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助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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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天没亮,宋清风就起来了,手脚动作放轻,没吵醒一旁睡着的孔嫣,甚至还给她掖了掖被角。
走到院子里,拿了门边靠墙的担子静悄悄的出了门,往自家菜园去了,趁着还没到早工的时间,准备将菜园里为数不多的白菜和萝卜摘回来,这几天天气不错,将剩下的这些摘回来晒着腌,差不多能熬过这个冬天。
外面雾茫茫、灰白白的一片,昨晚又下雪了,厚厚的雪已经没到小腿,一步一个深印。
紧赶慢赶,前后簸箕里挑满了萝卜白菜。
就在他埋头往前走的时候,前面有个模糊影子也朝这边走来。
眯了眯眼,睫毛上冻了一层凝珠,冰凉凉的扎眼。
缓下脚步,呼吸不经意急促下来,喷出一团雾气。
前面的人走近了。
稍微看清了一些,是个穿着灰黑色棉袄的女子,头和脸用大红色的围巾包裹的严严实实,五官不甚清楚,但那双眼却黑黝黝的过于冰冷,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傲气与苍凉。
他看不太懂,只觉得让人有点不太舒服。
路不宽,挪了挪担子,给人让了点地方,准备直接绕过去。
哪知对面的人直接停在他面前伸手拦他,将篮子换到另一边的胳膊,然后用空出来的手拨了拨围巾露出半张脸。
林杏知道他是通过嘴型明白别人说话的内容,便故意慢了些说话,道:
“先别走,我找你有事。”
宋清风侧过头看她,一开始觉得有些眼熟,打量了一番,好半天才认出来是赵卫国的媳妇,也就是林家那个女儿。
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还是有些印象。
赵卫国结婚的时候他没去,是宋妈回来跟他说的,语气中不乏酸意,说什么没想到曾经那么穷的一大家子越过越好,全都靠了赵卫国,年纪大了又怎样,照样娶个年轻漂亮的,当初要不是……
当初要不是他没聋,那个名额就是他的了。
这话就是说给他听的,除了惋惜,还有就是想让他早点结婚成家。
他比赵卫国小三岁,但他从小就会念书,每次都考第一,乡下的孩子差个一两岁也能玩到一块去,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没人陪他玩,便早早就送去读书了,就和赵卫国一个班,两人还经常一起回家,可惜他只能念一年。
当初招兵的时候应该轮不到赵家的,赵家往上数成分有些不好,是他看在曾经同学的份上帮了人,这事连赵卫国自己都不知道。
他一直都清楚家里人都觉得愧对了他,那时候刚好是农忙,都累,没注意到他的状况,烧了一夜,命是救过来了,但也聋了。
尤其是近些年宋妈一直念念叨叨,村里谁结婚谁家添了小孩总得说上一两句。
所以当初给他张罗婚事的时候,哪怕心里不愿意也没多说什么。
比起人家自愿,总比强迫别人女孩子好。
而且,他现在觉得孔嫣也挺好的,就是思想有些问题,慢慢教就是了。
宋清风停住脚步看着站在路中间的林杏。
将担子换了个肩膀,目光有些不解。
他和她好像并不熟悉。
林杏看着宋清风的神色略微复杂,这还是她重生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他。
这个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冰冷彻骨的冬季街头,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面色憔悴不堪,手里还紧紧裹住一个孩子,父子俩如同闯入人群中的小鹿,惶惶不安。
认出是她,好心带她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临走了还留下十块钱。
佝偻着背,凄凉落寞,带着孩子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十块钱不多,却救了她的命,也让她在绝望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他和她都是苦命人!
哪怕后来听说他混的不错,也不能掩盖孔嫣曾经对他的伤害。
宋清风被林杏看得心里发毛,觉得这人莫名其妙,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有些防备,不明白她眼里的怀念与同情是从何而来?
脚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
林杏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也不好耽误他功夫,便直接开门见山道:“我知道城里有一种设备只要戴在耳朵上就能听到声音,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听不见,但买了它后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
说完觑了他一眼,见他并没多大的反应,眉头一皱,“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凑够了钱就可以买它,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听见声音了。”
见他还是没什么反应,心里忍不住纳闷,按理说宋清风一个聋了很多年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很振奋才对,怎么会什么表情都没有?
又忍不住强调一遍,“我真没骗你!”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嘴,然后准备直接走人。
林杏一急,直接伸手去拉他。
宋清风察觉到她的触碰,赶紧一甩胳膊,侧过头看她,眼神不善。
林杏忍不住生气,“你怎么这样?我还没说完,我并不是歧视你的意思,我是想找你合作。”
说着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便凑近了一点小声道:“我知道县城里有个黑市,如今快过年了,本来冬天物资紧缺,城里人日子更不好过,我们弄着东西去卖,肯定能挣不少……”
宋清风听得眉头死死皱紧,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
林杏见他脸色不对,知道这种事对他们还没经历过未来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便赶紧开口解释,“你没必要觉得这不合规矩,这种事做的人不少,小心一点不会被逮住的。”
“而且,照着国家这个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就会开放市场,相信我,这是真的,我们只不过提前一点而已。”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直接将肩上的担子一侧,两个簸箕突然横了过来,将林杏逼退好几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杏气急,狠狠跺了一下脚,怎么都没想到宋三根这么油盐不进!
上辈子的他明明很好的,怎么会这样?
她是想带着宋三根一起发大财的,一方面是感激上辈子的事,报答她的恩情;另一方面她毕竟是个女人,不好总是出门,再加上宋三根是大队长家的儿子,路子总得宽广些。
忍不住憋闷,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宋清风的背影,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上一辈子的老路。
宋清风一路挑着担子往回走,脑子却忍不住回想起刚才林杏说的话,不可否认是有些道理,甚至他也想到了这点,但却忍不住犹豫,毕竟代价太大,以如今的形式,一个不好就是拖家带口受到牵连。
至于她说的那个设备,应该就是昨日孔嫣跟他提到的什么助听器。
大概是觉得说出来的话触犯了他,所以跟他说了这个,甚至为了弥补,要将私房钱拿出来给他。
毋庸置疑他是心动了,甚至一晚上都没睡,但他不会要,他要自己凑钱去买,既然有这个东西,他就一定要买到。
但对于林杏,却忍不住疑惑,她一个乡下的女孩,几乎都没怎么出过队里,怎么会知道这些?赵家和林家更没几个是有见识的。
或许赵卫国从哪儿知道,但以他的性子不可能会多话写信说这些,最多是哪次放假回来直接来找他当面提一句。
而且她说话的语气神态总给人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孔嫣没骗他,是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让他重新听得见。
内心忍不住一片火热。
……
孔嫣下午喂完猪又去了一趟供销店,这几天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冻疮又犯了,准备再去买点蛤蜊油。
冻疮这东西她以前从没长过,不过同学有,红通通的,肿的跟红萝卜似的,听人说很痒,当时还好奇自己怎么不长,如今却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虽不似肿的红萝卜那般严重,但也是活受罪了。
出了门,发现天更黑了。
“孔知青下次再来啊,有好货我都给你留着点。”牛老头对她挥挥手,眼睛笑眯眯道。
孔嫣揣紧兜里的蛤蜊油和雪花膏,心疼的直抽抽,突然好想念现代的日子,护肤品化妆品她从来不用操心,都是她妈买好了寄过来,现在想想当初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路怀念一路快步往家走。
晚上的路是最不好走的,被下工的社员踩得泥泞不堪,现在的鞋子都是棉鞋,布做的,一走路就湿脚。
天色已经大黑了。
孔嫣心急,往边上脚印不多的地方走去。
突然,脚下一空,“扑通”一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刺啦一下滑进旁边的沟里,右脚猛的硌到一块石头。
“啊”
雪太厚覆盖住了草,误以为是路,竟没想到踩空了。
孔嫣吓得哇哇大叫,手紧紧趴着地。
动了动,右脚一痛,好像扭到了,赶紧抬起腿。
好在沟不深,只到她胸口。
心怦怦直跳,好半天才缓过神,随即想了起来,赶紧摸了摸口袋。
还好,蛤蜊油和雪花膏还在。
环顾一圈,这边还是田地,距离队里还有点距离。
认清自己的现状,挪了挪,倒抽一口冷气,脚更痛了。
忍不住红了眼,用手背擦了擦,努力静下心,赶紧伸出手摸了摸旁边,有一些干草,但一拽就掉了,有的还长了刺,会扎手,没办法借力上去。
主要是右脚不能动,这里对她来说又太高了。
孔嫣不敢大喊,万一招来了小流氓就惨了,队里有些流氓混混就喜欢在外面乱逛,什么缺德事都敢干。
虽然心里想着自己不回去,宋家人一定会来找她,但还是害怕。
吐了几口气,撅着屁股努力往上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心口一突,既期待又害怕。
忍不住握紧拳头。
想了想,还是曲膝趴下去躲在坑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上面,借着昏暗暗的光亮去看。
脚步声近了。
人渐渐有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看不清晰,但孔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形。
是宋三根!
早上天没亮,宋清风就起来了,手脚动作放轻,没吵醒一旁睡着的孔嫣,甚至还给她掖了掖被角。
走到院子里,拿了门边靠墙的担子静悄悄的出了门,往自家菜园去了,趁着还没到早工的时间,准备将菜园里为数不多的白菜和萝卜摘回来,这几天天气不错,将剩下的这些摘回来晒着腌,差不多能熬过这个冬天。
外面雾茫茫、灰白白的一片,昨晚又下雪了,厚厚的雪已经没到小腿,一步一个深印。
紧赶慢赶,前后簸箕里挑满了萝卜白菜。
就在他埋头往前走的时候,前面有个模糊影子也朝这边走来。
眯了眯眼,睫毛上冻了一层凝珠,冰凉凉的扎眼。
缓下脚步,呼吸不经意急促下来,喷出一团雾气。
前面的人走近了。
稍微看清了一些,是个穿着灰黑色棉袄的女子,头和脸用大红色的围巾包裹的严严实实,五官不甚清楚,但那双眼却黑黝黝的过于冰冷,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傲气与苍凉。
他看不太懂,只觉得让人有点不太舒服。
路不宽,挪了挪担子,给人让了点地方,准备直接绕过去。
哪知对面的人直接停在他面前伸手拦他,将篮子换到另一边的胳膊,然后用空出来的手拨了拨围巾露出半张脸。
林杏知道他是通过嘴型明白别人说话的内容,便故意慢了些说话,道:
“先别走,我找你有事。”
宋清风侧过头看她,一开始觉得有些眼熟,打量了一番,好半天才认出来是赵卫国的媳妇,也就是林家那个女儿。
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还是有些印象。
赵卫国结婚的时候他没去,是宋妈回来跟他说的,语气中不乏酸意,说什么没想到曾经那么穷的一大家子越过越好,全都靠了赵卫国,年纪大了又怎样,照样娶个年轻漂亮的,当初要不是……
当初要不是他没聋,那个名额就是他的了。
这话就是说给他听的,除了惋惜,还有就是想让他早点结婚成家。
他比赵卫国小三岁,但他从小就会念书,每次都考第一,乡下的孩子差个一两岁也能玩到一块去,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没人陪他玩,便早早就送去读书了,就和赵卫国一个班,两人还经常一起回家,可惜他只能念一年。
当初招兵的时候应该轮不到赵家的,赵家往上数成分有些不好,是他看在曾经同学的份上帮了人,这事连赵卫国自己都不知道。
他一直都清楚家里人都觉得愧对了他,那时候刚好是农忙,都累,没注意到他的状况,烧了一夜,命是救过来了,但也聋了。
尤其是近些年宋妈一直念念叨叨,村里谁结婚谁家添了小孩总得说上一两句。
所以当初给他张罗婚事的时候,哪怕心里不愿意也没多说什么。
比起人家自愿,总比强迫别人女孩子好。
而且,他现在觉得孔嫣也挺好的,就是思想有些问题,慢慢教就是了。
宋清风停住脚步看着站在路中间的林杏。
将担子换了个肩膀,目光有些不解。
他和她好像并不熟悉。
林杏看着宋清风的神色略微复杂,这还是她重生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他。
这个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冰冷彻骨的冬季街头,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面色憔悴不堪,手里还紧紧裹住一个孩子,父子俩如同闯入人群中的小鹿,惶惶不安。
认出是她,好心带她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临走了还留下十块钱。
佝偻着背,凄凉落寞,带着孩子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十块钱不多,却救了她的命,也让她在绝望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他和她都是苦命人!
哪怕后来听说他混的不错,也不能掩盖孔嫣曾经对他的伤害。
宋清风被林杏看得心里发毛,觉得这人莫名其妙,面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有些防备,不明白她眼里的怀念与同情是从何而来?
脚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
林杏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也不好耽误他功夫,便直接开门见山道:“我知道城里有一种设备只要戴在耳朵上就能听到声音,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听不见,但买了它后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
说完觑了他一眼,见他并没多大的反应,眉头一皱,“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凑够了钱就可以买它,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听见声音了。”
见他还是没什么反应,心里忍不住纳闷,按理说宋清风一个聋了很多年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很振奋才对,怎么会什么表情都没有?
又忍不住强调一遍,“我真没骗你!”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抿了抿嘴,然后准备直接走人。
林杏一急,直接伸手去拉他。
宋清风察觉到她的触碰,赶紧一甩胳膊,侧过头看她,眼神不善。
林杏忍不住生气,“你怎么这样?我还没说完,我并不是歧视你的意思,我是想找你合作。”
说着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便凑近了一点小声道:“我知道县城里有个黑市,如今快过年了,本来冬天物资紧缺,城里人日子更不好过,我们弄着东西去卖,肯定能挣不少……”
宋清风听得眉头死死皱紧,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
林杏见他脸色不对,知道这种事对他们还没经历过未来的人来说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便赶紧开口解释,“你没必要觉得这不合规矩,这种事做的人不少,小心一点不会被逮住的。”
“而且,照着国家这个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就会开放市场,相信我,这是真的,我们只不过提前一点而已。”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直接将肩上的担子一侧,两个簸箕突然横了过来,将林杏逼退好几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杏气急,狠狠跺了一下脚,怎么都没想到宋三根这么油盐不进!
上辈子的他明明很好的,怎么会这样?
她是想带着宋三根一起发大财的,一方面是感激上辈子的事,报答她的恩情;另一方面她毕竟是个女人,不好总是出门,再加上宋三根是大队长家的儿子,路子总得宽广些。
忍不住憋闷,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宋清风的背影,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走上一辈子的老路。
宋清风一路挑着担子往回走,脑子却忍不住回想起刚才林杏说的话,不可否认是有些道理,甚至他也想到了这点,但却忍不住犹豫,毕竟代价太大,以如今的形式,一个不好就是拖家带口受到牵连。
至于她说的那个设备,应该就是昨日孔嫣跟他提到的什么助听器。
大概是觉得说出来的话触犯了他,所以跟他说了这个,甚至为了弥补,要将私房钱拿出来给他。
毋庸置疑他是心动了,甚至一晚上都没睡,但他不会要,他要自己凑钱去买,既然有这个东西,他就一定要买到。
但对于林杏,却忍不住疑惑,她一个乡下的女孩,几乎都没怎么出过队里,怎么会知道这些?赵家和林家更没几个是有见识的。
或许赵卫国从哪儿知道,但以他的性子不可能会多话写信说这些,最多是哪次放假回来直接来找他当面提一句。
而且她说话的语气神态总给人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孔嫣没骗他,是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让他重新听得见。
内心忍不住一片火热。
……
孔嫣下午喂完猪又去了一趟供销店,这几天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冻疮又犯了,准备再去买点蛤蜊油。
冻疮这东西她以前从没长过,不过同学有,红通通的,肿的跟红萝卜似的,听人说很痒,当时还好奇自己怎么不长,如今却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
虽不似肿的红萝卜那般严重,但也是活受罪了。
出了门,发现天更黑了。
“孔知青下次再来啊,有好货我都给你留着点。”牛老头对她挥挥手,眼睛笑眯眯道。
孔嫣揣紧兜里的蛤蜊油和雪花膏,心疼的直抽抽,突然好想念现代的日子,护肤品化妆品她从来不用操心,都是她妈买好了寄过来,现在想想当初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路怀念一路快步往家走。
晚上的路是最不好走的,被下工的社员踩得泥泞不堪,现在的鞋子都是棉鞋,布做的,一走路就湿脚。
天色已经大黑了。
孔嫣心急,往边上脚印不多的地方走去。
突然,脚下一空,“扑通”一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刺啦一下滑进旁边的沟里,右脚猛的硌到一块石头。
“啊”
雪太厚覆盖住了草,误以为是路,竟没想到踩空了。
孔嫣吓得哇哇大叫,手紧紧趴着地。
动了动,右脚一痛,好像扭到了,赶紧抬起腿。
好在沟不深,只到她胸口。
心怦怦直跳,好半天才缓过神,随即想了起来,赶紧摸了摸口袋。
还好,蛤蜊油和雪花膏还在。
环顾一圈,这边还是田地,距离队里还有点距离。
认清自己的现状,挪了挪,倒抽一口冷气,脚更痛了。
忍不住红了眼,用手背擦了擦,努力静下心,赶紧伸出手摸了摸旁边,有一些干草,但一拽就掉了,有的还长了刺,会扎手,没办法借力上去。
主要是右脚不能动,这里对她来说又太高了。
孔嫣不敢大喊,万一招来了小流氓就惨了,队里有些流氓混混就喜欢在外面乱逛,什么缺德事都敢干。
虽然心里想着自己不回去,宋家人一定会来找她,但还是害怕。
吐了几口气,撅着屁股努力往上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脚踩在雪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心口一突,既期待又害怕。
忍不住握紧拳头。
想了想,还是曲膝趴下去躲在坑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上面,借着昏暗暗的光亮去看。
脚步声近了。
人渐渐有个模糊的影子,虽然看不清晰,但孔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形。
是宋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