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缘起水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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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雨总不是很大,细细绵绵的下着。? ? ?
就像老人在田里悠悠地撒着小麦种子。
田麦站在桥底下,看着雨水从桥头石墩上的石狮子足部慢慢凝聚,聚成水滴后再滴到河中。
太坤门下立三旗:日旗、月旗、星旗。日旗负责镇守辖内各镇,合计三十六镇。月旗专事扩大势力,攻打其他帮派的镇。星旗则负责太坤门总部周边的治安整顿、案件处理及刺探情报。
田麦正是星旗的正旗主,昨天他还在飞龙镇外三百多里的驯兽场视察,突然接到门主的召回急令,连夜赶回飞龙镇。
要知道,祝和子当年打造的六大神器一直是天下帮派梦寐以求的宝物,根据传说,得六器者可得天下。太坤门自从当年在龙侯山上现了曲天尺,不断采用铁腕手段扩展经营,前段时间又消灭了离教,已逐渐成为天下第一大帮派,现在唯一能和太坤门较量的只剩下六断宫了。
所以昨天祝家后人在飞龙镇出现的消息,不但在江湖上掀起了巨大骚动,更惊动了太坤门门主古绝云,召回田麦要求全力处理这件事情。一旦能把六大神器揽于手中,这天下就非太坤门莫属了。
田麦看着石狮子上的水珠。皱起眉头,他总觉得这个石狮足部设计得不是很好。
石狮头上插着一把断了的刀身。
这是一把普通的刀,石狮是用龙侯山上的花岗石雕刻的,这刀身居然插入石头三寸多。
“昨天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是巳时。”后面一个脸色有伤疤的中年汉子急急地指着前面的地砖比划着说:“属下当时就站在这里围攻那个姓祝的小妞,东方队尉大概在这个位置。”
“这小妞,她说了她是祝和子的后人?”
“对,属下亲耳听见了,她卖的兵器确实比一般的手工要精良很多,我们就是因为这个才和他们打起来的。”
“可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不知,当时她只说是祝家的后人。”
田麦问:“昨天飞龙镇下雨没有?”
那中年汉子回道:“没有,但属下当时确实听到了打雷声。”
田麦又问道:“那小子出的掌,是紫红色的烟团?”
中年汉子垂下头,回道:“这个。。属下当时没有亲眼看到。”
这个时候一个黑衣少年走来,带着一顶草皮黑色帽子,帽子边缘压得很低,低到看不见他的双眼,他向田麦拱拱手,道:“禀报旗主,属下去查清楚了,当时在场的一共是五十二个人,那一掌打出的时候距离东方浩有四丈三尺,其中有四十五个人听到雷声,有四十二个人看见紫红烟团随着手掌飞出。”
田麦眼中闪过一丝亮光:“紫红色烟团?”
黑衣少年道:“是。”
田麦问道:“这是什么武功?”
黑衣少年回道:“离教教主楚大云的独门绝学紫雷掌。”
“楚大云死了没有?”
“死了。”
“怎么死的?”
“两个月前我们太坤门趁离教庆贺教圣日,我们扮成离教境内的宾客,潜入少阳山上,把离教总部和各地来庆贺的分堂弟子都剿灭了,楚大云当时失踪了,但二个时辰后在靠近山底的小树林里找到了楚大云的尸体。”
“当时少阳山上离教弟子一共多少人?”
“按照当日的宾客签到名单和离教总部的弟子家眷,所有人员合计二百二十六个人。”
“找到多少尸体?”
“二百二十四具。”
田麦皱皱眉头:““少了哪两个人?”
黑衣少年:“离教教主的女儿楚曼曼,厨房伙计燕无平。”
“这两人都会紫雷掌?”
“两人都不会武功!”
田麦沉吟片刻,问道:“这小子使的紫雷掌,是练到第几层了。”
黑衣少年答道:“看样子是第六层,但是练到第六层最少需要四十年左右。“
田麦闭起眼睛,过了半响,问:“那小子和祝家小妞出了镇没有?”
黑衣少年拱了拱手:“回旗主,他们昨日一前一后出镇,往西南方向去了。”
“你带几个办事得力的,去处理这个事情,要快。不能太太张扬!”
“是!”
燕无平正走在水如镇最繁华的街道上。
他对自己的鼻子很满意,街边的小面摊的牛肉葱花味道,还有对面那家酒馆里厨房炒的辣桂鱼条的味道,居然都让他闻到了。
他现一个人饿的时候,鼻子好像特别灵。
就连酒馆门口蹲着那个小孩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他都能闻出一股山楂味道。
那小孩正在看着他的脚趾头,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对他很感兴趣。
燕无平身上穿着一件布料名贵的白丝锦袍,可是又脏又破,看上去好像几天都没有洗过。脚上套的是一双牛皮浪底靴,可是鞋面已磨穿两个小洞,露出一点点的脚趾头。
燕无平一走到大街的转角处,就看见祝小丹在一家酒馆的二楼窗口笑嘻嘻地向他招手。
祝小丹这几天一直偷偷跟在燕无平的后面,她留意到一出了飞龙镇燕无平就在官道路口的小面摊买了三个馍馍,第一天吃了两个,第二天又吃了一个。第三天却只摘了路边的野果放进怀里。
祝小丹看得出他盘缠用尽了,所以她决定要请燕无平好好吃一顿。
燕无平一看到她招手,就马上进了酒馆,而且很快就坐在她的对面。
辣桂鱼条、暇油金虾、片皮烤猪、金丝咕噜肉、水煮乳兔卷。。一桌子好酒菜。
祝小丹给燕无平倒了一碗酒,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笑着道:“燕大哥,我敬你一杯,今天我要好好谢谢你的救命之恩。”燕无平举起碗,两人一饮而尽。
祝小丹问道:“这几天我一直跟在你后面,你知道么?”燕无平笑了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怎么不回家,跟着我干什么。”
祝小丹长叹一声道:“唉,我也是无家可归了,上个月我大哥暴病突然离世,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原来想家里的财产变卖一些,然后自己去闯荡江湖。谁知道在飞龙镇遇到那样的事,对了,燕大哥,你现在准备是去哪里?”燕无平怔了一怔道:“我原本想去飞龙镇找我一个故友,没想到去那里几天,都没消息,那天见到太坤门欺人太甚,忍不住出手,还是先离开飞龙镇再说。”
祝小丹一听,喜道:“燕大哥,要不你把我带上好吗,我正想找个朋友和我去闯荡江湖。”燕无平心想:这少女武功似乎又不是很强,一个人在江湖上行走未免危险,自己也是不知道何去何从,这个少女性格直爽,不然和她结伴走游四海,也是人生一快事。当下心意已决,便道:“我也初出江湖不久,父母早亡,如你不嫌弃,我们就结伴去游山戏水。”祝小丹大喜,两人喝酒吃菜,互诉身世,又觉同病相怜,渐有相见恨晚之意。
用完饭菜,祝小丹结了账钱,出门一看天黑暮晚,就在水如镇上找了间客栈,宿了一晚。
第二天祝小丹看到燕无平身上衣衫破旧,就拉着他去裁缝店里买了新衣衫新靴子。燕无平换完衣衫后似乎变了一个人,头戴青鹤玉冠,身披紫锦丝袍,脚着牛皮浪靴,长身玉立,神情豪放自傲,没无了之前的落魄之气,就是王侯贵族,富家公子见了也不免自惭形秽。
祝小丹问道:“燕大哥,我们现在准备去哪呢?”燕无平寻思着这水如镇也是太坤门的辖地,只怕不宜久留。便说:“我们还是先出了镇再说吧,此地到处都是太坤门的弟子。”于是两人便往镇外走去。
刚出了镇西城门,就看到路口有几辆马车。
大洪荒时代,各镇之间相隔不是水就是山,基本没有正式的官道。所以人们外出要么步行,要么自己骑兽,要么就只能搭乘这种马车外出。
一些老百姓田耕收成不好,就专门以马车载客为生,在各大集市或者镇之间跑动,慢慢演变成了一个行业。
这时几个马夫看到燕无平二人走出镇,马上挥手打招呼:“马上出咯,还差三人就启程去中谷镇!路上包酒饭!”“那两位朋友,去不去南阳镇啊,只要五个铜币一个人,六个时辰就到了哦。”
祝小丹抬头望了下燕无平:“燕大哥,我们去哪好呢?”燕无平正犹豫不决时,只见一个小孩笑嘻嘻地跑过来说:“这两个大哥大姐,你们去不去青丘镇啊,我们的马车就要出了,还差两人哦。”
这小孩约莫**岁的样子,圆圆的脸,皮肤黝黑黝黑的,穿的小褂子又破又烂,扎着双髻,脚上穿着一双很大的跑马皮靴,脖子上挂着一大串兽骨晃来晃去,看上去有点滑稽。
燕无平看着这个小孩很脸熟,仔细一想原来是昨天坐在酒馆门口的那个吃冰糖葫芦的小孩。
只见那小孩身后一辆马车,牵着两匹马,一黑一白,腿长蹄健,居然都是好马。马车似乎用上乘的木打制的,车顶还用牛皮和苇草编集了个车盖覆着,比路边其他马车宽阔舒适得多。
春天的雨总不是很大,细细绵绵的下着。? ? ?
就像老人在田里悠悠地撒着小麦种子。
田麦站在桥底下,看着雨水从桥头石墩上的石狮子足部慢慢凝聚,聚成水滴后再滴到河中。
太坤门下立三旗:日旗、月旗、星旗。日旗负责镇守辖内各镇,合计三十六镇。月旗专事扩大势力,攻打其他帮派的镇。星旗则负责太坤门总部周边的治安整顿、案件处理及刺探情报。
田麦正是星旗的正旗主,昨天他还在飞龙镇外三百多里的驯兽场视察,突然接到门主的召回急令,连夜赶回飞龙镇。
要知道,祝和子当年打造的六大神器一直是天下帮派梦寐以求的宝物,根据传说,得六器者可得天下。太坤门自从当年在龙侯山上现了曲天尺,不断采用铁腕手段扩展经营,前段时间又消灭了离教,已逐渐成为天下第一大帮派,现在唯一能和太坤门较量的只剩下六断宫了。
所以昨天祝家后人在飞龙镇出现的消息,不但在江湖上掀起了巨大骚动,更惊动了太坤门门主古绝云,召回田麦要求全力处理这件事情。一旦能把六大神器揽于手中,这天下就非太坤门莫属了。
田麦看着石狮子上的水珠。皱起眉头,他总觉得这个石狮足部设计得不是很好。
石狮头上插着一把断了的刀身。
这是一把普通的刀,石狮是用龙侯山上的花岗石雕刻的,这刀身居然插入石头三寸多。
“昨天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是巳时。”后面一个脸色有伤疤的中年汉子急急地指着前面的地砖比划着说:“属下当时就站在这里围攻那个姓祝的小妞,东方队尉大概在这个位置。”
“这小妞,她说了她是祝和子的后人?”
“对,属下亲耳听见了,她卖的兵器确实比一般的手工要精良很多,我们就是因为这个才和他们打起来的。”
“可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不知,当时她只说是祝家的后人。”
田麦问:“昨天飞龙镇下雨没有?”
那中年汉子回道:“没有,但属下当时确实听到了打雷声。”
田麦又问道:“那小子出的掌,是紫红色的烟团?”
中年汉子垂下头,回道:“这个。。属下当时没有亲眼看到。”
这个时候一个黑衣少年走来,带着一顶草皮黑色帽子,帽子边缘压得很低,低到看不见他的双眼,他向田麦拱拱手,道:“禀报旗主,属下去查清楚了,当时在场的一共是五十二个人,那一掌打出的时候距离东方浩有四丈三尺,其中有四十五个人听到雷声,有四十二个人看见紫红烟团随着手掌飞出。”
田麦眼中闪过一丝亮光:“紫红色烟团?”
黑衣少年道:“是。”
田麦问道:“这是什么武功?”
黑衣少年回道:“离教教主楚大云的独门绝学紫雷掌。”
“楚大云死了没有?”
“死了。”
“怎么死的?”
“两个月前我们太坤门趁离教庆贺教圣日,我们扮成离教境内的宾客,潜入少阳山上,把离教总部和各地来庆贺的分堂弟子都剿灭了,楚大云当时失踪了,但二个时辰后在靠近山底的小树林里找到了楚大云的尸体。”
“当时少阳山上离教弟子一共多少人?”
“按照当日的宾客签到名单和离教总部的弟子家眷,所有人员合计二百二十六个人。”
“找到多少尸体?”
“二百二十四具。”
田麦皱皱眉头:““少了哪两个人?”
黑衣少年:“离教教主的女儿楚曼曼,厨房伙计燕无平。”
“这两人都会紫雷掌?”
“两人都不会武功!”
田麦沉吟片刻,问道:“这小子使的紫雷掌,是练到第几层了。”
黑衣少年答道:“看样子是第六层,但是练到第六层最少需要四十年左右。“
田麦闭起眼睛,过了半响,问:“那小子和祝家小妞出了镇没有?”
黑衣少年拱了拱手:“回旗主,他们昨日一前一后出镇,往西南方向去了。”
“你带几个办事得力的,去处理这个事情,要快。不能太太张扬!”
“是!”
燕无平正走在水如镇最繁华的街道上。
他对自己的鼻子很满意,街边的小面摊的牛肉葱花味道,还有对面那家酒馆里厨房炒的辣桂鱼条的味道,居然都让他闻到了。
他现一个人饿的时候,鼻子好像特别灵。
就连酒馆门口蹲着那个小孩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他都能闻出一股山楂味道。
那小孩正在看着他的脚趾头,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对他很感兴趣。
燕无平身上穿着一件布料名贵的白丝锦袍,可是又脏又破,看上去好像几天都没有洗过。脚上套的是一双牛皮浪底靴,可是鞋面已磨穿两个小洞,露出一点点的脚趾头。
燕无平一走到大街的转角处,就看见祝小丹在一家酒馆的二楼窗口笑嘻嘻地向他招手。
祝小丹这几天一直偷偷跟在燕无平的后面,她留意到一出了飞龙镇燕无平就在官道路口的小面摊买了三个馍馍,第一天吃了两个,第二天又吃了一个。第三天却只摘了路边的野果放进怀里。
祝小丹看得出他盘缠用尽了,所以她决定要请燕无平好好吃一顿。
燕无平一看到她招手,就马上进了酒馆,而且很快就坐在她的对面。
辣桂鱼条、暇油金虾、片皮烤猪、金丝咕噜肉、水煮乳兔卷。。一桌子好酒菜。
祝小丹给燕无平倒了一碗酒,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笑着道:“燕大哥,我敬你一杯,今天我要好好谢谢你的救命之恩。”燕无平举起碗,两人一饮而尽。
祝小丹问道:“这几天我一直跟在你后面,你知道么?”燕无平笑了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怎么不回家,跟着我干什么。”
祝小丹长叹一声道:“唉,我也是无家可归了,上个月我大哥暴病突然离世,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原来想家里的财产变卖一些,然后自己去闯荡江湖。谁知道在飞龙镇遇到那样的事,对了,燕大哥,你现在准备是去哪里?”燕无平怔了一怔道:“我原本想去飞龙镇找我一个故友,没想到去那里几天,都没消息,那天见到太坤门欺人太甚,忍不住出手,还是先离开飞龙镇再说。”
祝小丹一听,喜道:“燕大哥,要不你把我带上好吗,我正想找个朋友和我去闯荡江湖。”燕无平心想:这少女武功似乎又不是很强,一个人在江湖上行走未免危险,自己也是不知道何去何从,这个少女性格直爽,不然和她结伴走游四海,也是人生一快事。当下心意已决,便道:“我也初出江湖不久,父母早亡,如你不嫌弃,我们就结伴去游山戏水。”祝小丹大喜,两人喝酒吃菜,互诉身世,又觉同病相怜,渐有相见恨晚之意。
用完饭菜,祝小丹结了账钱,出门一看天黑暮晚,就在水如镇上找了间客栈,宿了一晚。
第二天祝小丹看到燕无平身上衣衫破旧,就拉着他去裁缝店里买了新衣衫新靴子。燕无平换完衣衫后似乎变了一个人,头戴青鹤玉冠,身披紫锦丝袍,脚着牛皮浪靴,长身玉立,神情豪放自傲,没无了之前的落魄之气,就是王侯贵族,富家公子见了也不免自惭形秽。
祝小丹问道:“燕大哥,我们现在准备去哪呢?”燕无平寻思着这水如镇也是太坤门的辖地,只怕不宜久留。便说:“我们还是先出了镇再说吧,此地到处都是太坤门的弟子。”于是两人便往镇外走去。
刚出了镇西城门,就看到路口有几辆马车。
大洪荒时代,各镇之间相隔不是水就是山,基本没有正式的官道。所以人们外出要么步行,要么自己骑兽,要么就只能搭乘这种马车外出。
一些老百姓田耕收成不好,就专门以马车载客为生,在各大集市或者镇之间跑动,慢慢演变成了一个行业。
这时几个马夫看到燕无平二人走出镇,马上挥手打招呼:“马上出咯,还差三人就启程去中谷镇!路上包酒饭!”“那两位朋友,去不去南阳镇啊,只要五个铜币一个人,六个时辰就到了哦。”
祝小丹抬头望了下燕无平:“燕大哥,我们去哪好呢?”燕无平正犹豫不决时,只见一个小孩笑嘻嘻地跑过来说:“这两个大哥大姐,你们去不去青丘镇啊,我们的马车就要出了,还差两人哦。”
这小孩约莫**岁的样子,圆圆的脸,皮肤黝黑黝黑的,穿的小褂子又破又烂,扎着双髻,脚上穿着一双很大的跑马皮靴,脖子上挂着一大串兽骨晃来晃去,看上去有点滑稽。
燕无平看着这个小孩很脸熟,仔细一想原来是昨天坐在酒馆门口的那个吃冰糖葫芦的小孩。
只见那小孩身后一辆马车,牵着两匹马,一黑一白,腿长蹄健,居然都是好马。马车似乎用上乘的木打制的,车顶还用牛皮和苇草编集了个车盖覆着,比路边其他马车宽阔舒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