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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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娱被收购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成为热搜头条,桓娱作为国内娱乐公司中的巨头,居然有人能够一口吃得下,而且具有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绝对控股权,想不惹人瞩目都不行。

    陈歌看着报纸上的新闻出神。

    “陈歌!”王妃忽然出现在陈歌身后一抓陈歌的肩膀。

    陈歌这才回过神来,微微一笑,“王妃。”

    王妃搂着陈歌的脖子,“在想什么呢?”

    陈歌摇头说:“没什么。”

    休息了一阵,陈歌站起身,“拍戏。”

    把《英雄》拍完尽早上映,是陈歌现在唯一的心愿。

    ······

    ······

    当一个人武功天下无敌,他最需要什麽?

    答案是朋友。

    纯粹的朋友,或敌人式的朋友。

    再武功无敌的人,也是人。只要是人,便需要有人理解,同人交流。

    有时候这种交流层次低得惊人,比如说,两个绝顶高手在一起,两人津津乐道谈半个时辰,内容可能根本不是武功,而是一道菜怎麽做?「喂,老兄,应该这样做!」一个对另一个说。谈话的层次越低,才显得越无芥蒂,才显得两人真正是朋友。

    因为,做朋友是要有资格的。

    只有把对方当成朋友,一个高手才肯屈尊同对方谈做菜。

    只是这朋友的资格很难获得,因为高手都很骄傲。

    长空就很骄傲。

    他一向没有朋友。

    因为他武功太高,没有人的武功使他动过心。

    刚才他却动心,为无名那一剑。

    所以他笑笑,朝对面的无名──算起来,他已经是第二次对无名笑了!

    第一次笑,是觉得无名可笑、好笑。

    第二次笑,是喜欢、朋友式的笑。

    他说:「你的剑法很好。」

    无名如实说:「只会这一剑。」

    长空道:「这一剑已足够。」

    长空言下之意是,一个人穷尽一生,只要能练好一剑,还有什麽不满足呢?

    长空不动声色,看着无名,然後慢慢说:「我要走了。」

    无名不回答。

    无名知道长空话未说完。

    「你们秦国发兵攻打我们赵国,」果然,长空接着说,「我要去杀秦王!」

    无名不说话。

    「若侥幸不死,」长空说,「我回来时再接你的快剑。」

    无名看着自己的剑。

    无名说:「不,你已走不了。」

    长空彷佛也料到,等着无名往下说。

    无名说:「现在,我必须杀你。」

    无名声调,平淡无奇,带有小吏的认真执着。

    无名:「你要杀秦王,便是秦贼!我身为秦人,不得不杀!」

    长空定定瞧着无名,说:「好。」

    然後长空就把右手从袖中伸出──

    细细雨丝开始飘

    ,无名和旁边的七大卫士都看到这只手,原来,这只手才是矛!威猛、硕大骇人的矛头套在拳头上,将手臂做矛

    。

    「长空神矛,纵横天下。」一名重伤卫士忍不住说话。

    「不错,一矛在手,天下无敌手!」长空道。

    长空此时才亮出成名兵器!

    的确没有什麽手能跟这只手相比!

    这是天下最贵的一只手,价值千金千户侯。

    或者说最贵的一只矛。

    不尽杀意,蓄於矛上!

    滴哒的雨,溅到这令人生怖的武器上,极其静!

    无名平生头一战,便遇到矛神!

    无名在想什麽?

    无名并没有觉得恐惧。他十年练剑,早已练掉了七情六欲,把自己练成了一把剑。剑会恐惧吗?不会。剑遇到强悍对手,只会兴奋地嗡鸣。

    无名能察觉,自己手中的剑在嗡嗡颤动,跃跃欲试,渴望一战!

    他努力不让剑太兴奋,他知道自己毫无实战经验,需要冷静和控制。

    他还有一个奇怪的念头,长空刚才赞美他剑法的样子,很亲切,像朋友──

    无名甚至觉得,自己和长空已经是朋友!

    但他只是想了一想──

    然後他朝着长空行礼──

    行礼的举动,是无名从七大卫士那里学来的。

    长空对他回礼。

    长空的眼睛发亮,像喜欢这豪情一战!

    旁边重伤的七大卫士眼睛也发亮,因为万一这不起眼的亭长能把刺客拿下呢

    无名行完礼,他的身上便有杀气!

    无名将剑压至腹,慢慢举剑,那是普普通通的一把剑,但旁人无从预料这一剑的力量!长空也将右手缓缓抬起,对准无名,有矛的锐利和拳的凶狠!

    细雨无痕,斜斜飘落棋馆,从亭顶投下的灰白光柱,像被凝固一样。

    矛尖、剑锋遥遥相对,一边是豪迈刺客,一边是秦国郑重男儿!

    然而,没有人动。

    双方都在等着双方先动。

    七大卫士躺在一旁,不敢呼吸,目睹着这场决斗!

    不知道过了多久,寂静中,只有亭顶滴落的水响,扰人心魄。

    胜负便决定在动的一刻!

    一滴雨,滑下亭檐,长空的矛尖,忽然不引人注目地动了一下。於是,无名也动了!

    无名一动,便快若脱兔,整个人和剑都腾空而起,向长空发出一击。

    剑鞘在空中脱出,快剑闪亮。

    仍然是飞快一剑,他只会这一剑。

    他已使足力气,不是擒拿,而是杀戮!

    精准、凶猛、搏命、石破天惊的一击!

    没有人能阻挡这一击,除非跟无名同归於尽!

    长空甚至无法选择同归於尽!一眨眼,无名的人和剑已凌空攻到长空眼前,长空右手一曲,矛尖凶狠刺出。长空飞快刺出叁下,可无名的剑太快,长空叁下都刺空,「唰」地一声,剑光闪动。

    快到血都没有溅!

    快到那滴雨尚未落地!

    无名已将长空右手连矛头齐肘切下,它才「咚」地在石板上溅开。

    这,便是无名的快剑!

    终于,无名距王十步

    偌大、黑色的宫殿寂静异常,只有烛火悄悄燃烧。

    无名与秦王相对二十步而坐,无名讲完了第一个故事。

    讲完了,就沉默。

    秦王面前方盒中,长空神矛已被砍下,再不能暴起伤人,可眩目惊心的格斗,彷佛还绕梁余耳。秦王微微闭目,似乎沉醉於无名的描述里。

    烛火纹丝不动。

    秦王轻叹一声:「好快的剑!」

    无名不说话。

    秦王又道:「寡人现在明白,你那日为何断长空之臂,而不杀其人了。」

    无名与长空激战的经过,七大卫士当然回来向秦王禀报过了。

    秦王的意思是:无名断长空之臂而不取其命,是惺惺相惜,是对朋友之敬。

    也可以有另一种说法:长空人矛合一,左臂一断,便神功尽废,生不如死,这种断他一臂的做法,比杀他的人还残忍!

    但无论如何,长空已不再对秦王有威胁,这是最关键的。

    所以秦王不再追问下去,无名也无需解释。

    秦王看看那放回盒中的神矛,又感叹说:「寡人自恃对秦国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却不知狼盂县内,居然有你这样的人才,寡人枉为秦国之君了。」

    无名不作声。

    秦王一招手,老宦官如魅影般凑上。

    秦王看着面前第二、第叁只长盒。

    两只长盒,一大一小,略有不同。

    秦王低沉:「宣我法令!」

    老宦官高声:「秦王法令,刺客残剑及刺客飞雪,一贯联合行刺,有诛杀残剑飞雪中任何一人者,赏万金,封五千户侯,再上殿十步,与王对饮!」

    秦王:「赏!」

    宦官们无声地猫腰上,将几案抬前十步,而座垫也换成了黑色。黑色,是秦国对功臣的最高敬意,而两旁的赏赐,也增加十倍,耀眼的铜锭堆积如山,流光溢彩,在黑色大殿里更显出富贵庄严。新的酒觥换上,无名上前十步,沉稳入座。

    他距秦王十步。

    老宦官收起第一只盒子,小心替秦王打开後两只,请秦王验看。

    「啪啪」两声轻响,第二盒内,黑不可测,沉若深渊,而第叁只盒里,却有雪白反光逼出。

    秦王伸手,将双剑取出。

    残剑阔大黑黝,沉重无比,剑头断去,故谓残剑,然则半柄断剑,却浸然有王者之风。

    飞雪剑则相反,剑身雪白,细长柔软,妖娆中透着刚烈与锋利。

    饶是威震海内的君王,见到这两柄寒霜般的利器,也不禁动容。

    秦王:「残剑飞雪,天下一绝!」

    一厚一薄、一重一轻、一黑一白截然不同的名剑摆在秦王掌中,令人不禁遐想,两柄让秦王寝食难安,不安程度更甚於长空神矛的利剑主人,究竟是何模样?

    秦王隔着烛火,看着无名。

    烛火映照无名,脸上仍然是忍者表情,没有任何多馀东西。

    秦王:「你可明白寡人法令?」

    无名:「残剑飞雪,强在双剑联手。」

    「不错,叁年前,残剑飞雪攻入宫中,叁千卫骑,竟不能挡!」秦王缓缓感慨,「寡人此伤,便是飞雪所赐,若非残剑一剑稍慢,寡人早已身首异处!」

    说着,秦王朝无名转动脖颈,藉助烛光,可看到秦王颈部一道深深伤痕,当年刺杀惊险,历历在目!

    因为以长空之勇,年年来袭,矛尖只近到秦王胸前半寸,而飞雪这一剑,创伤之深,叁年难平,难怪秦王要提高悬赏了!

    不仅如此──

    秦王继续说:「故寡人不得不将大殿,从此清扫一空,使刺客再无处藏身!」

    黑色大殿,平滑如镜,无多馀一物,原来是秦王曾被袭击过的缘故!

    无名这才知道。

    秦王盯着无名,声音突然一沉:「你的剑,竟能快过残剑飞雪的双剑合璧?」

    无名:「臣不能。」

    无名回答,不假思索。

    大殿里,极安静,秦王目光锁住无名!

    良久,秦王缓缓道:「寡人相信你,你果然不说假话。若双剑合璧,天下再没有人能胜过!」

    无名安静不动。

    他不仅胜了。

    而且把两把剑都带回来。

    秦王又好奇地打量这沉默的剑客,因为在无名沉默的背後,必隐藏着另一段更惊心动魄的

    杀!

    秦王问:「那你如何取胜?」

    酒觥轻响,无名揭开盖,慢慢饮酒,每个动作,都冷酷精确。秦王没有惊扰,无名放下酒觥,眼中又浮出蒙胧与痛苦。彷佛有轻轻的风吹过。

    无名慢慢答:「利用双剑不合。」

    无名开始给秦王讲述第二个故事──

    关於他怎麽消灭残剑飞雪的故事──

    风声呼啸,人在他乡!

    他已经换掉秦国黑色小吏服,穿上了赵国装束。

    他来到赵国,因为天下叁个最好的刺客:长空、残剑、飞雪都是赵国人。他已经消灭头一个,现在要对付後两人。

    他十年练剑,是想为秦国、为秦王消灭刺客!

    他练剑的时候,他一次次将剑刺出,刺向的是想像的敌人,因为他从没有见过叁个刺客的模样!

    但与长空一战,他头一次感到刺客是有血肉的!

    他平平快剑斩落,切下长空以手为矛的右臂!

    连肘切下的右胳膊,套着令天下震慑的神矛,落到地上,肘部慢慢渗出血。

    长空脸不变色,不看地上的胳膊,只看无名。

    「你的剑法很好!」长空慢慢说。

    无名一剑成功,已经退开。

    长空又说:「或许,比飞雪、残剑的剑法都好!」

    说罢,长空便负过剩下的左手,一路高歌,慨然而去。

    歌曰:「断余臂兮,余心伤悲!余心悲兮,事不复成!事不成兮人将逝,王兮王兮奈我何?」

    歌声很豪迈,也很苍凉!

    歌的意思是:手臂被断,刺秦之事将不复成,他一生以刺秦为己任,如今矛已废,梦已散,他的人将不再现於江湖,从此销声匿迹,但将销声匿迹之际,他仍壮怀激烈,即使秦王在此,也不能奈何於他!

    无名默默持剑,任长空而去。

    他不出剑,旁边重伤的七名卫士也无法阻拦长空。

    歌渐远。

    无名心有戚戚,被长空的惨烈一败所感!

    他是冷血剑客,却敬重於对手的慷慨悲歌!

    ······

    ······

    魏千翔给陈歌打电话,“我想,你应该看到新闻了吧。”

    “看到了,好手段。原来,当初签约桓娱的事,也是你一手促成。”

    “不不不,那不是我下的棋,只是我无意中看到的棋。”

    陈歌问:“有差别吗?”

    魏千翔想了想说:“现在看来,好像没有差别。”

    的确没有差别,桓娱是陈歌签约的公司,一些消息,由桓娱来发布好像更有说服力。

    陈歌问道:“其实我到现在想不明白,你为什么忽然变了主意。”

    “你是说,我为什么忽然对你改变态度?”

    “对,我原本以为,不应该这么快的。”

    “因为你走得太快。”

    陈歌一怔,跟着笑笑,是啊,自己好像走的的确太快了点。

    魏千翔问:“那么,现在,你改变主意了吗?”

    陈歌笑笑,“你觉得呢?”

    魏千翔说:“我想,如果你足够聪明的话,就应该改变主意。”

    陈歌看了看片场的还在忙碌的工作人员,说道:“我可以改变主意,但我需要你帮我扳倒一些人,扳回一些事。”

    魏千翔说:“你是在和我谈条件?”

    陈歌说:“这不是谈条件,只是公平交易。”

    魏千翔问:“什么人,什么事?”

    陈歌说:“当初逼我来到香江的两父子,以及姓梁的那一家人。”

    梁太伟。

    魏千翔沉默良久,只说了一个字,“好!”

    陈歌微微一笑,看向片场,“准备拍摄!”

    争分夺秒。

    把英雄拍完,这是陈歌的想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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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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