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泰迪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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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完山,高朝请相思忆和小樱吃午饭,然后开车送他俩回去。

    小樱开玩笑似的说:“高哥是壕啊。”

    高朝淡淡地笑了一下:“车是雁回的,我给他当司机。”

    陈随文赶紧说:“车也不是我的,是家里的。”

    相思忆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上的陈随文,笑了笑,没说什么。

    等他们都下车了,陈随文说:“你干嘛要说车是我的,就让他们觉得是你的好了。”

    高朝看他一眼:“还是说一下比较好,不然你那个朋友以为是我包养你呢。”

    陈随文窘了:“他怎么知道我们俩是一对?”

    “我也没说,他看出来了。你不是说写*的男的没几个直的吗,相思忆明显就是个gay。”高朝说。

    陈随文倒是相信相思忆是个gay,但自己和高朝的关系这么快就被看出来了,是他们什么地方表现得比较明显吗?陈随文皱着眉头反思,好像也没有特别明显的地方,可能是高朝比较照顾自己,还有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这样比较容易让人觉得奇怪,同类人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以后出去的时候得提醒他注意点了,毕竟这不是个绝对包容的社会。然后又想到高朝这么好面子的人,居然会为了怕人看轻自己说明车是自己的,就不怕人说他被包养吗?这么想着,便扭头去看高朝,越看越觉得满意。

    高朝本来在开车,陈随文两道如炬的目光盯着他看,他不可能察觉不到,便扭头看他一眼,挑眉:“看什么呢?”

    “看你啊。”

    高朝的笑容不正经起来:“别用那么饥渴的眼神望着我,我快把持不住了,会撞车的。回去了再满足你,乖啊!”

    这没羞没臊的话将陈随文心里那点柔情全都驱散了,他红着脸,恼怒地咬着牙,在他大腿上捶了一拳:“高朝,你这个泰迪精,能不能有点正形啊!”

    高朝哈哈笑:“这叫情趣,你不喜欢我耍流氓吗?其实还是喜欢的吧,我懂,就是只能做,不能说,以后绝对配合你!”

    陈随文几乎想把人直接踹飞出去,吼道:“你怎么不去shi啊。”为什么同是男人,有些人说那些话跟吹口哨似的那么自然,而自己听着都觉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呢。

    恰在此时,相思忆发信息来了,问他们到家了没有,驱散了满车厢黄暴和愤怒的气氛,陈随文赶紧回消息:“还没,不过也快了。”

    相思忆的消息又过来了:“今天特别高兴,没想到你也是个男的,以后就有很多话题可聊了。高哥是你男朋友吧?”

    陈随文回:“是的。很高兴认识你。”

    相思忆:“真好啊,羡慕你。下次有空再出来玩么?”

    陈随文:“好啊。”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至于我是男作者的事,还得麻烦你和小樱保个密。”

    “没问题,一样的,也替我保密。”

    陈随文松了口气,还好对方也是这么打算的。

    陈随文的旧文完结了,有不少读者要求开定制,他打算花钱找人校对,不敢麻烦曲乐,毕竟是个孕妇,不能太操劳了。他对市场不太了解,也没有资源,便向出过很多定制和个志的相思忆请教,相思忆给他推荐了一个免费校对组,质量还不错。陈随文去找了,对方也很爽快地答应帮忙。

    至于封面,依旧是高朝操刀,免费劳力,不用白不用,连送书都省了。不过高朝坚持家里可以只留一套,但是书的所有权得归他,还得有陈随文的亲笔签名。陈随文也没有反对,归他就归他吧,反正都是一家人。

    这些事情安排妥当之后,陈随文开始构思时间沙漏这个故事的大纲,这一次他打算听高朝的,列一下大纲,不用太详细,但至少要把故事主线和几个高|潮给列出来,尽量增加冲突性和可看性。

    陈随文列大纲的时候,高朝也帮着出谋划策。陈随文发现有人讨论大纲要比一个人闷头构思整个故事要有效率得多,虽然很多时候高朝出的点子用不上,但是却能激发他相关的灵感,简直是火花四射,想得陈随文自己都激动不已,恨不能现在就动笔写了。

    不过他还是控制住了冲动,包括查资料,不算之前的构思时间,前前后后做了半个月的准备工作。高朝说他这个大纲做得也太快了点,他自己做个大纲至少需要两三个月。

    陈随文笑:“我只是粗纲,又不是细纲。而且我能跟你一样吗?我最长一个文才四十多万字。这个文我顶多写个五六十万字,又不是大长文,哪用想那么久。”

    “你就不能多写点?你们123言情也不是没有一两百万字的长文。”高朝明显对123言情的了解也不是刚开始那样两眼一抹黑了,尤其是陈随文上金榜之后,他将金榜上所有的文都点开来看了一下,然后评头品足了一番,得出结论:还是陈随文写得最好。陈随文觉得,这是典型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护短得也太明显了。

    陈随文摇头:“不了,我觉得自己写不来那么多内容,写长了我会失去热情,故事也就没有激情了,写起来干巴巴的,读者看着也没劲啊。”

    “好吧。反正123言情的读者估计也比较喜欢短文。”高朝没有坚持,长文耗心血,更耗激情,创作过的人都深谙这个道理,他自己写文是为了生存,陈随文写文更多是为了兴趣,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列完大纲,陈随文终于可以动手码字了。家里两个宅男,又是做一样的工作,所以作息非常协调一致。

    早上七点起床,两人先出去跑一圈,提神醒脑,顺便买菜,回来吃早饭,收拾屋子。八点半左右开电脑,陈随文上午上两个小时的网,但一般只码一个小时的字,剩下一个小时就是闲逛,看看123言情后台,刷刷微博逛逛碧水,跟朋友聊聊天。中途要休息一下,上午忙完差不多是十一点,开始准备午饭。

    通常十二点多吃午饭,吃完饭和高朝腻歪休息一下,然后一起去午睡,到一点半起来,再开电脑,闲逛一小时,码字一小时,完事后关电脑。高朝还要在网上忙会儿,陈随文会开着电视听节目,或者侍弄一下花草,他们去花鸟市场买了不少花草回来,阳台现在又快满了,绿茵茵的看着就喜人。

    四点半,陈随文叫上高朝,一起出门去俱乐部游泳,他们重新办了健身卡,别的都不干,只专心游泳,陈随文的身体需要适量的运动,游泳运动强度不大,非常适合。五点半左右从健身房出来,偶尔去逛超市补充日用品买点水果,要么就直接回家做晚饭。吃了饭下楼去散会儿步消食,天气冷了,也黑得早,高朝有时候会趁着夜色的掩护牵一下陈随文的手,两人有种偷情的刺激感。

    晚上八点左右再码一个小时的字,码完就被高朝关电脑,赶去洗澡上床休息。高朝则要忙到十点多,洗完澡后将两人的衣服一起放洗衣机里洗了,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再晾。一般来说,如果不做能做不能说的事,高朝最迟十一点左右上床,如果要做能做不能说的事,他最迟十点就上床了,因为不能让陈随文睡得太晚。

    这两口子的生活跟钟摆一样规律,每天都早早就下线了,以致于被高朝那些朋友们取笑了很多回,他们笑高朝:“夜夜笙歌,当心提前预支以后的性福啊。”

    高朝不客气地回一句:“你们想多了,我这是睡养生觉,你们熬吧,当心四十岁就不举了。【竖中指】”

    不管目的是什么,总而言之,高朝的作息被迫调整得健康无比,而且也效率无比,以前上网总要东游西荡的,玩下游戏,逛下论坛,现在上网第一件事就是陪陈随文拼文,存稿,做完当天工作了,才去做点别的。至于游戏什么的根本没时间玩了,那个望穿秋水的情缘自然也扔到爪洼岛去了,陈随文也懒得去追究,反正都是以前的事,不过如果他现在还玩,估计就没这么平静了。

    这样的日子重复久了自然也会觉得枯燥,陈随文意外地发现高朝比自己更能耐得住一些,他觉得烦了的时候,高朝还挺无所谓的,按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资深宅男,陈随文只是入门级别的。也难怪,陈随文自打一毕业就出来工作,除了生病被迫宅了之外,就没有长期宅的习惯,而高朝一向就宅,他已经专职了两年,宅变成了他的生活方式,如果不是遇到了陈随文,他估计压根连门都不想出,更别提去跑步游泳了。

    陈随文宅不住,便想法子出去透气,有好电影了,必定要拉着高朝去看。宅男高朝对去电影院看电影兴趣不大:“等网上有了再看吧,窝在床上看多舒服。”对懒癌患者高朝来说,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

    陈随文说:“这怎么能一样?大银幕和电脑完全没法比好么?去吧,看电影也是约会呢。”

    一听说约会,高朝就有动力了。去了两次,高朝也喜欢上了去电影院看电影,那气氛那画面,真是用电脑和手机看是没法比的,还可以趁黑的时候抓着陈随文的手,坐最后一排的时候还可以偷个吻啥的,其乐无穷,所以陈随文再叫看电影的时候,就完全没有异议了。

    陈随文偶尔也会叫高朝去逛街,高朝对逛街兴趣更是缺缺了,没有必要买的东西,绝对是不愿意上街的。陈随文只好叫曲乐一起去,但不能总叫孕妇一起去逛吧,下次再想去逛的时候,陈随文叫不动高朝,便只好叫上相思忆。

    高朝一听他约了相思忆,立马精神百倍,有兴趣去逛街了,说白了,就是要严防死守,不能让陈随文单独跟男的出去,更何况对方还是个gay。

    陈随文无语地看着他:“你不是不想去吗?我都约了人了。”

    “我去又不妨碍什么,一起好了。”

    陈随文调侃他:“你是不是也想去见见相思忆啊?”

    高朝望着天花板:“对,我正要蓄后宫呢,让不让我去吧?”

    “腿长你身上,爱去不去!”陈随文也没好气。

    高朝吃不准陈随文是真生气了还是假生气,便赔着笑脸:“跟你开玩笑呢,真要蓄后宫我还直接跟你说吗?”

    陈随文翻了个白眼:“哼!你敢!”

    其实陈随文的兴趣并不在逛街上,他就是想出去多接触点人和事,毕竟写文不能光靠想象,阅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所以这次他和相思忆约在花鸟市场见面,相思忆是个绒毛控,家里已经有两只猫一只狗了,还想养只龙猫,上次跟人家老板约好了,这次去取小龙猫的。

    陈随文听说养猫狗,也来了兴致,他家以前养过一只土狗,非常聪明,后来被陈随心带出去玩,跑丢了,听人说是被狗贩子偷去了,兄妹俩伤心了很久,以后就再也没养过狗。他对高朝说:“要不咱俩也养只狗吧?”

    高朝说:“可以啊,随你喜欢。”

    陈随文顿时开心起来:“其实咱们养狗也挺方便的,家里随时都有人在。我也好有人陪了。”

    高朝皱眉:“难道我没陪你?”他在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好。

    陈随文说:“咱俩上网的时间不一样长,你忙的时候我闲着,有时候是有点无聊。”

    高朝立即舒展了眉头,伸手摸摸他脑袋:“好吧,养一只。你喜欢什么样的?”

    陈随文想了想:“还不确定,看看再说。”

    他们在花鸟市场与相思忆会合,相思忆听说他要养狗,便说:“你如果没有品种要求的话,可以去小动物保护协会领养一只,那边的狗狗都是别人遗弃的,或者在街上流浪的。我家的毛毛就是在那儿领养的,我有他们的qq群,你要的话我就给你。”

    高朝看着陈随文,陈随文问:“有小狗吗?”

    相思忆说:“有啊,有的是流浪狗生的小狗崽。不过串的比较多,看你能不能接受了。”

    陈随文看一眼高朝:“那我们先看看?”

    高朝点头:“可以。”

    相思忆这次比上次见面要放松多了,聊天的内容也广泛了许多,男人兴趣一广,就总有共同话题的,所以跟陈随文聊得非常投机。两人终于透露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相思忆的本名叫李书凡,四川人,在星城上大学,毕业后留在这边工作。他看起来很小,脾气也很小孩子性格,挺率真,其实真实年龄和高朝差不多,比陈随文还要大一点。

    李书凡给他们说了不少养狗的常识,说他们家猫猫狗狗相处的乐事,还给他们看了照片,都是很普通的品种,但是养得非常漂亮,毛色油光水滑的。他又去取了龙猫,非常可爱的标准灰一只,憨态可掬,看得陈随文也心动不已。

    高朝对小动物兴趣不大,比起这些,他更愿意养点花花草草,因为不那么闹腾,照顾起来也方便,所以陈随文又买了几盆花草回去。

    晚上他们申请了李书凡给他的qq群号,刚进去就碰到群里有人晒猫狗照片,陈随文有点不太清楚状况,那人说了,这几只都是最近才被收留的,还没有被领养,有兴趣的可以单独私敲他。

    陈随文赶紧翻了一下照片,看见了一只巧克力色的泰迪:“高朝,我们要这只吧。”

    高朝凑过来一看:“不要吧,太小了,小狗胆子小,爱叫。养大狗吧,威风。”

    陈随文仰着头讨好地冲高朝笑:“但是它好可爱,我看见它就想起了你,咱们养泰迪吧,泰迪可聪明了,智商在狗狗中排第二呢。”说完还在高朝下巴上亲了一下。

    高朝看着他的模样,实在没辙,搂着他在他头顶上蹭:“行吧,行吧,养吧。”他现在都想把全世界都拿来献给陈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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