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章 男扮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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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很快就确定了下来,我们负责引出劳伦斯,唐门女子负责杀人。反正我是不愿意引来斯特拉的愤怒,这个黑人家伙,万一又对我放什么恐怖梦境,又是黑暗,又是蛇的,我可受不了。
确定下来之后,我带着这个唐门的女杀手,继续蹲点。
这个女人在我身边的时候,给我一种非常奇怪的压迫感,这就好像身边坐着一个不会动,不说话,甚至连一丝表情都没有的木偶,而且这个木偶浑身是毒。
盯梢的时间过的很慢,我尴尬地看了看她,苦笑着说道:“这个,你们金针在身体里,不疼吗?我听说你们身上会有寒气,你穿这么多,难道是保暖吗?”
我知道自己说这话一定傻的不行,可是这女人居然还真的接话了。
“穿衣服的原理,和保暖瓶一样,冰块和热水放进保暖瓶里,都会保证温度。至于疼痛?早就习惯了。还有,请你不要说话,继续盯着。”
真是一个女杀手本质无疑啊,我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坐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张我完全不看的杂志。
“对了,你们那个赢勾后裔的行尸是怎么弄来的?那玩意儿可是稀罕物,据说当年湘西好几个炼尸名家想要弄这样一具传说中的行尸,都没成功。你们唐门本事不小啊!”
过了一个多小时后,我还是忍不住开口和她说话,不然四周又没什么人,不说话真是无聊到爆了!
“这是我们唐门的机密,你最好不要知道,对你没有好处。目标出现了!”
就在我准备搭话的时候,她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一个带着黑色棒球帽的男子走进了斯特拉的酒馆,普通人肯定认不出他来,不过我可是不会看错的,这货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黑色恶魔气息,这是控魔师的标志之一。
“走吧,进去将他抓出来。”
我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却看见这唐门的女杀手却一点都没有行动的意思,反而两手一摊,看着我。
“我们的合作关系是,你将劳伦斯引出来,我来杀人。所以,引出劳伦斯,是你的任务。”
听了这话我严重怀疑,这女人真的就是机器人!要不然就是彻底没了感情,她望着我,用一种理所应当的眼神,我无奈地摇摇头,走向了酒吧。
一到门口,又遇到了上一次接待我们的那个服务生,但是这一次他却直接将我拦住了。
“不好意思,端木森先生。我们老板交代过来,如果是您来这里的话,不能让您入内。您已经被我们老板拉入本店的黑名单了,请您离开。”
我了个去!居然还把我拉入黑名单了,这是连大门都不让我进的举动啊!
“我就进去上个厕所,这个你都不肯啊!”
我故意找了个接口,结果对面的服务生礼貌地指了指后面说道:“后面就有公共厕所,您可以去那里方便。”
说完之后,他挥了挥手,将大门给关上了!
这么一来,大门是肯定走不通了,我要想别的办法进入酒吧,围着酒吧转了一圈之后,我不得不说上一次来这里真是没有仔细观察,整个酒吧被三层法阵包围着,每一层都具有防御功能,并且启动装置都是受到酒吧内的直接控制,也就是说我硬闯酒吧,立刻就被三层法阵攻击。
在酒吧的四周墙壁上装了八个摄像头,几乎是没有死角的,这说明我无法从外面强行突入进酒吧内。
站在酒吧后面的大树下,我脑子里开始飞快地思索怎么混进这看起来固若金汤的酒吧。就在此时,我看见了从酒吧里走出来一个穿着,非常宽大斗篷的老女巫。
这种女巫都喜欢在没人的时候来喝一杯,不过人一多就躲起来了,因为我听索尔说,女巫本身就不受欢迎,长的难看的更是受到西方灵异人士的唾弃。
但是很多女巫都喜欢穿那种特别宽大的斗篷,蒙着非常奇怪的黑色面纱,就是因为大部分女巫的脸都非常丑,怕吓到四周的客人。
一看见这个喝的有些微醺的女巫,我的心头就涌起了一条妙计,不过要做出一点牺牲!我跟着女巫一路前进,她应该喝了不少,走路的时候有些微微摇晃。甚至我一路跟了下来,她都没有察觉,我正奇怪呢,女巫不都是号称非常机敏而且警觉的吗?
结果没走多久,前方的女巫开始加快了脚步,随后身子一晃,在一个转弯口,黑色的光芒一闪,接着我看见她身上的衣服落在了地上,但是她本人却消失不见了。
紧接着,我看见远处草群里有一只黑色的猫,带着绿色的眼睛回头看了我一眼,看来这个女巫是施展了类似变形术之类的魔法,为了逃避我的攻击,而变成了黑猫。
我从地上将斗篷给捡了起来,对着她微微一笑,提着黑色的斗篷,冲回了之前的厕所里,几分钟后,一个蒙着面,穿着黑色斗篷,带着宽大的巫师帽的女巫竟然从男厕所里走了出来。
“该死,这女巫的衣服怎么有一股怪味啊!”
我用手捂着自己的鼻子,这女巫用来蒙面的纱布,还有这一套黑色的斗篷,都是一股类似霉味的气味。这就是我没经验了,女巫的寿命比普通人要长,而且为了能够一直活下去,年纪一大,她们就会减少自己的身体活动,有时候甚至一年动不了几次,更别说是洗衣服,或者是洗澡了。
我捂着自己的口鼻,走回了酒吧门口,之前那个接待过我的服务生随意地瞟了我一眼后,笑着说道:“女巫你好,请进。是否有会员卡。”
我一愣,之前光顾着换衣服来着,倒是没有注意到会员卡的问题。伸出手叜斗篷里掏了掏,摸出来一张黏糊糊的卡片,放在这个服务生的面前,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后说道:“一楼,请进。”
我点了点头,走进了酒吧内,顺手将会员卡塞进了口袋里,手上还是黏黏糊糊的,非常恶心。
进入酒吧之后,四周的人基本上都没有和我站在一起的,女巫本来就不受欢迎,而且蒙着脸的就说明非常难看,更加不会有人来搭理了。
没人妨碍我,正合我意。我往酒吧深处走去,转了个圈,躲到了酒吧的厕所里,接着用匕首撬开了天花板上的盖子,爬进了天花板内,我要顺着天花板上的通道,走到二楼起,然后我只要当着劳伦斯的面出现,他一定会方寸大乱,到时候,我一吓,他立刻就会冲出酒吧,而等在外面的唐门杀手,绝对不会让劳伦斯活下去。
不过,一进入天花板上,我就迷失了方向,加上天花板上的夹层很窄,很扁,这斗篷又大的离谱,行动起来非常的慢,而且最关键的是,天花板的夹缝中间非常脏,这种地方是没人清扫的,过去我总看美国大片里,杀手和小偷喜欢钻通风管道,那其实是最扯淡的,谁家的通风管道干净的一尘不染啊。
在天花板上转悠了十来分钟后,我总算是到了位于二层的方位,因为酒吧一楼的吵闹声渐渐远处了,在二楼每个房间都有非常好的隔音设施。
“斯特拉大哥,你一定要帮助我啊,我的黑人兄弟,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回法国,我可以向黑暗议会解释这一切的,大不了我将那个东方的僵尸还给唐门。”
这是劳伦斯的声音,他正在和斯特拉交谈,声音里又带上了之前和在我面前一样的哀求的感觉。不过,斯特拉在,我不能轻举妄动,就在他们的头顶上停了下来。透过天花板上的缝隙,我能看见下面的情况。
斯特拉这个黑人,摇晃着身子,最后走到了劳伦斯的身边,平静地说道:“你回不去了,劳伦斯。那具行尸,我也想要,所以……”
紧接着,我看见斯特拉手上一把黑色的匕首一下子刺进了劳伦斯的腹部,劳伦斯满脸都是震惊,身子一点点软了下去,最后倒在了地上。
我看的心中大惊,好一个斯特拉,杀掉劳伦斯,他不仅能获得黑暗议会的感谢,而且只要找个油头说劳伦斯将行尸出售了,找不回来了,他就能够独吞那具行尸,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啊!
“哼,就凭你还想拥有赢勾的后裔,真是做梦。接下来,就是解决唐门的那个女人了,杀了她,我就能安心地操控赢勾的后裔了,哈哈!”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出了房间,他前脚刚走,我后脚就从天花板的夹缝中,落了下来,快步走到劳伦斯的身边,果然是断气了,死的很彻底。
伸出手想要闭上他的眼睛,然而此时我竟然看见他的手臂上,有一行文字,应该使用蓝色的记号笔写上去的,不过却是中文,看起来有些奇怪。
不过转念一想,我就明白了,劳伦斯不认识上海的路,这个地址很可能就是他为了记住藏尸的地方,而留下的!
合作关系很快就确定了下来,我们负责引出劳伦斯,唐门女子负责杀人。反正我是不愿意引来斯特拉的愤怒,这个黑人家伙,万一又对我放什么恐怖梦境,又是黑暗,又是蛇的,我可受不了。
确定下来之后,我带着这个唐门的女杀手,继续蹲点。
这个女人在我身边的时候,给我一种非常奇怪的压迫感,这就好像身边坐着一个不会动,不说话,甚至连一丝表情都没有的木偶,而且这个木偶浑身是毒。
盯梢的时间过的很慢,我尴尬地看了看她,苦笑着说道:“这个,你们金针在身体里,不疼吗?我听说你们身上会有寒气,你穿这么多,难道是保暖吗?”
我知道自己说这话一定傻的不行,可是这女人居然还真的接话了。
“穿衣服的原理,和保暖瓶一样,冰块和热水放进保暖瓶里,都会保证温度。至于疼痛?早就习惯了。还有,请你不要说话,继续盯着。”
真是一个女杀手本质无疑啊,我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坐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张我完全不看的杂志。
“对了,你们那个赢勾后裔的行尸是怎么弄来的?那玩意儿可是稀罕物,据说当年湘西好几个炼尸名家想要弄这样一具传说中的行尸,都没成功。你们唐门本事不小啊!”
过了一个多小时后,我还是忍不住开口和她说话,不然四周又没什么人,不说话真是无聊到爆了!
“这是我们唐门的机密,你最好不要知道,对你没有好处。目标出现了!”
就在我准备搭话的时候,她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一个带着黑色棒球帽的男子走进了斯特拉的酒馆,普通人肯定认不出他来,不过我可是不会看错的,这货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黑色恶魔气息,这是控魔师的标志之一。
“走吧,进去将他抓出来。”
我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却看见这唐门的女杀手却一点都没有行动的意思,反而两手一摊,看着我。
“我们的合作关系是,你将劳伦斯引出来,我来杀人。所以,引出劳伦斯,是你的任务。”
听了这话我严重怀疑,这女人真的就是机器人!要不然就是彻底没了感情,她望着我,用一种理所应当的眼神,我无奈地摇摇头,走向了酒吧。
一到门口,又遇到了上一次接待我们的那个服务生,但是这一次他却直接将我拦住了。
“不好意思,端木森先生。我们老板交代过来,如果是您来这里的话,不能让您入内。您已经被我们老板拉入本店的黑名单了,请您离开。”
我了个去!居然还把我拉入黑名单了,这是连大门都不让我进的举动啊!
“我就进去上个厕所,这个你都不肯啊!”
我故意找了个接口,结果对面的服务生礼貌地指了指后面说道:“后面就有公共厕所,您可以去那里方便。”
说完之后,他挥了挥手,将大门给关上了!
这么一来,大门是肯定走不通了,我要想别的办法进入酒吧,围着酒吧转了一圈之后,我不得不说上一次来这里真是没有仔细观察,整个酒吧被三层法阵包围着,每一层都具有防御功能,并且启动装置都是受到酒吧内的直接控制,也就是说我硬闯酒吧,立刻就被三层法阵攻击。
在酒吧的四周墙壁上装了八个摄像头,几乎是没有死角的,这说明我无法从外面强行突入进酒吧内。
站在酒吧后面的大树下,我脑子里开始飞快地思索怎么混进这看起来固若金汤的酒吧。就在此时,我看见了从酒吧里走出来一个穿着,非常宽大斗篷的老女巫。
这种女巫都喜欢在没人的时候来喝一杯,不过人一多就躲起来了,因为我听索尔说,女巫本身就不受欢迎,长的难看的更是受到西方灵异人士的唾弃。
但是很多女巫都喜欢穿那种特别宽大的斗篷,蒙着非常奇怪的黑色面纱,就是因为大部分女巫的脸都非常丑,怕吓到四周的客人。
一看见这个喝的有些微醺的女巫,我的心头就涌起了一条妙计,不过要做出一点牺牲!我跟着女巫一路前进,她应该喝了不少,走路的时候有些微微摇晃。甚至我一路跟了下来,她都没有察觉,我正奇怪呢,女巫不都是号称非常机敏而且警觉的吗?
结果没走多久,前方的女巫开始加快了脚步,随后身子一晃,在一个转弯口,黑色的光芒一闪,接着我看见她身上的衣服落在了地上,但是她本人却消失不见了。
紧接着,我看见远处草群里有一只黑色的猫,带着绿色的眼睛回头看了我一眼,看来这个女巫是施展了类似变形术之类的魔法,为了逃避我的攻击,而变成了黑猫。
我从地上将斗篷给捡了起来,对着她微微一笑,提着黑色的斗篷,冲回了之前的厕所里,几分钟后,一个蒙着面,穿着黑色斗篷,带着宽大的巫师帽的女巫竟然从男厕所里走了出来。
“该死,这女巫的衣服怎么有一股怪味啊!”
我用手捂着自己的鼻子,这女巫用来蒙面的纱布,还有这一套黑色的斗篷,都是一股类似霉味的气味。这就是我没经验了,女巫的寿命比普通人要长,而且为了能够一直活下去,年纪一大,她们就会减少自己的身体活动,有时候甚至一年动不了几次,更别说是洗衣服,或者是洗澡了。
我捂着自己的口鼻,走回了酒吧门口,之前那个接待过我的服务生随意地瞟了我一眼后,笑着说道:“女巫你好,请进。是否有会员卡。”
我一愣,之前光顾着换衣服来着,倒是没有注意到会员卡的问题。伸出手叜斗篷里掏了掏,摸出来一张黏糊糊的卡片,放在这个服务生的面前,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后说道:“一楼,请进。”
我点了点头,走进了酒吧内,顺手将会员卡塞进了口袋里,手上还是黏黏糊糊的,非常恶心。
进入酒吧之后,四周的人基本上都没有和我站在一起的,女巫本来就不受欢迎,而且蒙着脸的就说明非常难看,更加不会有人来搭理了。
没人妨碍我,正合我意。我往酒吧深处走去,转了个圈,躲到了酒吧的厕所里,接着用匕首撬开了天花板上的盖子,爬进了天花板内,我要顺着天花板上的通道,走到二楼起,然后我只要当着劳伦斯的面出现,他一定会方寸大乱,到时候,我一吓,他立刻就会冲出酒吧,而等在外面的唐门杀手,绝对不会让劳伦斯活下去。
不过,一进入天花板上,我就迷失了方向,加上天花板上的夹层很窄,很扁,这斗篷又大的离谱,行动起来非常的慢,而且最关键的是,天花板的夹缝中间非常脏,这种地方是没人清扫的,过去我总看美国大片里,杀手和小偷喜欢钻通风管道,那其实是最扯淡的,谁家的通风管道干净的一尘不染啊。
在天花板上转悠了十来分钟后,我总算是到了位于二层的方位,因为酒吧一楼的吵闹声渐渐远处了,在二楼每个房间都有非常好的隔音设施。
“斯特拉大哥,你一定要帮助我啊,我的黑人兄弟,你一定要帮我,我要回法国,我可以向黑暗议会解释这一切的,大不了我将那个东方的僵尸还给唐门。”
这是劳伦斯的声音,他正在和斯特拉交谈,声音里又带上了之前和在我面前一样的哀求的感觉。不过,斯特拉在,我不能轻举妄动,就在他们的头顶上停了下来。透过天花板上的缝隙,我能看见下面的情况。
斯特拉这个黑人,摇晃着身子,最后走到了劳伦斯的身边,平静地说道:“你回不去了,劳伦斯。那具行尸,我也想要,所以……”
紧接着,我看见斯特拉手上一把黑色的匕首一下子刺进了劳伦斯的腹部,劳伦斯满脸都是震惊,身子一点点软了下去,最后倒在了地上。
我看的心中大惊,好一个斯特拉,杀掉劳伦斯,他不仅能获得黑暗议会的感谢,而且只要找个油头说劳伦斯将行尸出售了,找不回来了,他就能够独吞那具行尸,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啊!
“哼,就凭你还想拥有赢勾的后裔,真是做梦。接下来,就是解决唐门的那个女人了,杀了她,我就能安心地操控赢勾的后裔了,哈哈!”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出了房间,他前脚刚走,我后脚就从天花板的夹缝中,落了下来,快步走到劳伦斯的身边,果然是断气了,死的很彻底。
伸出手想要闭上他的眼睛,然而此时我竟然看见他的手臂上,有一行文字,应该使用蓝色的记号笔写上去的,不过却是中文,看起来有些奇怪。
不过转念一想,我就明白了,劳伦斯不认识上海的路,这个地址很可能就是他为了记住藏尸的地方,而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