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岂能放马还(感谢小和尚敲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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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眼泪是血,很容易就会流完。
林煌背过身去,轻轻拭了拭眼角,再转过身时,已经神色如初。
“是个汉子!人头做酒杯,饮尽仇雠血,大男人就得这样!”张大彪重重地拍了拍林煌的肩膀。
王劫一撇嘴,嘲损道:“哟,还背上诗了,也不是谁,因为五十万就要跳楼,要死要活的,比娘们还娘们。”
张大彪尴尬地一咧嘴道:“劫哥,人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哪有你这样当众拆台的。”
林煌无声一笑,叹口气道:“兄弟过誉了,其实远没有你说的那么豪迈,这三年我过的日子狗都不如。我就是干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干的事而已,我总要给我那兄弟一个交代。”
三年前,西南边境某山区县的边防站,林煌是七个边防民兵小队的队长。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配合边防部队工作,检查除主干线之外所有非法越境线路上的过往行人和车辆。
那天黄昏,他们顺着卡瓦格博山缘从西朝东巡逻,走到飞狐涧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在他们驻地三里外,有个少数民族村落,正好在伊洛瓦底江的岸畔上。这个村子多次遭受泥石流的袭击,考虑到这次暴雨降水量奇大,林煌就派其余五个人回去支援去了,只有自己和另一个叫做扎西的小伙继续朝东检查。
两人返程又路过飞狐涧的时候,突然发现山涧的一条小路上,困住了一个彝族打扮的男人。这人背着药篓,进退两难,望着脚下的伊洛瓦底江不敢动了……
扎西也是少民,十八岁,黝黑的面堂,才来边防站一个多月,见有老乡受难,二话不说,拿出安全绳,挂在了一棵大树上,就要上去救援。
林煌知道这一带有很多药农,可是一般都是苗族、白族居多,想到附近好像没有彝族聚居点,便有点心生芥蒂。他一边嘱咐扎西小心点,一边也小心翼翼跟了上去。
扎西是本地人,对走这种山间小路很熟悉,所以轻松就到了那药农的身边。
由于雨势很大,为了确保安全,扎西还将自己的安全绳让给了这个药农。
这药农也不说话,啊呀啊呀地做了几个手势,好像是说自己是个哑巴!然后这人拉扯着安全绳,就快速走了过来。林煌站在小路的端点打量着这个药农,见他走的很快,好像并无怯意,近一点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人被雨水打湿的上衣下面,好像有一个突起,极像枪的形状……
林煌心中一惊,不过,考虑到扎西还小心翼翼跟在后面的山路上,便没声张。何况,他们这些并非正规边防部队的民兵是不配枪的,只有一根自卫的警棍,还有一把橡胶棍。所以,林煌盘算了一下,想着等这人过来到了身边时,自己再突然下手……
越来越近,林煌的心脏不禁砰砰有些狂跳。
其实以前正面毒.贩的时候也不少,可自己那会没有后顾之忧。现在不同了,扎西在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打草惊蛇,害了扎西……
一步一步,就在两人相距不足三米的时候,林煌握了握电棍,刚要出手,谁料扎西在身后忽然疑惑道:“老乡,你受伤了?袖子上怎么都是血啊……”
这药农听言,突然一怔。
林煌暗叫一声不好,放弃了较短的电棍,抡起橡胶棍就扑了上去。
不过,雨下的太大了,水滑的青苔限制了他的速度,还没到跟前,这人已经将枪掏出来了!
“砰!”
林煌的橡胶棍抡了出去,枪也响了!
橡胶棍打在了这人的面门上,吭哧一声,这人的鼻梁骨断了。可林煌也中弹了……
不过,由于扎心突然反应了过来,从后面扑上来一把抱住了这人,子弹这才打偏了,擦着心脏打穿了林煌的肋骨。
一阵剧痛传来,鲜血迸溅,林煌身子一斜,顺着只有一尺多宽的小路滚了下去。
他只听见扎西喊了一声“队长”,接着迷迷糊糊又听见了一声枪响,就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自己没有掉进伊洛瓦底江,而是挂在了一棵松树上。可扎西却永远的走了,其他的队员说,扎西中弹后掉进了江水里,被下游防汛人员捞起来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个人的耳朵……
王劫低头看了看,那个叫蝙蝠的家伙带着帽子,但仔细看,确实只有一个耳朵。
林煌嚎啕大哭,他知道,如果不是扎西死命扯住了那个毒.贩,那自己一定是心脏中弹,必死无疑。
后来,林煌从上级那里知道了,这个打扮成少民的家伙绰号蝙蝠,是个贩毒团伙的余孽,那天他偷偷入境,杀了一家彝民四口之后,打算趁着大雨化装潜入。结果碰见了林煌和扎西,发生了最后的一幕……
林煌发誓要报仇,可是他们的身份只是边防民兵,不要说办案权了,就连案件的知情权他都没有。领导告诉他,会有警方继续追查蝙蝠。可他还是不甘心,一宿一宿的睡不着,每天夜里他都看见扎西那张十八岁的面孔朝自己喊队长……
再后来,林煌离开了边防站,进入了内地。从西南自己侦察,一路北上,在大小二十多个城市落过脚,和蝙蝠几度交手,几度失之交臂,最后终于在云城找到了他踪迹。
这一次,他告诉自己要有足够的耐心,要等待最佳的时机,最终,他得到了这次面对面的机会。
“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就是不想让我兄弟白白的死。我知道,坏人总会有惩罚,可既然有惩罚,为什么要惩罚他的那个人不是我?我的事,我得自己来办!”林煌握着那军功章喃喃道。
王劫有些触动,叹口气道:“难为你了!不过,你追查他可以有很多身份,为什么非要捡废品呢?”
林煌苦笑道:“没办法,我一路跟着他,不知道哪天就得离开一个城市,所以我不想骗那些用人单位。捡废品至少自由,而且还能接触那些底层的瘾君子。当然了,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捡废品在保证我自己生活来源的同时,还能给我带来一点点积蓄,邮回西南去……毕竟,扎西的老阿爸老阿妈只有他那点抚恤金过活……我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没一会,警察来了,带走了蝙蝠和那长头发的家伙。
林煌作为当事者,还要做笔录,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
王劫和张大彪、昝喜川全程陪同,一直到了深夜,才一起从警局里走出来。
“林兄,下来准备去哪?”王劫问道。
林煌这三年来,心里想的全是抓住蝙蝠,此刻突然完成了心愿,却没了目标,眼中有些茫然……
“我也不知道,西南回不去了,就算回去,我也做不了边防民兵了,一看见扎西的墓,我就感觉自己的肋骨疼的厉害。”林煌有些伤感道:“或许是回老家吧,一个人,也挺好……”
“林兄,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胸胆正酣时,岂能放马还?”王劫正色道:“煽情点说,你人品贵重,又有钢筋硬骨,要是回乡归隐那就是最大的浪费。不如,你跟着我干吧,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总得有扎西那样为你挡弹也能叫你挡弹的兄弟吧?否则,那得多寂寞啊!”
男人的眼泪是血,很容易就会流完。
林煌背过身去,轻轻拭了拭眼角,再转过身时,已经神色如初。
“是个汉子!人头做酒杯,饮尽仇雠血,大男人就得这样!”张大彪重重地拍了拍林煌的肩膀。
王劫一撇嘴,嘲损道:“哟,还背上诗了,也不是谁,因为五十万就要跳楼,要死要活的,比娘们还娘们。”
张大彪尴尬地一咧嘴道:“劫哥,人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哪有你这样当众拆台的。”
林煌无声一笑,叹口气道:“兄弟过誉了,其实远没有你说的那么豪迈,这三年我过的日子狗都不如。我就是干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干的事而已,我总要给我那兄弟一个交代。”
三年前,西南边境某山区县的边防站,林煌是七个边防民兵小队的队长。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配合边防部队工作,检查除主干线之外所有非法越境线路上的过往行人和车辆。
那天黄昏,他们顺着卡瓦格博山缘从西朝东巡逻,走到飞狐涧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在他们驻地三里外,有个少数民族村落,正好在伊洛瓦底江的岸畔上。这个村子多次遭受泥石流的袭击,考虑到这次暴雨降水量奇大,林煌就派其余五个人回去支援去了,只有自己和另一个叫做扎西的小伙继续朝东检查。
两人返程又路过飞狐涧的时候,突然发现山涧的一条小路上,困住了一个彝族打扮的男人。这人背着药篓,进退两难,望着脚下的伊洛瓦底江不敢动了……
扎西也是少民,十八岁,黝黑的面堂,才来边防站一个多月,见有老乡受难,二话不说,拿出安全绳,挂在了一棵大树上,就要上去救援。
林煌知道这一带有很多药农,可是一般都是苗族、白族居多,想到附近好像没有彝族聚居点,便有点心生芥蒂。他一边嘱咐扎西小心点,一边也小心翼翼跟了上去。
扎西是本地人,对走这种山间小路很熟悉,所以轻松就到了那药农的身边。
由于雨势很大,为了确保安全,扎西还将自己的安全绳让给了这个药农。
这药农也不说话,啊呀啊呀地做了几个手势,好像是说自己是个哑巴!然后这人拉扯着安全绳,就快速走了过来。林煌站在小路的端点打量着这个药农,见他走的很快,好像并无怯意,近一点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人被雨水打湿的上衣下面,好像有一个突起,极像枪的形状……
林煌心中一惊,不过,考虑到扎西还小心翼翼跟在后面的山路上,便没声张。何况,他们这些并非正规边防部队的民兵是不配枪的,只有一根自卫的警棍,还有一把橡胶棍。所以,林煌盘算了一下,想着等这人过来到了身边时,自己再突然下手……
越来越近,林煌的心脏不禁砰砰有些狂跳。
其实以前正面毒.贩的时候也不少,可自己那会没有后顾之忧。现在不同了,扎西在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打草惊蛇,害了扎西……
一步一步,就在两人相距不足三米的时候,林煌握了握电棍,刚要出手,谁料扎西在身后忽然疑惑道:“老乡,你受伤了?袖子上怎么都是血啊……”
这药农听言,突然一怔。
林煌暗叫一声不好,放弃了较短的电棍,抡起橡胶棍就扑了上去。
不过,雨下的太大了,水滑的青苔限制了他的速度,还没到跟前,这人已经将枪掏出来了!
“砰!”
林煌的橡胶棍抡了出去,枪也响了!
橡胶棍打在了这人的面门上,吭哧一声,这人的鼻梁骨断了。可林煌也中弹了……
不过,由于扎心突然反应了过来,从后面扑上来一把抱住了这人,子弹这才打偏了,擦着心脏打穿了林煌的肋骨。
一阵剧痛传来,鲜血迸溅,林煌身子一斜,顺着只有一尺多宽的小路滚了下去。
他只听见扎西喊了一声“队长”,接着迷迷糊糊又听见了一声枪响,就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自己没有掉进伊洛瓦底江,而是挂在了一棵松树上。可扎西却永远的走了,其他的队员说,扎西中弹后掉进了江水里,被下游防汛人员捞起来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个人的耳朵……
王劫低头看了看,那个叫蝙蝠的家伙带着帽子,但仔细看,确实只有一个耳朵。
林煌嚎啕大哭,他知道,如果不是扎西死命扯住了那个毒.贩,那自己一定是心脏中弹,必死无疑。
后来,林煌从上级那里知道了,这个打扮成少民的家伙绰号蝙蝠,是个贩毒团伙的余孽,那天他偷偷入境,杀了一家彝民四口之后,打算趁着大雨化装潜入。结果碰见了林煌和扎西,发生了最后的一幕……
林煌发誓要报仇,可是他们的身份只是边防民兵,不要说办案权了,就连案件的知情权他都没有。领导告诉他,会有警方继续追查蝙蝠。可他还是不甘心,一宿一宿的睡不着,每天夜里他都看见扎西那张十八岁的面孔朝自己喊队长……
再后来,林煌离开了边防站,进入了内地。从西南自己侦察,一路北上,在大小二十多个城市落过脚,和蝙蝠几度交手,几度失之交臂,最后终于在云城找到了他踪迹。
这一次,他告诉自己要有足够的耐心,要等待最佳的时机,最终,他得到了这次面对面的机会。
“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就是不想让我兄弟白白的死。我知道,坏人总会有惩罚,可既然有惩罚,为什么要惩罚他的那个人不是我?我的事,我得自己来办!”林煌握着那军功章喃喃道。
王劫有些触动,叹口气道:“难为你了!不过,你追查他可以有很多身份,为什么非要捡废品呢?”
林煌苦笑道:“没办法,我一路跟着他,不知道哪天就得离开一个城市,所以我不想骗那些用人单位。捡废品至少自由,而且还能接触那些底层的瘾君子。当然了,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捡废品在保证我自己生活来源的同时,还能给我带来一点点积蓄,邮回西南去……毕竟,扎西的老阿爸老阿妈只有他那点抚恤金过活……我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没一会,警察来了,带走了蝙蝠和那长头发的家伙。
林煌作为当事者,还要做笔录,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
王劫和张大彪、昝喜川全程陪同,一直到了深夜,才一起从警局里走出来。
“林兄,下来准备去哪?”王劫问道。
林煌这三年来,心里想的全是抓住蝙蝠,此刻突然完成了心愿,却没了目标,眼中有些茫然……
“我也不知道,西南回不去了,就算回去,我也做不了边防民兵了,一看见扎西的墓,我就感觉自己的肋骨疼的厉害。”林煌有些伤感道:“或许是回老家吧,一个人,也挺好……”
“林兄,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胸胆正酣时,岂能放马还?”王劫正色道:“煽情点说,你人品贵重,又有钢筋硬骨,要是回乡归隐那就是最大的浪费。不如,你跟着我干吧,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总得有扎西那样为你挡弹也能叫你挡弹的兄弟吧?否则,那得多寂寞啊!”