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第450章 :品尝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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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现在忙吗?”电话那头是个熟悉的声音,其实直到现在素素也不知道公孙雨晴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素素想了想,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慢吞吞的说:“不忙,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要不出来聚聚吧,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
她本来想说最近爸爸生病了,忙的焦头烂额,转念一想,不行,对于这个人她还不太了解,自己家里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毕竟,爸爸的情况会影响到大家对南宫集团集团的猜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吧。”
她也正想出去透透气,正好还有个人说说话,就答应了。
“那么我在城湖公园正门口等你,不见不散。”邓清轩说。
“嗯。”跟这个人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感觉生疏了好多,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密无间,分开了一长段的时间,就会感觉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陌生感袭击,更何况她跟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无间。
很快俩人如约而至。
因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出来散散心,不如就这样走走吧,素素也表示同意,过去也曾经走这里路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美丽。
邓清轩也有同感,“是啊,我们每天行色匆匆,为了某一个设定的目标不断的努力,都没来得及欣赏路过的风景,说是遗憾,一点也不夸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仔细品味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吧。”
素素想笑,这个人真逗,说起话来像是诗朗诵,还有声有色的。
不易察觉的微笑还是被眼尖的邓清轩捕捉到了。
“我说的不对吗?”她的笑让他有点心虚。
“对,对。”她连忙解释。
太阳快落山了,西天的云彩像是被晕染了似的,把海水都映照成了一片红。霞光渐渐布满了半个天空,维护着将要幕落的太阳。
海面上波光淋漓,反射出无数道光线,虽然已经不刺眼,却也好看。
两个年轻人一直沿着海边走着,他们一直没有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惊动了这美丽的风景似的。他们只是带着欣赏和赞叹的眼神观望着这自然奇观,比起舞厅里的炫目的灯光,这更有浓郁的人文情怀。刚刚还在吟诗的邓清轩这时候也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和赞美它了。
海水已经没有了夏天的温度,很少有人赤脚去海滩漫步,不过还是有调皮的孩子提着小塑料桶捡贝壳。远处三三两两的情侣们牵着手在沙滩上闲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很久,有些累了,就坐在一处石头上歇息。
素素还没有坐下来,她习惯性的先摸了摸石头,有些湿湿的。估计涨潮的时候海水把石头淹没了。
“上面好像有水。”素素说着,弹了一下手指。
邓清轩看了一眼,把自己的挎包放到上面,指着包包说:“来吧可以坐下了。”
素素看看他笑了。还真有办法。
“那你呢?”素素刚想坐下又觉得不妥。
“我不坐,男人还是有这个体力劲儿的,再走这么远都没有问题的。
他还真会吹牛,不过也不勉强他。累了自然他就会想办法了。
天色渐渐晚了,邓清轩关切的问:“素素,该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还别说,这个点还真有点饿了,两个人一起并肩向街区走去。不知不觉到了一家混沌店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不是很高档却非常干净整洁的小店,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熟客,南宫素素热爱美食,这家店她也不止一次来过。味道不错。
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清轩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清轩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望着碗里晶莹剔透的馄炖,颜色非常好看,像是一件艺术品,邓清轩都不舍得吃到嘴里。虽然里面并没有多少个混沌,一大碗看起来满满的,只有十几个馄炖漂浮于水面上,素素看着他痴痴的欣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美的馄炖,邓清轩还是第一次见过,虽然他曾经吃过很多次馄炖,终于肚子不听话的咕噜了起来,邓清轩用汤勺盛了一个馄炖放进嘴里,滑滑的,脆脆的,不像面那么软,恰到好处,再咬一下,就是里面的肉馅,味道真是一个新鲜。
再抬头看看四周的客人,都津津有味的品尝着,他们似乎都很有胃口,其实准确一点说,馄炖都挺合他们的胃口。
邓清轩不由得想起,大学的时候,偶尔他也会带着公孙雨晴去校外吃一些小吃,也是这么多人,大家也都吃的津津有味。
如果不是想让自己一心想找个富家小姐做老婆,也许他早就跟公孙雨晴求婚了,可惜,感情在遇到残酷的现实之后,他不得不放弃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
这话他当然没有给任何人讲过,难以启齿,一个男人不为事业奋斗,把追富家小姐当做功课来做,这未免有些不可理喻,但是他邓清轩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东西,事业上不像别的男人那么有干劲儿,没有干劲不是没有精力,是根本没有用心去做,没有付出,哪里会有收获,坐享其成的事从来不会发生了懒惰的人身上。
他虽然不讨厌南宫素素,也并不喜欢,比起素素本人,他更喜欢她的家世。如果能荣幸成为苏家的女婿,那他日后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也有享不完的福气啊。
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用在某些那人身上,特别适用,有个叫啥德华的明星,人家那么有钱还找了个富家女呢。难道他邓清轩找一个富家女就有罪了吗?
有些人总是抱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态度对别人评头论足,他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所以他的哥们儿并不多。
对于他拿明星做对比的事情,有些太牵强了,一来,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业和花不完的金钱,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来,人家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女人,恰巧这个女人是富家女而已,仅此而已,跟他邓清轩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关于这个论断,他的同事小刘已经多次反驳他。
邓清轩对名利的追逐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打着跟富家女结婚的旗号去达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会想起公孙雨晴,想起和公孙雨晴正在谈恋爱的男人南宫宁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深爱过公孙雨晴而且现在还念念不忘的男人,邓清轩的心情真的没有他的名字那么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没有后悔过拒绝公孙雨晴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为公孙雨晴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门口过来一个人,你快看。”素素的话打断了他。
邓清轩抬起头往门口瞅了一眼,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女从门外往他们这边走来,邓清轩坐的位置靠近收费的窗口。
眼前的这个少女手里还拿着一个碗,大概是比较爱干净吧,她不用饭店的碗筷,仔细看去,扎着一个常见的马尾辫,看上去很清爽,为什么会先说她的马尾辫呢?因为还没等邓清轩看清她的面目时,她已经背对着他了,虽然天气有点寒意,爱美的姑娘还是穿着连衣裙,是那种厚料的裙子。
素素觉得这个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个电影里面女主角穿过,说来也奇怪,这个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来更有韵味。这太难能可贵了,明星的脸大多是化妆师的精工之作,而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经任何的修饰和装扮。
随着她的到来,正在吃饺子的客人们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好像一眨眼就会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样。
而姑娘好像是被这种眼光注视习惯了,竟不觉得难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员打着招呼,边把自己的碗交给了厨房的师傅。
她白净的脸上写满了安详,不像是生活在这个浮夸的社会里的人,说她出水芙蓉,一点儿也不假,她的气质确实跟大家所认为的美女不太一样,她长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没有的沉静。可能是跟这里的店员比较熟悉吧,站在一边微笑着跟收银员聊了几句。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好听。
素素并没有像邓清轩一样这么专注的看着这个姑娘,她继续埋头吃她碗里的汤圆,慢慢嚼着,再喝一口汤品味一下鲜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汤有点儿不大过瘾,她索性把碗端起来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汤。
她像是很满足的样子把碗筷放下,凑近了邓清轩低声的对他说:“她经常来这里,大家都称她为馄炖西施,来这里吃饭的人常常是为了能看到她才来这里吃饭的。”她话还没说完,已经抿着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邓清轩听到这句话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边倾斜,试图再把脖子伸长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张脸。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脸,标准的瓜子脸,从体型和侧脸分析来看,她应该没有双下巴,额头处是柔顺的刘海,是齐刘海,马尾辫在背后随着她身体的转动而摇曳着,甚是好看。
她偶尔会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眼。这下,他终于看到了她那双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虽然没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却比她灵动了很多,闪闪发光的眼眸,像极了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就那么一刹那,少女的目光跟邓清轩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溅的火花,对方若无其事的对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间的那种礼貌性的微笑。
然后她自然而然的又把头扭了回去,不为他停留片刻,这会儿,邓清轩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强大的意志力节制着,心都像快要跳出来了一样。
他被她电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诉他,他被这个女孩电了一下。
他嘴巴里还含着食物,可惜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变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经呆滞了,连张着的大嘴巴都悬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他惊觉的赶快掉转头,看着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犯傻了,低头准备吃剩下的馄炖,却发现一只放在勺子里的馄炖已经凉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凉了的馄炖吃下去。最后的几个馄炖是什么味道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满心的都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姑娘。
饭终于吃完了,邓清轩站起来付账,已经被素素抢先付了帐。
这里的街道不是繁华区域,虽然刚刚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沿着静谧的小路,两个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对他很有好感吗?怎么他那么痴迷的看一个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并不喜欢他,只是对他有好感而已。
现在南宫宁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双玉自然和他朝夕相处,秘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南宫宁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
“喂,你现在忙吗?”电话那头是个熟悉的声音,其实直到现在素素也不知道公孙雨晴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素素想了想,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慢吞吞的说:“不忙,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要不出来聚聚吧,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
她本来想说最近爸爸生病了,忙的焦头烂额,转念一想,不行,对于这个人她还不太了解,自己家里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毕竟,爸爸的情况会影响到大家对南宫集团集团的猜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吧。”
她也正想出去透透气,正好还有个人说说话,就答应了。
“那么我在城湖公园正门口等你,不见不散。”邓清轩说。
“嗯。”跟这个人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感觉生疏了好多,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密无间,分开了一长段的时间,就会感觉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陌生感袭击,更何况她跟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无间。
很快俩人如约而至。
因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出来散散心,不如就这样走走吧,素素也表示同意,过去也曾经走这里路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美丽。
邓清轩也有同感,“是啊,我们每天行色匆匆,为了某一个设定的目标不断的努力,都没来得及欣赏路过的风景,说是遗憾,一点也不夸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仔细品味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吧。”
素素想笑,这个人真逗,说起话来像是诗朗诵,还有声有色的。
不易察觉的微笑还是被眼尖的邓清轩捕捉到了。
“我说的不对吗?”她的笑让他有点心虚。
“对,对。”她连忙解释。
太阳快落山了,西天的云彩像是被晕染了似的,把海水都映照成了一片红。霞光渐渐布满了半个天空,维护着将要幕落的太阳。
海面上波光淋漓,反射出无数道光线,虽然已经不刺眼,却也好看。
两个年轻人一直沿着海边走着,他们一直没有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惊动了这美丽的风景似的。他们只是带着欣赏和赞叹的眼神观望着这自然奇观,比起舞厅里的炫目的灯光,这更有浓郁的人文情怀。刚刚还在吟诗的邓清轩这时候也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和赞美它了。
海水已经没有了夏天的温度,很少有人赤脚去海滩漫步,不过还是有调皮的孩子提着小塑料桶捡贝壳。远处三三两两的情侣们牵着手在沙滩上闲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很久,有些累了,就坐在一处石头上歇息。
素素还没有坐下来,她习惯性的先摸了摸石头,有些湿湿的。估计涨潮的时候海水把石头淹没了。
“上面好像有水。”素素说着,弹了一下手指。
邓清轩看了一眼,把自己的挎包放到上面,指着包包说:“来吧可以坐下了。”
素素看看他笑了。还真有办法。
“那你呢?”素素刚想坐下又觉得不妥。
“我不坐,男人还是有这个体力劲儿的,再走这么远都没有问题的。
他还真会吹牛,不过也不勉强他。累了自然他就会想办法了。
天色渐渐晚了,邓清轩关切的问:“素素,该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还别说,这个点还真有点饿了,两个人一起并肩向街区走去。不知不觉到了一家混沌店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不是很高档却非常干净整洁的小店,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熟客,南宫素素热爱美食,这家店她也不止一次来过。味道不错。
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清轩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清轩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望着碗里晶莹剔透的馄炖,颜色非常好看,像是一件艺术品,邓清轩都不舍得吃到嘴里。虽然里面并没有多少个混沌,一大碗看起来满满的,只有十几个馄炖漂浮于水面上,素素看着他痴痴的欣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美的馄炖,邓清轩还是第一次见过,虽然他曾经吃过很多次馄炖,终于肚子不听话的咕噜了起来,邓清轩用汤勺盛了一个馄炖放进嘴里,滑滑的,脆脆的,不像面那么软,恰到好处,再咬一下,就是里面的肉馅,味道真是一个新鲜。
再抬头看看四周的客人,都津津有味的品尝着,他们似乎都很有胃口,其实准确一点说,馄炖都挺合他们的胃口。
邓清轩不由得想起,大学的时候,偶尔他也会带着公孙雨晴去校外吃一些小吃,也是这么多人,大家也都吃的津津有味。
如果不是想让自己一心想找个富家小姐做老婆,也许他早就跟公孙雨晴求婚了,可惜,感情在遇到残酷的现实之后,他不得不放弃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
这话他当然没有给任何人讲过,难以启齿,一个男人不为事业奋斗,把追富家小姐当做功课来做,这未免有些不可理喻,但是他邓清轩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东西,事业上不像别的男人那么有干劲儿,没有干劲不是没有精力,是根本没有用心去做,没有付出,哪里会有收获,坐享其成的事从来不会发生了懒惰的人身上。
他虽然不讨厌南宫素素,也并不喜欢,比起素素本人,他更喜欢她的家世。如果能荣幸成为苏家的女婿,那他日后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也有享不完的福气啊。
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用在某些那人身上,特别适用,有个叫啥德华的明星,人家那么有钱还找了个富家女呢。难道他邓清轩找一个富家女就有罪了吗?
有些人总是抱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态度对别人评头论足,他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所以他的哥们儿并不多。
对于他拿明星做对比的事情,有些太牵强了,一来,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业和花不完的金钱,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来,人家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女人,恰巧这个女人是富家女而已,仅此而已,跟他邓清轩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关于这个论断,他的同事小刘已经多次反驳他。
邓清轩对名利的追逐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打着跟富家女结婚的旗号去达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会想起公孙雨晴,想起和公孙雨晴正在谈恋爱的男人南宫宁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深爱过公孙雨晴而且现在还念念不忘的男人,邓清轩的心情真的没有他的名字那么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没有后悔过拒绝公孙雨晴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为公孙雨晴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门口过来一个人,你快看。”素素的话打断了他。
邓清轩抬起头往门口瞅了一眼,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女从门外往他们这边走来,邓清轩坐的位置靠近收费的窗口。
眼前的这个少女手里还拿着一个碗,大概是比较爱干净吧,她不用饭店的碗筷,仔细看去,扎着一个常见的马尾辫,看上去很清爽,为什么会先说她的马尾辫呢?因为还没等邓清轩看清她的面目时,她已经背对着他了,虽然天气有点寒意,爱美的姑娘还是穿着连衣裙,是那种厚料的裙子。
素素觉得这个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个电影里面女主角穿过,说来也奇怪,这个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来更有韵味。这太难能可贵了,明星的脸大多是化妆师的精工之作,而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经任何的修饰和装扮。
随着她的到来,正在吃饺子的客人们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好像一眨眼就会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样。
而姑娘好像是被这种眼光注视习惯了,竟不觉得难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员打着招呼,边把自己的碗交给了厨房的师傅。
她白净的脸上写满了安详,不像是生活在这个浮夸的社会里的人,说她出水芙蓉,一点儿也不假,她的气质确实跟大家所认为的美女不太一样,她长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没有的沉静。可能是跟这里的店员比较熟悉吧,站在一边微笑着跟收银员聊了几句。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好听。
素素并没有像邓清轩一样这么专注的看着这个姑娘,她继续埋头吃她碗里的汤圆,慢慢嚼着,再喝一口汤品味一下鲜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汤有点儿不大过瘾,她索性把碗端起来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汤。
她像是很满足的样子把碗筷放下,凑近了邓清轩低声的对他说:“她经常来这里,大家都称她为馄炖西施,来这里吃饭的人常常是为了能看到她才来这里吃饭的。”她话还没说完,已经抿着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邓清轩听到这句话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边倾斜,试图再把脖子伸长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张脸。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脸,标准的瓜子脸,从体型和侧脸分析来看,她应该没有双下巴,额头处是柔顺的刘海,是齐刘海,马尾辫在背后随着她身体的转动而摇曳着,甚是好看。
她偶尔会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眼。这下,他终于看到了她那双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虽然没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却比她灵动了很多,闪闪发光的眼眸,像极了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就那么一刹那,少女的目光跟邓清轩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溅的火花,对方若无其事的对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间的那种礼貌性的微笑。
然后她自然而然的又把头扭了回去,不为他停留片刻,这会儿,邓清轩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强大的意志力节制着,心都像快要跳出来了一样。
他被她电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诉他,他被这个女孩电了一下。
他嘴巴里还含着食物,可惜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变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经呆滞了,连张着的大嘴巴都悬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他惊觉的赶快掉转头,看着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犯傻了,低头准备吃剩下的馄炖,却发现一只放在勺子里的馄炖已经凉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凉了的馄炖吃下去。最后的几个馄炖是什么味道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满心的都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姑娘。
饭终于吃完了,邓清轩站起来付账,已经被素素抢先付了帐。
这里的街道不是繁华区域,虽然刚刚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沿着静谧的小路,两个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对他很有好感吗?怎么他那么痴迷的看一个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并不喜欢他,只是对他有好感而已。
现在南宫宁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双玉自然和他朝夕相处,秘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南宫宁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