,要不是这家伙在他身边上蹿下跳,有啥热闹都要上去凑一凑,他从小到大的烦心事儿,基本上能少一大半。
这种卖了他还要他替他数钱的家伙,他不啪啪两巴掌抽飞他就已经很不错了,竟然还试图通过卖惨来博取他的同情,真是不怼他两句狠得就不解气。
郑陌戏精上身,正演的开心,陆凌简单的一句话是没办法让他停下来的。所以。。。“你再抽疯,我就给秦露打电话。”
秦露,郑陌正儿八经的未婚妻。目前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努力让郑陌承认两人之间的关系,然后选个好日子结婚。
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甚至连摆个臭脸都不行,号称是滑不留手的郑陌最近已经快要被这尊大佛给折磨疯了。
陆凌稳准狠的拿住了郑陌的命门,别说停止表演了,就是让郑陌趴在地上学卤蛋叫,他也得含着泪屈服啊!
乖乖的以小学生标准坐姿坐到一旁静候陆凌查完资料,有时间跟他闲聊,郑陌的一双眼眼睛,在店内不住扫来扫去。
这家店的装修,是陆凌自己画的效果图。作为陆凌的好友,郑陌不可能没看过,而且这家店开业后,郑陌来的那么勤,还被陆凌抓苦力干了很多活儿。不说对这家店的每一寸都了若指掌吧,但大概的布局,郑陌还是很清楚的。
可只是不到一个月没来,这家原本在郑陌眼中非常熟悉的店,就发生了很多他觉得新奇的变化。
陆凌的姐姐很爱养花,养什么活什么。就是好几天忘记浇水,也能活的好好的。与她这种泽被万物的植物系天赋相比,陆凌在养花上的天赋,不是一般的糟糕。
陆凌曾经帮助去邻市参加竞赛的姐姐照顾过一个礼拜的花,然后等他亲爱的姐姐回来,满院子的话,折损率高达百分之六十。
陆凌从来不敢在姐姐交代他做的事儿上怠慢,浇水,施肥,除草,保证光照时间。每一步,陆凌都是按照陆熙教的那样做的,但他就是把花统统养死了。
陆熙不信邪的让陆凌在她的指导下再试了几天,然后她花园里幸存的花又死了一片,自那之后,陆熙就严禁陆凌靠近她的花园,连接近她养的植物三米之内,都是不被允许的。
用陆熙的话说,陆凌跟植物天生犯冲,两人相遇,必死其一。她养点花不容易,让陆凌给克死,未免太过可惜。
陆凌对姐姐的看法深以为然,打从郑陌认识陆凌以来,别说娇嫩的花了,就是最好养,在沙漠都能活的仙人掌,郑陌都没看陆凌养过。但现在。。。目光在宠物店的每一寸土地上一一扫过,连角角落落都没有落下。郑陌不由感慨,陆凌,真的是变了。
“你没事儿瞎晃什么脑袋呢!”查完资料正想伸个懒腰的陆凌看到郑陌龇牙咧嘴的模样,忍不住又想开怼,“舞台剧演不成,又开始演默剧了,你是戏精吗?”
陆凌是不是野营达人在,这个真的很难说。运动员嘛,总会经历那么几回,或者不止几回的野外拉练,所以说陆凌对野营一点都不懂,那是委屈他。
但要说他什么都懂,不提野外训练跟游山玩水之间的差别,就说K国跟C国之间野营地的差别,野营的季节,还有野营需要的食物这些因为国情而有所不同之处,就足够陆凌喝一壶了。
可男人嘛,什么时候都不能说不行,尤其是在阮清柠这种双方之间存在着些许难言气氛的女人面前。打肿脸,也要把胖子给充好了。所以挂断电话后,陆凌就开始疯狂查看攻略,力争过两天,能给参与野营的众人,一个完美的野营体验。
因为有阮清柠在,再加上现在是冬天,靠近水边湿气很重还有人多的露营地点,统统都被陆凌pass掉了。上了半天网找了一圈,陆凌终于找到了还算满意的露营地点。
江源市宁岳县松林露营地,有水,却离水不算近,山高,林多,景色也还算不错。一些笨重不便携带的野营设备,那里也有提供。总的来看,可玩性还有隐蔽性都还算可以。
将找到的露营地图片发给阮清柠,陆凌将阮青橙列的清单放大,仔细查看着。要去四个人,两个在陆凌心中还是小孩,另一个,每天过着标准的艺人生活,阮清柠估计还不如阮青橙和沙钰有常识,指望她,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所以陆凌很自觉的将准备工作自动揽了过来,那三只都是只能玩,充其量还能打打下手的存在,他得把一切都准备的很妥当,才能让大家玩的都很开心啊!
陆凌这儿正忙着准备呢,郑陌突然出现了,这是他自从他的官配来临后,第一次在陆凌面前露脸。
“你事情处理完了?”瞄了眼郑陌,陆凌的注意力再度被电脑上的内容吸引走。
“你怎么这么薄情?”郑陌很不满陆凌看到自己的反应,“这么久没见,你不甚是想念也就算了,还顶着这么一张冷脸。帅了不起啊?帅哥就可以不理人了吗?”
“那你走啊!”陆凌头都没抬的冷冷蹦出了一句,“你放心,你要走的话,我肯定不拦你。”
“你变了!”仿佛没听见陆凌赶人意味浓烈的话一样,郑陌拉了个凳子坐到陆凌身边,眼睛十分自然的看向了陆凌的电脑。
“你要去露营?”看清显示器上显示的内容,郑陌瞬间来了劲头。“我也要去!”
“我拒绝。”陆凌依然目不斜视,“你个国家脸面不好好工作,跟着我瞎晃荡什么,不怕被人参你一本吗?”
“那感情好!”拿起陆凌放在一旁整理架上的cd看了看,郑陌很是无所谓的晃着脚,“要是有人因为这个参我,那我真是对他感激不尽。这个国家颜面做起来真是太费劲儿了,宝宝心里苦。把我参到了,我正好挂冠而去。。。”
“然后被你爹逐出家门,只能依附未婚妻为生吗?”陆凌凉凉的接了一句。
“哇,你真是有毒!”捂着胸口痛苦的皱紧眉头,郑陌不知道第多少次为自己交了陆凌这种损友心痛不已。
长得比他帅,身材比他好,脑子也比他聪明,一直抢他的风头,让他只能混在陆凌的阴影下,他统统都忍了。
但扎起心来也这么干脆利落,不留一点余地就未免太过分了吧!他舍己为人的抛弃自尊来衬托陆凌伟光正的一面了,陆凌竟然就还他以毒舌。他这些年的付出,在陆凌眼中到底算什么?
“别演了!”陆凌不耐烦的撇了自娱自乐演的很开心的好友,要不是这家伙在他身边上蹿下跳,有啥热闹都要上去凑一凑,他从小到大的烦心事儿,基本上能少一大半。
这种卖了他还要他替他数钱的家伙,他不啪啪两巴掌抽飞他就已经很不错了,竟然还试图通过卖惨来博取他的同情,真是不怼他两句狠得就不解气。
郑陌戏精上身,正演的开心,陆凌简单的一句话是没办法让他停下来的。所以。。。“你再抽疯,我就给秦露打电话。”
秦露,郑陌正儿八经的未婚妻。目前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努力让郑陌承认两人之间的关系,然后选个好日子结婚。
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甚至连摆个臭脸都不行,号称是滑不留手的郑陌最近已经快要被这尊大佛给折磨疯了。
陆凌稳准狠的拿住了郑陌的命门,别说停止表演了,就是让郑陌趴在地上学卤蛋叫,他也得含着泪屈服啊!
乖乖的以小学生标准坐姿坐到一旁静候陆凌查完资料,有时间跟他闲聊,郑陌的一双眼眼睛,在店内不住扫来扫去。
这家店的装修,是陆凌自己画的效果图。作为陆凌的好友,郑陌不可能没看过,而且这家店开业后,郑陌来的那么勤,还被陆凌抓苦力干了很多活儿。不说对这家店的每一寸都了若指掌吧,但大概的布局,郑陌还是很清楚的。
可只是不到一个月没来,这家原本在郑陌眼中非常熟悉的店,就发生了很多他觉得新奇的变化。
陆凌的姐姐很爱养花,养什么活什么。就是好几天忘记浇水,也能活的好好的。与她这种泽被万物的植物系天赋相比,陆凌在养花上的天赋,不是一般的糟糕。
陆凌曾经帮助去邻市参加竞赛的姐姐照顾过一个礼拜的花,然后等他亲爱的姐姐回来,满院子的话,折损率高达百分之六十。
陆凌从来不敢在姐姐交代他做的事儿上怠慢,浇水,施肥,除草,保证光照时间。每一步,陆凌都是按照陆熙教的那样做的,但他就是把花统统养死了。
陆熙不信邪的让陆凌在她的指导下再试了几天,然后她花园里幸存的花又死了一片,自那之后,陆熙就严禁陆凌靠近她的花园,连接近她养的植物三米之内,都是不被允许的。
用陆熙的话说,陆凌跟植物天生犯冲,两人相遇,必死其一。她养点花不容易,让陆凌给克死,未免太过可惜。
陆凌对姐姐的看法深以为然,打从郑陌认识陆凌以来,别说娇嫩的花了,就是最好养,在沙漠都能活的仙人掌,郑陌都没看陆凌养过。但现在。。。目光在宠物店的每一寸土地上一一扫过,连角角落落都没有落下。郑陌不由感慨,陆凌,真的是变了。
“你没事儿瞎晃什么脑袋呢!”查完资料正想伸个懒腰的陆凌看到郑陌龇牙咧嘴的模样,忍不住又想开怼,“舞台剧演不成,又开始演默剧了,你是戏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