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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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利眨眨眼。

    “哥?”

    “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雷利摇头。

    “没有。”

    “你再仔细想想。”

    “这有什么好想的,有没有哥我还不清楚吗, 我是我们家族这辈的独苗。”

    乔以莎松开他, 雷利一屁股坐到沙发里, 怅然道:“唉……我们家这代比较惨啦, 其实本来我可以有个哥的, 但夭折了。”

    一旁的大祭司想到了什么, 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你们家族当年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

    剩下两位祭祀也跟着深沉地点着头。

    乔以莎:“什么事?”

    雷利坐直身体:“我来讲吧, 那是我姨妈家的事……”

    雷利介绍自己来自于一个母系家族, 他的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孪生姐姐, 曾经怀有一个孩子。但她怀孕后莫名生了病,体质一天比一天虚弱。狼人的怀孕周期比人类短,大概需要六个月,可惜她在四个月的时候便病逝了。

    “我姨夫接受不了妻子的死亡, 他把她葬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山林, 然后就离开部落隐居去了。我没有见过我姨夫, 我姨妈也没有留下照片, 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我妈告诉我的, 她一直思念着姨妈。”

    鲁莱说:“当时这件事在部落闹得很大,这太不寻常了。”

    乔以莎明白她的意思, 狼人跟其他异人种族相比,缺少诡谲变幻的咒术, 但他们拥有公认的最强的身体素质。简单说, 没魔法, 但物理技能满级,又能打又能抗。

    他们基本是疾病绝缘体,乔以莎从来没听过有狼人会病死。

    “你姨妈身体很不好吗?”乔以莎问。

    “不,她很强悍,她和我妈是部落出了名的战士。她甚至比我姨夫还厉害,但是……”他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原本围着柳河的狼群也回到了这边。狼人的安慰是沉默的,他们站在雷利身边,无声地注视着他。

    一片静谧之中,乔以莎悄声问:“你姨妈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雷利看着她:“大概在我出生一年多以前吧。”

    算算时间,也该死的赶巧。

    乔以莎咬着自己的拇指,一种真理即将被揭晓的紧促感缠绕着她。

    她问:“你知道她被葬在哪了吗?”

    雷利说:“具体的地方只有我姨夫才清楚。不过那片山林我妈倒是跟我提过……”他抓抓头,思索道,“好像离这里不太远,在北边与临省的交界地带。”

    乔以莎咬了咬嘴唇。

    雷利:“怎么了?”

    她摇头,掏出手机,她记得城市最北边那座山叫叠柏山,她加上“福利院”三字一同搜索,跳出一家名叫“阳岗”的教会福利院旧址。它曾开在叠柏山半山腰,五年前搬迁了。

    她记得洪佑森给她讲过,他刚出生就被山里的野狼叼去了福利院,当时他身上都是干涸的血肉块……

    乔以莎想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性,顿时头皮一阵发麻。

    她皱巴着脸问:“图安的生命力是不是很强啊?”

    冯芹说:“当然,他是最强的。”

    “能强到什么地步?”

    “这……我们不清楚,没人见过他。”

    乔以莎抓心挠肝地转了几圈,最后搓搓手,说:“我出去一趟,确认点事情,你们在这等我。”

    鲁莱:“确认什么?喂……哎!”

    正午时分,乔以莎推开Bly的大门,被炽烈的阳光晃了下眼。昨夜刚下过雨,今日空气清新舒爽。

    她给洪佑森打了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声音异常低沉。

    “还没下课……干什么?”

    “我问你个事,你还记得你当年生活的那家福利院叫什么吗?”

    “不记得了。”

    “是不是在北边的叠柏山?”

    “好像是吧,你问这干嘛?”

    乔以莎心口砰砰直跳,她想来想去,最后问他:“你们的福利院里……有教堂吗?”

    “……有。”虽然对文字记忆不清,但儿时的画面都牢牢印在洪佑森的脑海里。“有一个小教堂,院长每天早上都要带人去唱歌,但我没去过。”

    乔以莎仰头望天,天空蓝得像块玻璃。她不太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激动多一点,还是担忧多一点,复杂的情绪挤压着她。

    纠结之际,面前忽然驶过一辆洒水车,细密的水珠经过阳光加工,形成一道虚影闪耀的彩虹,后方是层层翠影,清透靓丽。这好似是大自然的预兆一般,让乔以莎心情稍有缓解。

    “下午能逃课吗,有件事要跟你说。”

    “出不来,班主任在。”

    “真的是大事!你随便找个理由嘛。”

    “真的出不来,学校刚做完志愿调查,等会要一对一谈话。”

    “……”

    忘了这茬了。

    “你填哪个学校了?”

    “就本市的理工学院,离家近,也方便回家看我爸。”

    “专业呢?”

    “勘探。”

    “……啥?”

    “地质勘探,夏俊帮我找的。我说想报一个能没事去外面转转的专业,他就推荐了这个。”

    乔以莎在路边干张着嘴巴足足半分钟,她脑中思考的事情从狼王大业跳到柴米油盐的生活里。

    “这什么专业啊,靠谱吗,教什么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

    “听着土了吧唧的呢,不是说要学法律吗?这专业出来能找到工作吗?”

    “我爸已经看开了,要我报我喜欢的。工作不用担心,有专业肯定就有工作。”

    逻辑还是挺清晰。

    “行吧。”乔以莎无奈道,“那放学了我再去接你。来,啵一个。”

    “……”

    “快点。”

    “别闹了,我得回教室了,马上要到我了。”

    乔以莎切了一声,“学你的习吧!糟老头子!”

    她挂断电话,直奔停车场。她灵感突发,要去给洪佑森挑身像样的新衣服,作为晚上亮相用的装备。

    虽然她的猜想还没有得到狼族祭祀的认证,但她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驱车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大白天人很少,她哼着小曲逛街,先是去了家正装店,挑了一会感觉跟狼人的野性风格不太搭,又换到休闲区。她拿着衣服照镜子比量,想象洪佑森的身型。

    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

    “心情这么好?”身旁有人轻声说话。

    “是呗。”乔以莎一开始以为是店员,但瞬间察觉不对,这人的语气不像是普通人。

    她转头,见一清瘦的男人站在身侧,披着半长的单薄黑衣衫,戴着帽子,脸颊很小,头发盘在帽子里,脸颊旁落下几丝灰白的头发。

    乔以莎一动不动,莫兰笑着说:“需要我介绍一下自己吗?”

    乔以莎沉默十秒,脸自然而然重新转回镜子,再次比量衣服,自言自语地说:“啧,粉色会不会有点跳啊……”

    莫兰:“会,他不适合这个颜色,他应该更喜欢冷色调。”

    乔以莎无语。

    莫兰站在她身后,他有意隐藏自己的身型,明明是引人注目的外貌,却莫名虚幻,外人经过他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飘离他处。

    “在他最早出现的时间,人类还没开始活动。”他轻柔地说道,“他见到的都是自然的色彩。古森林黑气重,都是雾蒙蒙的灰暗色,他天生亲近这种色调。”

    乔以莎捻着那粉嘟嘟的休闲衫,正反看看,睨了一眼,走向收银台。

    “就拿这件了。”

    莫兰:“……”

    他跟在乔以莎身后,低声推荐道:“还是选一套冷色系的吧。”

    乔以莎开始翻包。“哎,我钱包呢?”她挠挠下巴,困惑地原地转圈。莫兰也被她传染得低头帮忙找。寻摸一会什么也没有,乔以莎忽然抬头,目光炯炯。

    “带钱了吗?”

    莫兰一愣,张张嘴:“没。”

    “那你帮我看下衣服,我去取钱。”说完,她把那件粉衬衫往莫兰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莫兰双手捧着衣服立在原地,愣愣站着。

    乔以莎离开服装店,拐了个弯,刚进入视野盲区,撒丫子狂奔。

    “疯了疯了疯了……!”她脚底抹油冲出商场,飞速考虑是开车逃命还是用咒法变身逃走。咒法比较方便,但距离短,这商场离Bly近十公里的距离,肯定是撑不住这么远的。

    没办法,她只好去停车场取车,结果非常不凑巧地,刚从地下停车库出去没五十米远就堵住了。

    路口出了一起小型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刮碰,车主互不相让,占着车道对骂,还围了一堆围观群众。

    乔以莎等了半分钟,毫无进展,急得摇下玻璃喊:“能不能先到旁边去啊!别占路啊!还有没有点公共道德了!”

    她声音尖锐,惹得一位当事人车主回头骂:“关你屁事!”

    他的对手也不甘示弱,瞪着乔以莎:“滚!这叫保护现场!”

    乔以莎火气上来,都忘了商场里那茬,下车要去理论,结果看热闹的人太多,挤得她车门都没打开。

    “妈的!”她泄愤似地重新摇上车窗,隔绝吵闹的人群。

    “别生气了。”有人轻声安慰道。

    “一群吃饱了撑的!”乔以莎下意识翻开收纳箱,空空如也。自打洪佑森说她抽烟身上味道苦,她就减少了吸烟量,不知不觉间都快戒掉了。她叹了口气,随意一瞥眼,莫兰安稳地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她。

    乔以莎:“……”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但因为脸色过于苍白,这笑容也显得有些病态,加上他的脸很小,被帽檐遮住了眉毛,阴影下的眼睛更是增加了阴郁之气。

    他缓缓抬起手——这动作给乔以莎带来不小的惊吓,瞬间紧贴车门拉开距离。

    莫兰看出她的紧张,停下动作,小声说:“别担心,这个给你。”乔以莎眼神向下,看他拎着一个纸兜,正是刚刚那家服装店的。

    “你选的衣服在里面。”

    乔以莎仰脖瞄,果真看到粉红色的一角,她僵硬地问:“你哪来的钱?”

    莫兰说:“没有用钱。”

    乔以莎声音发颤:“你该不会是把店员给做了吧……”

    莫兰顿了顿,说:“你就是这么看待我们的?”

    乔以莎默认。

    “我用一块玉做了交换。”

    乔以莎狐疑:“店员还认识玉?”

    他抿嘴笑:“外加一点点‘注视’。”

    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越古老的越是如此。

    乔以莎谨慎地伸出两根手指,好像捻住什么危险物品一样,把包装袋放到后座上。

    “你不用怕。”莫兰说。

    乔以莎冷冷道:“谁怕了?”

    莫兰静静看着她,他眼睛半睁,眨眼的频率非常低,呼吸也慢,整个人像尊蜡像一样。

    关于他的一切都好像是静止的,包括时间,和生命。

    “我想跟你谈一谈。”莫兰说,“你的男朋友……”

    乔以莎光速打断:“什么男朋友,我哪来的男朋友,我单身好吧。”

    莫兰轻声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乔以莎:“……”

    他声音柔和,搭配着窗外暖阳,还真培育出一点唠家常的氛围。他像个温柔的邻家哥哥,轻声细语缓解乔以莎的紧张。

    “我曾见过他一次,很久之前,在法国……我记得那时还是路易十三做国王。”

    神特么路易十三!

    “血族内部流传图安现世,我们很多人都去看热闹。”莫兰回忆着,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那个年代我们都还‘年轻’,对待生活还算积极。后来,我见到了他,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他声音越来越低,仿佛回到当初那令人魂牵梦绕的时刻。“他有一双……让人难以形容的眼睛。”

    乔以莎眉峰微微一颤,这细小的波动没有逃过莫兰的眼睛。“你也这么觉得吧?”他较有兴致道,“上一次他容貌平凡,这一次他英俊了许多。但不管外表如何,他的灵魂永远让人惊艳。”

    乔以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深切感觉这血族头头精神上好像有点问题。

    “你总不能因为什么漂亮眼睛就判断谁是图安吧?这太草率了吧!你这比狼族那仨祭祀还不靠谱啊。”

    “哦,那三个小姑娘水平确实一般,不要拿我跟她们对比。”

    小姑娘……想起那三个祭祀流着蜡一样的老脸,乔以莎差点呕出来。

    “你好奇吗?”

    “什么?”

    莫兰微微偏过头,鬓角的白发垂落下来,他面带笑意地说:“他觉醒的样子。”他的眼珠冒出浅红色的光泽,乔以莎谨慎地闭口不答。

    “我还记得他银白色的鬃毛。”莫兰轻声回忆,“还有他身上流淌着的蓝色的光,就像远古的星河……”

    乔以莎一边听他吟诗,一边心里直抽抽。

    她努力维持着面部的冷淡,但还是被莫兰看出端倪。

    他轻轻一笑,说:“你已经看过这些征兆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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