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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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8月20日,周四下午三点十六分。
一个年过四十,隐隐有些秃顶迹象的中年男人,来到了东庄。
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衬衫,一条灰色的西装裤。他的右手□□裤袋里,口袋鼓鼓囊囊的,似乎藏在袋子中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因为天气炎热,光洁的脑门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水。他的眼里闪着不可思议的光芒,直到现在他人踩在了千里之外的海大艺术系,整个人依然有种不真实感。
就在三天前,他们镇上有名的高寿老人,他那已经一百零七岁高龄的老祖母,在看到儿子无意中点出来的那张黑白照片后,失声痛哭,出现了短暂的清醒,断断续续说出了一段悲伤的往事。
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照片中的男人,居然是他那早已死去的祖父,这简直不可思议。
可是当祖母颤颤巍巍地将一个用一条旧得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灰布手绢包裹着的红漆木盒递给他时,他才相信这是真的。
那是祖母最心爱之物,这么多年,因为生活条件变好,他们也陆陆续续搬了好几次家,每次都要清掉不少笨重的老古董,只有这个破旧的红漆木盒,一直被他祖母无比宝贝地带在身边,从不曾丢弃。
这个木盒里保存着祖母最珍贵的记忆。
一支已经掉漆了的发夹,一枚珠花、一小束头发,还有几张泛灰的黑白照片。
照片里是一对年轻夫妇的照片。
那个年代无论是照相的器材还是拍照的手法都很粗糙,即使是情侣照,看上去两人的表情也很严肃,眉眼却意外地清晰。
这是祖母年轻时和祖父一起拍的照片,照片中的男人和他印象中年轻的父亲有七八分相似的,国字脸,忠厚的眉眼,单眼皮,就连耳朵都一模一样。
虽然宋国强嘴上说着不信,可是看到照片的时候,他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奇异的感觉,这个男人,这个照片中的男人,很有可能就是他那个传说中丢下年轻的奶奶,消失无踪的爷爷。
当年奶奶在爷爷失踪后,到处打听他的下落,挨家挨户的问询,然而一年年失望,时间流逝,希望变成也绝望,牵挂变成也怨恨,怨恨男人扔下家中的妻儿寡母,一去不回头,一厢情愿地猜测着男人也许是受不了家中困苦,扔下负累,去了外地,邂逅了一个更年轻更温柔更漂亮的女人,重新组织家庭,也许娇妻幼儿圆满,完全忘记了还在老家吃糠咽菜等着他回来的妻子孩子。
直到今天,真相大白。
男人并非抛家弃子,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登上了错误的船只,然后——
再没有然后了,从此天人永隔,男人因为对家乡亲人的牵挂,即使死去几十年,冤魂依旧不肯散去,沉眠在海底,用尽一切可能的办法,拦截过往船只,希望过往的旅人,能把他的消息带给家乡的亲人,告诉他们,他并没有抛弃他们,只是再也无法照顾他们了。
宋国强本来就是做软件工程的,对于网络自然比一般人更熟悉,这两天在网上查阅了许多新闻资料,明白短短几天突然冒出来的寻人启事的来龙去脉,包括方敬那条打捞上来无数骷髅头的沉船。
那是一条近代运输船,船上的人原本是想横渡太平洋,到大洋的彼岸去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然而事实终究无情得让人遍体生凉。
整整七百多条人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冰冷的太平洋海底。
这还只是其中一条沉船,广阔无垠的太平洋底下,究竟还埋藏多少这样像他爷爷一样冤死的魂魄呢?
根叔家的宝哥,正好有事从镇上回来,他媳妇的预产期就是这几天,今天早上,媳妇儿有点肚子痛不舒服,吓得他和老娘赶紧把媳妇送到镇上的医院,医生看了倒是没什么事,只是虚惊一场,不过宝哥还是决定现在就让媳妇儿住在医院,好歹医院里有医生。
根婶不放心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便留在医院照顾儿媳妇,宝哥找隔壁小超市的老板借了辆自行车,回家给自家老娘和老婆拿换洗衣物。
进村的时候,见到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站在路边,大热天的出了一身的汗,整个人木木呆呆的,不由停下自行车,一脚蹬在地上,问:“老哥,你这是要找人还是进村呢?”
宋国强这才回过神来,擦了擦脑门上热出来的汗,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说:“你是这个村里的人吗?请问一下,你们村是不是有个叫方敬的年轻人?就是那个捞船捞出来一堆骷髅,还上了电视的。”
因为马上就要当父亲了,宝哥心情愉快,即使是大热的天也阻止不了他的好心情,人也格外热情,看什么都是美好的。一听宋国强要找方敬,立刻笑了:“你找小敬啊,进村直走,装修得最漂亮的那一幢五层的小洋楼就是他们家的,哦,对了,叫九方客栈,要是不在,你就出门左转,他们一定在老宅子里。”
宝哥说着,嘿嘿直笑:“老哥,我媳妇要生孩子了,我得赶紧给她收拾点住院的东西去,就不陪你了,回见啊!”
说着长腿一蹬,两个轮子的自行车硬是被他蹬出了四个轮子的速度,“咻”地一下就没影了。
宋国强:“……”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照着宝哥说的往前走,不一会儿,果然看到一幢五层楼的小洋房,带着大大的院子,院子外面挂了个一个古朴的牌子,像古代客栈那样,牌子上写着九方客栈。
看来这就是那个小伙子说的地方了。
院子门半开着,他推门进去,一个半大的少年戴着草帽给院子里的花锄草,看见他进来,抬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主动问:“请问您是用餐还是住店呀?”
宋国强:“不不不,我找人。”
“哦。”方小乐好奇地问,“大叔您找谁?”
“请问这是方敬先生的家吗?”
少年没有回答是或者不是,伸手往左手边指:“出门左转,一直往前走,路过一棵老槐树,右转,看到外面停了一辆车的老院子就是。
宋国强笑了一下:“多谢你,小同学。”
说着抬脚往外走。
等他走后,方小乐立刻掏出手机给他哥拨电话:“哥,有个中年大叔来找你了。”
自从方敬捞船的事传出去后,时常会有陌生人到村里来,有时候是采访,有时候是买些东西什么的,方小乐见得多了,一点也不奇怪,只是人来往得多了,难免会多长两个心眼,提前给他哥递个消息什么的那都是小事。
只要有九哥在,他对于他哥的人身安全一点儿也不担心。
方敬接到小弟的电话,出门就见到一个穿短袖白衬衣的中年大叔站在方家老宅的院子门口猛擦汗。男人脸上的表情很奇怪,既激动又忐忑,还带着一种莫名的不安。
他眼睛一眯,警惕地问:“请问您找谁?”
宋国强打量着出来的年轻人一眼,知道他就是新闻中的那个年轻人时,微微松了口气。
“请问是方敬先生吗?”
“我是,您有事吗?”方敬心下略松。
用的是敬语,至少看上去挺懂礼貌的,应该不是来找碴的吧。
“啊,我姓宋,叫宋国强,从苏城来的。”宋国强先自我介绍。
方敬微愣,然后反应过来,试探地问了一句:“你是看了网上的寻人启事后来找我的?”
“对对对!”中年人仿佛松了口气似的,脸上的表情都轻松许多。
方敬的态度顿时热情了许多,立刻道:“您好您好,外面天气热,我们先进屋谈。”
宋国强忐忑不安地跟着方敬进了屋,心下安定了许多。
任谁不过凭着网上的一张照片,和已经老得神智不清的老祖母的一番说辞,就认定某个不知名的骷髅是他失踪将近一个世纪的未见面的祖父,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
方敬的态度至少表明,这件事是真的,而不是某个人的恶作剧。
“那个,我看到网上的照片,其中一位很有可能是我的祖父,不知道我能不能去看一下?”宋国强咽了咽口水,这个一辈子只跟数字打交道的中年宅男,其实对骷髅死人什么的挺发怵的,然而这毕竟是老祖母的心愿和要求,无论如何,他都要想办法确认一下。
对于第一个上门讨要长辈尸骨的人,方敬还是表示欢迎的,这又不像是财宝,一般不会有人冒领,而且这人看上去也老实巴交的,不像是喜欢信口开河的人。
不过,人不可貌相,为了避免日后有什么纠纷,方敬还是要请专人确认一下。
他给研究室那边打了个电话,确认廖教授今天一直都在研究室之后,道:“骷髅头都送到研究室那边了,你如果要见的话,要去海城那边,我在挂的寻人启事上也写了那边的联系方式。”
方敬觉得挺奇怪的,为什么这个中年人还会找到渔村来呢?
“啊?”宋国强一脸的失望,失望之中又有些庆幸。
老实说,现在他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来应对这一切,缓一点也好。
“今天也不早了,要不你今晚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我开车送你去海城吧。”方敬提议道。
怎么说都是第一个来领骨头的,给点优待也说得过去,再说他约了海城那边一个果林育苗的老板要谈生意,顺路把他捎过去也不费多大的事。
天的确太热了,而且这个点再去海城都到了晚上,估计你研究室也下班了。
宋国强想了一下,同意道:“也行,麻烦方敬先生了。”
方敬点头,想到什么,又问了一句:“宋先生定了旅馆了吗?”
“没有。”他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熟悉,以为来了就能把他爷爷的骷髅领回家了。
“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清早趁着天凉快直接去海城。”
“那行,谢谢方敬先生了。”
方敬把他带到农家乐,让叶驰给开了一间标房,记他的帐。
叶驰没说什么,拿了钥匙就带宋国强上楼了。
方小乐拿着拖把正在大厅拖地,这孩子自从来农家乐打工之后,大厅的地从来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完全能当镜子用。
“哥,这个人就是你捞上来的那堆骷……那啥里的其中一个的后人吗?”方小乐说得小心翼翼。
死者为大,不管怎么说,对已经逝去的人还是要客气点。
“嗯。”方敬摸了摸他的脑袋瓜,说,“我明天赶早去海城,你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我给你带回来。”
方小乐想了一下,摇头:“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啊。”
家里现在的状况比起以前,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什么都有,只要他想要的,他哥都给他买了,还都是最好的,他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需要的东西。
“行,那我就看着买吧。”方敬挺忙的,跟下楼来的叶驰打了声招呼,就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第二天,方敬清早就起来,带上男朋友兼贴身保镖岑九,准备出门去海城拖树苗。
没想到刚打开门,发现门外已经站了个人影。
宋国强换了一件格子的短袖衬衣,手里提着一个小旅行包,也不知道在门外站了多久。
“这么早?你来了怎么不叫我?吃早饭了吗?没吃的话,在家随便吃点。”方敬边说,边拿眼刀子戳身边的岑九。
他就不信,宋国强在他家大门口站了老半天,岑九会不知道,这人居然半点没提醒自己,让人在门白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岑九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的冷漠。
如果不是这人,今天就只有他和方敬两个人一起去海城——开着他们新买的车。
才买不到一个月的车,他都没有坐几回,就要捎外人,心里不爽。
知道自家男朋友估计又是哪根筋不对了,方敬抬脚踢了踢岑九的小腿肚。
为了图凉快,他穿的一件白色胸前印了一个美人扭屁股的t恤——这是方小乐前几天跟叶驰去市里看望方小姑时的,在地摊上十五块钱一件买的,一条花花绿绿的花头沙滩裤,脚上趿拉着一双塑料凉拖鞋,那形象看上去真是惨不忍睹。
方敬自觉挺凉快的,押着岑九也这么穿,两人并排站在一起,就跟两傻叉似的。
宋国强都有点发懵,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我也才刚过来,已经在客栈那边吃过早餐了。”
方妈妈和根婶觉得方敬把农家乐的房间价定得那么高,两个淳朴的女人觉得良心不安,于是便商量好,早早起来,为客人提供免费的早餐,熬的小米粥,自己磨的豆浆,不是多精致的东西,不过都是自己做的,好歹干净。
这种小事方敬向来不管,随便方妈妈她们折腾,只要每天记好帐,到了月底一并入帐就好了。
看来宋国强对于把自家祖宗接回家的事挺郑重的,方敬对他的观感噌噌往上涨,态度也好了许多。
“要不,咱们就现在动身,一会儿太阳大了太热。”
宋国强还要上班,只请到明天的假,也希望早点把爷爷的头骨接回家,点头道:“那我就不好意思,占一回方敬先生的便宜了。”
理工科的男人比较实在,没有那么多心眼,人也木讷讷的,方敬却觉得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更舒服,要是朱家大哥那样的人,他连跟人多呆一会都觉得不自在。
这么一想,方敬又记起朱家大哥这周末要来渔村,顿时头都大了。
跟朱智那表面精明,内里傻乎乎的性格不一样,朱家大哥却是表里如一的精明,人精中的人精,十分不好打交道。
他这样的大人物,突然提议要来渔村,方敬一直怀疑这其中必然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算了,多想无益,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他还是先顾好眼前吧。
他们出城早,到靖城的时候,才上午十点钟。
廖教授头天接到方敬的电话,上午的时候就在研究室等着他们,看到他们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有多趾(指)症?”
方敬:“?!!”
岑九:“……”
中年人脸色微变:“你怎么知道?”
他的儿子出生的时候,脚趾头就比别人多一个,那个时候,医学条件已经很发达,他生怕儿子因为这个原因遭人耻笑,对他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在孩子才几岁不记事的时候,就让他做了手术,现在儿子的左脚一切如常,当年做手术的地方也只有一条浅淡的疤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是这样的,我检查其中一具骷髅时,发现这具骷髅的骨骼有异,患有多指症,而这种染色体的疾病,通常跟遗传相关,所以才多问了一句。”
方敬:“?!!”
好……腻害!
居然从一具骨头就知道这么多。
这一刻方敬真的生出了一种读书少的悔恨和感慨,果然知识就是财富啊,早知如此,当年就该我读书的。
廖教授将他们引到工作台,台上摆放着五具骷髅,每一具骷髅的背景墙上,钉着一叠资料,根据骨骼特征还原的黏土雕像,还有对他们后代相貌的推测,以及类似于刚才廖教授对于宋国强的家人中会有多趾症的推判等等,厚厚的一沓。
靠近工作台,宋国强的目光就落在中间一具骷髅上。
说来真是奇怪,明明他从没见过,甚至老祖母以前提都很少提,可他一眼就能确认眼前的这具骷髅跟他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共鸣。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明明他平时的胆子就不是特别大,有时候老婆想看恐怖片,拉他作陪都会想方设法推三阻四,可是现在站在这具阴森森的骷髅面前,他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害怕,内心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感情在蔓延。
这就是他的爷爷,那个所有人都以为在最危难的时候,舍弃了家庭,舍弃了妻儿,远走他乡沓无音信的爷爷。
他并没有抛弃家人,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然后被错误的人撞见,强行关押上了一条错误的船上。
一切造化弄人。
中年人的眼睛湿润了,他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老旧的照片,昏黄的光线下,穿着短打的男人和娟秀的女人靠在一起,任由摄影师拍下这温馨的一刻,然后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他将照片摆在骷髅面前,年过四十的男人忍不住红了眼眶。
“爷爷,我来带你回家,奶奶一直在等着你。”
200x年8月20日,周四下午三点十六分。
一个年过四十,隐隐有些秃顶迹象的中年男人,来到了东庄。
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衬衫,一条灰色的西装裤。他的右手□□裤袋里,口袋鼓鼓囊囊的,似乎藏在袋子中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因为天气炎热,光洁的脑门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水。他的眼里闪着不可思议的光芒,直到现在他人踩在了千里之外的海大艺术系,整个人依然有种不真实感。
就在三天前,他们镇上有名的高寿老人,他那已经一百零七岁高龄的老祖母,在看到儿子无意中点出来的那张黑白照片后,失声痛哭,出现了短暂的清醒,断断续续说出了一段悲伤的往事。
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照片中的男人,居然是他那早已死去的祖父,这简直不可思议。
可是当祖母颤颤巍巍地将一个用一条旧得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灰布手绢包裹着的红漆木盒递给他时,他才相信这是真的。
那是祖母最心爱之物,这么多年,因为生活条件变好,他们也陆陆续续搬了好几次家,每次都要清掉不少笨重的老古董,只有这个破旧的红漆木盒,一直被他祖母无比宝贝地带在身边,从不曾丢弃。
这个木盒里保存着祖母最珍贵的记忆。
一支已经掉漆了的发夹,一枚珠花、一小束头发,还有几张泛灰的黑白照片。
照片里是一对年轻夫妇的照片。
那个年代无论是照相的器材还是拍照的手法都很粗糙,即使是情侣照,看上去两人的表情也很严肃,眉眼却意外地清晰。
这是祖母年轻时和祖父一起拍的照片,照片中的男人和他印象中年轻的父亲有七八分相似的,国字脸,忠厚的眉眼,单眼皮,就连耳朵都一模一样。
虽然宋国强嘴上说着不信,可是看到照片的时候,他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奇异的感觉,这个男人,这个照片中的男人,很有可能就是他那个传说中丢下年轻的奶奶,消失无踪的爷爷。
当年奶奶在爷爷失踪后,到处打听他的下落,挨家挨户的问询,然而一年年失望,时间流逝,希望变成也绝望,牵挂变成也怨恨,怨恨男人扔下家中的妻儿寡母,一去不回头,一厢情愿地猜测着男人也许是受不了家中困苦,扔下负累,去了外地,邂逅了一个更年轻更温柔更漂亮的女人,重新组织家庭,也许娇妻幼儿圆满,完全忘记了还在老家吃糠咽菜等着他回来的妻子孩子。
直到今天,真相大白。
男人并非抛家弃子,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登上了错误的船只,然后——
再没有然后了,从此天人永隔,男人因为对家乡亲人的牵挂,即使死去几十年,冤魂依旧不肯散去,沉眠在海底,用尽一切可能的办法,拦截过往船只,希望过往的旅人,能把他的消息带给家乡的亲人,告诉他们,他并没有抛弃他们,只是再也无法照顾他们了。
宋国强本来就是做软件工程的,对于网络自然比一般人更熟悉,这两天在网上查阅了许多新闻资料,明白短短几天突然冒出来的寻人启事的来龙去脉,包括方敬那条打捞上来无数骷髅头的沉船。
那是一条近代运输船,船上的人原本是想横渡太平洋,到大洋的彼岸去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然而事实终究无情得让人遍体生凉。
整整七百多条人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冰冷的太平洋海底。
这还只是其中一条沉船,广阔无垠的太平洋底下,究竟还埋藏多少这样像他爷爷一样冤死的魂魄呢?
根叔家的宝哥,正好有事从镇上回来,他媳妇的预产期就是这几天,今天早上,媳妇儿有点肚子痛不舒服,吓得他和老娘赶紧把媳妇送到镇上的医院,医生看了倒是没什么事,只是虚惊一场,不过宝哥还是决定现在就让媳妇儿住在医院,好歹医院里有医生。
根婶不放心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便留在医院照顾儿媳妇,宝哥找隔壁小超市的老板借了辆自行车,回家给自家老娘和老婆拿换洗衣物。
进村的时候,见到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站在路边,大热天的出了一身的汗,整个人木木呆呆的,不由停下自行车,一脚蹬在地上,问:“老哥,你这是要找人还是进村呢?”
宋国强这才回过神来,擦了擦脑门上热出来的汗,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说:“你是这个村里的人吗?请问一下,你们村是不是有个叫方敬的年轻人?就是那个捞船捞出来一堆骷髅,还上了电视的。”
因为马上就要当父亲了,宝哥心情愉快,即使是大热的天也阻止不了他的好心情,人也格外热情,看什么都是美好的。一听宋国强要找方敬,立刻笑了:“你找小敬啊,进村直走,装修得最漂亮的那一幢五层的小洋楼就是他们家的,哦,对了,叫九方客栈,要是不在,你就出门左转,他们一定在老宅子里。”
宝哥说着,嘿嘿直笑:“老哥,我媳妇要生孩子了,我得赶紧给她收拾点住院的东西去,就不陪你了,回见啊!”
说着长腿一蹬,两个轮子的自行车硬是被他蹬出了四个轮子的速度,“咻”地一下就没影了。
宋国强:“……”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照着宝哥说的往前走,不一会儿,果然看到一幢五层楼的小洋房,带着大大的院子,院子外面挂了个一个古朴的牌子,像古代客栈那样,牌子上写着九方客栈。
看来这就是那个小伙子说的地方了。
院子门半开着,他推门进去,一个半大的少年戴着草帽给院子里的花锄草,看见他进来,抬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主动问:“请问您是用餐还是住店呀?”
宋国强:“不不不,我找人。”
“哦。”方小乐好奇地问,“大叔您找谁?”
“请问这是方敬先生的家吗?”
少年没有回答是或者不是,伸手往左手边指:“出门左转,一直往前走,路过一棵老槐树,右转,看到外面停了一辆车的老院子就是。
宋国强笑了一下:“多谢你,小同学。”
说着抬脚往外走。
等他走后,方小乐立刻掏出手机给他哥拨电话:“哥,有个中年大叔来找你了。”
自从方敬捞船的事传出去后,时常会有陌生人到村里来,有时候是采访,有时候是买些东西什么的,方小乐见得多了,一点也不奇怪,只是人来往得多了,难免会多长两个心眼,提前给他哥递个消息什么的那都是小事。
只要有九哥在,他对于他哥的人身安全一点儿也不担心。
方敬接到小弟的电话,出门就见到一个穿短袖白衬衣的中年大叔站在方家老宅的院子门口猛擦汗。男人脸上的表情很奇怪,既激动又忐忑,还带着一种莫名的不安。
他眼睛一眯,警惕地问:“请问您找谁?”
宋国强打量着出来的年轻人一眼,知道他就是新闻中的那个年轻人时,微微松了口气。
“请问是方敬先生吗?”
“我是,您有事吗?”方敬心下略松。
用的是敬语,至少看上去挺懂礼貌的,应该不是来找碴的吧。
“啊,我姓宋,叫宋国强,从苏城来的。”宋国强先自我介绍。
方敬微愣,然后反应过来,试探地问了一句:“你是看了网上的寻人启事后来找我的?”
“对对对!”中年人仿佛松了口气似的,脸上的表情都轻松许多。
方敬的态度顿时热情了许多,立刻道:“您好您好,外面天气热,我们先进屋谈。”
宋国强忐忑不安地跟着方敬进了屋,心下安定了许多。
任谁不过凭着网上的一张照片,和已经老得神智不清的老祖母的一番说辞,就认定某个不知名的骷髅是他失踪将近一个世纪的未见面的祖父,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
方敬的态度至少表明,这件事是真的,而不是某个人的恶作剧。
“那个,我看到网上的照片,其中一位很有可能是我的祖父,不知道我能不能去看一下?”宋国强咽了咽口水,这个一辈子只跟数字打交道的中年宅男,其实对骷髅死人什么的挺发怵的,然而这毕竟是老祖母的心愿和要求,无论如何,他都要想办法确认一下。
对于第一个上门讨要长辈尸骨的人,方敬还是表示欢迎的,这又不像是财宝,一般不会有人冒领,而且这人看上去也老实巴交的,不像是喜欢信口开河的人。
不过,人不可貌相,为了避免日后有什么纠纷,方敬还是要请专人确认一下。
他给研究室那边打了个电话,确认廖教授今天一直都在研究室之后,道:“骷髅头都送到研究室那边了,你如果要见的话,要去海城那边,我在挂的寻人启事上也写了那边的联系方式。”
方敬觉得挺奇怪的,为什么这个中年人还会找到渔村来呢?
“啊?”宋国强一脸的失望,失望之中又有些庆幸。
老实说,现在他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来应对这一切,缓一点也好。
“今天也不早了,要不你今晚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我开车送你去海城吧。”方敬提议道。
怎么说都是第一个来领骨头的,给点优待也说得过去,再说他约了海城那边一个果林育苗的老板要谈生意,顺路把他捎过去也不费多大的事。
天的确太热了,而且这个点再去海城都到了晚上,估计你研究室也下班了。
宋国强想了一下,同意道:“也行,麻烦方敬先生了。”
方敬点头,想到什么,又问了一句:“宋先生定了旅馆了吗?”
“没有。”他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熟悉,以为来了就能把他爷爷的骷髅领回家了。
“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清早趁着天凉快直接去海城。”
“那行,谢谢方敬先生了。”
方敬把他带到农家乐,让叶驰给开了一间标房,记他的帐。
叶驰没说什么,拿了钥匙就带宋国强上楼了。
方小乐拿着拖把正在大厅拖地,这孩子自从来农家乐打工之后,大厅的地从来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完全能当镜子用。
“哥,这个人就是你捞上来的那堆骷……那啥里的其中一个的后人吗?”方小乐说得小心翼翼。
死者为大,不管怎么说,对已经逝去的人还是要客气点。
“嗯。”方敬摸了摸他的脑袋瓜,说,“我明天赶早去海城,你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我给你带回来。”
方小乐想了一下,摇头:“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啊。”
家里现在的状况比起以前,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什么都有,只要他想要的,他哥都给他买了,还都是最好的,他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需要的东西。
“行,那我就看着买吧。”方敬挺忙的,跟下楼来的叶驰打了声招呼,就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第二天,方敬清早就起来,带上男朋友兼贴身保镖岑九,准备出门去海城拖树苗。
没想到刚打开门,发现门外已经站了个人影。
宋国强换了一件格子的短袖衬衣,手里提着一个小旅行包,也不知道在门外站了多久。
“这么早?你来了怎么不叫我?吃早饭了吗?没吃的话,在家随便吃点。”方敬边说,边拿眼刀子戳身边的岑九。
他就不信,宋国强在他家大门口站了老半天,岑九会不知道,这人居然半点没提醒自己,让人在门白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岑九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的冷漠。
如果不是这人,今天就只有他和方敬两个人一起去海城——开着他们新买的车。
才买不到一个月的车,他都没有坐几回,就要捎外人,心里不爽。
知道自家男朋友估计又是哪根筋不对了,方敬抬脚踢了踢岑九的小腿肚。
为了图凉快,他穿的一件白色胸前印了一个美人扭屁股的t恤——这是方小乐前几天跟叶驰去市里看望方小姑时的,在地摊上十五块钱一件买的,一条花花绿绿的花头沙滩裤,脚上趿拉着一双塑料凉拖鞋,那形象看上去真是惨不忍睹。
方敬自觉挺凉快的,押着岑九也这么穿,两人并排站在一起,就跟两傻叉似的。
宋国强都有点发懵,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我也才刚过来,已经在客栈那边吃过早餐了。”
方妈妈和根婶觉得方敬把农家乐的房间价定得那么高,两个淳朴的女人觉得良心不安,于是便商量好,早早起来,为客人提供免费的早餐,熬的小米粥,自己磨的豆浆,不是多精致的东西,不过都是自己做的,好歹干净。
这种小事方敬向来不管,随便方妈妈她们折腾,只要每天记好帐,到了月底一并入帐就好了。
看来宋国强对于把自家祖宗接回家的事挺郑重的,方敬对他的观感噌噌往上涨,态度也好了许多。
“要不,咱们就现在动身,一会儿太阳大了太热。”
宋国强还要上班,只请到明天的假,也希望早点把爷爷的头骨接回家,点头道:“那我就不好意思,占一回方敬先生的便宜了。”
理工科的男人比较实在,没有那么多心眼,人也木讷讷的,方敬却觉得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更舒服,要是朱家大哥那样的人,他连跟人多呆一会都觉得不自在。
这么一想,方敬又记起朱家大哥这周末要来渔村,顿时头都大了。
跟朱智那表面精明,内里傻乎乎的性格不一样,朱家大哥却是表里如一的精明,人精中的人精,十分不好打交道。
他这样的大人物,突然提议要来渔村,方敬一直怀疑这其中必然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算了,多想无益,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他还是先顾好眼前吧。
他们出城早,到靖城的时候,才上午十点钟。
廖教授头天接到方敬的电话,上午的时候就在研究室等着他们,看到他们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有多趾(指)症?”
方敬:“?!!”
岑九:“……”
中年人脸色微变:“你怎么知道?”
他的儿子出生的时候,脚趾头就比别人多一个,那个时候,医学条件已经很发达,他生怕儿子因为这个原因遭人耻笑,对他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在孩子才几岁不记事的时候,就让他做了手术,现在儿子的左脚一切如常,当年做手术的地方也只有一条浅淡的疤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是这样的,我检查其中一具骷髅时,发现这具骷髅的骨骼有异,患有多指症,而这种染色体的疾病,通常跟遗传相关,所以才多问了一句。”
方敬:“?!!”
好……腻害!
居然从一具骨头就知道这么多。
这一刻方敬真的生出了一种读书少的悔恨和感慨,果然知识就是财富啊,早知如此,当年就该我读书的。
廖教授将他们引到工作台,台上摆放着五具骷髅,每一具骷髅的背景墙上,钉着一叠资料,根据骨骼特征还原的黏土雕像,还有对他们后代相貌的推测,以及类似于刚才廖教授对于宋国强的家人中会有多趾症的推判等等,厚厚的一沓。
靠近工作台,宋国强的目光就落在中间一具骷髅上。
说来真是奇怪,明明他从没见过,甚至老祖母以前提都很少提,可他一眼就能确认眼前的这具骷髅跟他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共鸣。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明明他平时的胆子就不是特别大,有时候老婆想看恐怖片,拉他作陪都会想方设法推三阻四,可是现在站在这具阴森森的骷髅面前,他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害怕,内心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感情在蔓延。
这就是他的爷爷,那个所有人都以为在最危难的时候,舍弃了家庭,舍弃了妻儿,远走他乡沓无音信的爷爷。
他并没有抛弃家人,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然后被错误的人撞见,强行关押上了一条错误的船上。
一切造化弄人。
中年人的眼睛湿润了,他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老旧的照片,昏黄的光线下,穿着短打的男人和娟秀的女人靠在一起,任由摄影师拍下这温馨的一刻,然后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他将照片摆在骷髅面前,年过四十的男人忍不住红了眼眶。
“爷爷,我来带你回家,奶奶一直在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