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落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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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对于英雄的定义从来都不是他拯救了多少人, 而是有多人认为被他所拯救。但不论英雄是否挽救了世界,该死的人依旧会死, 侥幸偷生的人依旧苟且的活, 时间永远不会为谁而停止,就仿佛滚滚长河永远不会倒流。
“所以他们错了,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英雄, 我设立龙组只是想要更容易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已, 至于是否救了许多人……这好像与我无关。”电视机后的王诩优哉游哉的喝了口茶,笑眯眯的问道:“话说, 这还是我第一次‘上电视’, 我看起来帅不帅?”
“帅,特别帅。”云孟侨虚眼吐槽道:“疯一样的美男子。”
“嘿嘿嘿,多谢夸奖。”
云孟侨能够很清楚的看到,王诩所在位置就是当初的“龙组会议室”, 那是一个全封闭的小世界, 除非撕裂空间, 否则没人能找得到躲藏在其中的人。对于鬼谷子的做法小云子表示很满意, 因为正如先前所言, 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什么英雄, 所以从孤身跳入陷阱的那一刻起, 他就根本没准备让谁来拯救他, 哪怕是叶晚萧。
有王诩在,他被囚禁的事情就永远都不会暴露出去,因为他很清楚, 王诩计划说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需要一个“神仙”的血作为通往异世的媒介。但地球上那些“神”根本连身体都不存在,因此接近“神明”的人,就变成了身为领域异能者的他和叶圣爹。
王诩放下茶杯,嘿嘿一笑:“看来那两位异界的旅客透露了不少消息给你。也是他们提醒你我的全盘行动的?”
想起那两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异界旅客,云孟侨摇了摇头道:“不,他们的提示只是告诉了我故事的结果,至于过程还是要由我自己推测,正真暴露你的原因并不在他们。”
“听起来我的计划很成功,那么我就放心了,至少没让你白死。”王诩笑得更灿烂了,仿佛不是在讨论杀人,而是在跟友人讨论昨天的牌局:“介意说说看你是怎么发现我的吗?”
“当然不介意,打完脸至少也得让挨打的人知道一下原因,不是吗?”面对鬼谷子,云孟侨也依旧是老样子,颓废的扣着脚道:“在迷宫里,我们偶然闯进了一条隧道,我和叶晚萧在墙衣下面发现了一些破旧的壁画,那幅壁画上画了你跟杜青然站在一起的画面。虽说跟真实地你稍微有点差距,但这副老神在在的贱笑却丝毫不差,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他说着瞟了一眼电视节上一脸贱笑的鬼谷子,漫不经心道:“显然,你跟杜青然是相视的,可在此之前你却没有透露出半点消息,因此从那一刻起,我就确定了小世界的事儿跟你脱不了关系。”
听完他的解释,王诩意外地挑了挑眉,撇嘴道:“这倒是个新奇的答案。你看我怎么说的来着?永远不要低估猪队友作死的本领,鬼才知道杜青然一时兴起带进小世界的人类,竟然就是破坏我计划的话的那根最初的导火索。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我会优先选择杀叶晚萧的?要知道,他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连我自己都是在发现他喜欢上了你,才下决心真正狠下心来杀他的,没想到你竟然比我还要早一步知道我的选择。”
云孟侨嗤笑一声,讥诮道:“我可没有比你更早一步,我只不过是从一开始,就在杜绝你选择他的机会而已。”
“哦?”
小云子把被子揉成一团,整个人栽歪进去懒散道:“我和叶晚萧在迷宫里时,你也在那里,并且录下了我们全程屠杀复制人的实况——这是一组很好的素材,能够在关键时刻扭转人心,但我本来就没什么人心,所以那个素材其实不仅仅是针对我的,更重要的是它也能够威胁到叶晚萧。顺便一提,那个阵中阵的迷宫也是你的杰作,目的就是要取叶晚萧血,想必这种靠任务‘取血’的事情你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这也就解释了你为什么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坑叶晚萧去做那些麻烦的任务,却始终没有伤到他的性命。当然,彻底暴露你取血的人还是杜青然,你说的没错,猪队友的确是敌人最佳的神助攻。”
“云孟侨就是云孟侨,你果然永远都不会因为‘貌似无害’而放松警惕,如果叶晚萧能有你一半的防人之心,估计也就没我什么戏份了。顺便一提,你需要给老杜包个红包感谢一下。”王诩微笑道:“但说了这么多,你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他一字一顿道:“你是怎么看出来我要杀他的呢?”
没等云孟侨回答,王诩便勾唇一笑,直起身体微微仰头道:“这恐怕才是你奋不顾身自投罗网的关键,既然如此,我便替你回答这个问题吧。是因为黑犬的那则预言,对不对?”
他问这话时,虽说是用了个问句,可脸上的表情却是毋庸置疑的肯定,见云孟侨没说话,他便敲了敲手指,继续道:“事实上,我这个计划中最失败的并不是杜青然,而是不该为了测试叶晚萧的封印是否严密,而将你安排在他身边。如果不是这样,你和他就不会产生出什么情感,更不会因为我偶然透露的一丁点恶意,特意去找孙恒了解黑犬的那则预言。”他摇头轻笑一声,低声道:“呵,预言,苍白之眼的传人果然是这个世间最讨厌的异能者,他们的目光能够穿透时间长河看到未来,甚至连具体的场景都能再次重现,却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来挽回既成的事实。既然如此,天道又何让人提前预知未来,而因此徒受折磨呢?”
云孟侨没有去听他后面的话,而是满脸奇怪的看着王诩:“封印?什么封印?叶晚萧不是一直都带着封印吗?”
王诩一愣,随后忍不住失笑道:“原来你还不知道。叶晚萧这个神明是我通过阴阳鱼大阵求来的,他在解救了寸草不生的世界之后,就以人胎降生。他的强大让我感到惊喜,但很不幸的是,他是带着记忆转生的,为了防止他在到达仙级后找回记忆,我特意让灯爷封印了他的‘恨’。情感的丧失会让人的心灵防线变得很脆弱,因此没有‘恨’的叶晚萧,永远都只是一个武力强大的小孩子,他的思想和情感会简单直白的不可思议,但更重要的是——没有了‘恨’,他就无法觉醒记忆,这样我的计划就能够照常进行了。”
“……将一个神玩弄股掌的感觉如何?”
鬼谷子谦虚道:“如履薄冰。”
王诩看了看云孟侨阴晴不定的脸,摇头道:“话题似乎扯得有点远了,让我们回归到正题上。黑犬的苍白之眼是个情理之中的意外,我料想到他早晚会看到我所做的一切,便提前出击,引他去窥探你的未来。结果很让人惊喜,他成功预言到叶晚萧回因你而死,而且会因为一把插入心脏的匕首,倒在哭嚎的怨灵之中。听起来很眼熟对不对?没错,婴灵事件是我送你第一件小礼物。”
他拂了拂茶沫,浅浅的吸了口茶道:“把当时的你引入鬼婴的复仇行动中,对我而言简直再容易不过,而你也成功的在阴阳鱼祭坛下,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刺探性谋杀,当叶晚萧倒在疯狂的婴灵之中,所有人都以为预言已经达成,甚至连黑犬自己都相信叶晚萧逃出厄运之后,只有你会在半年后还在怀疑那则预言是否真的已经完成。答案显而易见,你当时是用匕首擦着叶晚萧的颈动脉插过去的,我虽然谎称只是重伤休克的叶晚萧利用了小轮回阵自救死而复生,但入刀的位置根本就与预言中的完全不一样,正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你只是稍微验证了一下,就确定黑犬所预言的根本就不是那天。”
“不得不说,你杀叶晚萧试探我的这一步,是我整个局中自己最满意的部分,你也成功的帮我瞒过了所有人……除了你自己之外。”王诩说罢,倒掉已经冷掉的茶,为自己再倒一杯:“所以我很能理解你不愿意提起这件事儿的心理,毕竟和命运抗衡并不是什么让人得意的事情,很多时候你会害怕命运由天不由人,无论再怎么努力都难以改变已成定局的命运。”
静静地听完王诩的话,云孟侨懒散的抖了抖胳膊,睁着死鱼眼望天道:“如果怕,我就不会坐在这里了。逆天改命算什么,坐以待毙才是最难熬的。”
“说得对,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输的。”王诩闻言哈哈笑了起来:“如果不是你找孙恒查记录的行为彻底吓到了我,我也不会冒险将这个计划提前。你知道吗?血月世界、盘古山、丧尸世界的布局我整整谋划了两千多年,光是为了验证丧尸世界与地球的时间流速,就差不多耗费了将近五百年的时光,这期间消耗的精力足够孙大圣与紫霞仙子相爱相杀数十次,告白八千回爱你一万年了。而我耗费这么多心血,只是为了等一个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出现的神明。”
他吸溜了一口茶,撇嘴道:“然后呢?叶晚萧出生了,我又要开始帮他谋划未来,保护他成长,确保他在伪神的窥伺下健康无虞的活到神级,为了这个目标我又要劳心劳力跟那些伪神们斗智斗勇,甚至在他突然冲开封印怒斩伪神只后还要一边安抚他们一边试图唤醒他的理智……天哪,听起来简直比劳心劳力的老妈子还要可怜,更可怜的是我花了两年多年谋划好了一切,就等他安心落网,结果你只花了不到20天就给我全盘破坏掉了。”
凭心而论,如果此刻易地而处,云孟侨绝对也会选择先杀叶晚萧,毕竟他已经知道这人是某个真正神明的转世,如果阵法只是需要“神明的献祭”的话,那么叶晚萧的血毋庸置疑会更加管用。所以他所做的一切,就是想方设法使王诩无法摘走他养许多多年马上就能瓜熟蒂落的果实,迫使他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自己,来完成这最后一道献祭。
简单来说,云孟侨所做的一切,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以寻死为目的的作死,作死帝的桂冠,他当之无愧。
作者有话要说: 对此王诩无奈的撇了撇嘴,意味不明道:“所以现在你知道了,你所经历的那考验的难度,其实是按照叶晚萧的实力数只量身定制的,为的就是在激发他全部潜力之后,耗尽他的所有力气,使擒拿他变得易如反掌。结果我为了梅花鹿精心设下的网,最后钻进来的却是一只傻狍子,关键是这只傻狍子还活着跑出来了,也不知道我是该哭呢,还是该笑。”
云孟侨看看他没说话,他才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只傻狍子。
不过刚刚感慨完,王诩立刻庆幸道:“计划既然已经失败,我也不能要求太多,其实杀了我精心养大的梅花鹿我也是挺舍不得的,退而求其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我没想到我活了将近六千年,还要跟晚辈玩一场说走就走的捉迷藏,最让人难过的事还要设计一个拙劣的圈套引你这种自愿上钩的人自己往里跳……哎,幸好你没死,不然我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王诩的话说着简单,可云孟侨光是想想就觉得凶险,假如他真的死在那些破碎之地里,叶晚萧还是会成为鬼谷子献祭的头号目标。但如果不受这番苦,让他跳出这个计划找王诩直接自我了断也很不实际——一来活下来的叶晚萧铁定要坏事儿,二来他需要彻底消除掉王诩放在圣爹君身上的打算,三来……他又不傻,凭啥要他自己去寻死,折腾一下说不定就有转机了呢?
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两只狐狸隔着一个电视机,坐在这里你来我往开诚布公的聊起了天,而且不仅聊得话题非常猎奇,状似臭味相投的两个人脑子里装着的,也全都是怎么才能把对方弄死的猎奇想法。所谓的惺惺相惜在他们来看简直就是个笑话。
王诩低头看了看手表,那表盘上可笑的机器猫正咧着大嘴一脸春光,龙组组长的品味永远都是这么猎奇。他眯着眼睛算了算时间,抬头笑道:“我想要去的地方,是鸿蒙破碎之后最大的那块碎片,或许你会好奇我为什么一定要去那里,正好这里还有点时间,我就本着‘反派死于话多’的flag,简单地讲讲我的故事好了。”
——
作者有话说:虽然上榜,但是为了文章完整性和价格,我还是把多出日常的字数贴在作者有话说作为免费部分观看了。顺便一提……虐的部分是从婴哭卷就定下来的,轻易改大纲我会死的很惨,虽说现在已经很惨了。
另外回复一下西米君的问题,手机版的确是点不开作者页面和章节介绍上的目录的,因此群号也没办法看到,所以你可以更该一下电脑的浏览器,我使用的是火狐。当然,我也可以将群号直接贴在有话说,但是顾及到审核系统,大概很快就要被和谐掉,所以随缘啦,317437692。群里很冷清,我通常都不咋说话,因为基本都在忙着打游……字,对打字!!
嗯!:)
自古对于英雄的定义从来都不是他拯救了多少人, 而是有多人认为被他所拯救。但不论英雄是否挽救了世界,该死的人依旧会死, 侥幸偷生的人依旧苟且的活, 时间永远不会为谁而停止,就仿佛滚滚长河永远不会倒流。
“所以他们错了,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英雄, 我设立龙组只是想要更容易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已, 至于是否救了许多人……这好像与我无关。”电视机后的王诩优哉游哉的喝了口茶,笑眯眯的问道:“话说, 这还是我第一次‘上电视’, 我看起来帅不帅?”
“帅,特别帅。”云孟侨虚眼吐槽道:“疯一样的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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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孟侨能够很清楚的看到,王诩所在位置就是当初的“龙组会议室”, 那是一个全封闭的小世界, 除非撕裂空间, 否则没人能找得到躲藏在其中的人。对于鬼谷子的做法小云子表示很满意, 因为正如先前所言, 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什么英雄, 所以从孤身跳入陷阱的那一刻起, 他就根本没准备让谁来拯救他, 哪怕是叶晚萧。
有王诩在,他被囚禁的事情就永远都不会暴露出去,因为他很清楚, 王诩计划说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需要一个“神仙”的血作为通往异世的媒介。但地球上那些“神”根本连身体都不存在,因此接近“神明”的人,就变成了身为领域异能者的他和叶圣爹。
王诩放下茶杯,嘿嘿一笑:“看来那两位异界的旅客透露了不少消息给你。也是他们提醒你我的全盘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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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孟侨就是云孟侨,你果然永远都不会因为‘貌似无害’而放松警惕,如果叶晚萧能有你一半的防人之心,估计也就没我什么戏份了。顺便一提,你需要给老杜包个红包感谢一下。”王诩微笑道:“但说了这么多,你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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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谦虚道:“如履薄冰。”
王诩看了看云孟侨阴晴不定的脸,摇头道:“话题似乎扯得有点远了,让我们回归到正题上。黑犬的苍白之眼是个情理之中的意外,我料想到他早晚会看到我所做的一切,便提前出击,引他去窥探你的未来。结果很让人惊喜,他成功预言到叶晚萧回因你而死,而且会因为一把插入心脏的匕首,倒在哭嚎的怨灵之中。听起来很眼熟对不对?没错,婴灵事件是我送你第一件小礼物。”
他拂了拂茶沫,浅浅的吸了口茶道:“把当时的你引入鬼婴的复仇行动中,对我而言简直再容易不过,而你也成功的在阴阳鱼祭坛下,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刺探性谋杀,当叶晚萧倒在疯狂的婴灵之中,所有人都以为预言已经达成,甚至连黑犬自己都相信叶晚萧逃出厄运之后,只有你会在半年后还在怀疑那则预言是否真的已经完成。答案显而易见,你当时是用匕首擦着叶晚萧的颈动脉插过去的,我虽然谎称只是重伤休克的叶晚萧利用了小轮回阵自救死而复生,但入刀的位置根本就与预言中的完全不一样,正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你只是稍微验证了一下,就确定黑犬所预言的根本就不是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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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的话说着简单,可云孟侨光是想想就觉得凶险,假如他真的死在那些破碎之地里,叶晚萧还是会成为鬼谷子献祭的头号目标。但如果不受这番苦,让他跳出这个计划找王诩直接自我了断也很不实际——一来活下来的叶晚萧铁定要坏事儿,二来他需要彻底消除掉王诩放在圣爹君身上的打算,三来……他又不傻,凭啥要他自己去寻死,折腾一下说不定就有转机了呢?
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两只狐狸隔着一个电视机,坐在这里你来我往开诚布公的聊起了天,而且不仅聊得话题非常猎奇,状似臭味相投的两个人脑子里装着的,也全都是怎么才能把对方弄死的猎奇想法。所谓的惺惺相惜在他们来看简直就是个笑话。
王诩低头看了看手表,那表盘上可笑的机器猫正咧着大嘴一脸春光,龙组组长的品味永远都是这么猎奇。他眯着眼睛算了算时间,抬头笑道:“我想要去的地方,是鸿蒙破碎之后最大的那块碎片,或许你会好奇我为什么一定要去那里,正好这里还有点时间,我就本着‘反派死于话多’的flag,简单地讲讲我的故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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